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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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霁云垂眼端起杯子,喝了口杯中的绿茶,未发一言。

  那人发现后,抓起啤酒瓶要给他斟酒:“哇,这种时候你居然还喝绿茶!”

  沈霁云眼疾手快地挡住瓶口,平波不惊道:“我不喝酒。”

  那人锲而不舍地劝道:“做出这么大的成绩,还不够你高兴的么?快跟我们喝一杯吧!”

  另一人也道:“是啊,连一杯倒的何明皓都喝了,你怕什么,难道你酒量比他还不行?”

  沈霁云还是坚持地摇摇头:“抱歉。”

  已经因一杯酒而红了脸的何明皓醉醺醺地帮腔道:“他不喝,你们就别逼他啦……”

  那人道:“沈雨泽是你谁啊?都喝成这样了还死护着他,你是不是暗恋他啊!”

  众人一通哄笑,何明皓的脸更红了,大着嘴巴反驳道:“谁暗恋他!”

  不过几句玩笑开下来,众人也不再执着让沈霁云喝酒了,几人又吃吃喝喝闹了两个小时才尽兴。

  从酒吧出来时,除了沈霁云和另外两个酒量好的男生还清醒着,其他人都已喝得踉踉跄跄。

  外头灯火通明,城市里永远不乏深夜出来找乐子的人,十月的天气还未彻底转凉,他们此刻三三两两地坐在街边小桌上,在霓虹彩灯的环绕中酌着酒,点着烟,谈论着时事政治和这世上发生的一切新鲜事。

  而身边的伙伴们则在“嘻嘻哈哈”地讨论着谁与谁拼车,是的,他们打算打车回去,但是人太多,得分好几辆。

  感受着周身的热闹与平静,沈霁云却觉得格外不真实。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这所有的成就、荣誉,或是来自长者与同伴的认可,都不该是他的,而是沈雨泽的。

  而沈霁云,只是个假冒的代替品。

  所以他努力控制着情绪,让自己的感情从环境中抽离,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旁观者,唯有这样,他才不会因为不经意间感受到的“快乐”而在事后被巨大的“愧罪”反噬。

  “啊!”就在这时,身边的同伴里有个女生爆出一声惊呼,“有人抢我包!!”

  沈霁云一愕,还来不及思考,人已本能反应地朝着那个逃窜的黑影冲了出去。

  他跑得很快,像一道闪电。

  抢劫者感受到紧逼而来的追击,为了自保赶紧丢掉了刚抢到手的包,但沈霁云根本不管那只包,几步追上那家伙,揪住后领,照着对方的后脑勺就是一拳,把人打得当场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这个突发事件吓醒了半数人的酒,他们陆陆续续赶过来,其中两个男生帮着沈霁云按住地上的人,嘴上骂骂咧咧:“光天化日竟然敢抢劫,这人是不是不要命啦!”

  众人见包没被抢走,沈霁云也完好无损,松了口气,说笑道:“拜托,现在已经是半夜了。”

  另一人道:“这路灯开得和白天有什么区别么?”

  那个女生把失而复得的背包抱在怀里,连连朝沈霁云道谢。

  沈霁云从地上站起来,大气都没喘一口,他跟那个女生稍稍保持了点儿距离,淡淡地道了句“没事”。

  其实在冲出去后,沈霁云是有点后悔的,因为他想,如果是沈雨泽,绝不会做这种事。

  其他同伴也纷纷用惊诧地目光打量沈霁云:“没想到你还有这身手,真是太厉害了!”“沈雨泽,是不是没有你不会的事?”……

  他们这会儿可能都忘了,沈霁云两年前刚到国立大学时,还曾被人怀疑过学校录错人了,因为那家伙当时连脱氧核糖核酸是什么都不知道。

  身边有人嚷嚷着报警,沈霁云眉头一皱,等警察来不知要多少时间,说不定还要做笔录之类的,他觉得麻烦,便找了个借口先回去了。

  就在事发地附近的酒吧桌边,另一个男子全程目睹了沈霁云追上抢劫犯并把人揍晕的过程。

  在女生发出惊呼的一瞬间,此人就准备站起来,但沈霁云竟然比他更快一步。

  望着沈霁云离开的方向,他低声问身边的同伴:“觉得那家伙怎么样?”

  “反应敏捷,身手不错……”

  他们二人就是刚在B国执行完特殊任务返回的两位管理员,方东祁和李鹊。

  方东祁听了李鹊的评价,认可地点点头,但他很快眉头一拧,似乎又觉得哪里不太对……那个人好眼熟,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沈霁云打车返回宿舍,与他同行的还有喝得七荤八素的何明皓。

  何明皓出酒吧时就有些神志不清,女生被抢包时他还停留在原地傻乎乎地打摆子,到现在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沈霁云随手将人塞进后座,自己坐在他身边,看向窗外。

  路边的街灯随着车子的启动开始倒退,逐渐变成一条条光流往身后淌去。

  这两年他极少出门,一直呆在学校里没日没夜地埋头苦读,像今天这样和同学之间的“狂欢”还是第一次参加。

  为了配得起弟弟好不容易争取来的身份,他硬是在两年间学完了被自己搁下许久的基础课程,但他还是怕自己跟不上,于是一边学基础一边在网上和学校图书馆搜了不少乱七八糟的资料。

  后来才知道,他这两年囫囵吞枣吃进去的不少东西都已经是超纲的内容了,所以才会在做疫苗研究时联想到蓝葛。

  如今,他大概是不用再担心自己把弟弟的“学霸”身份搞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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