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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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韩侑死在了她的房中,那么官府肯定会怀疑她是凶手。

  但在诗会中就完全不同了。

  参加诗会的人那么多,有谁会怀疑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呢?

  不过她最终还是被发现了,难逃大明律的制裁。

  杀人偿命,没什么可说的。

  韩侑判决紫鸢斩决,要和死刑犯一起报备到京师,只要皇帝陛下勾决就可以押监牢中,待到来年秋后便可以押赴刑场,开刀问斩了。

  了结了一桩命案,陈县令只觉得十分畅快,退堂之后便急不可耐的朝后院奔去。

  他的宠妾正在床上等他,是时候享受一番鱼水之欢了。

  宁修听到结案的消息,心中也是一沉。

  想不到凶手竟然会是一个弱不禁风的歌妓。

  她的身份就是最好的掩饰,正常情况下绝不会有人想到一个歌妓身上去。

  最毒妇人心啊。

  为情杀人,本以为只会在中出现谁曾想就发生在宁修身边,真是叫人不寒而栗。

  不过这个紫鸢也得到了惩罚,一命换一命,没什么可多说的。

  科试刚刚结束,距离乡试还有七八个月,光是每日温书太过无聊。宁修便将精力抽出一些,放在推出新菜上。

  对一个酒楼来说,核心菜式是不能变的,那是招牌。

  这点宁修做到了,不管是披萨饼,炸鸡还是烤串在荆州都是独一份。包括后来推出的串串香,也是绝无仅有的。

  人们总在抨击垄断,可当垄断对他们有好处时却会十分享受。

  宁修显然处于这样一个状态。

  但他明白推陈出新亦不可少。

  大明的食客可是很挑剔的,等到他们觉得厌烦的时候便已经晚了。

  故而宁修需要让他们保持好奇,保持饥饿感。这当然就需要新菜了。

  死鬼老爹宁良见儿子又一头扎进了厨房自然十分不满。

  在他看来儿子已经是要中举的人了,怎么还能往厨房钻呢?

  读书人不是有一句话吗,君子远庖厨啊。

  可宁修不在乎,如果他那么在意世人的看法他就不是宁修了。

  何况自家酒楼的事情只要不刻意宣扬又有多少外人会知道呢?

  今日宁修要做的土豆宴。

  土豆是晚明传入的,但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记载。

  不过大体时间就是在万历年间。

  有诗为证。

  “榛实软不及,菰根旨定雌。吴沙花落子,蜀国叶蹲鸱。配茗人犹未,随羞箸似知。娇颦非不赏,憔悴浣纱时。”

  这首题为《土豆》的律诗作者就是大才子徐渭,可见当时已经有了土豆这个说法了。

  《长安客话》中也有记载:“土豆,绝似吴中落花生及香芋,亦似芋,而此差松甘。”此书作者也是明朝万历年间人。

  话虽如此,此时土豆毕竟还未全面普及种植。宁修也是一次意外才从张家吃到的。

  既然土豆都未普遍种植,菜式自然单一的可怕。

  所以宁修觉得有必要做出一道焗土豆泥改善他们的生活。

  ps:关于土豆的传入时间,首先公认的晚明没有疑问吧?徐渭在世是1521-1593年。徐老大人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去世的,也就是说徐老大人写《土豆》这首诗的时候肯定是万历中期以前,那时土豆已经入菜,再往前推一推,万历初年肯定有土豆了。当时确实达官显贵才吃的到。故而老坤才会说宁修是在张家吃到的土豆。至于具体哪年土豆传入谁也不知道,老坤能做的考据也就是到这个程度。嘛,不要太较真。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七十九章 土豆宴(一)(第四十四更,求订阅,求月票!)

  宁修要做的第一道菜就是醋溜土豆丝了。

  没错,这个在后世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家常菜!

  因为土豆刚刚传入没多久的缘故,这种食材的加工方法还十分有限。

  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蒸熟了吃。这样虽然可以充分感受到土豆质地面软的口感,但从美食学的角度看是有很大浪费的。

  宁修前世最喜欢吃的就是土豆,对于各种土豆菜肴的做法研究的透彻。

  他最拿手的菜就是醋溜土豆丝了。

  醋溜土豆丝的做法并不复杂。宁修首先取来一个土豆,刮皮用刀切成细丝码在一起。

  接下来他用清水把土豆丝清洗了一遍。

  之后他把全部土豆丝倒进一个瓷盆里,倒满水来浸泡。

  这一步的目的是去除淀粉,使得炒出来的土豆丝口感爽脆。

  常有人向宁修抱怨说炒出来的土豆丝太面,一点不好吃。宁修总会笑着告诉他这个小窍门。

  有时候真的是细节决定成败,一个小细节就能让一道菜肴的口感有天壤之别。

  泡了大概有两刻钟,宁修取出所有土豆丝把水控干。

  接下来就是准备辅料了。

  宁修取了葱和蒜,分别切成碎末小块。

  葱原产于华夏,蒜是汉代传入。这两种东西早已是百姓饮食生活中的必需品,完全不用担心加入后不合口味的问题。

  之后宁修开始往锅里倒油。

  他倒得自然是菜油了。事实上明代酒楼菜馆里还是习惯于用动物油来炒菜。但这样炒菜有一个问题,需要预热的时间有些长,而且动物油多少有些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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