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不关母亲的事情。”话题终于打开,公孙珣也不禁正襟危坐道。“人生于世,哪里能心想事成皆如人愿呢?再说了,母亲的导向终究是正确的……只不过现在看来,方向再对,想走过去,却也免不了一些曲折和岔路。”
“我也大概明白了你的意思。”公孙大娘一边说一边认真看向了自己的独子。“你已经成年加冠,总有自己的心思、自己的心腹,也有自己想做的事情,更有自己的路要走……这都没问题!只是我这个当娘的,还是希望你能牢记将来世道的惨烈,然后记住那句话!”
“努力闻达于诸侯,以求苟全性命于乱世……”公孙珣忽然笑道。“割据辽西坐观成败嘛,我晓得的。”
“那就好。”公孙大娘不由长出了一口气,然后直接结束了这个让母子二人都格外艰难的话题。“对了,你之前说高顺在你军中?然后你还从董卓那里得到了一把‘项羽的断刃’?都与我看看……”
——————我是快要热死的分割线——————
“后汉熹平末,有雁门豪族冯氏,体胖而吝,尝行路,虽粒米亦折腰而取;与人交,多行宴饮,虽家中豪富未曾为东……其行多如此,故素为乡人所鄙,而其人自若。及战乱连结,兵祸甚急,雁门青苗多坏,秋收无望,太守固发郡内豪右献粮赈之,豪右多贪鄙,乃相聚于旗亭楼上,共议抗拒太守,以冯氏家豪,亦请之。及日盛暑,众皆持蔬果至亭楼,冯氏亦亲抱一瓮上楼,众人皆奇也。将言,冯氏忽拍案而起,喝众曰:‘乡梓罹难,士民面有饥色,皆寻山择枣充粮,汝等既为郡中豪右,不思纳粮报国,反欲祸国乎?吾虽鄙,亦不愿与诸君为伍也!”众愕然,冯氏复举瓮曰:“君等故言吾吝,未尝做东,今有数物,皆某亲手采择,愿与诸君,以作了结,自后不相欠也!’言毕,乃掷瓮于柱,瓮破,满楼野枣滚落!冯氏乃拂袖昂然自归,献粮于郡。豪右俱惭,复感其德,皆争而纳粮。”——《士林杂记》.教化篇.燕无名氏
第十七章 大事(下)
按照《士昏礼》的规定,古时候的婚礼一般是六个步骤……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这就是被称之为“六礼”的所谓婚礼传统所在了。
而后世东亚地区无论是风俗如何变动,可基本上都还大致遵循这个流程与概念。
不过,也仅仅就是大致遵循罢了,因为真要按照《士昏礼》的步骤具体到每一个动作朝着哪个方向都来做的话,也未免太脱离实际了。实际上,哪怕是前几年郑玄对《士昏礼》做出了更符合这个时代的相应注解,也依旧显得累赘而冗余,让人喜欢不起来。
所以,各地依旧是各地的风俗,只要说媒下聘、媳妇过门这些主干礼节没变就行了。
而换到公孙珣本人的婚礼来讲,他更是跟这些礼仪挨不上边……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还是赵老夫人站在大街上对着自己孙女那一指,而后来公孙家补上的那些各种礼节,其实也就是补上的而已。而此番合房,宴请宾客,人家赵芸更早就已经入了公孙氏的家门,而赵家人也全都远在辽西。
只不过,话还得说回来,女方越是如此干脆,男方这边就越要尽可能讲究一点。所以,为了表示尊重,公孙大娘干脆戴着眼镜,在那里临时学习起了郑玄注解的《士昏礼》。
“我仔仔细细看了半夜,”公孙大娘坐在上首的一把椅子上,一手将眼镜拿下,一手却是微微颤抖着捏了一张帛书。“全是糊里糊涂的东西,后来半夜中实在是忍不住,又从床上爬起来,对着蜡烛看,却也只从这《士昏礼》的字缝中看出了三件有用的东西!”
束手站在下面的公孙珣忽然有些不安了起来。
“一个是所谓昏礼的昏,居然不是通假字,而是黄昏的昏,一切事情都要在黄昏时处置……怪不得那曹操和袁绍年少时能在晚上抢到人家的媳妇!”
公孙珣一时倒也无言以对。
“还有一个便是大雁,干什么都要大雁……若是如此长久下去,这大汉朝的大雁怕是都要被灭种了!”公孙大娘语气愈发不善了起来。“就不晓得保护一下资源吗?”
“当初在辽西时咱们已经送过四次大雁了。”公孙珣见状赶紧安慰道。“这次再补一个就行!”
“最后一个,便是蒸小猪的时候要把猪蹄子上的指甲全都给拔了!”公孙大娘理都没理自家儿子,反而彻底忍受不住,直接把帛书握成一团扔到了地上。“你说这都什么跟什么?!蒸小猪的时候去不去猪蹄上的指甲到底有什么用?难道不晓得猪蹄才是最好吃的吗?”
公孙珣也是一时茫然。
“罢了!”公孙大娘气急以后也是颇为无奈。“按照这上面的东西来吧,省的来宾笑话……”
好歹都由公孙大娘说了算,她既然点头了,那公孙珣自然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话说,既然婚礼的最后一步既然已经有了指导纲领,那从第二日起,平城这里就难免变得一日比一日热闹了起来。
不说别的,光是城南、城北那两处充当男方女方家门的宅院附近,每日就聚集了几乎整个平城的小孩子等在这两个地方,只是专门为了抢到正午和黄昏时固定散发的两次喜钱。
当然了,真正让整个平城活跃起来的,还是随着婚礼日期临近,那些从各地赶来的宾客……雁门本地的豪族与官吏且不说,可是并州、凉州的方伯,上谷、代郡的太守,甚至于中山甄氏这样摸不着头脑的对象都有派人过来恭贺,那就难免让人咋舌了。
“我也大概明白了你的意思。”公孙大娘一边说一边认真看向了自己的独子。“你已经成年加冠,总有自己的心思、自己的心腹,也有自己想做的事情,更有自己的路要走……这都没问题!只是我这个当娘的,还是希望你能牢记将来世道的惨烈,然后记住那句话!”
“努力闻达于诸侯,以求苟全性命于乱世……”公孙珣忽然笑道。“割据辽西坐观成败嘛,我晓得的。”
“那就好。”公孙大娘不由长出了一口气,然后直接结束了这个让母子二人都格外艰难的话题。“对了,你之前说高顺在你军中?然后你还从董卓那里得到了一把‘项羽的断刃’?都与我看看……”
——————我是快要热死的分割线——————
“后汉熹平末,有雁门豪族冯氏,体胖而吝,尝行路,虽粒米亦折腰而取;与人交,多行宴饮,虽家中豪富未曾为东……其行多如此,故素为乡人所鄙,而其人自若。及战乱连结,兵祸甚急,雁门青苗多坏,秋收无望,太守固发郡内豪右献粮赈之,豪右多贪鄙,乃相聚于旗亭楼上,共议抗拒太守,以冯氏家豪,亦请之。及日盛暑,众皆持蔬果至亭楼,冯氏亦亲抱一瓮上楼,众人皆奇也。将言,冯氏忽拍案而起,喝众曰:‘乡梓罹难,士民面有饥色,皆寻山择枣充粮,汝等既为郡中豪右,不思纳粮报国,反欲祸国乎?吾虽鄙,亦不愿与诸君为伍也!”众愕然,冯氏复举瓮曰:“君等故言吾吝,未尝做东,今有数物,皆某亲手采择,愿与诸君,以作了结,自后不相欠也!’言毕,乃掷瓮于柱,瓮破,满楼野枣滚落!冯氏乃拂袖昂然自归,献粮于郡。豪右俱惭,复感其德,皆争而纳粮。”——《士林杂记》.教化篇.燕无名氏
第十七章 大事(下)
按照《士昏礼》的规定,古时候的婚礼一般是六个步骤……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这就是被称之为“六礼”的所谓婚礼传统所在了。
而后世东亚地区无论是风俗如何变动,可基本上都还大致遵循这个流程与概念。
不过,也仅仅就是大致遵循罢了,因为真要按照《士昏礼》的步骤具体到每一个动作朝着哪个方向都来做的话,也未免太脱离实际了。实际上,哪怕是前几年郑玄对《士昏礼》做出了更符合这个时代的相应注解,也依旧显得累赘而冗余,让人喜欢不起来。
所以,各地依旧是各地的风俗,只要说媒下聘、媳妇过门这些主干礼节没变就行了。
而换到公孙珣本人的婚礼来讲,他更是跟这些礼仪挨不上边……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还是赵老夫人站在大街上对着自己孙女那一指,而后来公孙家补上的那些各种礼节,其实也就是补上的而已。而此番合房,宴请宾客,人家赵芸更早就已经入了公孙氏的家门,而赵家人也全都远在辽西。
只不过,话还得说回来,女方越是如此干脆,男方这边就越要尽可能讲究一点。所以,为了表示尊重,公孙大娘干脆戴着眼镜,在那里临时学习起了郑玄注解的《士昏礼》。
“我仔仔细细看了半夜,”公孙大娘坐在上首的一把椅子上,一手将眼镜拿下,一手却是微微颤抖着捏了一张帛书。“全是糊里糊涂的东西,后来半夜中实在是忍不住,又从床上爬起来,对着蜡烛看,却也只从这《士昏礼》的字缝中看出了三件有用的东西!”
束手站在下面的公孙珣忽然有些不安了起来。
“一个是所谓昏礼的昏,居然不是通假字,而是黄昏的昏,一切事情都要在黄昏时处置……怪不得那曹操和袁绍年少时能在晚上抢到人家的媳妇!”
公孙珣一时倒也无言以对。
“还有一个便是大雁,干什么都要大雁……若是如此长久下去,这大汉朝的大雁怕是都要被灭种了!”公孙大娘语气愈发不善了起来。“就不晓得保护一下资源吗?”
“当初在辽西时咱们已经送过四次大雁了。”公孙珣见状赶紧安慰道。“这次再补一个就行!”
“最后一个,便是蒸小猪的时候要把猪蹄子上的指甲全都给拔了!”公孙大娘理都没理自家儿子,反而彻底忍受不住,直接把帛书握成一团扔到了地上。“你说这都什么跟什么?!蒸小猪的时候去不去猪蹄上的指甲到底有什么用?难道不晓得猪蹄才是最好吃的吗?”
公孙珣也是一时茫然。
“罢了!”公孙大娘气急以后也是颇为无奈。“按照这上面的东西来吧,省的来宾笑话……”
好歹都由公孙大娘说了算,她既然点头了,那公孙珣自然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话说,既然婚礼的最后一步既然已经有了指导纲领,那从第二日起,平城这里就难免变得一日比一日热闹了起来。
不说别的,光是城南、城北那两处充当男方女方家门的宅院附近,每日就聚集了几乎整个平城的小孩子等在这两个地方,只是专门为了抢到正午和黄昏时固定散发的两次喜钱。
当然了,真正让整个平城活跃起来的,还是随着婚礼日期临近,那些从各地赶来的宾客……雁门本地的豪族与官吏且不说,可是并州、凉州的方伯,上谷、代郡的太守,甚至于中山甄氏这样摸不着头脑的对象都有派人过来恭贺,那就难免让人咋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