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回到吧台的长条桌子,发现乔登不知道跑到哪里,道瑟·鲁斯心里暗骂了一句,把餐盘重重地放在吧台上。
味道鲜美的烤肉饼里面掺了某种香叶丝毫尝不到腥气,面饼都是刚刚发的新面,柔软充满弹性,接连吃了五个,道瑟·鲁斯才感觉到空荡荡的肠胃被塞满了。
乔登一直没有回来,好像被园艺师拐卖似的再也没有消息,道瑟·鲁斯忍不住向右手受伤的青年打听,却被他一问三不知堵住。
直到最后一道主食烤鸡块被兴致盎然的客人们瓜分,冷藏会唯一的甜食奶冻布丁终于被侍应们轻手轻脚地端上餐桌,还是没有看见乔登的熟悉的身影。
完了完了,刚刚训练完毕的一根好苗子,舞台天赋不错,身体素质也很好,原本还想和他一起合作几年,想不到没有注意就被人拐走了。道瑟·鲁斯坚信自己的手腕能收住乔登的心,因此他很肯定乔登是被人拐走的,而不是自己离开。
难道,他这么聪明,能看出来过一段时间就把他卖掉的打算。道瑟·鲁斯知道乔登有一些小聪明,眼睛里常常流露出老练的庄园农夫式的狡猾,不过他的年龄才十来岁,由于南方人的缘故,比北地的孩子来的瘦弱,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模样。
食不知味地用勺子挖着布丁,有一口没一口地囫囵吞下,坐在道瑟·鲁斯身边的思诺森把自己的餐盘清理干净后,用手帕轻轻抹去嘴角的油迹和食物残渣。
“怎么了?这位先生,跟在你身边的小孩呢?”
道瑟·鲁斯苦着脸:“今天真是糟透了!我的妻子和她前夫生的孩子竟然在这个酒馆里走丢了,难以置信,蜂鸟酒馆太不安全了。”
思诺森摇摇头:“小孩走丢?这是不可能的。冷餐会还没有结束,所有的客人都没有提前离场,他肯定还在酒馆里。”
道瑟·鲁斯燃起一丝希望:“你对这里很熟悉,你有什么办法吗?”
思诺森伸出右手,握住拳头轻轻转动,又做了一个用力的掰手腕的动作:“你别看我受伤的样子,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职业寻人专家。专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务,比如小孩,猫狗宠物之类的。”
“这太巧了!你不会是靠骗人为生的罪犯吧?”
“怎么会呢?我常常和拐卖小孩的人打交道,也不定期地为一些家养猫狗失踪的客人寻回心爱的宠物。”为了证明自己说的都是实话,思诺森决定给道瑟·鲁斯好好上一课如何偷狗。
“在激流城,有专门偷狗为生的遛狗员,他们手里掌握十几种偷狗的方法。或者像扒手、窃贼一样干脆直接地偷,或者用狡猾的方法把狗骗走。没错,大家都知道狗是一种很忠实的生物。可是如果没有经过训犬师的磨练,最忠诚的狗只要你把油煎香肠给它闻闻,它就马上不那么忠诚了。它会立刻将身边的主人忘得一干二净,转身跟着遛狗员走。最好的偷狗时机在放它出去大小便的时候,在外面散步,它的主人没有注意的时候。许多狗能够找回来,更多的狗下落不明。有的狗数易其主,有些狗的主人买的狗,或许就是自己过去养的狗,还是小狗时就被人偷走,养大了又卖回给他。最难偷的是体型硕大,性格凶残的斗犬,很难被收买。各种牧犬也很忠实,油煎香肠和鲜肉难以打动它们。最容易偷的是上流社会喜欢的小型狗,只有手套那么大,很容易就藏在大衣口袋里或者女士的暖手筒里……”
听了一大篇偷狗的方法和内情,道瑟·鲁斯差点就认为思诺森是一位信奉众贼之王的同行,可惜他的真实身份却是和天敌政法署的暗探们相似的职业侦探。
尽快离开他,这是一个危险人物,谁知道他会不会看出我的破绽。对自己的人格面具伪装术还有几分信心,不过道瑟·鲁斯已经打算放弃乔登了。
第180章 日行一善
临近深夜,蜂鸟酒馆的半开放式厨房熄灭了炉火,来自黎明镇尤根庄园的大厨师指挥着学徒们收拾整理乱糟糟的案板和餐具,最后一轮免费的温开水被放入干涸的马槽里,空荡荡的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客人带着醉醺醺的满足的笑脸,互相结伴离开。
直到这个时候,道瑟·鲁斯还是没有找到乔登,他的心情从糟糕慢慢变得无所谓。
一个刚接受训练,完成第一次剧本的初出茅庐的助手,在附近的平民区里要多少有多少,只是可惜浪费了许多天的时间以及为他从典当行里置办购买的行头。
摸了摸外衣内侧口袋里厚厚一叠金欧玛兑票,道瑟·鲁斯感觉好受了些。
用红陶酒杯从马槽里舀了一大杯温开水,凑上去闻了闻,发现有淡淡的酒气,颜色也有些松叶黄,道瑟·鲁斯小声嘀咕了几句,好像是平民骂人的粗俗俚语,显然他很不满意自己付出的银德勒没有回本。
勉强喝了一口,稍微湿润被油水十足的咸肉排和辣味烤鸡块焦灼地快要喷火的喉咙,道瑟·鲁斯离开酒馆的吧台,推开厚实的木板大门,迎面一阵寒意的夜风吹来,他立即竖起衣领,缩着脖子,加快脚步往暂时落脚的便宜平房方向而去。
“出来吧!”
思诺森轻轻地敲了敲吧台的桌面,眼里掩饰不住重获自由的快乐的乔登从转角处走出来,原来他一直藏在道瑟·鲁斯眼皮底下,此时终于摆脱了那个男人,他差点就要高声欢呼来抒发自己的喜悦。
味道鲜美的烤肉饼里面掺了某种香叶丝毫尝不到腥气,面饼都是刚刚发的新面,柔软充满弹性,接连吃了五个,道瑟·鲁斯才感觉到空荡荡的肠胃被塞满了。
乔登一直没有回来,好像被园艺师拐卖似的再也没有消息,道瑟·鲁斯忍不住向右手受伤的青年打听,却被他一问三不知堵住。
直到最后一道主食烤鸡块被兴致盎然的客人们瓜分,冷藏会唯一的甜食奶冻布丁终于被侍应们轻手轻脚地端上餐桌,还是没有看见乔登的熟悉的身影。
完了完了,刚刚训练完毕的一根好苗子,舞台天赋不错,身体素质也很好,原本还想和他一起合作几年,想不到没有注意就被人拐走了。道瑟·鲁斯坚信自己的手腕能收住乔登的心,因此他很肯定乔登是被人拐走的,而不是自己离开。
难道,他这么聪明,能看出来过一段时间就把他卖掉的打算。道瑟·鲁斯知道乔登有一些小聪明,眼睛里常常流露出老练的庄园农夫式的狡猾,不过他的年龄才十来岁,由于南方人的缘故,比北地的孩子来的瘦弱,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模样。
食不知味地用勺子挖着布丁,有一口没一口地囫囵吞下,坐在道瑟·鲁斯身边的思诺森把自己的餐盘清理干净后,用手帕轻轻抹去嘴角的油迹和食物残渣。
“怎么了?这位先生,跟在你身边的小孩呢?”
道瑟·鲁斯苦着脸:“今天真是糟透了!我的妻子和她前夫生的孩子竟然在这个酒馆里走丢了,难以置信,蜂鸟酒馆太不安全了。”
思诺森摇摇头:“小孩走丢?这是不可能的。冷餐会还没有结束,所有的客人都没有提前离场,他肯定还在酒馆里。”
道瑟·鲁斯燃起一丝希望:“你对这里很熟悉,你有什么办法吗?”
思诺森伸出右手,握住拳头轻轻转动,又做了一个用力的掰手腕的动作:“你别看我受伤的样子,我的真实身份是一个职业寻人专家。专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务,比如小孩,猫狗宠物之类的。”
“这太巧了!你不会是靠骗人为生的罪犯吧?”
“怎么会呢?我常常和拐卖小孩的人打交道,也不定期地为一些家养猫狗失踪的客人寻回心爱的宠物。”为了证明自己说的都是实话,思诺森决定给道瑟·鲁斯好好上一课如何偷狗。
“在激流城,有专门偷狗为生的遛狗员,他们手里掌握十几种偷狗的方法。或者像扒手、窃贼一样干脆直接地偷,或者用狡猾的方法把狗骗走。没错,大家都知道狗是一种很忠实的生物。可是如果没有经过训犬师的磨练,最忠诚的狗只要你把油煎香肠给它闻闻,它就马上不那么忠诚了。它会立刻将身边的主人忘得一干二净,转身跟着遛狗员走。最好的偷狗时机在放它出去大小便的时候,在外面散步,它的主人没有注意的时候。许多狗能够找回来,更多的狗下落不明。有的狗数易其主,有些狗的主人买的狗,或许就是自己过去养的狗,还是小狗时就被人偷走,养大了又卖回给他。最难偷的是体型硕大,性格凶残的斗犬,很难被收买。各种牧犬也很忠实,油煎香肠和鲜肉难以打动它们。最容易偷的是上流社会喜欢的小型狗,只有手套那么大,很容易就藏在大衣口袋里或者女士的暖手筒里……”
听了一大篇偷狗的方法和内情,道瑟·鲁斯差点就认为思诺森是一位信奉众贼之王的同行,可惜他的真实身份却是和天敌政法署的暗探们相似的职业侦探。
尽快离开他,这是一个危险人物,谁知道他会不会看出我的破绽。对自己的人格面具伪装术还有几分信心,不过道瑟·鲁斯已经打算放弃乔登了。
第180章 日行一善
临近深夜,蜂鸟酒馆的半开放式厨房熄灭了炉火,来自黎明镇尤根庄园的大厨师指挥着学徒们收拾整理乱糟糟的案板和餐具,最后一轮免费的温开水被放入干涸的马槽里,空荡荡的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客人带着醉醺醺的满足的笑脸,互相结伴离开。
直到这个时候,道瑟·鲁斯还是没有找到乔登,他的心情从糟糕慢慢变得无所谓。
一个刚接受训练,完成第一次剧本的初出茅庐的助手,在附近的平民区里要多少有多少,只是可惜浪费了许多天的时间以及为他从典当行里置办购买的行头。
摸了摸外衣内侧口袋里厚厚一叠金欧玛兑票,道瑟·鲁斯感觉好受了些。
用红陶酒杯从马槽里舀了一大杯温开水,凑上去闻了闻,发现有淡淡的酒气,颜色也有些松叶黄,道瑟·鲁斯小声嘀咕了几句,好像是平民骂人的粗俗俚语,显然他很不满意自己付出的银德勒没有回本。
勉强喝了一口,稍微湿润被油水十足的咸肉排和辣味烤鸡块焦灼地快要喷火的喉咙,道瑟·鲁斯离开酒馆的吧台,推开厚实的木板大门,迎面一阵寒意的夜风吹来,他立即竖起衣领,缩着脖子,加快脚步往暂时落脚的便宜平房方向而去。
“出来吧!”
思诺森轻轻地敲了敲吧台的桌面,眼里掩饰不住重获自由的快乐的乔登从转角处走出来,原来他一直藏在道瑟·鲁斯眼皮底下,此时终于摆脱了那个男人,他差点就要高声欢呼来抒发自己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