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对于小说,我希望读者们只说喜欢或不喜欢,只说受到感动或觉得厌烦。我最高兴的是读者喜爱或憎恨我小说中的某些人物,如果有了那种感情,表示我小说中的人物已和读者的心灵发生联系了。小说作者最大的企求,莫过于创造一些人物,使得他们在读者心中变成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艺术是创造,音乐创造美的声音,绘画创造美的视觉形象,小说是想创造人物、创造故事,以及人的内心世界。假使只求如实反映外在世界,那麼有了录音机、照相机,何必再要音乐、绘画?有了报纸、历史书、记录电视片、社会调查统计、医生的病历纪录、党部与警察局的人事档案,何必再要小说?
武侠小说虽说是通俗作品,以大众化、娱乐性强为重点,但对广大读者终究是会发生影响的。我希望传达的主旨,是:爱护尊重自己的国家民族,也尊重别人的国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帮助;重视正义和是非,反对损人利己;注重信义,歌颂纯真的爱情和友谊;歌颂奋不顾身的为了正义而奋斗;轻视争权夺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为。武侠小说并不单是让读者在阅读时做“白日梦”而沉缅在伟大成功的幻想之中,而希望读者们在幻想之时,想像自己是个好人,要努力做各种各样的好事,想像自己要爱国家、爱社会、帮助别人得到幸福,由于做了好事、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所爱之人的欣赏和倾心。
武侠小说并不是现实主义的作品。有不少批评家认定,文学上只可肯定现实主义一个流派,除此之外,全应否定。这等于是说:少林派武功好得很,除此之外,甚麼武当派、崆峒派、太极拳、八卦掌、弹腿、白鹤派、空手道、骀拳道、柔道、西洋拳、泰拳等等全部应当废除取消。我们主张多元主义,既尊重少林武功是武学中的泰山北斗,而觉得别的小门派也不妨并存,它们或许并不比少林派更好,但各有各的想法和创造。爱好广东菜的人,不必主张禁止京菜、川菜、鲁菜、徽菜、湘菜、维扬菜、杭州菜、法国菜、意大利菜等等派别,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也。不必把武侠小说提得高过其应有之份,也不必一笔抹杀。甚麼东西都恰如其份,也就是了。
撰写这套总数三十六册的《作品集》,是从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后约十三、四年,包括十二部长篇小说,两篇中篇小说,一篇短篇小说,一篇历史人物评传,以及若干篇历史考据文字。出版的过程很奇怪,不论在香港、台湾、海外地区,还是中国大陆,都是先出各种各样翻版盗印本,然后再出版经我校订、授权的正版本。在中国大陆,在“三联版”出版之前,只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一家,是经我授权而出版了《书剑恩仇录》。他们校印认真,依足合同支付版税。我依足法例缴付所得税,余数捐给了几家文化机构及支助围棋活动。这是一个愉快的经验。除此之外,完全是未经授权的,直到正式授权给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三联版”的版权合同到二○○一年年底期满,以后中国内地的版本由另一家出版社出版,主因是地区邻近,业务上便于沟通合作。
翻版本不付版税,还在其次。许多版本粗制滥造,错讹百出。还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写及出版武侠小说。写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于充满无聊打斗、色情描写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湾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笔名出版发行。我收到过无数读者的来信揭露,大表愤慨。也有人未经我授权而自行点评,除冯其庸、严家炎、陈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认真其事,我深为拜嘉之外,其余的点评大都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好在现已停止出版,出版者正式道歉,纠纷已告结束。
有些翻版本中,还说我和古龙、倪匡合出了一个上联“冰比冰水冰”徵对,真正是大开玩笑了。汉语的对联有一定规律,上联的末一字通常是仄声,以便下联以平声结尾,但“冰”字属蒸韵,是平声。我们不会出这样的上联徵对。大陆地区有许许多多读者寄了下联给我,大家浪费时间心力。
为了使得读者易于分辨,我把我十四部长、中篇小说书名的第一个字凑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短篇《越女剑》不包括在内,偏偏我的围棋老师陈祖德先生说他最喜爱这篇《越女剑》。)我写第一部小说时,根本不知道会不会再写第二部;写第二部时,也完全没有想到第三部小说会用甚麼题材,更加不知道会用甚麼书名。所以这副对联当然说不上工整,“飞雪”不能对“笑书”,“连天”不能对“神侠”,“白”与“碧”都是仄声。但如出一个上联徵对,用字完全自由,总会选几个比较有意思而合规律的字。
有不少读者来信提出一个同样的问题:“你所写的小说之中,你认为哪一部最好?最喜欢哪一部?”这个问题答不了。我在创作这些小说时有一个愿望:“不要重复已经写过的人物、情节、感情,甚至是细节。”限于才能,这愿望不见得能达到,然而总是朝著这方向努力,大致来说,这十五部小说是各不相同的,分别注入了我当时的感情和思想,主要是感情。我喜爱每部小说中的正面人物,为了他们的遭遇而快乐或惆怅、悲伤,有时会非常悲伤。至于写作技巧,后期比较有些进步。但技巧并非最重要,所重视的是个性和感情。
武侠小说虽说是通俗作品,以大众化、娱乐性强为重点,但对广大读者终究是会发生影响的。我希望传达的主旨,是:爱护尊重自己的国家民族,也尊重别人的国家民族;和平友好,互相帮助;重视正义和是非,反对损人利己;注重信义,歌颂纯真的爱情和友谊;歌颂奋不顾身的为了正义而奋斗;轻视争权夺利、自私可鄙的思想和行为。武侠小说并不单是让读者在阅读时做“白日梦”而沉缅在伟大成功的幻想之中,而希望读者们在幻想之时,想像自己是个好人,要努力做各种各样的好事,想像自己要爱国家、爱社会、帮助别人得到幸福,由于做了好事、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所爱之人的欣赏和倾心。
武侠小说并不是现实主义的作品。有不少批评家认定,文学上只可肯定现实主义一个流派,除此之外,全应否定。这等于是说:少林派武功好得很,除此之外,甚麼武当派、崆峒派、太极拳、八卦掌、弹腿、白鹤派、空手道、骀拳道、柔道、西洋拳、泰拳等等全部应当废除取消。我们主张多元主义,既尊重少林武功是武学中的泰山北斗,而觉得别的小门派也不妨并存,它们或许并不比少林派更好,但各有各的想法和创造。爱好广东菜的人,不必主张禁止京菜、川菜、鲁菜、徽菜、湘菜、维扬菜、杭州菜、法国菜、意大利菜等等派别,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也。不必把武侠小说提得高过其应有之份,也不必一笔抹杀。甚麼东西都恰如其份,也就是了。
撰写这套总数三十六册的《作品集》,是从一九五五年到七二年,前后约十三、四年,包括十二部长篇小说,两篇中篇小说,一篇短篇小说,一篇历史人物评传,以及若干篇历史考据文字。出版的过程很奇怪,不论在香港、台湾、海外地区,还是中国大陆,都是先出各种各样翻版盗印本,然后再出版经我校订、授权的正版本。在中国大陆,在“三联版”出版之前,只有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一家,是经我授权而出版了《书剑恩仇录》。他们校印认真,依足合同支付版税。我依足法例缴付所得税,余数捐给了几家文化机构及支助围棋活动。这是一个愉快的经验。除此之外,完全是未经授权的,直到正式授权给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三联版”的版权合同到二○○一年年底期满,以后中国内地的版本由另一家出版社出版,主因是地区邻近,业务上便于沟通合作。
翻版本不付版税,还在其次。许多版本粗制滥造,错讹百出。还有人借用“金庸”之名,撰写及出版武侠小说。写得好的,我不敢掠美;至于充满无聊打斗、色情描写之作,可不免令人不快了。也有些出版社翻印香港、台湾其他作家的作品而用我笔名出版发行。我收到过无数读者的来信揭露,大表愤慨。也有人未经我授权而自行点评,除冯其庸、严家炎、陈墨三位先生功力深厚、兼又认真其事,我深为拜嘉之外,其余的点评大都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好在现已停止出版,出版者正式道歉,纠纷已告结束。
有些翻版本中,还说我和古龙、倪匡合出了一个上联“冰比冰水冰”徵对,真正是大开玩笑了。汉语的对联有一定规律,上联的末一字通常是仄声,以便下联以平声结尾,但“冰”字属蒸韵,是平声。我们不会出这样的上联徵对。大陆地区有许许多多读者寄了下联给我,大家浪费时间心力。
为了使得读者易于分辨,我把我十四部长、中篇小说书名的第一个字凑成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短篇《越女剑》不包括在内,偏偏我的围棋老师陈祖德先生说他最喜爱这篇《越女剑》。)我写第一部小说时,根本不知道会不会再写第二部;写第二部时,也完全没有想到第三部小说会用甚麼题材,更加不知道会用甚麼书名。所以这副对联当然说不上工整,“飞雪”不能对“笑书”,“连天”不能对“神侠”,“白”与“碧”都是仄声。但如出一个上联徵对,用字完全自由,总会选几个比较有意思而合规律的字。
有不少读者来信提出一个同样的问题:“你所写的小说之中,你认为哪一部最好?最喜欢哪一部?”这个问题答不了。我在创作这些小说时有一个愿望:“不要重复已经写过的人物、情节、感情,甚至是细节。”限于才能,这愿望不见得能达到,然而总是朝著这方向努力,大致来说,这十五部小说是各不相同的,分别注入了我当时的感情和思想,主要是感情。我喜爱每部小说中的正面人物,为了他们的遭遇而快乐或惆怅、悲伤,有时会非常悲伤。至于写作技巧,后期比较有些进步。但技巧并非最重要,所重视的是个性和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