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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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话襄荷从小听他讲到大,知道到最后必然会变成对过去的追忆和不忿。

  襄荷便拿话引他转移注意力,又说起书院里遇到的趣事,果然很快就又让他高兴起来。

  如此这般一边喝一边说,不一会儿,兰郎中便喝多了,眼睛迷瞪瞪地端着酒杯傻笑,襄荷见状,赶紧与刘寄奴一人一边地掺了他回屋。

  搀回屋的路上,兰郎中嘴里还在喃喃说着,虽听不清具体说了什么,但只听几个漏出来的字眼,也知道他此刻很高兴。

  相比以前,如今的日子自然让人高兴,不止是因为物质更加富足,更是因为如今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襄荷入了梦寐以求的书院,兰郎中拥有了自己的医馆,虽算不上万事心想事成,但人生不如意事本就十之*,能有三五如意事,便当浮一大白。

  将兰郎中搀到床上休息,襄荷便与刘寄奴也回房各自休息。

  两人分手时,不知是错觉,还是室内昏暗烛光投射的阴影,抑或别的什么,襄荷只觉得刘寄奴的面色似乎有些沉,但询问后,却立刻得到他“无事”的回答以及一个安抚的笑容。

  襄荷心中有些疑惑,但也并未再问。

  难得的三天休沐日,自然也要见见小伙伴。赵小虎被他爹带进山打猎,没时间来,田菁倒是第二日一大早便来找襄荷,还带着针线笸箩。

  “……我娘说我这个年纪就该学针线了,不然以后嫁不出去!”田菁胖乎乎的手费力地捏着根绣花针,正在做一双袜子。

  做袜子算是最简单的针线活了,田菁做的还是不用分趾的,自然更加简单。但襄荷瞅了瞅田菁手里那双袜子的形状,只觉得:这得多畸形的脚才能穿下那双袜子啊……

  显然田菁也知道自己手艺不怎么样,加上手胖针细,没一会儿小胖手上就浸出一层汗珠来,登时不乐意做了,扔了袜子就跟襄荷闲聊起来。

  襄荷打趣她:“田大婶不是说做不好针线嫁不出去么?”

  田菁眉毛扭地像毛毛虫,气呼呼地道:“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嫁人就那么重要么?”

  襄荷点点头,道:“嫁不嫁人不重要,自己舒心最重要。”

  田菁登时高兴起来:“还是小荷你懂我!我娘整天说什么嫁人的,烦死了!”

  襄荷叹了口气。

  她也不知自己该不该说那些话,毕竟这个时代,对大多数女子来说,嫁人的确是很重要的事,因为她们很难自己在世上立足,而必须倚仗男人,将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中,如此一生的喜乐便由他人做主。

  想到田菁将来可能会嫁给一个品行不端的男人,因而郁郁一生,襄荷心里就闷地不行。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以她目前的能力,也只能做到独善其身的地步,想要改变天下所有女性的生存状况,于她而言简直难如登天。

  这个话题并没有困扰田菁太久,毕竟年纪小,对婚嫁之事只有个模糊的概念,很快便丢到一边聊起别的了。

  襄荷却突然道:“菁菁,你想不想学读书?”

  田菁一愣,脸上满是困惑:“读书?”

  “对,读书!”襄荷点头道。

  田菁神色间有些意动,但是想了一会儿很快沮丧着小脸道:“读书当然好,可是我没时间呀。”

  她掰着手指道:“我要学做针线、学做菜,要帮娘干活……还要玩!”

  襄荷被她最后一句逗笑了,但还是问道:“时间总会有的,我只问你,你想不想读书?”

  田菁这次倒飞快地点了头:“想!”

  襄荷舒了一口气,道:“那以后每次休沐,你来找我,我教你读书,好不好?”

  田菁眨着圆圆的眼睛笑地很甜:“好。”

  ☆、第65章 .14

  `接下来两天,田菁便跟着襄荷学认字。

  田菁其实还算是有基础的。当初襄荷爬登天梯,最初几次田菁也跟着去过,只是一来太累,二来田大婶越来越拘着她,因此除了开始那几次,田菁便再也没去过。

  小村庄里没秘密,田菁跟着襄荷认字的消息很快便跟长了翅膀似的飞到全村人的耳朵,大人们大多说笑两句便忘,只当小孩子的玩耍。但孩子却不这么认为,好几个跟田菁相熟的小姑娘都辗转表达了也想跟襄荷学认字的意愿,教一个是教,教一群也是教,因此襄荷直接让田菁传话,所有想认字的女孩都可以来。

  村人虽然对女孩认字不以为然,但襄荷鹤望书院学子这层身份实在太唬人,父母们都愿意自家女儿与襄荷交往,如今女儿要跟襄荷学认字,倒真没有不同意的,反而好些还叮嘱女儿跟着襄荷好好学。

  如此一来,兰家这两日便热闹起来,小姑娘们都是从未上过学堂的,从不知课堂纪律为何物,襄荷为了管束她们费了好大的力气,但好在她们闹归闹,大多数时候还是听话的。

  襄荷用来教她们认字的书,不是寻常的启蒙读物,而是那本曾经一度盛行,最终却为道学家攻讦,因此绝迹于坊间的《列女传》。

  进入书院后,襄荷曾经特意搜寻过列女传相关的书籍。

  《列女传》的著书者连氏是书院首任院长之妻,因此即便外面书坊完全没有《列女传》以及连氏的一丝踪迹,藏书阁内却藏有许多与连氏相关的书籍,还有着详细的连氏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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