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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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更难得的是,困苦的生活没有让她堕落而怨恨,反而让她愈发善良而宽容起来。

  因为学校要上晚自习,五年来,她基本上每天都要在晚上九点左右穿过漆黑的小巷,每当这时候,都是她最害怕的时候,因为附近经常有小流氓和混混聚集,更时常发生离奇的案件。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发现,每当她放学回家时,都有一条大狗蹲在胡同口的路灯下,在她进入胡同时,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直到她走进家门,打开灯,关上门才转身离去。

  第一次时,罗绮吓坏了,因为那大狗实在是太大了。

  但是,渐渐地,那大狗成了她心目中的守护神,几千个日夜,大狗风雨无阻,成了罗绮最特殊的朋友。

  而最近,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今天罗绮回来的时候,发现大狗的身边有一个傻笑着的少年,那少年抱着大狗的脖子,在寒风下瑟瑟发抖,那傻气的笑容让罗绮有些紧张,但很快就又平静了下来。只是一个傻子吧……真是可惜了,唉。

  罗绮走过去,把晚饭时省下来的半块菜饼递给大狗,大狗其实很少吃她给的东西,但这次,大狗却张口咬住,然后转头,给了那傻笑的少年。

  少年茫然地接了过来,歪头看着少女,黑漆漆的手在脸上摸了摸,留下了几道清晰的指印。

  “走……走吧。”罗绮有些忐忑,连忙道。

  大狗安静地当先走进了漆黑的胡同,少年踢踢踏踏地跟在大狗身后,罗绮连忙跟了上去。

  傻子、女孩和狗一起走在这漆黑的胡同中,谁也没有开口。

  ☆、第三章:水晶球、力量与代价

  时间回到白天,路离的包被抢走之后,几个混混在附近胡同里七拐八拐,竟然来到了一个和祥和巷很相似的乱糟糟的巷子里,其中一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发式如同鸡窝的男人是他们中的头头,被称为鸟毛,据说他在西部的家乡**了一名十一岁的小姑娘,然后逃到了东部来,凭借狠辣的作风,得到了一个所谓“大哥”的赏识,成了这群小混混的首领。平日里抢个包,调戏下良家妇女,敲诈下老实的学生什么的,纯粹是业余爱好,他们的主业,其实还是那位老大给他们介绍的业务。

  不过,他们的业务,大多是在晚上进行,所以白天却是整日闲逛,无事生非。而抢劫路离,只是他们的余兴节目,看这少年双眼茫然,在附近徘徊许久,身上的衣服又光鲜,似乎是外地来南黄的富家子弟,油水应该充足,干脆抢了增加点额外收入。

  他们来到巷子里之后,鸟毛说道:“拿来那包,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没。”

  立刻有一个小混混双手递给他,鸟毛拉开背包的拉链,立刻露出了心神俱醉的表情,一道梦幻般的光线,在他拉开拉链时,就照在了他的面上。

  咬了咬牙,鸟毛立刻拉上了拉链,道:“没啥东西,一堆课本衣服什么的,果然是个学生。”

  其他几人自然不信,却不敢说话。鸟毛寻了一个借口,把其他几个人都打发走,他们也不信里面会有什么好东西,充其量不过是有点小钱,反正就算知道了也轮不到他们,所以都悻悻地离去。

  左右看看,找了一个无人的拐角处,鸟毛再次打开了背包的拉链,伸手进去,掏出了一颗透明的圆球来。

  圆球比台球稍大,通体透明,放在阳光下,还能隐隐看到其放射出来的氤氲光华。在手指接触到那球体的一瞬间,鸟毛觉得有一股电流流过自己的身体,全身上下如同被情人的手抚摸过一般,兴奋地几乎战栗起来。

  这……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鸟毛的注意力完全被这水晶球所吸引,完全没有注意到,放在地上的背包边缘,爬出了一个黑漆漆的东西,那黑漆漆的东西吃力地咬着一个圆滚滚的瓶子,无声无息地滚在地上,然后向角落里滚过去。

  鸟毛双手捧住那水晶,痴迷地捧在眼前,心底似乎有一个细小的声音响起:“有缘人……”

  那微弱的电流和迷幻的光芒,压下了他对那突然冒出的声音的恐惧感,那微弱、飘渺,充满了诱惑性的声音继续响着:“有缘人,你可愿得到强大的力量……”

  “我……我想……”强大的力量?多么强大?能让自己不再挨老大的耳光,不再对老大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能够让自己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吗?

  答案是,可以!

  “不要抵抗,让我老人家给你力量……”那声音蛊惑着,鸟毛本就脆弱不堪的心防被轻易打开,一团阴影悄悄盘踞在了他的内心深处……

  美丽的东西,往往拥有着致命的危险,鸟毛那贫乏的脑袋,或许还不足以明白这一点,他只知道,自己身上突然澎湃着汹涌的力量,他张开五指,放在眼前,一道道细微的电火花在他的五指之间游走,他下意识地伸手向围墙按过去,一道清晰的手印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了墙壁上。

  鸟毛被震慑了,这是什么力量?这力量是属于自己的?力量!力量!

  有了这样的力量,什么老大,什么警察,统统都去死!

  我……我是最强大的!

  “真是容易蒙蔽的家伙……”暗影中,那苍老的声音嘀咕着,“看来,人类中,也只有小怪物能跟老祖宗我较较劲。得,这家伙身体虽然差,却可以利用一下,等找个好点的身体,就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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