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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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起今天宋亦仁说的:你看上去好像很受欢迎啊。头一次听见这样的玩笑话。

  会和杨晓栋在一起的原因也很简单,两个人在一次展会上认识,许添谊恰好迷路了。杨晓栋带他去了他应该去的展厅点位,中午时还替他拿了一客工作餐。

  两人因此建立起联系,没聊多久,杨晓栋就直白询问,是否有没有想法谈恋爱。

  许添谊担心他可能就是玩玩的,却还是抱有期待地答应了。

  他要求自己表现得好一点,这样杨晓栋说不定可以被他打动,真的很爱他。

  而如果有选择,没人会对一个经常说你做的饭很难吃,经常不回家,一点家务不做,认为你任何生气都是大惊小怪的人的念念不忘。

  谁都知道什么样的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

  可是好的只在别人那里见过,这辈子都如此,于是渐渐十分信任自己只值得那样的。

  杨晓栋过得很开心,有许添谊没许添谊,生活是一样精美的纹路。

  许添谊有点难过,但他从小不会承认自己的难过。

  他的手机界面仍旧停留在工作邮箱。他忽然发现会肯定他的红烧鸡翅和糖醋小排,会承认他微小价值,对任何他的付出都不视为理所当然,给予诚挚感谢的人,的确存在。

  有,但是是他的顶头上司。

  是他年少的竹马和当下曾试图报复的对象。

  ……

  也是他青春期情窦初开,难以言说的,梦中的初恋。

  第33章 贺总有对象吗?

  冲动答应完养狗,第二天酒醒了,许添谊又有些许反悔。

  虽然房东自己养了两条金毛,也提过可以养宠物,但人的观念总会随着时间变化,现在又说不能养了也极有可能。

  却没想到忐忑向房东报备后,大爷立刻表示高度认可,还主动看了点狗的照片,赞说:“这狗的样子没见过,挺精神的,是什么品种?”

  “伯恩山犬。”许添谊向他解释写法,“是起源瑞士的犬种。”

  “哦,真洋气。体型大,毛亮,好狗,好狗!小家伙叫什么名字?”

  许添谊顿了顿:“……叫壮壮,强壮的壮。”名字不该有高低贵贱,但他说出来这两字,还是有点耳朵红。

  “好,你养吧,把壮壮养得壮壮的!”大爷爽快道,“你这个卫生我是放心的,反正也就是一楼,狗跑起来不用担心楼下。就是你在外面遛它时候,记得它拉屎帮它捡一下,不然会被别人说的。”

  大爷是个实在人,过两天还特意拿来点新的狗玩具:“送给壮壮。”

  过一个星期,早上六点,许添谊起床,开始坐立不安地擦桌子整理东西,看表,刷工作邮箱。这心情和之前在飞机场给另一个壮壮接机类似。未知、紧张,害怕搞砸。

  ——还有他自己都没察觉,也绝对不愿意承认的期待。

  大狗难养,但养了就要负责。许添谊用了一周时间挑灯夜战,疯狂学习饲养要点和注意事项。

  尽管只有三个月,他也要让壮壮在自己身边过上上流生活。

  早上十点,韩城打来电话通知快到了。不多时,越野车出现在许添谊的视野中,它极为小心地挤过小区内狭隘的过道,遭了三个买菜回来的大爷大妈的骂,随后终于停到许添谊住的那幢楼门口的空地上。

  前来送狗的人类只有司机韩城,狗主人并没有出现。

  许添谊盯着车窗往里看,但贴了防窥膜,什么都看不见,着急。翘首以盼半天,终于等到韩城张罗着跑下车,从车后排将主角牵下来。

  车门缓缓打开,一庞大身影如流窜的乌云飘了出来。

  壮壮迈了步子,端庄轻盈地下车,随后坐到两人中间,吐着舌头露出了友善的笑容。

  雪山圣子,温和高洁,威武雄壮。

  今年三岁,堕入市井,名为壮壮。

  好大只。

  虽然已做足心理准备,许添谊还是受到物理意义上巨大的震撼。

  壮壮虽然才三岁,但蹲坐着已经到了韩城的大腿。

  眉毛是两个棕色的豆点,面孔中段一直到胸前都是白色毛发,背部却披着大面积的黑色,眼睛圆滚滚。

  像一名穿燕尾服的绅士。

  有人在,许添谊只把牵引绳紧紧攥手里,用眼神来回抚摸。

  因为狗,他勉为其难想了一下自己的第一任男友。

  杜琛宇喜欢狗,家里养了只金毛,给他看过照片,摸过两次,后来分手了,当然也再没见过。

  韩城把塞满一后备箱的海量罐头、狗粮和其他狗的生活用品搬下车:“累煞我也!”

  他没想到杜琛宇准备了这么多嫁妆,搬上后备箱去了他半条命。

  不过他做事这么道地,当然不是为了什么杜琛宇,是惦记自己的大学好舍友。

  这两年杜琛宇联系过他几次,问许添谊怎么样。

  届时许添谊正在和杨晓栋谈恋爱,韩城也没当回事。

  这人隔个大半年才问一次,也不熟,莫名其妙的。谁知道后面还有没有后续呢?

  如今一听闻恋情终结的消息,杜琛宇为了追爱又是回国又是寄送狗的,深谋远虑、城府很深,显然有备而来。还直白说自己对不起许添谊。

  韩城心道,倘若是几年前的他,定会自作主张,干脆地回绝杜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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