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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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旭一看,还真是。

  一双造型奇怪的青铜手套,一只小马,另外两个是两个玻璃小瓶。

  凌旭挑的是小马,而唐天挑的是手套,自从他的天炉拳套毁了之后,一直没有合适的武器。孔雀蓝虽然防护性能出色,但是对攻击的帮助并不大。

  手套的材质是青铜,造型非常独特,由一层层细小的翎片组成,异常厚实,甚至有几分臃肿,像个大水袋。拿在手上,能够感觉它的沉重。唐天尝试着戴上手套,手套内倒是异常的舒适,唐天感觉自己的手感仿佛被包裹在一团水里。

  他尝试着催动一丝真力注入其中。

  铮铮铮!

  松垮厚实的翎片陡然根根绷直,仿佛从沉睡中醒转,它们就像流水般,缓缓流动。转眼间,手套就变了一个模样。

  咦,有点意思!

  唐天顿时来了兴趣,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的鹤身忽然发动。

  真力轰然注入手套,咔咔咔,滞涩的翎片,开始流淌动转。唐天觉得眼前手套翎片流动时的画面,有些眼熟。

  难道自己在哪见过?

  忽然,他眼前一亮,鹤身劲!他体内的鹤身劲不就是像这样,由无数细小的真力层层叠叠堆积而成的吗?

  几乎在他心念一动的同时,体内的鹤身,劲气流转,唐天仿若听到一声清唳!

  铮!

  手套停止变化。

  眼前的手套果然大变样,焕然一新,原本臃肿的手套,紧紧贴着皮肤,看上去薄薄的一层,而手套口却从手腕,直接覆盖到手肘。

  最吸引唐天目光,是手套两侧的小翅。形如鹤翅,此时收拢起来。

  唐天能够感觉到自己的手指似乎变得更加灵活,轻轻往地面的青石板一戳,噗,没有感受到任何阻力,手指完全没入其中。

  唐天眼前一亮。

  有意思!

  唐天尝试着再次催动鹤身劲,嗤嗤嗤!锋利的劲气,从他指尖喷涌而出,在青石板上留下五个深深的小孔。

  这个威力,让唐天精神一振。他开始与秘宝的武魂沟通,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几乎没有费半点力气,就与手套的武魂建立联系。

  手套的武魂,是一团飘浮的雾气,从轮廓上似乎有些鹤的雏形。不过,武魂并不强大,看得出来,它已经很久没有得到滋养。

  不知道是不是鹤身劲被它认同的缘故,武魂对唐天十分亲近。唐天也发现手套武魂的气息,让他觉得十分舒服。

  看来自己得到一个宝贝。在与武魂沟通后,唐天终于得知这双手套的名字。

  天鹤手套!

  果然是天鹤座秘宝!

  唐天精神一振,这绝对是眼下最适合他的秘宝,一时间,唐天喜不自胜。

  凌旭的那只小马,是小马座秘宝,和唐天脚上小马飞靴出自同一个星座。不过,小铜马的品质比小马飞靴更高,它可以召唤出一匹铜马,速度和唐天的火烈鸟差不多,是一件非常实用的秘宝。

  “要是件战斗秘宝就好了。”唐天扫了一眼小铜马。

  “这就很好。”凌旭倒是很满意:“我只修枪法,我们这一脉,战斗是不求助外力的。真要是战斗秘宝,我反而用不上,这个小东西能替我省下不少力气。”

  马背上的凌旭提着银枪,颇有几分少年英姿的味道。

  “你喜欢就好。”唐天也不以为意,从很早他就明白,每个人的选择不同,没有什么可以强求的地方。

  他的目光落在两个小玻璃瓶,两个小玻璃瓶里各飘浮着一滴鲜血。其中一滴暗红,而另一滴却是泛着一丝银光。

  “这是什么?”唐天有些好奇。

  “这是侏儒血和羽人血!”说话的是顾雪,她恰巧进来,听到唐天的疑问,便出声解释:“你们不懂收集,我就替你们收集了。他们的血脉也是另外吸收的,他们一死,血脉便会自动汇集,融成一滴鲜血。”

  “血脉还可以吸收?”唐天睁大眼睛。

  “嗯,有些可以。”顾雪解释道,“有些不行,雪虹血脉就不行。不过每一种血脉,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你们可以试试,这两种血脉都是白银阶中非常不错的血脉。侏儒血脉可以让你的力量和速度大幅度增加,但副作用是会让你的身体缩小。羽人血脉则是能够大幅度增加速度,能让你的动作变得更灵活。”

  凌旭摇头:“我不试!”

  唐天歪头问:“为什么?”

  “我已经想明白了,我要追寻我老师的路。”凌旭的眸子里尽是坚决:“遵循老师的理论,专注于枪,不借外物,实现他对我的期望,这是我的使命!”

  这句话一说出口,凌旭就仿佛多了一股说不清楚的气质。

  顾雪有些吃惊,但是唐天却替凌旭开心,这是凌旭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路,心境突破所带来的变化。凌旭之前流浪了那么多,所形成的积淀,会随着心境突破,不断地滋养着他。可以预见,凌旭要迎来一个迅速进步的时期。

  如今的唐天,对力量的理解,要比以前深刻许多。

  “挺好的。”唐天嘿嘿一笑:“那我来试试。”

  唐天选择的是侏儒血,他对侏儒血脉的威力印象深刻,如果能够吸收侏儒血,那他的实力立即跃升一个台阶。

  “怎么吸收?”唐天问顾雪。

  “吞服就可以。”顾雪有点紧张:“有的时候会有些不良反应,说明你的身体在适应它的力量,你一定要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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