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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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这一叠绢子揣在怀里,他又从屋子里找了一个小背篓,这才推开屋门准备朝村里那片桃子林而去。

  推开房门的一刻,天际已经全然泛白,初夏的日光来的早也来的烈,现下日头都有了要晒起来的趋势。他不再犹豫,关上房门,直往桃子林去。

  那桃子林他自是没去过,这身体的原主人也只跟着那妇人去过两次,对路线的记忆有些模糊,但好在他的方向感比较强,凭着那模糊的记忆也找到了那片桃子林。

  只是,这身体毕竟小胳膊小腿的,从那草屋到这桃子林免不得爬坡上坎,着实累的慌,待他走到时,面上尽是热汗,且日头又盛了一些。

  那日光照的他有些恍惚,将他好不容易调整好的惊惶情绪又给照了出来。

  前一夜他还是个准备去大学报到的大一新生,哪知路上遇到抢劫,他一个反抗就被又惊又慌的抢劫犯捅了一刀,当下就没了意识,等再醒来时竟然是在一个他不知道的朝代不说,还是在一个八岁小孩儿的身体里,实在是有些荒诞,但荒诞却又真实。

  没办法,哭天喊地是没用的,他只能接受现实。从这小孩儿浅显的记忆里,他得知,他和那妇人,就是他娘,在这个村子生活了八年。

  他爹原本是村长的儿子,姓苟,是个痴儿,他娘被买了来给他爹做媳妇,然后生了他,可才生下他不到一月,他那痴儿父亲就得病死了。

  村长说是他克死了他儿子,便把他母子赶了出来,原以为只是生气过几天就好了,可哪知没过几日,那村长竟然也得了疾病随他那痴儿去了。

  这一来,他们母子在这村里便无依无靠,只得在这一间草屋,靠他娘织些布,绣点手绢为生,贫困交集的活到了八岁,还养成了他胆小怕事,孤僻不与人来往的性子,时常被村里其他孩子欺负。

  最为愤懑的是,他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为着他爹姓苟,所以村里人便都叫他苟蛋,叫着叫着,就成了狗蛋,着实憋屈。

  按理说,他那村长爷爷死了也该有些个亲戚关照才是,可奈何他娘是被人牙子卖过来的,对他爹家的事一概不知,村里也说,他爷爷脾气怪,早和其他亲戚断了来往,根本无人可依。

  他娘也更是可叹,人牙子将其卖来时,她便已患了失忆症,不记得自己以前姓甚名谁,出生何地,家中可还有人。说的简洁一些,便是来历不明,可能是官奴,可能是□□,可能是哪个官家婢子,什么可能都有,如此,村里人定都是瞧不上的。

  这样一来,他们母子当真是无依无靠,像浮萍一般在这村子小心翼翼的活着,为的就是别哪日惹了村里人不痛快,再给轰出去。

  拉回思绪,揉揉太阳穴,瞧着满山可口的野生桃子,他舔了舔嘴皮,踮起脚摘了就近的一个,在身上擦了擦后便放到嘴里咬了一口——满嘴的甘爽清甜,果然是好味道。

  他满意的笑笑,将背篓放下来,奋力的拿起一旁的竹竿去打桃子,刹那间,那些熟透的桃子便落了下来。他咧嘴一笑,忙去捡。

  只是捡着捡着,却忽然觉得身后有个什么东西在向他靠近,或许是前世被人捅了一刀的缘故,令他对危险的东西生出了一股天生的敏锐。即在那东西的阴影已经在他头顶笼罩起来时,他忽然一个侧身往旁倒去,堪堪避过。

  哗啦一声,一个八九岁大的孩子在他原本蹲下的地方摔了个狗吃屎!

  他冷眼看着,没什么表情。

  “拦住他,不许他捡桃子。”

  那偷袭他的孩子摔了个狗吃屎后疼的哭了起来,引得一旁藏着的三个半大孩子都跑了过来,将他围住。

  “狗蛋,你居然敢捡桃子?知不知道这桃子林是我家的。”

  这明明就是野生的,没人管的一片林子。他冷眼想着。

  “这样吧,老规矩,给我当马骑,驮的我高兴了,我就让你捡几个回去吃。”说话的是桃山村现任村长的儿子,张平儿,同样八九岁的年纪但个头却高出他许多,还生的粗腰膀圆的,说起话来一副孩子王的做派。

  他并不把这四个孩子放在眼里,眼下要紧的事是把桃子和手绢拿去集市换,再给他娘请大夫回来瞧病。

  所以,他没有搭理这几个在他眼里半大的孩子,也不管他们围着的圈,转个身自顾自的继续捡。但他才一弯腰,后背便被人用桃子砸了一下。

  “狗蛋你要造反了啊,没听见我说话吗,快过来趴下给我当马,再不快点,我让我爹把你和你娘都赶出去。”那张平儿尖着嗓子嚷道,为着他爹是现在桃山村最有权势的人,他便也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了不得的。

  他揉了下被砸的背脊,想起这原主确实被那张平儿当马骑了好多回,他那么重,原主这么瘦弱,驮着他在地上爬着走,那记忆,真是让人不愿回忆。

  尤其好多回都被村里的大人们瞧见了,可那些人都觉的孩子间的打闹不足一提,压根没有管过,任由这原主被人欺负。他那娘又时常三病两痛的,根本护不过来,即便要护,一个人对全村人,也是讨不到一点便宜。

  “谁愿意给你当马骑你就找谁去,别跟这儿瞎嚷嚷。”他冷着脸说道,但他身体太小,又很是瘦弱,声音也是特有的童声,这话说出来当真是没有一点气势。

  “不愿意?那就不给你捡桃子。”张平儿吆喝一声,几个小伙伴们一起将地上打落下来的桃子兜在自己怀里,一个也没有留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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