第17章
小书生见了苏半夏的举动,才回过神来。原来他好心办了坏事儿,好囧。“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这东西威力这么大……”
“行了,行了,不用解释了
娇喘连连。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算了,这次不跟你计较。”苏半夏知道周只是一片好心,只是好心办了坏事。自然不能真的怪周易。
她自己这个从现代过来的人,不也是不知道。说起来这里面还有她自己的原因。
这次不计较的意思,就是下次要计较么,周易心里默默想。好像真的有点惹到媳妇了,桑心。
“直接用布条给我包扎好了。”苏半夏皱了皱眉,心想,就这么光着也不是回事儿。又没有针线可以缝合伤口,也就只能包扎一下,不然她还得淌不少血。
一个人的血就那么多,何况这两天她还要来大姨妈呢。条件这么恶劣,都没法补回来。她可不想到时候变成病猫子。
周易听闻媳妇的号令,立马从行李里面寻了干净的衣服,用匕首割了一块细长条的出来。
小心翼翼地在苏半夏受伤的胳膊上,绕了好几圈,才包扎好。但愿能止住血,周易心中默念。
……
天色越发昏暗,雨一直不停歇。
苏半夏感觉自己如果一直穿着湿衣服,十有八-九得生病。
为了避免两人都淋雨,苏半夏把斗笠还给周易。然后让周易把蓑衣撑开。自己钻了进去。好在苏半夏个子还算娇小,勉强能躲下。
然后又扒拉出自己带出来的两套衣裳,对周易说道,“帮我遮好,我换下衣服。这湿衣服穿在身上不仅难受,还容易生病。”
周易:“……”
他刚才听见了什么,好像是他媳妇说,要换衣服?就在这里?还让他遮好!
┗|`o′|┛嗷~~他是不是听错了!
“走什么神啊?”苏半夏拿后手食指戳了戳周易。
“呵呵,没什么,没什么……”周易终于确信自己没有听错。不过,媳妇就这么换衣服,是不是不太好?
但现在天气还有些寒凉,苏半夏又落了水,周易担心她着凉生病。这情况下,若是生病可就麻烦了。
“这大庭广众的,是不是不太好???”读书人注重名节,所以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但是又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哪里来的大庭广众,没看见四周都是洪水涛涛吗?而且,用你的眼睛好好看一看,哪里有人了?除了你,连只活物都没有!”苏半夏撇撇嘴不屑,这个小书生居然还是个小古董。
四周确实除了他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周易反驳不了,只能硬着头皮答应,尽量做好防护工作。
苏半夏的动作非十分迅速。三两下脱光,又嗖嗖嗖的把衣服穿上了。正在做防护工作的周易,看见了媳妇雪白的小腿。
气血上涌,鼻子一热,周易突然有种要流鼻血的感觉!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周易把视线转到他处,又在心中默念了好几遍,上涌的气血才慢慢平静下来。周易松了口气,这要是当着媳妇的面儿流鼻血,丢脸就丢大发了
滚吧,凤凰男!
还好,还好。
苏半夏换了干燥的衣裳,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可惜鞋子和头发是湿的。刚才从头到脚都是湿的时候不觉得,这一换上干的衣服,脚上再穿湿的鞋子,别提有多难受了!
“要不,我的鞋子给你穿?”周易见媳妇迟迟不把鞋子穿上,还一副嫌弃的模样,心中了知晓原因。
确实穿湿鞋子也不好,姑娘家身子娇贵,不应当受这罪。周易一边说完,一边就脱了自己的鞋子,亲自给媳妇穿上。
苏半夏有些感动,没想到小书生能为她穿鞋,而且那鞋还是他的。脚上暖暖乎乎,满满的都是周易的温度。苏半夏突然有种“我的野蛮女友”的感觉。有一点点幸福。
“那我的给你穿?”苏半夏歪头问。
“咳咳……”周易被惊到,掩饰性地咳了几下。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好穿女子的鞋?
“就算是湿的,总比没有强啊。要是你现在不想穿,等会儿找到落脚的地方你再穿吧。”落脚的地方必定是山,要是不穿个鞋子,指不定就要被扎破脚。
她现在已经是个伤员了,总不能让周易也变成伤员。
周易思考了下,虽然心里很不愿意,但是他也不是那么迂腐的人。他不可能一直不穿鞋子,所以就默认了苏半夏这个说法。
大不了等找到落脚的地方,把媳妇的鞋子烘干了,再换回来。
反正现在四周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又不会有第三人看见,怕个鸟。︿( ̄︶ ̄)︿
“你头发还湿着,我拿块布给你擦擦。”然而不知怎么的,周易又拿了一块姨妈巾,想要帮苏半夏擦头发。
苏半夏:“……”
怎么又来这个?还有完没完了?难不成她的姨妈巾跟他有仇吗?回回都拿这个!真是够了!
“这个还是暂时留着吧,总共也没几块,我这两天正好要用。”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这回轮到,周易:“……”
说起这个,周易有点羞涩。只能低头再去找。
不是内衣,就是内裤,周易挑挑拣拣,只能拿刚才裁了一小块的衣服来擦。
苏半夏享着周易的优质服务,一边跟周易聊天。
“也不知道何时才能看见个山顶,天色都开始暗下来了。”周易心中忧心,这会儿他们并没有撑杆子。只有随波漂流。
不知道会漂到哪里去。
苏半夏皱了皱眉头,“这还真不好说,我们在木筏子上漂了这么久也没见到没被淹的。可见这场灾祸多么厉害。”
“若是看见长一点的木头杆子,我们就捡起来用。聊胜于无。趁现在天还亮着,好歹找个地方落脚。”
“嗯,是这样没错
[hp]正史不哭,站起来撸!。”周易擦好媳妇儿的头发,点点头,又拢了拢身上的衣服,风吹来,有点冷。好像抱着温暖的媳妇啊。
周易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嗯,还有五十五天,好开心。
转而又想到这突然而来的洪灾,周易的心情瞬间又黯淡了下去。经此一难,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如期地把媳妇娶回家。
想起这个延后得可能性,周易觉得好心塞,不开森。
……
“快看,那边有座山还没有被淹,我们快点用木板划过去。”天色昏暗,还是苏半夏眼神好使,率先发现大约两三百米处,有一座山,没被洪水淹没的山!
周易第一时间朝苏半夏说的那个方向望去,果然有一座没有被淹没的山。
这座山大约还有五十米的样子,苏半夏相信,只要他们上了这座山,就安全无虞了。这高度,洪水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淹上来。
好在两人刚才在木筏子边上捡了一块门板,苏半夏负责拆分,直接把门板变成了划船的桨。
周易打算把斗笠跟蓑衣都给了苏半夏,自己顶着雨水划。
“我有斗笠就好了,蓑衣还是给你好了。我们连个最好都不要淋雨,若只是其中一个生病了还能有另一个照顾,若是两个都生病了,那可就完了。”
以前在学校,每当下雨,总能看见妹纸们打着伞,优哉游哉地走着;然后汉纸们顶着个大脑袋,也是悠哉悠哉得走。真搞不懂他们有些人手中明明有雨伞,还要被淋雨是闹哪样?
不过男人身子确实确实比女人强些,苏半夏承认这点。不过苏半夏还是蓑衣给周易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还是小心点儿比较好。
当然把蓑衣给周易的原因还有一个,让他穿着蓑衣护好行李不要被打湿。
行李都是些不能受潮的东西。
周易推拒不过,想了想,只能接受。
接着两人一左一右,分工合作,朝着目的地前进。苏半夏感觉有点像划皮划艇。
“呼!终于上岸了!”脚下踩着踏实的土地,苏半夏心里前所未有的满足。妈的,总算不是在水上漂着了。憋了好久,她好想嘘嘘。囧o(╯□╰)o
“是啊,终于找到落脚的地方了。”周易也发出感慨,能找到地方,真是太不容易,也太幸运了。
“你把我的鞋子穿上吧,我们上山顶去。”
这座山头还挺大,树也有不少。应该能找到好的地方休息。
周易无奈,只能穿上媳妇儿小巧玲珑的鞋子。嗯……这感觉好别扭啊。好囧o(╯□╰)o幸好没人看到。
扛着木筏子走在前面的苏半夏,可听不见周易的心声,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找个隐秘的地方嘘嘘。玛德,她感觉自己的膀胱都要炸了!
再憋下去,她觉得她会是穿越大军中第一个被尿憋死的人,然后“名留青史”……
☆、第二十四章 书生生病
苏半夏与周易的运气还不错,在山上找到一个可以避雨的山洞。
山洞里还有一些羽毛,也不知是那种鸟类的
暴强重生之戏耍极品君王。
里面有一些枯草跟零碎的树枝,还是干燥的。整个山洞大约只有十来平米,不大,很小。
但是这个小巧的山洞,对于两人来说,完全是个好地方了。
苏半夏用树藤把木筏字固定到一颗树上,才与周易一起进了山洞休息。
外面下着雨,洪水不止,泥土潮湿,连个干燥的地方都没有。相比之下,这小巧的山洞简直如同天堂一般。
“外面现在都找不着干的树枝,我们把那些枯枝树叶收集起来,等会儿生火熬点粥喝。”苏半夏非常庆幸这山洞里还有枯枝树叶。
不然他们就是有米有锅,都升不了火,做不了吃的东西。
“恩恩”周易连连点头答应,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他好饿啊!想到等会儿能喝到粥,周易偷偷咽了一口口水,心中暗骂自己没出息。饿了一天就这德性。
枯枝树叶只有一点点,要熬一锅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苏半夏只打算用来引火的时候用。柴火不够,还得去外面捡些湿柴做备用。
“你在这里收拾一下,我去外面弄些柴火。”苏半夏转头对清理山洞的周易说道。
“你去?现在外面还下着大雨呢,我去吧。你今天落水着了凉,这种事情是男人做的。”周易想起媳妇不久之前刚落了水。也不知道会不会染风寒,心里担心。
又听媳妇要去捡柴火,内心忽然有些过意不去。一直以来,好像总是她媳妇儿在帮他,为他“遮风挡雨”。这种感觉即甜蜜又心酸。
唉,捡柴火,这小事其实根本不需要媳妇出马,他完全可以好不好。
“还是我去吧,我力气比较大……”苏半夏这会儿肚子也是饿得慌,想要快点弄好吃的,所以有些着急。
“不不不,我去。”周易坚定地说。
苏半夏见周易坚持要去,也没办法,“既然这样,那我们把鞋子换回来好了。”现在她只需要待在山洞里,穿不穿鞋子都无所谓。
“这个好。”媳妇的鞋子实在太小巧了,他的大半个脚后跟都露在外面,很不雅观。
“行了,行了,不用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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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听闻媳妇的号令,立马从行李里面寻了干净的衣服,用匕首割了一块细长条的出来。
小心翼翼地在苏半夏受伤的胳膊上,绕了好几圈,才包扎好。但愿能止住血,周易心中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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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半夏感觉自己如果一直穿着湿衣服,十有八-九得生病。
为了避免两人都淋雨,苏半夏把斗笠还给周易。然后让周易把蓑衣撑开。自己钻了进去。好在苏半夏个子还算娇小,勉强能躲下。
然后又扒拉出自己带出来的两套衣裳,对周易说道,“帮我遮好,我换下衣服。这湿衣服穿在身上不仅难受,还容易生病。”
周易:“……”
他刚才听见了什么,好像是他媳妇说,要换衣服?就在这里?还让他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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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没什么,没什么……”周易终于确信自己没有听错。不过,媳妇就这么换衣服,是不是不太好?
但现在天气还有些寒凉,苏半夏又落了水,周易担心她着凉生病。这情况下,若是生病可就麻烦了。
“这大庭广众的,是不是不太好???”读书人注重名节,所以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但是又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哪里来的大庭广众,没看见四周都是洪水涛涛吗?而且,用你的眼睛好好看一看,哪里有人了?除了你,连只活物都没有!”苏半夏撇撇嘴不屑,这个小书生居然还是个小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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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已经是个伤员了,总不能让周易也变成伤员。
周易思考了下,虽然心里很不愿意,但是他也不是那么迂腐的人。他不可能一直不穿鞋子,所以就默认了苏半夏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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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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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内衣,就是内裤,周易挑挑拣拣,只能拿刚才裁了一小块的衣服来擦。
苏半夏享着周易的优质服务,一边跟周易聊天。
“也不知道何时才能看见个山顶,天色都开始暗下来了。”周易心中忧心,这会儿他们并没有撑杆子。只有随波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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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半夏皱了皱眉头,“这还真不好说,我们在木筏子上漂了这么久也没见到没被淹的。可见这场灾祸多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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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那边有座山还没有被淹,我们快点用木板划过去。”天色昏暗,还是苏半夏眼神好使,率先发现大约两三百米处,有一座山,没被洪水淹没的山!
周易第一时间朝苏半夏说的那个方向望去,果然有一座没有被淹没的山。
这座山大约还有五十米的样子,苏半夏相信,只要他们上了这座山,就安全无虞了。这高度,洪水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淹上来。
好在两人刚才在木筏子边上捡了一块门板,苏半夏负责拆分,直接把门板变成了划船的桨。
周易打算把斗笠跟蓑衣都给了苏半夏,自己顶着雨水划。
“我有斗笠就好了,蓑衣还是给你好了。我们连个最好都不要淋雨,若只是其中一个生病了还能有另一个照顾,若是两个都生病了,那可就完了。”
以前在学校,每当下雨,总能看见妹纸们打着伞,优哉游哉地走着;然后汉纸们顶着个大脑袋,也是悠哉悠哉得走。真搞不懂他们有些人手中明明有雨伞,还要被淋雨是闹哪样?
不过男人身子确实确实比女人强些,苏半夏承认这点。不过苏半夏还是蓑衣给周易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还是小心点儿比较好。
当然把蓑衣给周易的原因还有一个,让他穿着蓑衣护好行李不要被打湿。
行李都是些不能受潮的东西。
周易推拒不过,想了想,只能接受。
接着两人一左一右,分工合作,朝着目的地前进。苏半夏感觉有点像划皮划艇。
“呼!终于上岸了!”脚下踩着踏实的土地,苏半夏心里前所未有的满足。妈的,总算不是在水上漂着了。憋了好久,她好想嘘嘘。囧o(╯□╰)o
“是啊,终于找到落脚的地方了。”周易也发出感慨,能找到地方,真是太不容易,也太幸运了。
“你把我的鞋子穿上吧,我们上山顶去。”
这座山头还挺大,树也有不少。应该能找到好的地方休息。
周易无奈,只能穿上媳妇儿小巧玲珑的鞋子。嗯……这感觉好别扭啊。好囧o(╯□╰)o幸好没人看到。
扛着木筏子走在前面的苏半夏,可听不见周易的心声,她现在满脑子都是找个隐秘的地方嘘嘘。玛德,她感觉自己的膀胱都要炸了!
再憋下去,她觉得她会是穿越大军中第一个被尿憋死的人,然后“名留青史”……
☆、第二十四章 书生生病
苏半夏与周易的运气还不错,在山上找到一个可以避雨的山洞。
山洞里还有一些羽毛,也不知是那种鸟类的
暴强重生之戏耍极品君王。
里面有一些枯草跟零碎的树枝,还是干燥的。整个山洞大约只有十来平米,不大,很小。
但是这个小巧的山洞,对于两人来说,完全是个好地方了。
苏半夏用树藤把木筏字固定到一颗树上,才与周易一起进了山洞休息。
外面下着雨,洪水不止,泥土潮湿,连个干燥的地方都没有。相比之下,这小巧的山洞简直如同天堂一般。
“外面现在都找不着干的树枝,我们把那些枯枝树叶收集起来,等会儿生火熬点粥喝。”苏半夏非常庆幸这山洞里还有枯枝树叶。
不然他们就是有米有锅,都升不了火,做不了吃的东西。
“恩恩”周易连连点头答应,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他好饿啊!想到等会儿能喝到粥,周易偷偷咽了一口口水,心中暗骂自己没出息。饿了一天就这德性。
枯枝树叶只有一点点,要熬一锅粥,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苏半夏只打算用来引火的时候用。柴火不够,还得去外面捡些湿柴做备用。
“你在这里收拾一下,我去外面弄些柴火。”苏半夏转头对清理山洞的周易说道。
“你去?现在外面还下着大雨呢,我去吧。你今天落水着了凉,这种事情是男人做的。”周易想起媳妇不久之前刚落了水。也不知道会不会染风寒,心里担心。
又听媳妇要去捡柴火,内心忽然有些过意不去。一直以来,好像总是她媳妇儿在帮他,为他“遮风挡雨”。这种感觉即甜蜜又心酸。
唉,捡柴火,这小事其实根本不需要媳妇出马,他完全可以好不好。
“还是我去吧,我力气比较大……”苏半夏这会儿肚子也是饿得慌,想要快点弄好吃的,所以有些着急。
“不不不,我去。”周易坚定地说。
苏半夏见周易坚持要去,也没办法,“既然这样,那我们把鞋子换回来好了。”现在她只需要待在山洞里,穿不穿鞋子都无所谓。
“这个好。”媳妇的鞋子实在太小巧了,他的大半个脚后跟都露在外面,很不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