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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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但是,再强大的魔王,也终逃不过失败的结局……”

  忽然有人喊道:“大法师罗恩,这有一样东西,请你来看一看。”

  在极暗之殿倒下去的废墟里,那金色的光环正在闪耀着,喷出炽热。

  “这是……”大法师罗恩的表情变得很奇怪,仿佛寒风一下子吹僵了他的脸,“这是一个时空之门。”

  “它通向哪里?”云迪惊异地问。

  “这其中必然有一个可怕的阴谋。”罗恩转头望向云迪,“不论它通向哪里,也许战争还没有结束。魔王可能重新归来。”

  黑暗重新包裹了这里,所有的人开始疑惑与恐惧。

  第一章 就要远行

  康德抬起头,看着眼前阳光斜照着的这面高大的城墙。此刻,他除了一身破旧衣装,只有八十个铜币。

  每天都有无数渴望闯荡与历险的新面孔出现在这里,他们在青鹅卵石铺就的窄小街道上行走,他们在灰泥骑楼的夹缝中行走,他们在泥泞的马车小路上行走,光辉照在纪念圣堂的巨大雕塑柱上,把那些历史上伟大的人形印在地面,如巨大的阴影压在渺小者的头顶。历险者们站在城门口呢喃不休,或苦苦发呆。在遥远的未来,他们或将成为一个打败恶魔的英雄骑士,或是一个屠龙的伟大法师,或是一个模范民工。而现在,他们会聚向同一条坑洼不平的碎砖路,两边全是板棚的店铺,挂着五花八门的招牌:“绝对有效的魔药,伤口一抹就消失。”

  “强力手套,让你可以轻松举起一头大象,只需五十铜币。”

  “魔狼召唤卷轴,基洛岗魔法行会信誉制作,绝对保证能有五十只,免费传授口诀。”

  普通的农夫在走过这条路之后,掏光兜里的钱,就能变成一个全身包铁的罐头,或是挥舞着不知从哪棵树上折下来的魔杖的法师了。但没有人知道他们之后去了哪里,如一场浩浩荡荡的长跑,人们只会记住最后在终点看到的人。

  康德踢了踢他那沉重的靴子,他的脚指头立刻露了出来。这位破落骑士叹了一声,一眼望见街道的拐角,鞋匠哈什米安正站在木楼梯上冲他笑。

  哈什米安的木屋中摆满了各种改后的旧靴,有高帮的、有厚底的、有镶铁跟的、有鲱鱼皮的、有插孔雀毛的,就是没有康德买得起的。

  “请帮我补一块牛皮。”骑士把脚跷高,“最近路上的石头还真是多啊!”

  “给你补上一块铁也没有用,”哈什米安一挥鞋锤把他的脚扫开,“这鞋已经不能穿了,再说你还欠我十六个铜币。”

  “可是我下午要去参加云迪家的舞会。”

  “你下午应该去街上看看有什么背包的活可以做,或者去和广场上那些吉米赛人混在一起吧,里面有几个姑娘,跳起舞来真是够劲。”

  “请不要这样对一个骑士说话,你要知道我们是有世传的……”

  “知道……阿帕亚红衣骑士是吗,自从上一次神殿战争,你们的爷爷辈跟随国王丁鲁克十六出征被那些依德尔人修理之后,这个名字就已经像街边鱼摊上的黄尾鱼一样难闻了。快跟着你的破靴子一起消失吧,别让我又想起那该死的十六个铜币!”

  康德仓皇逃出木屋,在下木梯时他那不争气的靴子又滑了一下,整个人栽进街上的泥水里。

  似乎四处都传来了笑声,好像突然全镇的人都从巷子里、木门后、窗子下冒出来,大声地笑着:“看啊,这就是那个自称是有世传骑士封号的可怜家伙。”

  他使劲晃晃头,握着拳头愤怒地站起来,但并没有人围观他,街上零落的几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连石墙根的小摊贩也懒得看他一眼。是的,没有人注意他,一个骑士摔了一跤和一个乞丐摔了一跤,在外行人眼里看不出什么不同,有世袭勋位的也并不会摔得精彩一点。

  笑声却的确是有的,在这条小石街通向的广场上,有男人们的口哨和女人跳舞时的兴奋喊声,还有音乐声,想必就是那个什么流浪帐篷族的辣妹歌舞团在演出。

  “其实我小时候也会跳这种野街舞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小时候我也天天跑去街上看这种演出,学大人样讨论女人们的腿……那时候我好像没觉得自己和这些市井小民有什么两样,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从我发现那勋章?从姑母告诉我我们家其实是有世袭封号的,但因为我父亲不是长子,所以他就不再是男爵了,家道也赌穷了,留下来跟我一辈子的,只有一个阿帕亚骑士的称号而已……”

  “无论如何,我还是一个骑士,虽然口袋里几乎没有铜板。”康德想着,挺了挺腰板,“我是不会上街去做苦力或者向那些旧商人低头哈腰的,一个骑士不会放弃他的高贵使命而活下去……可是……使命在哪儿呢?在去参加齐米丽亚的舞会之前我需要找个地方吃点什么,但愿下午那个该死的门房会让我进门,上回我真想揍他——居然转身进去拿了一条咬了一半的面包给我叫我滚蛋……可是女孩们对我也越来越冷淡了,她们更多的是做出各种笑容围着那个该死的费迪南德。同样是骑士,我显然比他更英俊一点,可为何她们对我视而不见呢?难道穿着一身鲜亮的镶银带骑士礼服和一身灰色磨掉了毛的旧紧腿套装真有那么大的不同?”

  一边咒骂着这个势利的社会,一边来到一座漂亮的带小花园的白色小楼前,那是他姑母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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