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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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司马虽然碍于朱镛严惩了沈从嘉,但他的心肠又不是铁做的,哪里能不心疼儿子?沈家与朱家生出嫌隙,琳琅乐见其成。

  这头她顺心随意,另一头的朱家兄妹却憋闷得很。

  朱成钰受伤后不能乱动弹,这会儿只能卧床休养。朱含香担心哥哥的伤势,一天要跑过去看好几趟,每回见到了,不免又想起朱成钰受伤的原因——为了帮贺琳琅捉兔子!

  朱含香真是越想越气。原本她是众人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放眼整个江南,能配得上君煦的也就她了,谁知道来了个贺琳琅,君煦竟像是被她迷了心窍一般,送砚台、送诗集,甚至那天登顶凤凰山,明明她也被风吹得瑟瑟,君煦的眼里却只有贺琳琅。这她也忍了,可朱成钰又是怎么回事?

  好好的公子哥儿,竟然跑去为那个小姑娘抓兔子,还抓出了一身伤?贺琳琅不就是脸蛋漂亮些么,凭什么一个个的都围着她转?

  朱含香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对朱成钰伤势的心疼也便成了怨怪,“哥你好端端的,干什么帮她捉兔子?她不是有那位徐公子照顾着么,你凑什么热闹!”

  朱成钰躺在榻上眯着眼,喃喃道:“是啊,他有徐朗照顾,我凑上去干什么?”他又不是个傻子,当时被色所迷,想着要掳了小姑娘的芳心就没有多想。可后来再回味,当时那种种巧合,倒仿佛是她刻意安排,等他自投罗网一样。

  可一个十岁的小姑娘,怎么会有那样深沉的心思?那山崖、乱石、茅草、野猪,乃至沈从嘉放箭,任何东西差了一星半点,他都不可能受这伤,怎么想都觉得是有人在暗里安排。

  这事不可能是君煦所为,徐朗那边他其实也有防范,剩下可疑的也就贺琳琅了。可就算京城的姑娘见的世面多,心机深沉一些,终究是年龄放在那里,若说这些是她的安排,真真叫人不敢相信。

  难道是徐朗教贺琳琅这么做?那也犯不着,徐朗箭术武功都在他之上,真想伤他,找个没人处下黑手,比这有用多了。朱成钰百思不得其解,又问朱含香,“这两天见过贺琳琅么?”

  “你居然还想着她!”朱含香急了,声音气怒,一甩手站起身来。朱成钰还陷在他的推测里,没在意朱含香的反应,只是皱眉道:“香香,你和贺琳琅接触的不少,觉得这姑娘人怎么样?”

  朱含香觉得她哥简直无可救药!可她不能对着重伤的兄长发脾气,心里的憋闷没处撒,全都指向了琳琅。不就是长着张漂亮的脸会勾人魂儿么?要是把那张脸毁了,看你还怎么得意,看看世子还会不会喜欢你!看哥哥还会不会被你迷得晕头转向!

  气冲冲的走出朱成钰的房间,朱含香一路拉着张脸到了朱夫人那里。

  朱镛身居节度使之位,虽然内宅女眷不得干涉政务,朱夫人却是例外,要应付睿郡王府和官场上的往来,保护女儿无恙,朱夫人手里的势力并不小。朱含香在长辈跟前很会说话,于是将琳琅的事情添油加醋的一陈述,朱夫人登时就恼了。

  勾他儿子倒也算了,不过是朱成钰看着她好玩才用点心思,过两天就能抛到脑后去,可君煦那里是怎么回事?

  放眼整个江南,身份家世能配得上朱含香的没几个,君煦是其中最拔尖儿的。这些年朱含香刻意的讨郡王妃欢心,还不就是为了以后铺路子?在为女儿谋得更好的婆家之前,君煦可是朱含香嫁人的不二人选,而今半路杀出个贺琳琅,居然想抢她女儿的荣宠?

  朱夫人冷笑,一个小黄毛丫头,居然敢惹到她头上来,真当秦家是铁打的靠山么?她安慰了朱含香几句,朱含香只是不依,“娘,贺琳琅欺人太甚,我们总得杀杀她的锐气!”

  “这事我会做主。”朱夫人叮嘱,“秦家那边,你还是不能露出马脚,只管如常的应付着就是。”

  “这我晓得,娘要怎么对付她?”朱含香期待,朱夫人便笑,“最近不是闹山匪么,十月初银杏都黄了,重阳是郡王妃做东,这回咱们就请人去庄子上赏叶去。”

  没过两天,朱夫人果然下了帖子,说这两天秋气渐浓,百花山下银杏林渐渐转了颜色,加上螃蟹依旧肥美,因此遍邀众人,要在她的庄子里设螃蟹宴,赏银杏叶。

  琳琅得知这邀请的时候便存了点疑心,朱家那对母女的秉性她多少知道些,当年被婆母小姑子折腾,她俩的手段琳琅早已领略。这会儿朱成钰伤还未好,朱夫人却大张旗鼓的张罗着螃蟹宴,她这能有这样的闲情逸致?

  在吴氏那里探了探口风,吴氏倒是没多想,毕竟这些贵妇们寻常都爱设宴,几乎每月都有。重阳的时候睿郡王妃宴请,这回朱夫人出面,也是常青。

  因秦老夫人年事已高,朱夫人派人来下帖子的时候还特意送了几筐螃蟹,让她老人家在府里做了尝尝。吴氏一面命人去做,一面让琳琅和秦蓁、梅氏准备着,到时候与她同去。

  琳琅目下也只是猜疑,无凭无据的不好说人家坏话。至于这宴会,琳琅还是要参加的,否则如何去揪朱家的辫子呢?

  转眼便到约定之期,十月初天气渐渐凉下来,琳琅的屋里烧起了地龙,出门时穿得也格外厚些。

  百花山位于城外,如今正是赏秋的时候,吴氏和梅氏许久未曾出门,这会儿倒也高兴。秦蓁贪玩心性,一大早就兴高采烈的装扮着,琳琅存了猜疑,特地嘱咐锦绣今儿要格外留神。

  四个人乘着两辆马车,连带贴身的丫鬟婆子,共三两马车并一众家丁出城,到达朱家在百花山下的庄子时宾客已经聚得差不多了。因这里地处城外,来回毕竟麻烦,朱夫人邀请的人家并不多,睿郡王妃和朱家自然是不能漏的,余下就只有沈家、陆家等几个亲近些的,笼共七八家的人,算上姑娘和小媳妇儿们,不过二三十人。

  琳琅跟着吴氏走过去的时候,朱夫人正跟睿郡王妃说话,见了琳琅时竟堆起笑意,“我说蓁姑娘最近怎么不来香香那里了呢,原来是有这样漂亮的妹妹陪着。吴妹妹当真是好福气,天天有这两个宝贝在身边,那日子可就过成神仙了,难怪比前几天又见年轻了。”

  吴氏便“嗳哟”笑了一声,“瞧瞧这张嘴,难道你身边香香就不是好的?这俩丫头只会闹得我头疼,哪里比得上香香,嘴甜会说话,谁见了都疼。”说着拉了朱含香过来,比一比道:“好像又长高了?”

  朱含香甜笑着点头,旁边睿郡王妃便道:“香香确实嘴乖可人疼,要不是她时常陪着我说话儿,我可得闷死了。”她膝下只有君煦一子,多年来再无所出,夫妻俩又感情和睦,睿郡王没有侧妃侍妾,家里每个女儿,所以格外喜欢朱含香。sk

  当然睿郡王妃也会兼顾,便又笑看秦蓁,“听说这两天蓁儿都在家里认真读书,是转了性子了?”秦蓁也会撒娇,“王妃就会拿我取笑,我从来都听话爱读书,几时转性子了。不过最近有了表妹,她读书广博,我是羡慕她才更爱读书了。”

  睿郡王妃便又道:“是了,贺学士的千金定然是有学问的,这可是昭文馆里读过书的人,我都羡慕。你们姐妹俩别总在家里,我那里也藏着好书呢,有空过来瞧瞧。前两天煦儿还说你眼光好,他可很少夸人。”

  琳琅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吴氏便笑道:“这俩凑在一处只会聒噪,我可是被吵得烦了,既然王妃不嫌弃,明儿就叫她们到你那里闹去。”睿郡王妃笑说“甚好。”

  大人们在这里客套打趣,朱含香也算是小东家,当即招呼着秦蓁和琳琅往里走,那里沈玉莲、陆嫣等一众小姐妹都聚齐了,还有沈玉莲的姐姐沈玉蓉。

  沈玉蓉与沈玉莲虽同出一母,性子却截然不同。沈玉莲骄矜爱攀比,行事时也莽撞,相比之下沈玉蓉就沉静许多,平时不爱说话,总是温柔含笑,要紧关头却能挺身而出,镇得住场子。

  琳琅到了江南后第一次见着沈玉蓉,难免要认识一番。

  秋末冬初,阳光照下来的时候依旧和暖,百花山下连片的银杏树金灿灿的在风里摇曳,地上积了一层纯黄的落叶,踩上去松软干净。席面就设在旁边的敞厅里,螃蟹黄叶美酒,小姑娘们围在一起其乐融融。

  宴后闲着,夫人们坐在一起说话,朱含香便带着姑娘们游园。这一片山林是朱家的地盘,闲人少至,姑娘们可以肆意的四处玩闹。

  沈玉莲先前对朱家夫妇耿耿于怀,见面后被朱含香哄了几句,没多久就又热络亲近起来。这会儿她和朱含香凑在一处跑跑闹闹,不时的经过秦蓁和琳琅身边,笑声如同银铃。

  秦蓁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撩拨,瞧着吴氏并没往这边看,便也嬉笑着玩在一处,偶尔推推搡搡,玩得倒是高兴。然而乐极生悲,这山林里地上覆着一层黄叶,底下却有枯枝纵横,秦蓁玩得兴起时没了防备,正和朱含香扯在一处闹着呢,不提防衣裙被什么东西挂住,脚下绊上枯枝,“哎哟”一声栽倒在地。

  琳琅那会儿正低头踩枯叶,并没看清秦蓁是怎么摔倒的,待跑过去看时,就见秦蓁抱着一手抱着膝盖、一手扶住脚踝,眼泪汪汪。

  旁边朱含香着慌,忙问怎么样,秦蓁已带了哭音,“脚扭了,膝盖也被什么东西膈着了,好痛!”

  琳琅晓得扭了脚的痛,一面忙打发锦绣去叫人,一面拨开那一层黄叶,便见地上几个凌乱的小石头放着,显然刚才秦蓁的膝盖就是磕在了这里。这些石头也都鸽子卵大小,若是碰在别处,有皮肉垫着倒也无妨,可若是碰着膝盖关节处,那痛楚可就不同了。

  她一面心疼秦蓁,一面偷偷观察朱含香的神色,便见她一脸焦急,倒也看不出什么。

  没多会儿吴氏便和朱夫人赶过来了,身边有略通医术的婆子跟着,将秦蓁的伤处瞧过,回禀道:“姑娘确实是扭着脚了,膝盖被石头膈得也不轻。庄子里有些简单的药可以先用着,不过还是回城请郎中更好。”

  吴氏听得心里发急,当即道:“那就先上药,完了我赶紧带她回城。”又是心疼秦蓁,又是怨她调皮,想要教训几句,瞧着秦蓁眼泪汪汪可怜巴巴的样子也不忍心,到底没说什么。

  那婆子手段娴熟的抹了些膏药,睿郡王妃担心秦蓁,带着几个夫人过来看过了,叮嘱道:“看着伤得不轻,先回去找郎中要紧。”吴氏也是这心思,当即告了声罪,带着琳琅和梅氏先行回城。

  朱夫人到底心怀歉疚,一路将她们送到庄子门口,待见得两辆马车行远,便低声吩咐道:“叫人动手。”

  ☆、41|

  秦蓁受伤后需要有人照顾,琳琅一个小姑娘家帮不上什么忙,因此换了吴氏和秦蓁同乘,琳琅则和梅氏用一辆马车。梅氏也是个名门闺秀,父亲在隋州任通判,她和沈玉蓉性子相似,平时不大说话,瞧着闷葫芦似的,办事儿的时候却十分妥帖,因此秦老夫人和吴氏都喜欢。

  琳琅跟那位外任的表哥没见过几次,和梅氏的感情倒是不浅。

  梅氏也是个爱书的,隋州藏书之风兴盛,她的娘家就有座极大的书楼。如今嫁到夫家,虽说也能时常瞧书,终究比不得在家自由,当了人家媳妇儿就得守规矩,似前些日子的曝书会她就不能去看看,委实遗憾。

  大凡爱书的人,对皇城里那些书楼都心怀仰慕,毕竟其中珍藏的都是历代名品,又是天子脚下、学士掌珍,普通人是一辈子都难有机会接近。梅氏生于隋州,二十年来都在江南生活,从未去过京城,对皇城四馆格外景仰,得知琳琅曾去过昭文馆,难免要问问那里的情形。

  她身上少有那股攀比之风,对自身长短都十分坦然,琳琅心里喜欢,便将皇城几座书楼的情形说给她听。

  从庄子到官道之间丘陵起伏,马车走的是折转迂回的小道,因为山脚下离人烟远,外面皆是鸟啼声和风吹树叶的飒飒声,倒颇有意蕴。

  琳琅正说得高兴呢,猛然马车一顿,就听车夫斥道:“什么人胆敢在此拦路,不认得这是谁家的马车吗!”

  “管你是谁家的马车,把东西都给爷放下!”一声粗豪的声音送入耳中,琳琅心中一惊,陡然明白过来。她想掀开帘子看一看,梅氏却已张臂将她护在身后,低声道:“别出声,可能是山匪。”她俩的马车走在最前面,随同的婆子家丁都在后面,这会儿恶人拦路,那些家丁都哪肯让他们得逞,都围拢了过来。

  琳琅偷偷掀起帘子一角,只看得到十几个蒙面的粗壮大汉站在旁边的小斜坡上,手里都拿着砍刀。相较之下,琳琅这边的家丁们就弱势了许多。

  淮阳城太平已久,纵然这两年附近偶尔有山匪出没,但这里有睿郡王和节度使两位大人物镇着,也没人敢造次,从未出过什么匪类。吴氏出门时带着的家丁虽然也有两下子,但那也只是用来做排场的,对付一两个毛头小贼绰绰有余,对付这样带刀的山匪就不行了。

  那领头的山匪显然没什么耐心,见家丁围过来,当即叫人拿到砍伤了两人。剩下的人赤手空拳徘徊不前,吴氏在后面的车里说不说话,梅氏便沉声道:“你们想要什么。”

  “金银财宝全都留下,还有车里的美人也都……”那人的声音渐渐靠近,刀尖挑起车帘,露出一张蓄满络腮胡子的脸。

  琳琅并不认得他,但能大致猜到他的来头。光天化日之下胆敢拦住朱家的马车抢劫,这些人背后是谁撑腰还不明白?她虽只是个十岁的姑娘,到底经历过生死,这会儿还算镇定,暗暗将那人的容貌记下。

  那人的刀尖却缓缓逼近,冰凉凉的划过琳琅的脸颊,“哟,还有这么漂亮的小姑娘。”眼中毫不掩饰的放出光芒,那猥琐的神态叫人恶心。梅氏顾不得闺秀姿态了,当即要护琳琅,“别碰她!”

  大汉哈哈笑着道:“别心急,都有份。你来给我当压寨夫人,这小姑娘就给我儿子养着,将来扒个灰,也是……”他倏然伸出右臂,用力握住了琳琅的肩膀,将她往外拉扯。

  琳琅年纪小身子轻,梅氏又是个内宅妇人,哪里抵得过他的力量?不过一个呼吸,那人便将琳琅拉到了车门口。斜刺里忽然伸出一把短剑,带着寒光刺向那壮汉的手腕,壮汉猝不及防,手腕被短剑划伤,连忙后退。锦绣护在琳琅跟前,大声道:“谁敢动我家姑娘!”

  “哎哟,还带着练家子!”那壮汉显然不将锦绣放在眼里,扑过来想捉琳琅,锦绣挥剑抵挡,身形如灵猴腾挪,竟逼得那壮汉不得近身。

  琳琅趁这空当也看清了情形,拦路的统共十二个人,大多都是粗衣短打扮,唯独后面一个清瘦的男子穿一身北边常见的劲装,虽然身形不及旁人壮实,气势却冷冽许多。

  想捉琳琅的那壮汉久战不下,反被锦绣刺了几处伤口。后面那清瘦男子甚不耐烦,冷声道:“没用的东西!”忽然纵身跃起,直奔锦绣而来,那一跃之间便见功夫,轻巧迅捷,身手必然在锦绣之上。

  果然锦绣碰着他便施展不开了,应付得捉襟见肘。那壮汉刚才吃亏正恼怒呢,见琳琅落单,再次伸手来捉她,这下琳琅是真的慌了,匆忙往里挪。

  后面吴氏早就被惊动了,见得这些人既要财又要色,她带的人又全然不是对手,忙命人跑去附近求救。有名山匪见状,手里的大刀挥向那家丁,瞬时将他砍伤在地。

  这些家丁也都是有气性的,明知不敌对方,却也不肯看着主子受辱,发一声喊朝这些山匪涌过去,誓要护主。

  这头琳琅的马车跟前围了两个壮汉,一人将梅氏拖出去,另一人便将那臭手抓着琳琅的胳膊,将她往外拖拽。琳琅惊慌之下猛力挣扎,忽然眼前刀光一闪,伴随着利刃砍断骨头的钝响,有血雾升腾,壮汉的手臂被人齐根斩断,掉落在车厢。

  鲜血瞬时染透了车里铺着的软毯,琳琅见那臭手五指箕张的躺在身边,吓得就是一声惊叫。

  外面的情势却在瞬间转变,崔十三熟悉的身影扑向清瘦男子,与他斗在一处。不远处有人疾奔而来,眨眼就已到了琳琅跟前,徐朗挥袖将那染血的断臂扫出车外,伸臂将琳琅抱过来,一臂吩咐道:“捉活口!”

  因为刚才那番拉扯,琳琅的衣衫已经有些乱了,裙子和袖口都溅了血迹,小姑娘的身子微微发抖。他顾不得众目睽睽,将她抱在怀里,低声道:“别怕,别怕。”

  “徐二哥。”琳琅刚才被吓得不轻,这会儿忍不住哭了出来,使劲往他怀里钻。那被砍伤的断臂前一瞬还握着她的胳膊,这时候却已混着尘土躺在地上,若刚才那刀晚了一步,恐怕她就要被那又脏又臭的壮汉拉过去……忍不住就是一阵烦厌,她紧紧抱着徐朗的脖子,抽泣。

  徐朗并不恋战,抱起琳琅大步离开那染血的马车,站在旁边无人之处。

  这些山匪不值一提,重要的是那个清瘦男子。他的随从崔十三和段元杰都是高手,一个缠着清瘦男子,另一个没多会儿就把那堆人打趴下了。两名侍卫合力,加上锦绣也身手不差,轻易将那清瘦男子生擒。

  徐朗召崔十三过来护着琳琅,他几步走到吴氏跟前,躬身道:“六妹妹受伤了,我现在带她回去敷药,这里的事就留给夫人了,我会让人协助。”——在场十一个壮汉,除了俩人趁早溜之大吉外,其他九个都被刺翻在地,有徐朗的人在,定然是跑不掉的。

  吴氏活到四十岁,从大家闺秀到高门贵妇,这还是第一次碰见持刀拦路抢劫的。纵使她平时再镇定,瞧着这些凶神恶煞蛮不讲理的山匪时也吓得有些发傻,不过终究是长辈,此时表面上也还镇定,关切道:“琳琅那里怎样?”

  “伤不算重,只是耽误不得。晚辈就此别过。”徐朗拱手告辞,吴氏忙道一声谢,随即吩咐家丁将那些山匪捆起来,又过去梅氏那里安慰,问她有没有事。

  这头徐朗吩咐段元杰和崔十三留守,将那些山匪和清瘦男子一并带回去,他撮唇一啸,这几天刚训出来的健马便飞奔过来。他抱起琳琅飞身上马,锦绣想要跟过去,徐朗吩咐她留在这里收尾。

  一地凌乱血迹,家丁们忙着捆人,徐朗策马疾驰离去。

  因为马跑快了风吹得凉,徐朗怕琳琅被吹得受寒,将自己宽大的披风一扯,彻底将琳琅裹在怀里。琳琅缩在他的怀里,后面是徐朗宽厚的胸膛,他常年习武,血气热,加之这会儿心里确实气怒交杂,紧贴着的时候仿佛一个热热的小火炉,是满目秋风里最坚实温暖的倚仗。

  琳琅勾唇,微微笑了笑。过于亲密的姿势姑且不论,这样的温暖却值得贪恋。

  一口气跑到僻静无人处,徐朗这才勒缰放缓马速,到底是怕琳琅受了惊吓,问道:“六妹妹无碍吧?”

  “我无妨的。”琳琅已然镇静下来,只是伸出了袖口嫌弃道:“徐二哥带我去换衣服吧。”

  “我们先回停云居,叫蔺通给你把脉瞧瞧,那里有我表妹的衣裳,我先叫人寻一套给你换上。”徐朗安慰完了,又问道:“冷么?”

  “不冷。”琳琅摇头。怎么会冷呢?后背紧贴着他的胸膛,中间融融暖意传来,哪怕前面秋风猎猎,也不会叫人觉得寒冷。她陡然想起锦绣的劝解,疑惑道:“徐二哥,练武当真能让人不怕冷?”

  她这问得跳跃太大,徐朗一时没猜到她的意图,只点头道:“这也看你练的是什么,若是我们徐家的这套功夫,确实能强身健体、御寒体暖。”

  “那若是我想学了,你能不能教我?”这会儿他的下巴几乎抵在她的头顶,琳琅可不敢贸然转头,免得做出投怀送抱的姿势。潜意识里,她害怕姻缘,害怕感情,对这等过于亲密的姿势,也有隐秘的畏惧。

  “怎么突然想起习武了?”

  “蔺先生说习武对我的病有好处。”琳琅回答。而且今日遭山匪拦路,虽然有惊无险,细想起来到底有后患。若不是徐朗待人及时赶到,凭锦绣一人如何抵挡那些壮汉,到时候荒郊野外无人相助,后果她想都不敢想。若是习武,哪怕不能打败对方,逃跑时都能添几分胜算吧?她暗暗的谋算。

  徐朗却是朗声一笑,“你这细胳膊弱腿,还是别习武了。你体寒畏冷,有锦绣帮你按摩足够,若你当真想学,回头教你一套强身健体的就是。”

  在他看来,正经的习武当然是要跟徐湘那样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吊沙袋打木桩样样不能缺。就琳琅这娇嫩的身段,半天都坚持不下来。

  其实畏寒怕什么呢?他从来都是个小火炉,将来把小娇妻娶进门时时抱着,过不了几年也能改改她的体质。这般坐享其成,岂不比辛苦习武的好?不过这些话徐朗现下还不敢说,只是心里默默谋划高兴着,伸臂将她重新裹在披风里,纵马回城。

  进城后人多眼杂,徐朗将琳琅的帽兜给她戴好,再用披风裹得严严实实,抄着人少的路奔回停云居,一路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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