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想着,施遥安一口气提了上来,颇有些担心:“三爷,真的决定——”
“遥安,一块进山的马和狗的干粮和水都带足了么。”夏侯世廷打断随扈多此一问的废话。
那黑瞎子白天不出来,只怕不是一天能成功的事儿,所以粮草都得配齐。施遥安忙道:“奴才都已经安排过了,现在再去瞧瞧。”说着转身打帘子,离开了帐子。
帐子内余下一人,一片安静,偶尔,帐子外传来出猎前夕歃血饮酒的声音,还伴随着擂鼓奏乐声。
夏侯世廷继续有条不紊地擦拭弓弩,又将箭袋拿出来,查看箭矢有没有问题,头颅一低,却见帘子下方出现一双脚。
是一双粉缎绣蝶靴,靴头缀着两颗南珠,既娇俏,又有几分雅致。
是女子,靴子的好质地说明了主人也不是普通宫女。
他脸肌微微一动,是她?
他知道她今儿过来了,陪在十皇妹身边,女眷那边应该已经听到了风声。这是看见自己要出猎,过来看看自己?
他将弩搁下来,浮上一抹笑意:“还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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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狗祖宗
帘子掀开,女子的瑰丽脂粉香扑面而来。
夏侯世廷鼻梁轻微一皱,不是她,她身上的味道清馨甘甜,虽也能够霸道住人的鼻腔和味觉,却是叫人心旷神怡的,不会这样凌厉。
身着玫瑰粉骑射胡服的妙龄女子步下生莲地袅娜走进来,一双秋水剪瞳盈盈望着长案后的男子,柔曼多姿地行了个礼:“见过秦王。”
身后的巧月察言观色,很合时宜地退出帐子,拉了帘子,在外面守着。
“永嘉?”夏侯世廷浓眉挑起,有点失望,眼睛中的光彩也如退潮一般,黯淡了下去,“你来做什么?”
永嘉郡主将他的神情看得一清二楚,垂首,声音低了几分:“永嘉听贵妃娘娘说秦王哥哥领了猎熊的任务,便来看看。那黑瞎子刚咬死了内务府大总管,如今人心惶惶,秦王哥哥身子也不大好,我怕……。”
这一身秦王哥哥,变了称呼,比方才更加亲昵。
夏侯世廷将弩拿起来,继续查看细节:“队伍和工具都准备得很齐全,没什么大碍,你回去吧,要避嫌,一个女子家只身一人,跑到男子的帐子里来,不大方便,父皇知道会说。”
不方便?昨天,他大半夜的私下朝女眷帐那边去,没有不方便,今儿她大白天的正大光明地来送行,怎么就不方便了?
永嘉郡主唇际显出一丝不甘,却挺了胸脯,柔道:“不妨的,”捻住上衫的荷叶小裙边儿,更凑近了几步,笑得璀璨而柔美,“皇伯伯总怕永嘉闷,一直都准许永嘉到处乱跑的,今儿秦王哥哥出猎,永嘉来看看,更加情有可原,没什么的,就算皇伯父知道,永嘉说两句,也一定没事儿。”
“你一向得宠,皇上视你为心头肉,就算做错了事,也不会受罚,”夏侯世廷捧弩的手一停,“罚的是旁边的人。”
语气淡淡,却恁的犀利,永嘉郡主却脸一变,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又委屈地嘟起嘴:“秦王哥哥,萱萱也不愿意宫人们受罚,可……萱萱又想给秦王哥哥送行。”
永嘉郡主闺名夏侯萱,可是却很少有人这么称呼,多半称她的封号永嘉或者尊称郡主。
她吐出自己的闺名,叫夏侯世廷不免眉头攒得更紧。
他自幼出宫,与同父的兄弟姊妹都不亲近,何况这个堂妹,要说接触的机会,无非从小到大几次进宫时,与这堂妹碰面而已,只觉得这个很得帝宠的堂妹,时常找自己说话,对自己很是痴缠黏腻。
赫连氏见永嘉讨皇上的喜欢,也叮嘱过儿子,让他对这小堂妹好些。
基于赫连氏的交代,夏侯世廷出入宫闱遇到这个堂妹时,也颇为客气。
眼看她眼眶潮红快要梨花带雨,夏侯世廷心胸一燥,从来都见不得人哭,摆摆手,连忙阻住了她:“你想送就送,找个地方自己坐着,不要打扰我。”
永嘉郡主破涕为笑,自个儿端了张锦垫凳子,坐在长案前面。
男子剑眉星目,抬着一柄短匕,手持棉帕正反擦拭,眉宇凝神,认真得让人心动。
永嘉攥住衣裳角儿,目光如烈火一般紧紧盯住面前男子,有的人,虽暂时雌伏静默,但天生就注定有君临天下的仪表和相貌,譬如眼前的男人。
她不会记错,绝对不会,夏侯世廷这个名字,在她来到大宣宁熙朝,第一次听到,就一个激灵想起来了。
他的名字和另一个名字挂了钩,——昭宗。
是,要是没有记错,大宣朝有一位昭宗,名夏侯世廷,便是宁熙帝夏侯睿之后的一位皇帝。
对,史书上是这么说的!
她原先本身在的时代,在大宣朝很久很久以后的千余年,那个时候,大宣这个朝代,早就成了历史长河中的一抹云烟。
那个时代的各种外来物质诱惑很多,令人眼花缭乱,她跟那个时代的一部分年轻女孩一样,热衷网络、动漫、美食、交友、服装、化妆,偏偏就是对于沉闷的历史不怎么感兴趣,对于古代君王的认识,仅限于几个名气很大的,——而昭宗夏侯世廷就是其中一个。
如今她还记得国内历史画册上,每个朝代的历代君王的肖像。
昭宗在其中,长身玉立,坐在盘龙金丝椅上,头戴九旒冠冕,身穿金黄龙袍,虽是千年前的古人,可五官、仪姿,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审美观,都符合。
她死活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能像那些穿越小说的女主角一样,来到这个屈指可数的俊美帝王所在的朝代!
在得知自己有可能目睹一个新帝王的诞生时,永嘉才后悔为什么没有当初好好学习历史,据她并不丰富的历史知识量,只知道,昭宗在位时宵衣旰食,雷厉风行,打击贪官污吏和克制朝臣结党营私的建树,十分突出。
可是不管怎样,她知道这个男人是未来的皇帝,已经比其他人知道了更多的资源,不是吗?
初见夏侯世廷时,他还在相国寺,是个未脱稚气的少年,脸色略苍白,清瘦,因为有北人血统的关系,身材比一般京城同龄男孩高出很多,被身边的奴婢牵着手。
永嘉当时是陪贾太后去相国寺烧香,看到男子的第一眼,心底有小人欢快跳跃起来,在另一个时代里时看过的穿越小说,所受过的影响,一下子熊熊燃烧了起来。
书里的前辈穿越陌生朝代后,让帝王们如痴如醉,视其他女子如草菅,从此宠冠后宫无人可匹。
别人可以,她一样行。
这样一想,永嘉的意淫梦,沸腾了起来,她甚至感谢老天爷毁了她另一个时代的生命,重新嫁接到这个朝代!
而她与这个梦寐以求的男人之间最大的阻碍,无非就是堂兄妹的关系。
若是表兄妹还行,可同族同姓,在古人看来是*,是绝不可能通婚的。
这成了她最需要攻克的地方,可也是一个有利的杀手锏,嫡亲堂兄妹就跟亲兄一样,就算亲近,别人也只当她是黏腻哥哥,绝对不会怀疑她的企图。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穿到这个陌生的时代,虽然一生下来就父母双亡,兄长远在北方城市,可没有成为三餐不继,成天想着怎么讨生活的村姑,没有成为成天被人欺负,每天憋一肚子的气的小妾,还被养育在皇宫里。
而在她第一次看到夏侯世廷时,她更明白了,自己绝不要只做个郡主。
郡主算什么?宠自己的宁熙帝一死,她就屁都不是了,依她的身份,不能嫁给夏侯家中的男子,只能往外配夫婿,就算配个再高的门庭,能比得上皇家吗?
她要以那些光环万丈的穿越前辈为榜样,脚踩那些目光短浅、蠢笨如猪的本土女,当宠妃,甚至宠后。
想到这里,永嘉就又是热血燃了起来,见秦王将擦亮了匕首正在磨刀石上来回摩擦着,脸上恬静一笑,端起一杯甜白瓷碗,斟满茶谁端到案上:“秦王哥哥先喝口水,再忙不迟。”
虽然襁褓中就来了这个朝代,可这副古典优雅的说话腔调,学起来却是花了好几年,还要拼命回忆那些古人的诗词歌赋,杂糅成自己的,以此取悦宁熙帝,所以这些年,永嘉也并没闲着,只后悔前世在学校读书时基本是混日子,上课拿着手机上网,下课顾着谈恋爱,刚毕业后也是无心工作,一天到晚做梦能够勾搭个高富帅从此当上少奶奶……以至于,肚子里对什么都是半桶水。
要知道自己有朝一日有穿回去的机会,她说什么也得好好地学一门技艺。
想到这里,永嘉微微叹息一声,脸上的笑意更加荡漾开来。
夏侯世廷瞥一眼茶碗,将匕首挪开了磨刀石,永嘉郡主心中欣悦,没料男子并没拿起来喝,只是将匕首插入羊皮鞘袋中,又将一把小弓拿了过来,检查起来。
永嘉郡主没放弃,坐近了几寸,面上有些黯然:“秦王哥哥,今年女眷骑马,长乐公主得了第一,永嘉赛马输了。”
“噢。”夏侯世廷哦了一声,并没打算接下句,别人遇到冷场,都会主动说几句来圆场,他这人却最不爱逢场作戏,尴尬就任它尴尬,可转念一想,却启唇:“长乐的骑艺一向并不好,今年怎么会得第一,难道请了个高明的师傅?”
一提长乐公主就有话了,因为他知道伴在长乐公主身边的是谁,这是爱屋及乌吗?永嘉郡主压住心中的黯然,嫣然一笑:“叫妹妹看,师傅没有,高人倒是有一个。永嘉早就从柔庄口里听说过那云小姐,那次贵嫔邀请云氏进宫赴宴,被太后留宿,永嘉因伤了风寒,无缘见到,只能打心底揣测是个什么人儿,今儿再见云氏伴在长乐公主身边,才知道,原来真的是不一般呢。”
“你的意思是,长乐赢马,是云小姐教的?”男子声音起伏不大。
永嘉轻微歪着玉颈,长长的睫毛扑闪着,神色茫茫,仿若不经世事的娃娃,她核子里的年龄已经不小了,可这么些年,她已经学会了怎么装成最适合自己年龄的语气:“永嘉也不知道,只后来巧月帮我引马时,看见终点落下一小柄簪子,饰样不像是皇女们的,倒像是臣子女眷的饰物,不由回想起,长乐公主最后那坐骑像是受了刺激,发了狠,才提前冲过终点。”
夏侯世廷明白了,永嘉这是暗示云菀沁教唆长乐公主用簪头刺马赢取赛事。
永嘉郡主打量着他,在赛场上,这种手段能称得上不堪和卑鄙,只会遭人厌弃,却见男子唇形一扬:“兵不厌诈。”
这话,显然不是厌恶,而是在夸赞云菀沁。
永嘉郡主喉头好像被什么堵住,却顺着夏侯世廷的意思:“是啊,输就输了,不过一场比赛而已。经过这事,永嘉倒是对那云小姐更感兴趣,秦王哥哥知道,永嘉最爱结交友人,于是趁云小姐离开看台时,派巧月去私下相邀,没料这一找,云小姐果真是比永嘉想象中的还要厉害。”说着一停,欲言又止,见夏侯世廷征询的目光望过来,才柔声道:“这一找啊,居然见着她在凤帐后,跟国舅爷,——单独见了面。原来,除了贵嫔和太后对云小姐青睐有加,便是与国舅爷都与她有——私下的交情。”
呵,终于还是叫她找到那蒋胤,还见了面。夏侯世廷埋头继续检查弓具,眉眼都没动一下,还拿了一把小钳子,拧紧弓上的螺丝,似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并不在乎。
永嘉郡主悄悄注意男人脸上的每个细微动态,又添了一把干柴:“……巧月说,两人关系似是不浅,亲眼看着国舅爷……”声音低了一些,“……与云小姐面贴面地站着,还摸了云小姐的脸。国舅爷是个什么性子,秦王哥哥是知道的,年轻时一心专注公务,这几年更是不近女色,今天却是大失仪态……。”
手掌中的弓“啪嗒”一声拍在案上,永嘉郡主心中的黯然却随之拨云见日,晴朗多了,在几个男子之间游走的yin乱女子,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不讨人喜欢的,还未来得及欣悦,却听男子语气淡然,面色寒了下来:
“够了。”
摸脸?贴身站?
夏侯世廷骨头又开始有虫子在咬。
昨儿晚上他主动送上门的一块新鲜肉,她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稍微走近几步还推自己,今儿大白天的那蒋老头子又摸又蹭的,她也不知道避讳?
永嘉咬了咬下唇,盯住夏侯世廷难堪的脸色,心底却是发喜:“秦王哥哥若不喜欢,永嘉就不讲了。”
“这种事,未经查证,确实不该乱讲。”声音更寒。
永嘉郡主轻声道:“永嘉对云小姐其实也是有好感的,这种事怎么会乱说?永嘉这些私密话,只跟秦王哥哥才说呢。今后便烂在肚子里,绝不再提。”
夏侯世廷见她做了承诺,眼一沉,也没说什么了,只朝帐子外喝了一声:“将狼王带进来!”
狼王?永嘉郡主一愣,还没回头,帘子已经刷的掀开,伴着沉嘎的两声吠,施遥安牵着一头的黑色狼狗进来。
大狗毛发黑亮,威风凛凛,一双眼睛狠戾十足,身型快赶上七八岁男孩那么高,肌肉发达,一进来就汪汪两声,很有气势,还果真与“狼王”这个名字匹配,可一见到帐子里的男子,却像个小孩子,撒了蹄子就朝夏侯世廷冲过来,呜呜地盘在男子的腿下开始撒娇。
永嘉郡主正坐在长案旁边,见这头长得很威猛的狗离自己很近,倒有些紧张。施遥安笑道:“郡主别怕,这狼王是王爷带进山里去一块儿猎熊的,不会咬人的。”
夏侯世廷摸着爱犬的脊背,胸臆中的不适也慢慢消失。
狼王被主人摸得十分舒服,使劲儿摇尾巴,伸出舌头舔主人的马靴。
永嘉郡主见夏侯世廷似是很喜欢这只狗,忍住厌恶和畏惧,上身一倾,伸手飞快摸了一下狼王的头,笑着说:“秦王哥哥的狗当真威风。”
狼王不喜欢生人摸自己,头皮被女子触碰,又嗅到香喷喷的脂粉味儿,更是敏感,鼻腔打了个猛烈的喷嚏,回过头,赤红着一双狗眼,脖子朝前一梗,闷呜呜地斗狠一哼。
永嘉郡主一惊,啊一声,缩回手,委屈地盯着堂兄。
夏侯世廷没见到堂妹的惊惶,只生怕狼王被她惊了,蹲下身又将爱犬揉了一揉,才面朝施遥安,问:“喂食了吗?”语气充满着宠溺。
“刚喂了小半斤牛肉,喝了点水,”施遥安挠挠头,“估计是知道要进山了,很兴奋,吃得不多,狼王每次出去时都这样,习惯了。”
不吃怎么行,没有体力。
夏侯世廷将长案边的一个小匣子顺手拿过来,拿出个红色缎子,软绵绵的,好像包着的一大坨东西,想也不想,往前一抛,打了个唿哨。
狼王身子一转,飞身一扑,一口叼住那红缎包裹的东西,先是闻了两下,然后牙尖一咬,扯开红缎,露出一截儿白森森的肉,嗷呜一声就含了半块在嘴巴里,啃起来。
“遥安,一块进山的马和狗的干粮和水都带足了么。”夏侯世廷打断随扈多此一问的废话。
那黑瞎子白天不出来,只怕不是一天能成功的事儿,所以粮草都得配齐。施遥安忙道:“奴才都已经安排过了,现在再去瞧瞧。”说着转身打帘子,离开了帐子。
帐子内余下一人,一片安静,偶尔,帐子外传来出猎前夕歃血饮酒的声音,还伴随着擂鼓奏乐声。
夏侯世廷继续有条不紊地擦拭弓弩,又将箭袋拿出来,查看箭矢有没有问题,头颅一低,却见帘子下方出现一双脚。
是一双粉缎绣蝶靴,靴头缀着两颗南珠,既娇俏,又有几分雅致。
是女子,靴子的好质地说明了主人也不是普通宫女。
他脸肌微微一动,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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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向得宠,皇上视你为心头肉,就算做错了事,也不会受罚,”夏侯世廷捧弩的手一停,“罚的是旁边的人。”
语气淡淡,却恁的犀利,永嘉郡主却脸一变,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又委屈地嘟起嘴:“秦王哥哥,萱萱也不愿意宫人们受罚,可……萱萱又想给秦王哥哥送行。”
永嘉郡主闺名夏侯萱,可是却很少有人这么称呼,多半称她的封号永嘉或者尊称郡主。
她吐出自己的闺名,叫夏侯世廷不免眉头攒得更紧。
他自幼出宫,与同父的兄弟姊妹都不亲近,何况这个堂妹,要说接触的机会,无非从小到大几次进宫时,与这堂妹碰面而已,只觉得这个很得帝宠的堂妹,时常找自己说话,对自己很是痴缠黏腻。
赫连氏见永嘉讨皇上的喜欢,也叮嘱过儿子,让他对这小堂妹好些。
基于赫连氏的交代,夏侯世廷出入宫闱遇到这个堂妹时,也颇为客气。
眼看她眼眶潮红快要梨花带雨,夏侯世廷心胸一燥,从来都见不得人哭,摆摆手,连忙阻住了她:“你想送就送,找个地方自己坐着,不要打扰我。”
永嘉郡主破涕为笑,自个儿端了张锦垫凳子,坐在长案前面。
男子剑眉星目,抬着一柄短匕,手持棉帕正反擦拭,眉宇凝神,认真得让人心动。
永嘉攥住衣裳角儿,目光如烈火一般紧紧盯住面前男子,有的人,虽暂时雌伏静默,但天生就注定有君临天下的仪表和相貌,譬如眼前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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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她还记得国内历史画册上,每个朝代的历代君王的肖像。
昭宗在其中,长身玉立,坐在盘龙金丝椅上,头戴九旒冠冕,身穿金黄龙袍,虽是千年前的古人,可五官、仪姿,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审美观,都符合。
她死活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能像那些穿越小说的女主角一样,来到这个屈指可数的俊美帝王所在的朝代!
在得知自己有可能目睹一个新帝王的诞生时,永嘉才后悔为什么没有当初好好学习历史,据她并不丰富的历史知识量,只知道,昭宗在位时宵衣旰食,雷厉风行,打击贪官污吏和克制朝臣结党营私的建树,十分突出。
可是不管怎样,她知道这个男人是未来的皇帝,已经比其他人知道了更多的资源,不是吗?
初见夏侯世廷时,他还在相国寺,是个未脱稚气的少年,脸色略苍白,清瘦,因为有北人血统的关系,身材比一般京城同龄男孩高出很多,被身边的奴婢牵着手。
永嘉当时是陪贾太后去相国寺烧香,看到男子的第一眼,心底有小人欢快跳跃起来,在另一个时代里时看过的穿越小说,所受过的影响,一下子熊熊燃烧了起来。
书里的前辈穿越陌生朝代后,让帝王们如痴如醉,视其他女子如草菅,从此宠冠后宫无人可匹。
别人可以,她一样行。
这样一想,永嘉的意淫梦,沸腾了起来,她甚至感谢老天爷毁了她另一个时代的生命,重新嫁接到这个朝代!
而她与这个梦寐以求的男人之间最大的阻碍,无非就是堂兄妹的关系。
若是表兄妹还行,可同族同姓,在古人看来是*,是绝不可能通婚的。
这成了她最需要攻克的地方,可也是一个有利的杀手锏,嫡亲堂兄妹就跟亲兄一样,就算亲近,别人也只当她是黏腻哥哥,绝对不会怀疑她的企图。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穿到这个陌生的时代,虽然一生下来就父母双亡,兄长远在北方城市,可没有成为三餐不继,成天想着怎么讨生活的村姑,没有成为成天被人欺负,每天憋一肚子的气的小妾,还被养育在皇宫里。
而在她第一次看到夏侯世廷时,她更明白了,自己绝不要只做个郡主。
郡主算什么?宠自己的宁熙帝一死,她就屁都不是了,依她的身份,不能嫁给夏侯家中的男子,只能往外配夫婿,就算配个再高的门庭,能比得上皇家吗?
她要以那些光环万丈的穿越前辈为榜样,脚踩那些目光短浅、蠢笨如猪的本土女,当宠妃,甚至宠后。
想到这里,永嘉就又是热血燃了起来,见秦王将擦亮了匕首正在磨刀石上来回摩擦着,脸上恬静一笑,端起一杯甜白瓷碗,斟满茶谁端到案上:“秦王哥哥先喝口水,再忙不迟。”
虽然襁褓中就来了这个朝代,可这副古典优雅的说话腔调,学起来却是花了好几年,还要拼命回忆那些古人的诗词歌赋,杂糅成自己的,以此取悦宁熙帝,所以这些年,永嘉也并没闲着,只后悔前世在学校读书时基本是混日子,上课拿着手机上网,下课顾着谈恋爱,刚毕业后也是无心工作,一天到晚做梦能够勾搭个高富帅从此当上少奶奶……以至于,肚子里对什么都是半桶水。
要知道自己有朝一日有穿回去的机会,她说什么也得好好地学一门技艺。
想到这里,永嘉微微叹息一声,脸上的笑意更加荡漾开来。
夏侯世廷瞥一眼茶碗,将匕首挪开了磨刀石,永嘉郡主心中欣悦,没料男子并没拿起来喝,只是将匕首插入羊皮鞘袋中,又将一把小弓拿了过来,检查起来。
永嘉郡主没放弃,坐近了几寸,面上有些黯然:“秦王哥哥,今年女眷骑马,长乐公主得了第一,永嘉赛马输了。”
“噢。”夏侯世廷哦了一声,并没打算接下句,别人遇到冷场,都会主动说几句来圆场,他这人却最不爱逢场作戏,尴尬就任它尴尬,可转念一想,却启唇:“长乐的骑艺一向并不好,今年怎么会得第一,难道请了个高明的师傅?”
一提长乐公主就有话了,因为他知道伴在长乐公主身边的是谁,这是爱屋及乌吗?永嘉郡主压住心中的黯然,嫣然一笑:“叫妹妹看,师傅没有,高人倒是有一个。永嘉早就从柔庄口里听说过那云小姐,那次贵嫔邀请云氏进宫赴宴,被太后留宿,永嘉因伤了风寒,无缘见到,只能打心底揣测是个什么人儿,今儿再见云氏伴在长乐公主身边,才知道,原来真的是不一般呢。”
“你的意思是,长乐赢马,是云小姐教的?”男子声音起伏不大。
永嘉轻微歪着玉颈,长长的睫毛扑闪着,神色茫茫,仿若不经世事的娃娃,她核子里的年龄已经不小了,可这么些年,她已经学会了怎么装成最适合自己年龄的语气:“永嘉也不知道,只后来巧月帮我引马时,看见终点落下一小柄簪子,饰样不像是皇女们的,倒像是臣子女眷的饰物,不由回想起,长乐公主最后那坐骑像是受了刺激,发了狠,才提前冲过终点。”
夏侯世廷明白了,永嘉这是暗示云菀沁教唆长乐公主用簪头刺马赢取赛事。
永嘉郡主打量着他,在赛场上,这种手段能称得上不堪和卑鄙,只会遭人厌弃,却见男子唇形一扬:“兵不厌诈。”
这话,显然不是厌恶,而是在夸赞云菀沁。
永嘉郡主喉头好像被什么堵住,却顺着夏侯世廷的意思:“是啊,输就输了,不过一场比赛而已。经过这事,永嘉倒是对那云小姐更感兴趣,秦王哥哥知道,永嘉最爱结交友人,于是趁云小姐离开看台时,派巧月去私下相邀,没料这一找,云小姐果真是比永嘉想象中的还要厉害。”说着一停,欲言又止,见夏侯世廷征询的目光望过来,才柔声道:“这一找啊,居然见着她在凤帐后,跟国舅爷,——单独见了面。原来,除了贵嫔和太后对云小姐青睐有加,便是与国舅爷都与她有——私下的交情。”
呵,终于还是叫她找到那蒋胤,还见了面。夏侯世廷埋头继续检查弓具,眉眼都没动一下,还拿了一把小钳子,拧紧弓上的螺丝,似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并不在乎。
永嘉郡主悄悄注意男人脸上的每个细微动态,又添了一把干柴:“……巧月说,两人关系似是不浅,亲眼看着国舅爷……”声音低了一些,“……与云小姐面贴面地站着,还摸了云小姐的脸。国舅爷是个什么性子,秦王哥哥是知道的,年轻时一心专注公务,这几年更是不近女色,今天却是大失仪态……。”
手掌中的弓“啪嗒”一声拍在案上,永嘉郡主心中的黯然却随之拨云见日,晴朗多了,在几个男子之间游走的yin乱女子,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不讨人喜欢的,还未来得及欣悦,却听男子语气淡然,面色寒了下来:
“够了。”
摸脸?贴身站?
夏侯世廷骨头又开始有虫子在咬。
昨儿晚上他主动送上门的一块新鲜肉,她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稍微走近几步还推自己,今儿大白天的那蒋老头子又摸又蹭的,她也不知道避讳?
永嘉咬了咬下唇,盯住夏侯世廷难堪的脸色,心底却是发喜:“秦王哥哥若不喜欢,永嘉就不讲了。”
“这种事,未经查证,确实不该乱讲。”声音更寒。
永嘉郡主轻声道:“永嘉对云小姐其实也是有好感的,这种事怎么会乱说?永嘉这些私密话,只跟秦王哥哥才说呢。今后便烂在肚子里,绝不再提。”
夏侯世廷见她做了承诺,眼一沉,也没说什么了,只朝帐子外喝了一声:“将狼王带进来!”
狼王?永嘉郡主一愣,还没回头,帘子已经刷的掀开,伴着沉嘎的两声吠,施遥安牵着一头的黑色狼狗进来。
大狗毛发黑亮,威风凛凛,一双眼睛狠戾十足,身型快赶上七八岁男孩那么高,肌肉发达,一进来就汪汪两声,很有气势,还果真与“狼王”这个名字匹配,可一见到帐子里的男子,却像个小孩子,撒了蹄子就朝夏侯世廷冲过来,呜呜地盘在男子的腿下开始撒娇。
永嘉郡主正坐在长案旁边,见这头长得很威猛的狗离自己很近,倒有些紧张。施遥安笑道:“郡主别怕,这狼王是王爷带进山里去一块儿猎熊的,不会咬人的。”
夏侯世廷摸着爱犬的脊背,胸臆中的不适也慢慢消失。
狼王被主人摸得十分舒服,使劲儿摇尾巴,伸出舌头舔主人的马靴。
永嘉郡主见夏侯世廷似是很喜欢这只狗,忍住厌恶和畏惧,上身一倾,伸手飞快摸了一下狼王的头,笑着说:“秦王哥哥的狗当真威风。”
狼王不喜欢生人摸自己,头皮被女子触碰,又嗅到香喷喷的脂粉味儿,更是敏感,鼻腔打了个猛烈的喷嚏,回过头,赤红着一双狗眼,脖子朝前一梗,闷呜呜地斗狠一哼。
永嘉郡主一惊,啊一声,缩回手,委屈地盯着堂兄。
夏侯世廷没见到堂妹的惊惶,只生怕狼王被她惊了,蹲下身又将爱犬揉了一揉,才面朝施遥安,问:“喂食了吗?”语气充满着宠溺。
“刚喂了小半斤牛肉,喝了点水,”施遥安挠挠头,“估计是知道要进山了,很兴奋,吃得不多,狼王每次出去时都这样,习惯了。”
不吃怎么行,没有体力。
夏侯世廷将长案边的一个小匣子顺手拿过来,拿出个红色缎子,软绵绵的,好像包着的一大坨东西,想也不想,往前一抛,打了个唿哨。
狼王身子一转,飞身一扑,一口叼住那红缎包裹的东西,先是闻了两下,然后牙尖一咬,扯开红缎,露出一截儿白森森的肉,嗷呜一声就含了半块在嘴巴里,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