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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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槐无奈:“不是冷暴力,只是……”

  “只是,对我而言,这就是最残忍的。”

  殷弦月低头捻了下手指:“但其实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次元的人,原本我们并不会见面,更不会……那个。”

  接吻。

  事实上殷弦月到这个时候还是不太能反应过来,他和书里的男主、纸片人接吻了。

  两次。

  如果说上一次是诀别的吻,路槐一心赴死,了却心愿的吻,那么刚刚的吻就没有任何合理的解释了。

  他当然爱路槐,所有作者都爱自己的主角。诚然,殷弦月知道,也有人会“梦”自己的主角,但他从一开始就不是这样。

  路槐始终都是他想要成为的样子,就像

  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了成为奥特曼、蜘蛛侠,他把自己所有的渴望都放在路槐身上。

  “你甚至不敢说那两个字。”路槐也偏头看过来。

  “啊?”殷弦月问。

  “我们并不会见面,更不会,”路槐似有若无地笑了一下,“亲吻。”

  殷弦月别开头不再看他,心道什么小学生:“我没有不敢说,我有什么不敢说的,我这本书写完完结之后,我们……呜!?”

  又吻上去了,路槐此人,身手迅捷,力量可观。

  “呜!”殷弦月被他捞着腰,又掐住下巴。

  或许是审犯人灌什么药液的手法,路槐扼他下巴的手法让他无法闭上嘴,牙齿不能咬合,相当完整地迎接这个吻。

  不得不说,接吻这种事,吻到第三次的时候,殷弦月竟然微妙的觉得有点舒服。

  可能是路槐此人的外貌条件实在过于优秀,俊美、高挑、性感,眉弓恰到好处,建模似的鼻梁,凉薄的唇。喉结外突的弧度在脖颈上形成完美的线条,由内而外的猛兽气息……

  怪不得书底下的评论都高呼其大猛a,曾经殷弦月还很苦恼,他明明塑造的是一个少年白手起家的成长流励志男主。

  现在倒是有所感悟,旁观者清。

  的确猛a。

  “……”殷弦月喘着气,“不是,你这样一言不合亲上来,很崩人设的。”

  路槐抬手抹了下嘴:“书完结之后,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各奔东西,劳燕分飞?”

  “最后那个是形容夫妻的。”严谨的小说家出言提醒,“但确实是这样,这是你我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不要把意外当做主线,我放纵你亲我,是因为我的确爱你,我可以包容你,但我们也要遵循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就是我们必定会分开。”

  “那是爱吗?”路槐问。

  “那不是爱吗?”殷弦月跟着问。

  第48章

  “呃。”

  一个声音打断他们, 山羊整理了一下领带和手套:“打扰二位了?”

  殷弦月当即扭头看过去:“我靠,你看到了多少?”

  山羊耸肩:“几乎全部。啊,没关系,画面还是挺美好的, 虽然我对路先生带有私人情绪, 但不得不说刚才的接吻已经堪比婚礼仪式了, 祝贺二位。”

  “闭嘴吧。”殷弦月冷漠道,“是没人亲你酸得慌吗。”

  山羊哽住。

  路槐惊诧。

  路槐惊诧的点在于小说家一鸣惊人差点呛死山羊,尔后他才反应过来,他的小说家事实上是在炫耀。

  炫耀和自己的亲吻,顺便用他们二人来对标了山羊和洛尔。

  就有一点点让人爽到,路槐欣赏着山羊的表情,山羊的表情相当精彩, 精彩到殷弦月决定加入写作素材。

  “咳。”山羊平复了一下情绪,“好了,趁着拉美西斯死亡,宫殿内外乱作一团, 分头找王冠吧。”

  “埃及这么多荷鲁斯的神像, 究竟哪个才是所谓的王冠?”殷弦月问。

  山羊意味深长地笑了:“遇见了, 就知道了。”

  “搞这么神经兮兮……”殷弦月嘟囔着,“行了,我知道了,顺着地图找嘛,我走这边,你俩别跟过来, 我现在看见狗就烦。”

  他随便指了个方向,抬脚便走, 意料之中的事情没有发生,路槐和山羊这俩狗走了另一边。

  硬着头皮走了,造物主无所畏惧。

  又很好奇那俩人会聊什么,越想越好奇,一直到他都走到宫殿墙根那儿了……放弃了。

  “烦死了。”嘟囔了两句,殷弦月用手指头抠了抠宫墙上的石头。

  但殷弦月非常笃定这个地方并非真实历史上的古埃及,就像他此前对路槐说的,假设山羊带着他刚刚抵达这里的时候,是先知摩西带着王奴出走埃及,前往他们与上帝的“应许之地”的话——那起码应该是拉美西斯二世的年代。

  可是今天拉美西斯一世才刚刚辞世,时间并不吻合,所以他很确定这时空是个陷阱。那么是针对谁的陷阱,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路槐,另一个是自己。

  所以他必须和路槐分开,才能触发这陷阱的真正目的。

  古代埃及是一个相当神奇的国家,他们在古代时候,男女的社会地位就是完全平等的,女性可以做生意、选择配偶,他们有当下最顶尖的科技和天文,建造出了现代科技都很难完成的金字塔和方尖碑,甚至阿布辛贝神庙每年两天阳光的深度都能完美计算出来。

  但说实话,殷弦月对古代埃及历史其实没有太大兴趣,并不痴迷,他所了解的也只不过是那些世人皆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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