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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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蝶其实是个急性子,能这么安静的呆在这里,也的确是难得。

  韩孝眼底浮现一些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温柔,然后在孟蝶身侧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孟蝶个子不高,有十分的细瘦,蜷缩着躺在宽敞沙发上的时候,基本上是占用不了什么面积的,韩孝很轻易的就在孟蝶身侧的沙发坐了下来。

  韩孝一坐下来,沙发就因为重力的缘故有些下沉,孟蝶突然之间就有下坠感,然后便从梦中惊醒。

  “韩孝!”

  孟蝶沉沉的惊叫了一声,从短暂的睡眠中睁开眼睛,双臂不自觉地紧紧地抱着怀抱里面的小熊,看见韩孝的时候,却又松开了怀抱里面的小熊,双手紧紧地抱着韩孝的手臂。

  韩孝的手臂紧紧地,感觉起来会让人觉得十分的有力。

  孟蝶扭了扭身子凑了过去,凑到韩孝的身侧,脑袋枕在了韩孝的大腿上,双臂环绕着韩孝的腰身。

  韩孝什么也没说,他只是伸出手,拍了拍孟蝶的后背。

  孟蝶舒服的在韩孝的身上蹭了蹭自己的脸蛋,像是终于从韩孝的身上获得了安全感,便又沉沉的想要睡去。

  韩孝抬起手理了理孟蝶散落在脸颊上的发丝,弯腰轻轻地把孟蝶抱回了卧室,然后给他褪下衣物,盖好被子。他自己去洗手间洗漱了一番,便回去睡觉了,在那个睡熟的男人身侧躺了下来。

  第二天孟蝶早早地就起床了,甚至比韩孝还要早。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一次都没有过。这个太让人觉得可怕了,孟蝶自己都觉得可怕,更别说习惯了每天喊孟蝶起床吃饭的韩孝。

  孟蝶刚从自己的身边的床铺离开,韩孝当时就醒了,一秒钟都睡不下去了。他不习惯孟蝶睡在自己身边的时候比自己早起,一点都不习惯。

  正在衣柜里面翻找衣服的孟蝶转过头看见韩孝已经站在自己的身后了,就这样低着头看着自己,孟蝶被着实吓了一跳。

  “一大早的,不出声就站在我后面,韩孝你吓死我了……”孟蝶拍了拍自己自己的心口,然后继续转身开始看看今天要穿什么衣服。

  韩孝还是站在孟蝶的身后,就这样看着他选衣服,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孟蝶选了一件藏青色的肩膀处有绣花的长袖衬衫,然后脱下睡衣开始穿衬衫。

  发现孟蝶今天穿的是男装,还是比较中规中矩的长袖衬衫,韩孝似乎更是觉得诧异,退了一步,默默地坐在床边看着孟蝶穿衣服。

  孟蝶穿好了长袖衬衫,然后又选了一条更加中规中矩的西装裤穿上,扣好腰带。

  是的,从今往后,孟蝶大概必须要中规中矩的上班了,他是个纯爷们儿,就算是被家里面断了经济来源,也不能靠着韩孝养活,好歹自己的也是上面那个,要是这种话传出去,说孟家大少爷是靠韩城的小儿子养着的,那自己岂不是个小白脸?

  孟蝶是不允许自己的做小白脸的。

  “我爸爸以后不给我钱用了,我现在身上就只有够一天吃饭的钱,所以小爷我现在要开始好好上班了,每个月挣钱,养家糊口!”

  孟蝶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拿起尘封在衣橱角落的公文包,拎在手上拍了拍,抬起手臂看了看时间,然后迅速的在韩孝的侧脸上亲了一下,就朝着楼下走去。

  “八点钟要到班上,我要迟到了!”

  第一天有了自己要准时上班的概念,孟蝶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便风一样的跑出家门,驱车往公司赶去。

  “臭小子!”

  孟蝶一直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维护整个社会稳定的存在,那就是勤勤恳恳,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们。

  无论天上是刮风下雨还是下刀子,他们都绝对不会在任何工作日翘班,永远都穿着西装革履,皮鞋锃亮的出现在公司职员们的面前,他们就是这个颓废的社会,最后一点希望。

  而孟蝶认为,荣景毫无疑问的就是这个团体中的中流砥柱般的存在。

  果然,在孟蝶推开门的一瞬间,他果然看到了坐在左手边偌大办公桌后面的荣景,笔挺的西装,上面还看得见新鲜熨烫的痕迹,从远处能窥见的擦得锃亮的黑色男士商务皮鞋,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在清晨的阳光中微微闪烁着迷人的光泽。甚至,孟蝶能够感觉到荣景今天似乎非常的开心,因为他今天笑的时候露出了六颗牙齿,而平时他都是抿着嘴笑的。

  孟蝶不得不感慨,工作带给荣景的快乐,是自己永远都无法体会的。

  “早上好,蝶儿少爷。”

  荣景笑容不改,神色没有任何异样,显然对翘班许多天然后突然出现的孟蝶习以为常。

  “怎么,你小子笑的这么开心,是不是一大早见到美女了啊?”

  孟蝶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被荣景的一排大白牙闪瞎了。这家伙估计最近又去做牙齿美容了。

  荣景哈哈大笑了两声,转头看了看自己对面的沙发。

  “孟经理,你还真是说对了,我还真是一大早看到美女了。”

  孟蝶跟着荣景的视线看过去,看见早晨微熹的光线的里,一位身材修长纤细的,穿着一身白色长裙,黑发披肩,面带得体笑容的美丽女人坐在那里。

  这年轻女人,孟蝶可比谁都要熟悉,这不正是自己的前女友,现在已经嫁作人妇的,房地产大亨李乾的独生女,李月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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