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江遇野的手突然在周芒腰间掐了一下,“宝贝,你不知道牛被挑衅急了也是会发疯的吗?”
周芒脸颊泛红,瞪他一眼,“不是说要去蹦迪?你就这样去很容易被认出来的。”
“那怎么办?”
周芒眼睫一眯,拉着他的手往街上走,“当然是先去乔装一下。”
他所说的乔装和江遇野理解的乔装并不相同甚至可以说毫不相关,他们先是在街边买了假发然后又挑了几件大码的女装,等江遇野从酒店的房间里出来时,已经从江大帅哥变成了略微有些怪异但还是可以看的“江小姐”,而“她”的男朋友,站在“她”身边,笑得像是刚从潘金莲家出来的西门大官人。
“早知道你说的是这个的,我才不会答应。”江遇野压着声音,像鸵鸟一样把头深深低下。
周芒轻拍他的手背,“放宽心,不大胆一点,怎么能不被发现就混进酒吧。”
江遇野余光扫过那一双双盯着他看的好奇眼睛,犹然生出一种悲壮感,“发现是不会被发现,但这个丑肯定是出大了。”
周芒忍着笑,安慰他,“你这样一点也不丑,很好看。”
“真的?”
周芒注视着江遇野化着粉红眼睛的眼睛,嘴角微微颤动一下,“当然,是真的。”
江遇野嘴角上扬,做出一副娇俏可人的姿态搂上周芒的胳膊,娇柔做作道,“好捏,爱你,老公~。”
周芒浑身一颤,僵硬地回答,“好。”
他们要去的酒吧是江遇野挑的,虽然外面挂着的牌子说是酒吧但是实际上更像舞厅,驻唱是一只摇滚乐队,从主唱到乐手上半身都只穿着短外衣,露出训练得不错的腹肌和手臂,台下是形形色色,穿着怪异的人,发色能凑出经典款调色盘,布料少到撕下来就能当抹布。
江遇野拉着周芒混进拥挤的人群里蹦跳起来,他似乎经常听这只乐队的歌,跟着节奏唱得很大声,一直挥着的手几乎就没停过。
周边原本还有想上去搭讪的,听到江遇野的声音便不战而退,只留给周芒一个钦佩的眼神。
周芒笑着走到江遇野的旁边,僵硬地学着周围人的舞姿,但渐渐的他发现他们似乎也没有固定的动作,索性便跟着节奏放飞自己,完全沉溺在重金属和摇滚乐里。
随着鼓声加速,舞池里的人都进入到一种近乎癫狂的姿态,没有人知道自己在跳什么,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摆动四肢,跟着音乐声喊叫,而脑海中关于理智的那部分已经彻底失灵,摇滚是这里的主宰,每个人都应该跳舞直到死亡。
周芒起先还能跟上他们的节奏,后来实在没力气了,索性到吧台要上一杯酒坐在不远处盯着还在舞池正中央的江遇野,那头黑长直假发被他甩得飞扬起来,因为长裙有些不方便,江遇野索性直接将裙子撕掉一截丢进垃圾桶里,红蓝交错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把他的脸照得迷离而恍惚,像是只会出现在意识流文艺电影里的主角。
虽然他们隔着一些距离,但周芒知道此刻的江遇野很开心,那是与他平日里完全不同的一种开心,此刻的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江少爷,也不是受人追捧的年轻影帝,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是出栏的野马,重新回归旷野,迎风嘶吼奔腾,每一根毛发里都写满了欢腾和自由。
周芒下意识拿起相机给江遇野拍照,他没办法永远留住这样的他,但是他可以把这份自由和欢腾留在相纸和回忆里。
直到晚上酒吧停业,江遇野才从那股子难得的兴奋劲里缓过来,他们走在凌晨三点半空无一人的街头,哼唱《Freedom》,学跳迈克杰克逊的太空舞步,然后躺在公园的草地上喝快要过期的打折冰啤酒。
带着冷气的泡沫把江遇野脸上的妆弄花,但他丝毫不在意,他并没有喝多少酒却像是已经醉死过去,整个灵魂都沉浸在此刻的欢愉之中,这是他人生中最真实也是最快乐的时刻,没有痛苦,责任和大义凛然,甚至可以对所有人和事都大喊一声去你妈的!
一瓶啤酒喝尽,江遇野拉起周芒,说要继续清单的下一项,周芒应下来,他们在路边拦下一辆运送番茄的三轮车,从车主手里买下它以及一整车的番茄,掉头踩下油门,带着一整车新鲜番茄冲向城市的边缘。
“looking for freedom
And to find it cost me everything I have
……”
江遇野站在一车的番茄里迎着夜风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freedom,周芒想如果他们有一把吉他就好了,只要一把吉他就行。
在带着自由和激情的歌声里,在呼啸的夜风中,太阳逐渐从东方升起,那一团像火一般燃烧着的东西,划破蓝黑色的天空,出现在重叠的山峦之上,将金光洒满大地。
三轮车的电力即将耗尽,他们靠在车边吃番茄,看着太阳一点点变大,原本晦暗的周遭逐渐明朗起来。
如果时光永远定格在此刻该是多好的一件事,江遇野将手搭上周芒的肩,如果有人要为他写一本传记,他的人生之中该有无数的高光时刻,他们起起落落构成一个叫江遇野的灵魂,可如果这个故事需要结局,江遇野希望它就是此刻。
他的生命绚烂过,阴沉过,爱过,也恨过,但却没有哪个时刻像现在这般自由,这是濒临末路的狂欢,也是一个名叫江遇野的人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放纵。
周芒脸颊泛红,瞪他一眼,“不是说要去蹦迪?你就这样去很容易被认出来的。”
“那怎么办?”
周芒眼睫一眯,拉着他的手往街上走,“当然是先去乔装一下。”
他所说的乔装和江遇野理解的乔装并不相同甚至可以说毫不相关,他们先是在街边买了假发然后又挑了几件大码的女装,等江遇野从酒店的房间里出来时,已经从江大帅哥变成了略微有些怪异但还是可以看的“江小姐”,而“她”的男朋友,站在“她”身边,笑得像是刚从潘金莲家出来的西门大官人。
“早知道你说的是这个的,我才不会答应。”江遇野压着声音,像鸵鸟一样把头深深低下。
周芒轻拍他的手背,“放宽心,不大胆一点,怎么能不被发现就混进酒吧。”
江遇野余光扫过那一双双盯着他看的好奇眼睛,犹然生出一种悲壮感,“发现是不会被发现,但这个丑肯定是出大了。”
周芒忍着笑,安慰他,“你这样一点也不丑,很好看。”
“真的?”
周芒注视着江遇野化着粉红眼睛的眼睛,嘴角微微颤动一下,“当然,是真的。”
江遇野嘴角上扬,做出一副娇俏可人的姿态搂上周芒的胳膊,娇柔做作道,“好捏,爱你,老公~。”
周芒浑身一颤,僵硬地回答,“好。”
他们要去的酒吧是江遇野挑的,虽然外面挂着的牌子说是酒吧但是实际上更像舞厅,驻唱是一只摇滚乐队,从主唱到乐手上半身都只穿着短外衣,露出训练得不错的腹肌和手臂,台下是形形色色,穿着怪异的人,发色能凑出经典款调色盘,布料少到撕下来就能当抹布。
江遇野拉着周芒混进拥挤的人群里蹦跳起来,他似乎经常听这只乐队的歌,跟着节奏唱得很大声,一直挥着的手几乎就没停过。
周边原本还有想上去搭讪的,听到江遇野的声音便不战而退,只留给周芒一个钦佩的眼神。
周芒笑着走到江遇野的旁边,僵硬地学着周围人的舞姿,但渐渐的他发现他们似乎也没有固定的动作,索性便跟着节奏放飞自己,完全沉溺在重金属和摇滚乐里。
随着鼓声加速,舞池里的人都进入到一种近乎癫狂的姿态,没有人知道自己在跳什么,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摆动四肢,跟着音乐声喊叫,而脑海中关于理智的那部分已经彻底失灵,摇滚是这里的主宰,每个人都应该跳舞直到死亡。
周芒起先还能跟上他们的节奏,后来实在没力气了,索性到吧台要上一杯酒坐在不远处盯着还在舞池正中央的江遇野,那头黑长直假发被他甩得飞扬起来,因为长裙有些不方便,江遇野索性直接将裙子撕掉一截丢进垃圾桶里,红蓝交错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把他的脸照得迷离而恍惚,像是只会出现在意识流文艺电影里的主角。
虽然他们隔着一些距离,但周芒知道此刻的江遇野很开心,那是与他平日里完全不同的一种开心,此刻的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江少爷,也不是受人追捧的年轻影帝,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是出栏的野马,重新回归旷野,迎风嘶吼奔腾,每一根毛发里都写满了欢腾和自由。
周芒下意识拿起相机给江遇野拍照,他没办法永远留住这样的他,但是他可以把这份自由和欢腾留在相纸和回忆里。
直到晚上酒吧停业,江遇野才从那股子难得的兴奋劲里缓过来,他们走在凌晨三点半空无一人的街头,哼唱《Freedom》,学跳迈克杰克逊的太空舞步,然后躺在公园的草地上喝快要过期的打折冰啤酒。
带着冷气的泡沫把江遇野脸上的妆弄花,但他丝毫不在意,他并没有喝多少酒却像是已经醉死过去,整个灵魂都沉浸在此刻的欢愉之中,这是他人生中最真实也是最快乐的时刻,没有痛苦,责任和大义凛然,甚至可以对所有人和事都大喊一声去你妈的!
一瓶啤酒喝尽,江遇野拉起周芒,说要继续清单的下一项,周芒应下来,他们在路边拦下一辆运送番茄的三轮车,从车主手里买下它以及一整车的番茄,掉头踩下油门,带着一整车新鲜番茄冲向城市的边缘。
“looking for freedom
And to find it cost me everything I have
……”
江遇野站在一车的番茄里迎着夜风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freedom,周芒想如果他们有一把吉他就好了,只要一把吉他就行。
在带着自由和激情的歌声里,在呼啸的夜风中,太阳逐渐从东方升起,那一团像火一般燃烧着的东西,划破蓝黑色的天空,出现在重叠的山峦之上,将金光洒满大地。
三轮车的电力即将耗尽,他们靠在车边吃番茄,看着太阳一点点变大,原本晦暗的周遭逐渐明朗起来。
如果时光永远定格在此刻该是多好的一件事,江遇野将手搭上周芒的肩,如果有人要为他写一本传记,他的人生之中该有无数的高光时刻,他们起起落落构成一个叫江遇野的灵魂,可如果这个故事需要结局,江遇野希望它就是此刻。
他的生命绚烂过,阴沉过,爱过,也恨过,但却没有哪个时刻像现在这般自由,这是濒临末路的狂欢,也是一个名叫江遇野的人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