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嫡长子 第2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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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们都知道,灶户的收入会被官僚系统不断侵占的,

  洪武初期,灶户产盐一引给米一石,称为工本米。洪武十七年,朝廷将工本米折钞,但是大明宝钞贬值严重。而且还要忍受‘总催’之类的上司勒索、欺压。身上有几个钱也给敲出去了。

  这个时候灶户怎么办?

  为了活下去,就只能偷偷的把自己产出来的盐拿出去卖掉。于是私盐的源头出现了。私盐出现以后,又进一步削弱了官盐对商人的吸引力。

  或者灶户就干脆逃亡,逃亡之后盐产量下降,又加剧了守支问题。

  到了弘治五年,户部尚书叶淇对开中盐法进行了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将商人运输粮食到边境地区换取盐引改为商人直接向盐运司缴纳银两获取盐引。

  然后让朝廷来负责向边境地区拨给银两和粮食。

  这个做法在当时是赚的,因为太祖施行开中法那会儿西北是米贵银贱,所以朝廷征得是米,

  但经过上百年之后,西北粮价很低,属于米贱银贵。有些官员就动心思要改征米为征银。

  按照原来的办法,商人每引盐纳米2.5斗,换算成银子仅值银5分,但是改纳米为缴银之后,每引征得盐税银4钱左右,这样朝廷获利就会瞬间增长8倍。

  所以当时记载“一时太仓银累至百馀万”。

  也因为这个标志性改革,所有的问题似乎都变成了是叶淇一个人造成的。

  然而明朝盐法的败坏根本上是官僚系统的腐败,叶淇做的事在成化年间也有大臣奏请‘将本色改为折色’。而之所以有这样的呼声,就是因为商人困于守支,已经搞不下去了。

  当然,弘治五年这次改革的破坏性依旧很大,最直接的就是直接消灭了商屯。

  因为不再需要粮食了。边商只能‘商屯撤业’。

  商屯消失、军屯败坏,也没有人再给边疆地区输送粮食,朝廷每年拨的是军饷。所以西北是粮食输入越来越少,银子输入越来越多。

  这样一来米贱银贵的局面不再,而又回到了米贵银贱。

  边军生活成本的增加,导致朝廷的军事开支不断增加,与此同时边军的作战能力又不断下降。一旦遇到真正的军事危机,就不得不启用募兵制。

  募兵制又需要大笔的银两。这些大笔的银两只能是继续压迫百姓来获得。于是局势越来越坏,恶性循环就这么产生了。

  所以问题来了,这些财富去了哪里?

  商人?对,部分盐商通过官商结合获得了利益。

  官僚?不错,他们不断的盘剥、贪污,也肥了自己的腰包。

  勋贵、内臣?也对,这些人不断的通过向皇帝奏乞‘盐引’的方式来获利,而且商人中盐有数额限制,即不许过三千引,但是成化皇帝大笔一挥就给了万贵妃的兄弟万通淮盐五千引、赐给皇后母亲段氏两淮官盐两万引。

  弘治皇帝对待亲人也很好。从弘治五年起,他赐给歧王两淮余盐一万引、赐与益王两淮余盐一万引,弘治十二年赐泾王两淮余盐一万引、赐申王两淮盐一万引,以上这些费用是“助婚礼之费”。

  顺带一句,两淮盐引是食盐里面价格比较高的。所谓盐引壅滞,大部分是指两淮、两浙。像山东这些地方的盐场,是开中有余,甚至无商可中。

  然而即便两淮、两浙盐引如此壅滞,但是赏赐的还是这些。

  所以真正的利益获得者,也许不是叶淇。

  也许是被称为统治阶级的一群人。

  所以开中盐法能够原封不动的改回头吗?

  一句话,绝不可能。

  其一,守支问题非常严重,商人又不是冤大头,他都知道支不到盐,谁给你送粮食去?

  其二,商人的‘人情支出’到正德年间已经非常高昂,从盐运司、盐课提举司要巡盐御史,一众官员的口袋都靠盐商来填满,这个时候开中,盐引价必须开得很低,形成对商人的吸引力,否则就没有意义。可开得很低,朝廷收入锐减,最后就是全部贴补给贪官了。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解决吏治,所以开中法还没改好又开始去整顿吏治?吏治是那么好整顿的么?

  其三,商屯破坏以后,西北商业资本大幅度败退,有钱人都没钱了,谁给你去商屯?内商?不会的。商人最注重风险管理。换句话说,现在政策改回来,会不会再改?信任一旦被破坏,想要重建是非常困难的。不要说不会再改了,谁知道会不会再来个叶淇。

  其四,改回去干什么,再花个几十年败坏?

  所以正史中除了弘治五年叶淇改革,万历年间袁世振盐政改革也不是往回改,而是施行所谓的纲法。

  而对于顾佐来说,他看不到那个问题。

  他现在所能看到的,大概就是灶户生活艰苦、盐产量呈下降趋势、官盐质差价高、私盐泛滥成灾、边疆商屯废弛。

  与此同时,宗亲、勋贵、内臣通过权力获得大量盐引,导致商人大多困于守支,盐引因此卖不出价格。

  朝廷的盐课收入也只得连连下降。

  总之一句话,盐法已坏而依附于其上吸血的人太多,而原本那是属于朝廷的收入。

  “……如此说来,朝廷只能另起炉灶了。”皇帝发出这样的感慨,“还是说,礼卿觉得可以再将盐法改回去?”

  顾佐过来禀报这些问题,肯定也是带着解决办法来的,不管有没有效果,至少是他自己一直思考的办法。

  “陛下,微臣观盐法多年,原先也苦闷于无力解决如此复杂、又牵扯甚广的弊政,但少府和梅记让微臣想到,朝廷或许可以改私盐商为官盐商,也像市舶司一般实行准入制,将与朝廷共同经营盐的商户控制在几家或十几家,这样便于朝廷管理和监督。”

  顾佐缺乏现代经济理论知识。但是朱厚照是知道的,盐业从最早的官办官运,改为明代的官办商运,其实是一种效率的提高。

  所以不能够往回改,官商、本质上也是一种官办,而官方进行统一生产、统一销售,这样过不了几年就会有大量的腐败问题,而且官员的行事效率大大低于商人。

  其实这样做就有点像是大清的盐法。商人在皇权面前完全跪下,以取悦皇权为最高标准,而和官府媾和之后,贪墨银两、偷税漏税、贩卖私盐的问题也非常严重。

  朱厚照摸了摸鼻头,“礼卿,若是照此修改,不出几年,这些商人也会与朕的臣子勾结在一起大肆贪墨,随后在默许之下大行私盐,到那个时候朝廷的盐税还是减少。这样改动,也就是从养肥一群人变成养肥另一群人。”

  顾佐不敢完全否认这种现象,私盐问题历朝历代都没有办法杜绝。

  这本来也是没法杜绝的事,因为官盐当中有‘行政成本’,随着吏治的败坏,这个成本必定是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官员不是给自家生产食盐,质量做不好是一定的,所以价高质差,就是官盐的宿命。

  一旦出现这种局面,私盐就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因为这其中可以获利。只要获利就一定有人去做。

  现如今反正就是他和顾佐君臣两人,朱厚照也就把自己的想法尝试着说出了口,“礼卿,你觉得……若是将盐场也交给盐商如何?”

  开中盐法之中,运输和销售这个环节都交给了商人,生产也就是盐场还在朝廷手中。朝廷通过控制盐场来控制食盐的源头,手里有货,还怕没钱?

  顾佐大惊,“若是这样,朝廷只能课税,盐税所得会更加减少!”

  朱厚照摇摇头,“非也。朕不会将盐场免费交给盐商,而只是将经营盐场的权利拍卖给盐商,朝廷固定取得一个收入。剩余的由商人自负盈亏,他们赚多赚少都与朝廷无关。”

  这样以后,朝廷就不再介入生产、运输和销售的任何一个环节。同时也不再有私盐问题。因为所有的盐都是私盐。

  “这……问题在于,朝廷无法控制盐场也就无法再掌握食盐了!”

  顾佐作为这个年代的官员,站在朝廷的角度考虑,天生的就有一种想要控制食盐的倾向。因为食盐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战略物资。

  不过朱厚照对于官办盐业并不具有信心,事实上,自盐业专卖以来,私盐始终为历代盐业治理的痼疾。清朝的盐业制度算是好的,但是清朝末年私盐同样泛滥。

  “你先不必着急,咱们只是先议一议。弘治五年,当时的户部尚书改革了开中盐法,其目的一是解商人守支之困,二是增加了太仓收入。朕这个法子并非是拍卖盐场的产权,盐场还是归于朝廷,拍卖的是盐场的经营权,所得收入也可抵盐引。”

  “与此同时,朝廷不再负责盐场生产,于是便不再需要盐运司、盐课司等一系列机构,这样不仅能够削减开支,而且还能从根子上绝了官员贪墨。”

  顾佐皱起眉头,询问道:“如此一来,食盐生产售卖全在商人手中。商人重利,有意抬高盐价,百姓岂不深受其害?”

  朱厚照摇头,“朕不会将所有的盐场拍卖给一家或是几家,必然是多家经营,并且不再有区域限制,若是谁家的盐贵,百姓可以不买。”

  “若是盐商相互联合,统一抬价呢?”

  朱厚照想了想,“确实有这种可能。如此,就要行政干预,罚钱抓人都可为之。”

  “陛下,还不止如此。盐业是巨利,若朝廷拍得价高还好,拍得低了,其中利润岂不尽为盐商所得?”

  “拍卖若想维持,势必需要让盐商获利,若是无利可图,谁来拍这些盐场?至于获利甚多,朝廷可加一期限。譬如你去拍一盐场,朝廷与你约定,经营权有五年或十年,期限之内获利尽为你得,到期之后朝廷收回经营权,重新定价拍卖。如果确实是暴利,那么其他竞争者再拍盐场时也会提价的,这样就给朝廷留下了调整的空间。”

  这个法子有些大胆。

  这一下子就将盐法从官办商运,改为了商办商运。朝廷成了甩手掌柜,除了拿一笔固定的收入,其余的都不再管,最大程度的降低自身的成本。

  听起来似乎也可行。

  但其中还有个要点。

  “如此一来,西北的商屯,也就无法再恢复了。”

  朱厚照嘴角一弯,“也不尽然。朝廷可以接受不同的支付方式。”

  其实咱们祖宗确实聪明,很多制度设计的都很精妙,但毕竟局限于时代,譬如说这个不同的支付方式。

  顾佐不解,“臣斗胆,敢问陛下何为不同的支付方式?”

  “便是本色与折色相结合。”

  所谓本色,就是粮食。折色就是银子。

  朱厚照解释道:“若是边境地区有战事,则朝廷所拍的盐场可定八成本色二成折色,若是承平之时,则可定为二成本色八成折色。谁想拍得盐场的经营权,肯定是先满足这个要求才行。这样也可以避免守支的问题,因为盐场为商人自身所经营,他想何时产盐就何时产盐。”

  “再有,大明有200多个县产盐,每次拍卖必定不是全部拍完,而是要呈现一种梯次顺序,比如说第一年拍四十个,经营权为五年,第二、三、四、五年一样,到第六年时,第一年所拍出去的盐场又可以重新进行拍卖,如此循环罔替,则朝廷每年都可以获得拍卖盐场的收入。”

  “亦或者,可以在支付方式上再做文章。譬如说拍卖价稍低些,但是要盐场每年收入的二成归于朝廷,不过这种复杂的设计,朕并不推荐,每多一道程序,都是贪墨的空间。”

  顾佐听完之后大受启发,也大为震惊,“陛下之言振聋发聩,圣明无过陛下。不过臣在想,所谓的拍卖大抵也会有官员从中寻利,负责该项事务的官员必为盐商所捧,一旦有失于监管,便是故意压低拍卖价格也是有可能的。”

  朱厚照点点头,

  这种说法是比较切乎实际的。

  但相比于巡盐御史、盐运司、盐课提举司等这么多机构、官员,只负责拍卖这一职能所需的官员会大幅减少。

  “压低归压低,朝廷的收入它不能够少。这一机构和官员便置于户部之下吧,由尚书直领。盐场收入下降朕不管,国库这点儿地方户部得给朕填满。若是愿意断自己的路,那是谁也没有办法的事。”

  朱厚照觉得或许先这样试试也还不错,“盐政关乎江山社稷,也不能你我君臣在这里便议定了,还是要阁部官员共议,礼卿,你退去之后也可试着完善这个做法。朝廷也要减负啊。”

  若是收入差不多,其实这样也不是不行,即便没多少增长,但至少甩掉了一大批贪官。盐,这里头的腐败官员实在太多。

  以至于有明一代,一知道哪个官员要去当巡盐御史了,那就必定想到这家伙要贪墨了。

  顾佐确实要仔细思量,皇帝的这个想法他从未有过。

  事实上,历朝历代的盐法都为了能够多课一点税,而搞得分外复杂。但越是复杂,其中的漏洞越是多,并且一旦坏掉以后就越发难改。

  明代的开中法,朱厚照是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办法能够改良,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它里面的程序实在太多。

  每一个环节都有大量的权力和利益交织,要想把这些线条理清楚,那可真是不容易。

  其实即便这样改也不是一个完美的法子。

  因为后世之君也像成化、弘治这样把盐场的拍卖权赐给一些权贵的话,那就实在没办法了。

  这是专制皇权的宿命,那样的局面也一定会出现的,所以能咋办呢?

  人治的天下,那个人如果不靠谱,什么制度能管用?

  现如今大明的盐法已经是败坏的局面,这样改动一来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朝廷的收入,二来可以甩掉大包袱。最关键的是大大降低改革的难度。

  因为如果硬要去梳理现如今盐法里的线条,那么不杀个血流成河是做不到的。

  然而另起炉灶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不管过去有什么猫腻,那一套朝廷不玩了,皇帝不会去细究,巡盐御史或是盐运司到底贪墨了多少银两,反正打包在一起全部扔掉。

  改革的难度降下来之后就可以最大程度的提升可执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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