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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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大半夜的小路,一是人困马乏,尤其是旺财从来没有被人家当成过牲口使用过,现在倒好,每天背着重物,在山路上行走,虽然也曾躺在地上耍赖,虽然也曾故意把粮食袋子在树上蹭得掉下来,迎接它的只有窦燕山的皮鞭。

  见云烨红着眼睛要扑上来找他拼命,窦燕山抽得更加的起劲,旺财的大眼睛里全是泪水,哪怕单鹰强迫它减肥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它一指头,如今每抽一鞭子,浑身的肉就抖一下,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天亮的时候,云烨从新生的草芽里给旺财寻找伤药,可惜,只有蒲公英,无奈之下,云烨把蒲公英连根拔起,捣成糊糊,给旺财敷在身上,没有什么效果,只是一个心理安慰。

  旺财的大肚子以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每天云烨都能听到它的在响,它总是处在饥饿状态。饥饿让它不得不重新拾起一匹马的本能,开始自己寻找鲜嫩的青草。

  粮食这东西会越背越轻的,一队人马满载着从蜀中购置的粮食去了大路,这里已经是蜀地和南诏的交界处,窦家多年的经营还是有效果的,老管家领着他们以做生意为名,出了最后的城关。

  窦燕山发现自己的队伍开始莫名其妙的死人,一个在小解的时候,踩中了猎人的小陷阱折断了腿,被晃过来的尖刺扎成了刺猬,还有两人在吃完饭的时候忽然发了疯,为了一点小口角开始斗殴起来,开始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多日的野外生活,让每个人都积蓄了一肚子的不满。

  当其中一个一刀捅进同伴的肚皮的时候,众人才发现不对劲,想要按住发狂的同伴,却被他舞着刀子追杀的四处逃窜。

  无奈之下,窦燕山一箭放翻了发狂的同伴,眼见他嘴里吐着血沫子,还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叫,众人心中全是兔死狐悲的哀伤。

  窦燕山把云烨从头到脚搜索了一遍,没有毒物,浑身上下除了一团丝线再没有其他的物件,不可能是云烨捣的鬼。

  接受搜查接受的心安理得,一边刨着碗里的蘑菇,一边看热闹,看到云烨舒坦的样子,窦燕山的牙都要咬碎了。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林子里的生物也多样化起来,云烨甚至看见了几只涂着红嘴唇的猴子,在山间快速的攀援,难道说自己已经到了南诏?

  一道巨大的瀑布彻底让云烨知道了自己到底身在何处,巨大的轰鸣声让人心悸,只有云烨知道,这道在世界上都数得着的瀑布,现在一定更加的壮观。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黄果树瀑布远没有后世那么壮美,水流湍急,从断崖上落下来,气势极为雄宏。

  可惜只往下掉了十几米就落地了,后世他可是整整掉了近七十米。

  “如何,云侯,你应该是第一位到达这里的大唐显贵,想不到荒蛮之地,也有如此奇异的景致吧。”

  第三节 是个人都想熬鹰

  窦燕山背负着双手,迎着河谷里烈烈的风,头发被风吹起,竟然多了一份出尘的意味。

  生活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两年来的艰苦磨难,已经让窦燕山彻底的成熟起来,一击不中,远飙千里,这次在京城无意中得到了云烨,他就立刻放弃了原来制定的计划,一刻不留的回到南诏,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

  从一开始的切骨之恨,到后来的逐渐冷静,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云烨身负财神之名,这是他极度需要的。

  窦家的财富已经被朝廷抄没,剩下一些没有被波及的族人,也已经依附在了窦忠的麾下,几次的接触,除了给予少量的钱财支援外,再无其他,有几次如果不是窦燕山提前发现不妥,安排了后路,早就被自己的族人抓起来送到李二面前邀功去了。

  如今看着气势磅礴的瀑布,雄心壮志油然而生,只要收服云烨,窦家一定会在纷乱的南诏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一路上莫名其妙死的几个人,他很清楚这是云烨的手笔,虽然他不明白云烨是如何办到的,却很肯定的知道一定是云烨干的。

  死几个人并不算什么大事,窦燕山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李家的统治,他有无数的同盟。

  如果云烨连不知不觉得杀死几个人都做不到,才会让窦燕山感到失望。

  仇恨可以放在一边,这没问题,如果云烨真心投靠,共谋大业,两人成为至交也不是不可能。

  或许只有敌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云烨心无大志,却才华横溢,拥有这样奇怪性格的人只此一人。窦燕山迫切的希望云烨能够加入到自己的阵营里面来,他把这一过程称之为熬鹰。

  他在小的时候就养过一只鹰,是祖父送给他十岁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只即将成熟的幼年鹞鹰,祖父告诉他,除非他降服了鹞鹰,这只鹰才是他的,否则,他会把鹰杀掉。

  窦燕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降服这只鹰,虽然他的手和肩膀无数次的被这只鹰抓伤,眼睛也差一点被啄瞎,可是当他带着鹰第一次出去打猎,听着响亮的鹰唳,看着它在天空展翅盘旋,再看着它箭一般的扑向猎物,激动得泪流满面。

  在他的眼中,云烨就是他的新鹞鹰。

  如果李二知道窦燕山的心思,一定会轰然大笑,云烨不是什么鹞鹰,他就是一个颗煮不熟,蒸不烂,砸不碎,响当当的铜豌豆,这是文雅点的说辞,如果非要李二说出另外一个形容词,想必滚刀肉是一个恰当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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