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所以当初阮意说让秦笙陪他上高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

  他身体不好,阮母走之前,特地嘱咐阮父和阮蛰,一定要好好对待他。这就造成了阮父纵容溺爱,阮蛰视若无睹,以及…秦笙那段被校园霸凌的少年时光。

  阮意被送去了医院,秦笙永远记得阮父看自己的眼神。

  好像恨不得掐死他。

  至于阮蛰…他没有骂秦笙,可是在听说阮意出事的时候,脸色也是百年难遇的难看。

  毕竟是亲弟弟,秦笙也理解他,所以从那之后,秦笙再也不反抗了。

  能躲就躲,就算阮意欺负他,他也只能受着。

  不是怕这傻逼死,而是秦笙不想阮意耽误自己。

  高考是他唯一的出路,只要上了大学,一切就都结束了。

  秦笙也是那个时候才明白一个道理,在这种家庭,锋芒毕露只会带来无边无尽的灾难。

  还不如做个弱小又委曲求全的人。

  最起码…日子可以好过些。

  秦笙要的不多,但他要的,阮蛰给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阮蛰:冒昧问一句,评论区说我直球,直球是什么意思?【逼王的疑惑】

  阮蛰:还有,闷骚又是什么意思?

  秦笙:……

  第128章 秦笙&阮蛰(三)

  阮意因为阮蛰给秦笙转学的事炸了锅,哭着喊着要阮父把秦笙转回来。

  但介于上次秦笙把阮意打住院了, 阮父倒觉得给秦笙转学是个正确的决定, 正好他还住校, 平时不用回来,眼不见心不烦。

  一转眼,秦笙跟阮蛰同居已经快一个月了。

  秦笙开门进去的时候,阮蛰正在厨房做饭。

  秦笙把钥匙放在玄关处, 换了拖鞋走过去。

  厨房里氤氲着水汽, 锅子里不知道在煮着什么,蒸汽把锅盖顶了起来。

  阮蛰围着围裙在案板上切土豆丝,他的刀工已经进步了很多, 再也不是最一开始秦笙说想吃土豆丝结果端上来一盘土豆条的人了。

  秦笙倚着门看了他一会儿,心绪难平。

  他从来没想过阮蛰这样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业界精英,或者说一个从不会照顾人的富二代,竟然为了自己能吃的好一点, 去学习做饭。

  他们俩没有请保姆,阮蛰以前有一个阿姨, 每周过来两次打扫卫生, 但秦笙来了后就辞退了。

  因为关系特殊,避免人多嘴杂,而且他们俩在家里总是腻歪在一起,阿姨过来也不方便,阮蛰就亲力亲为了。

  阮蛰对他挺好的。

  但是…秦笙到今天都不知道阮蛰对自己是个什么想法。

  喜欢么?好像也不尽然,感觉比起喜欢, 阮蛰更喜欢和他上|床。

  阮蛰几乎每天都要弄他一次,有时候很快,二十分钟就能结束,但有时候则会通宵达旦。秦笙身上的吻痕永远都是新叠旧,好在都在锁骨下,也就随他去了。

  …喜欢。

  自生日那天后,秦笙就没有问过他“喜不喜欢”这个问题,因为秦笙无所谓。

  他只是想平静的等待高考,而和阮蛰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帮自己过的更舒服一些。

  比如转学,比如搬出来住,比如远离阮意那个绝世大傻逼……虽然这些都是阮蛰主动并自愿的,但秦笙确实一定程度上,逃离了阮意。

  有了第一步,逃离阮家就容易很多。

  所以他对自己的定义很简单——一个干净的床伴。

  可能阮蛰就是喜欢他年纪小又乖巧,没有外边那些社会上的人那么多花花肠子吧。

  注意到身后有人,阮蛰回头看了他一眼,平静的问,“回来了。”

  永远是这么淡如水,阮蛰总是端着,不管干什么都放不下他身上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其实秦笙挺不喜欢他端着的,但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逢场作戏,秦笙并不要求他对自己敞开心扉。

  “嗯。”秦笙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今天吃什么?”

  “炒土豆丝,炖肘子,还有个豆腐。”阮蛰简单的把菜名报了一遍,然后把秦笙搂在怀里,和他接了一个浅浅的吻。

  秦笙身上很软,腰也细,阮蛰一手就能搂过来。

  这小孩跟毒药一样,叫阮蛰上瘾。

  洗完澡出来,秦笙看到床上摆着几个袋子。都是些名牌,不出意外的话,全是阮蛰给他买的。

  阮蛰真的很喜欢给他买东西,好像真的把他当做一个床伴在养,企图用这些名贵的东西来维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但是……少年根本不想要。

  秦笙深吸一口气,他走过去在床上坐下来,然后随便打开了一个。

  是某个品牌的经典手环,形状是个钉子,之前他也送过自己另一款,售价要三万,秦笙一次也没戴过。

  他把东西原封不动的放回去,又打开另一个纸袋,是件牛仔外套。

  这件倒是挺和秦笙的胃口,只不过一想到是当做“床伴”送的礼物,秦笙瞬间就不想要了。

  “喜欢吗?”就在这时,阮蛰从隔壁房间走了进来,他听到浴室门开的声音,知道秦笙洗完了,也看到了礼物,这才放下手头的工作走了进来。

  秦笙不能表现出不喜欢,所以很虚伪的勾了下唇,看着那件牛仔外套说,“喜欢呀,这么贵当然喜欢了。”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