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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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1130”系统是当时世界上唯一能够有效拦截超音速反舰导弹的速射炮。

  当然,能够拦截的不止是反舰导弹。

  对付火箭弹,“1130”系统也是得心应手。

  此外,在理论上,“1130”系统还能够拦截大口径炮弹,甚至是体积小得多,不过飞行速度也慢得多的迫击炮炮弹。

  只不过,在拦截炮弹的时候,得使用价格昂贵的钨合金穿甲弹。

  在采购“1130”速射炮的谈判取得关键突破之后,沙特军方主动提出,愿意以出资的方式,在“1130”的基础上,开发一种车载近防系统,而且最好能够直接发展成能够伴随装甲部队活动的自行高射炮。

  当时,华夏方面也有类似的想法。

  既然沙特愿意提供研制资金,那么一切都好说。

  随后,科威特、阿联酋与阿曼也加入了进来,不过主要出资方依然是沙特,即沙特承担了百分之六十的研制费用。

  由此,沙特不但获得了“陆盾1130”的部分知识产权,一条生产线,还获得了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权。

  简单的说,沙特以“国王之盾”的名字,重新包装了“陆盾1130”,然后以自研武器的名义向其他国家推销。

  只是,外销业绩不是很好。

  为啥?

  真正需要这种高端货的国家着实不多。

  “国王之盾”有两个版本,主要区别是搭载平台,其中要地防御型的搭载平台是四轴八轮军用重型卡车,而野战平台为“哈立德”坦克底盘,不过也可以安装在其他炮塔座圈符合标准的坦克底盘上。

  这两个版本的“国王之盾”都不便宜,前者的市价高达7000万美元,而后者也达到了5500万美元。

  如此高的价格,提供的却只是有限的近防能力。

  显然,对非土豪国家来说,根本就消费不起。

  其实,即便连华夏都没有大量装备“陆盾”近防系统。

  最终,也只有几个海湾的土豪国家采购了“国王之盾”,销量不到一百套,而且以要地防御型为主。

  至于性能,确实没得说。

  在测试中,“国王之盾”曾经在15秒钟之内,成功拦截了5枚120毫米迫击炮炮弹。

  在另外一次测试中,“国王之盾”还击毁过155毫米榴弹。

  至于对付各种各样的火箭弹,以及空对地导弹,那就更加不在话下。

  在实战应用中,这些“国王之盾”也主要部署在重要设施附近,或者用来保护远程防空导弹系统。

  用近防系统保护防空阵地?

  当然,就是用来拦截专门对付防空系统的反辐射导弹。

  至于“国王之盾”到底有多大的价值,在下一场战争中就会得到证实。

  也要到那个时候,地面近防系统才会真正受到重视。

  第520章 空中对峙

  随着沙特等阿盟国家开始从伊拉克撤军,准确说是撤走地面部队,伊拉克内战进入了收尾阶段。

  按照穆罕默德王储的安排,王栋去了一躺伊拉克。

  不是去指挥伊拉克政府军攻打巴格达,而是去整顿伊拉克当局,准确说是提高纳尼杰尔的地位。

  不管拉扎克是否愿意接受,纳尼杰尔已经是伊拉克国防军的实际统帅。

  当然,王栋此行,也是为了接下来的停战谈判做准备。

  虽然伊朗还没有就撤军的问题做出明确答复,但是随着阿盟国家撤走地面部队,华夏的态度出现转变,伊朗不撤军都不行。关键是,在撤军之前,伊朗会向卡里姆政权移交多少主战装备。

  说白了,这是卡里姆政权在接下来的停战谈判中的主要筹码。

  先不说谈判会以什么方式结束,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卡里姆政权就别想在谈判中占到便宜。

  因为伊朗没有就撤军表态,前线战斗还没有结束,所以在撤离地面部队的同时,阿盟增强了空中打击力度。

  为此,穆罕默德王储派往华夏的特使还明确向华夏领导人提到,在伊朗答应从伊拉克撤军之前,沙特等阿盟国家不会停止空中行动,只能尽量保证打击在伊拉克境内活动的伊朗军事力量。

  说白了,就是阿盟的空中打击针对伊朗,而不是针对盘踞在巴格达的卡里姆政权。

  接下来,在华夏提出了希望阿盟国家为和平努力的意愿之后,沙特率先撤走了部署在伊拉克的空中力量。

  此后,其他阿盟国家也陆续撤走了部署在伊拉克的作战飞机。

  当然,这没有丝毫的影响。

  在撤离之前,沙特已经向伊拉克政府军移交了120架来自巴基斯坦的jf-17战斗机,还有数十架a-5攻击机。

  此外,科威特、阿联酋与阿曼也各自向伊拉克政府军提供了一批作战飞机与直升机。

  再后来,沙特甚至出资从阿曼购买了一批f-16c/d战斗机,在由巴基斯坦安排的技术人员做了必要的改进之后,全部赠送给了伊拉克政府军,主要是伊拉克空军之前装备使用过这种战斗机。

  当然,关键还是阿盟国家的直接空中支援。

  这就是,部署在沙特与科威特境内的作战飞机依然在持续出动,轰炸伊拉克境内的叛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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