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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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莺觉得沈璋太小题大做了,又是沐浴,又是念安魂经,不就是吓了一下,哪里用得着。

  不过,他这样紧张,黄莺心里还是很受用的。没一会,就在安魂经中睡着了。

  沈璋给她盖好被子,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才轻手轻脚出门。

  见了庞吉,语气不善,“那贱婢呢。”连名字都不想叫了。

  刚刚王爷火急火燎,又是焚香又是念经的,庞吉心都跟着提起来了,哪里还顾得上朱姣。

  可怜朱姣扭伤了脚,不能动,在雪地里趴了将近一个时辰。

  听了庞吉的话,沈璋冷笑,“真是便宜她了。”

  便宜?庞吉赵嬷嬷等人心上打了个哆嗦。

  接着只听沈璋淡淡道,“将她交给卫锁。”然后看向屋里的几个管事头目,“你们也跟去看看,多带点人,记住了,以后若是再敢惊扰了王妃就是那般下场。”

  庞吉和几个嬷嬷丫头带着人过去时,是提着心,等回来时,是腿脚软,脸色煞白。几个嬷嬷还能忍,其他行绿的几个丫头,见识少,扒着柱子哇哇吐,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绿云、绿霞等见沈璋英俊,稍稍动过心思的丫头,瞬间全死了心。只要一想到沈璋,神色顿时一片畏惧。

  庞吉虽然面色比众人好一些,但心里却是翻腾不已,那一下下施展在朱姣身上的手段,就像是落在他身上。

  想到临去时,王爷的目光,庞吉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抓着田武的手青筋毕露,“木琴呢,木琴在哪?”这个丫头可不能再出事了,否则他小命不保!

  黄莺可能确实是惊住了,足足睡了一下午。刚睁开眼睛,绿意就端着茶碗过来,里面泡着红红的枸杞。

  黄莺一杯水下去,才稍稍精神了些,“再倒一杯来。”口中还觉干渴。

  花嬷嬷在一边,轻声道:“王妃不然喝点银耳汤吧,一会要用晚膳了。”

  “也好。”黄莺点点头,靠在绿云送来的迎枕上,打量着屋内的几人,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绿意还好,像是绿云等脸色都白得很,走路甚至有些腿软。

  见黄莺盯着绿云走路,花嬷嬷瞪了绿云一眼,低声道,“出去看看银耳汤送来没有。”不识抬举的东西,做出那样一副虚弱状,难道是想在王妃面前给王爷上眼药吗?

  她活得不耐烦了,别人可没活够呢。都说了不能惊扰王妃,她居然还敢生这等心思。

  被花嬷嬷撵了出去,绿云神色有些委屈,绿霞上前低声嗔了她一句,“你怎么回事,不要命了吗?”

  绿云低垂了头,不说话。

  绿霞恨铁不成钢地使劲点了她脑袋一下,没一会花嬷嬷出来了,看见绿云,语气冷漠,“一会你就报病吧。”

  暗藏的意思是要将绿云换出去。

  绿霞大惊,急忙扯绿云的袖子,“快,快跪下,给嬷嬷求情。”

  绿云执拗地甩开绿霞,冷眼瞪着花嬷嬷,挑衅,“知道御马监史太监吗?那是我哥哥,嫡亲的哥哥。”

  御马监?花嬷嬷心口一窒,被绿云这猖狂样子气得喘不上来气。

  “你给我滚,快滚,我不想看见你。”花嬷嬷指着门口。

  “哼。”绿云一甩头,走了,她还不想在这待了呢,明日就给哥哥送信,她要回宫,不要在这阴森森的秦王府待了。

  绿云走了之后,花嬷嬷瞪着绿霞,语气不好,“你给我过来。”

  到了耳房,花嬷嬷坐在椅子上,盯着绿霞,“你要是还想在王妃身边,就乖乖交待,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绿霞噗通跪在地上,身体颤抖,“嬷嬷,求您宽恕绿霞,绿云本名史云,是御马监掌印太监的嫡亲妹子。”

  “她怎么会到了王府,娘娘不知道吗?”这娘娘指的是贤妃。

  “知道。”绿霞又磕了个头,解释道,“绿云兄妹年少入宫吃了很多苦,如今史太监掌了御马监,就想让妹子出宫,过好日子,不想再伺候人,所以求了贤妃娘娘。”

  “原来如此。”花嬷嬷点了点头,贤妃这是卖了史太监一个恩情,如此,王府也没留着她的必要,索性送出去吧。

  谁料,绿霞还跪在地上,头埋得低低的。

  花嬷嬷脸色一变,这里面还有事。

  绿霞哆嗦了一下,在花嬷嬷的盯视中,说道:“史家是罪臣,不能脱奴籍。”

  花嬷嬷身体一僵,难怪贤妃先前没有言明,这是想让绿云做妾侍吗?不对,花嬷嬷摇了摇头,贤妃不会伸手王府中事的,估计也就是给个机会。

  史直想让妹子进王府,是想要投靠秦王吗?

  可满宫里面的人都知道他是贵妃那边的人啊,这是想三心二意!

  花嬷嬷这脑子后宅搞搞手段还行,遇见这等事,就不够用了。但她也算是机灵,知道到现在,这事已经不能算内宅之事了,得报给王爷。

  花嬷嬷将此事透给庞吉,庞吉倒是光混,直接道:“这事还不简单,随便给她安排个事,调离王妃不就成了。至于她自己的想法,让她折腾吧,找人看着点就是。”

  花嬷嬷心领神会,这意思是王爷知道这事。

  ——

  黄莺醒了之后,没看见沈璋,“王爷呢?”

  顾嬷嬷近前,一边帮她整理外衫,一边道,“去外院了,长史吴大人过来了。”沈璋封秦王之后,吴邕就成了他的长史。

  “哦。”黄莺点点头,“那先暂缓摆膳吧,等王爷回来。”

  顾嬷嬷整理外衫的手一顿,而后应了一声,就出去了。

  到外间,赵嬷嬷就迎了上来。她二人也是伺候过祝妃的,今上最宠爱祝妃那会,与大臣议事都要许久,不许人打扰。

  而今,王妃实在太依赖王爷了,说不得王爷就要在外院和吴大人一块用膳。

  虽是这么想,但是王妃吩咐了,她们也不好直说,只等着王妃自己回转过来。

  谁料没一会,秦王就回来了,陪着王妃一块用膳。

  众人面上虽没有什么,心里却是愈加敬重王妃了,如此看来,王爷对王妃不是一般的敬重啊。

  晚膳,黄莺简单用了碗山药粥,吃了点清淡的蔬菜就放下了筷子。沈璋倒是吃得很多,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和黄莺在一块食欲又分外的好,每餐都要三碗饭打底。

  吃饱了饭,两人一块去书房,站着练字消化。

  黄莺站在一旁给他研磨,看他笔走龙蛇。

  突然,沈璋开口,“知道吴邕过来有何事吗?

  黄莺一怔,不明所以地看他,这是让她插手政务吗?

  她记得沈璋一向霸道,喜欢一人独揽大权,下头人对他都畏惧不已。

  “说啊。”沈璋用毛笔在她下巴画了一缕胡子。

  黄莺放松了,嗔他一句,“别闹。”

  沈璋收回笔,一边练字一边道,“吴邕这次过来是为了翰林院侍讲学士的人选,我跟父皇说,要读书。”

  “读书?”黄莺呆了,沈璋还用读书吗,她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他现在不是应该抓紧时间入朝听政吗?

  沈璋给她解释,“如今太子和晋王斗得厉害,我这个时候入朝听政,既惹眼,又插手不上,弊大于利。”

  “而且还不仅于此。”沈璋给她一点一点解释,“我离京多年,对外宣称是身体不好,和父皇一样在外养病。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知道我在外是避难。如此,哪里还有什么好先生,那些科举出来的重臣,一个个清傲得很,骨子里定会瞧我不起。”

  沈璋顿了顿,继续道:“政事,我若是处理好了,太子和晋王就会认为我心机深沉,开始防备;若是处理不好,但就失了臣心,落一个无能的名声,总之,两面不讨好。”

  黄莺现在是完全处于惊骇之后,她惊得不是沈璋入朝听政居然有这么多危险,而是他居然跟她说这个。

  不是不允许女子参政吗?他不是霸道自负吗?

  这画风好像有点不对!

  “小傻瓜。”沈璋又在她脸上画了一瞥胡子,声音温柔,“你我夫妻一体,我的事就是你的事,难道你不想管我?”他又委屈了。

  “不是,不是。”黄莺心疼,连脸上墨迹都顾不上了,抓着他的手,郑重:“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沈璋丢了笔,按着她的脑袋,直接吻住。

  这一世,我要你站在我旁边,我的就是你的。不会再像前世那般,什么都不知道,随便一个人都能骗你。

  他不光要自己保护她,也要给她武器、人才,让她能够保护自己!

  世间,男子害怕女子□□,只有沈璋是亲自把这个权力送到黄莺手中。因为他怕,连自己都不敢完全信任,怕会伤了他,所以把武器给她。

  作者有话要说:会不会太腻歪了,哎呦,我都不行了!

  谢谢亲的地雷,么么!

  取悦自己扔了一个地雷 投掷时间:2014-11-04 16:26:16

  ☆、第69章 东宫

  第二日要去拜见太子妃,因为晋王妃也要去东宫,所以黄莺不用起太早过去,辰时过半才启程。

  不同于入宫,贤妃算是熟人,对她也好。这次,黄莺很有些紧张,太子妃、晋王妃、还有临安公主、长公主以及长宁县主,都是贵女,黄莺心中多少有些忐忑。

  进了东宫,先去拜见太子,然后太子带着弟弟们去书房,黄莺则是和太子妃等人在一块。

  临安公主同前世一般,对待黄莺很是友好,甫一见面就拉着黄莺的手,连声赞叹,“啧啧,这模样,连我都要看醉了。”

  一旁的长宁县主吃醋,一副小女儿娇态,“大姐姐真是喜新忘旧,八嫂嫂来了,您就不要我这个妹妹了。”

  “要要要,大姐不要,大嫂要。”太子妃说着将长宁搂在怀里,疼爱不已的模样。

  黄莺看过去,借机打量长宁,发现不过就是娇憨的小姑娘而已,爱撒娇,爱吃醋,生得白白嫩嫩的,像是一只小包子。无论怎么看,黄莺也无法将她当成情敌。

  殿内这般放松,太子妃等包括楚王妃、宁王妃都非常柔和友好,举止一片落落大方,没有一点排斥,或者看低她的意思。跟黄莺之前想象的冷落,盘问她家世,一点都不同。

  黄莺不禁有些羞愧,越发觉得自己小心眼了。

  对付陈贵妃这等心思诡异狠毒的,她不怕。如众女这般姿态优雅,谈笑风雅的,黄莺反倒有些自惭形秽了。

  居移气,养移体。有些时候,黄莺不得不承认,气度这东西不是一朝一夕能学会的。

  不过没关系,只要浸染几年,她也会同她们一般。

  女人们聚在一起说八卦,这是天性,饶是天底下最贵的一群人也不例外。

  黄莺初来乍到,不知晓京城这些事,就静静地听她们说,偶尔附和几声倒也自有乐趣。

  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说道新妇上头了。

  三个王妃都是新媳妇,不好接口,就听其他人说。

  长宁县主不愧是被众人如珠如宝宠着的天之骄女,身上非但没有一丝骄横之气,而且行事气度非凡。不仅如此,还能撒娇,会说话,饶是黄莺对她心有芥蒂,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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