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谢淮希朝他们点头致意。
霍临今日未戴他那双玫瑰链金丝眼眶,整个人显得气质出尘,面若玉冠。
“叫谢叔叔。”
“不对哦,是哥哥,谢~哥哥!”
看着小粉团子努力纠正霍临的样子,谢淮希忍俊不禁,“我差两个月才满二十,应当叫哥哥的。”
“谢先生演技精湛,像是经验丰富的演员,没成想是我冒昧了。”
“叔叔近视才没看清楚的,谢哥哥不生气,娇娇叫对了的。”
“哥哥的手手红了,娇娇给你暖暖。”
谢淮希看着这么小的团子就知道为大人开脱,还奶呼呼地要给他暖手。
胸中不快与压抑似乎消散了不少,他取下别在胸口的茉莉花胸针,递给小姑娘,“见面礼。”
新年将至,恰巧初逢,见面礼是免不了的。
“谢谢哥哥呀,娇娇会好好保管的,小叔叔都不给的呀。”
霍临在一旁解释,“娇娇是家主的侄女。”
所以她口中的小叔叔自然也指的是傅冕钊。
她将胸针揣进小兜兜里,然后又抱着谢淮希冻的发红的手,暖呼呼的小手将自己的热量传递给他,“不冷不冷了。”
“嗯,哥哥不冷。”谢淮希难得露出一抹笑,像是冬日清澈湖面的冰破碎了,逐渐回温。
看得娇娇有些痴,“哥哥好看的呀,比小叔叔还好看。”
谢淮希带着笑,倒是觉得见面礼给少了。
霍临在一旁哭笑不得,小小姐自出生便没了父母,又处于争权夺势的旁系家族,豺狼虎豹日日紧盯,本应担惊受怕,谨慎度日地过一辈子,这便是身为傅家旁系弱者的命运,但谁让遗母于家主有恩,临终托孤,也有了庇佑,从此安稳。
见谢淮希状态好了不少后,才开口:“谢先生,令堂的伤我略有耳闻,实属抱歉,并不能有实质性的帮助。”
“天命所为有此一难,自渡便可,多谢挂念。”
“既如此,我便带娇娇回家了,夜黑风大,谢先生注意身体。”
“好。”
第十五章 美色误人
谢淮希卡着时间回了病房,季明烟也刚醒,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嘴唇隐隐能看到血丝,大概是伤口在疼,她将唇咬破了。
老爷子年龄大了,怕受不住,便没告诉他这件事,而季林钧正在赶回来的飞机上,一时半会儿到不了。
季林钧,现任季家家主,也是季明烟的哥哥,谢淮希的舅舅。
“眠眠,这个麻薯看起来好漂亮,像真的玫瑰一样。”
“很好吃,”谢淮希拿起栩栩如生的那块红色麻薯,分下一小块喂季明烟,她浑身都是伤,还不能动。
“真的好好吃,眠眠在哪儿买的,快给妈妈推荐一下,等伤养好了妈妈带一群小姐妹去冲业绩。”
岁月从不败美人,哪怕谢淮希快要二十岁了,季明烟仍旧保持着一颗少女童真的心,并没有因已为人母而放弃自己的生活。
谢淮希一小块一小块地喂季明烟,打趣地回答她,也想调节气氛:“是麻薯好吃,还是因为是我喂的才好吃?”
“当然是因为眠眠,所以店名叫什么呀?”
谢淮希:“朋友做的,非卖品。”
“别人送了这么好吃的麻薯,我们是不是也得回礼?要不然把你外公酒柜里的酒择优送一瓶过去。”
谢淮希哑然失笑,也就季明烟敢动老爷子的酒柜。
季家上下好几代人,均为男性,也就出了季明烟这一位女孩,自然是被老爷子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她在季家不受任何族规约束。
但其他人可不同,季家乃书香世家,也就老爷子那一代才开始入商,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季家祖上的家规依旧延续了下来,克己复礼。
不过对谢淮希来说并无影响,沾着季明烟的光,他倒是不受家规约束。
“回赠了胸针,赠予小辈。”
那胸针是几年前他参加港圈拍卖会时所拍下之物,设计师已故,是king,king的每一件作品都并非俗物,价值连城。
胸针虽比不上他的遗作,也就是“月下冰魄”,但也十分珍贵。
谢淮希赠予小辈,一方面考虑到傅冕钊或许并不缺这一类身外之物,另一方面那小女孩他也的确喜欢,加之因果种种,也算是还一报了。
“那你可以帮我问问他下次做麻薯是什么时候吗?我可以等的,我也不白拿的。”
谢淮希看着眼前为了口腹之欲折腰的季明烟,不免露出一抹笑,“妈妈,不如我帮你问问他们家的客房缺不缺人住。”
季明烟笑着眨眨眼,谢淮希赶紧喂了一小块麻薯过去,堵住她的嘴。
“有机会帮你问问。”
“嗯嗯,好。”
“咚咚”下一秒,门外传来温柔的声音,“护士,来给季女士换药。”
谢淮希走到玄关处,打开门,“请进。”
“哇老……”婆,啊啊啊啊啊!
谢淮希眼疾手快地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朝兜里摸了摸。
口罩应该是落在天台了,天台风大,难免被吹走了。
“嘘”
见她仍旧睁大了眼睛,谢淮希不放心地又问了一句,“是我。”
“可不可以先给病人上药,可以的话,你眨眼。”
霍临今日未戴他那双玫瑰链金丝眼眶,整个人显得气质出尘,面若玉冠。
“叫谢叔叔。”
“不对哦,是哥哥,谢~哥哥!”
看着小粉团子努力纠正霍临的样子,谢淮希忍俊不禁,“我差两个月才满二十,应当叫哥哥的。”
“谢先生演技精湛,像是经验丰富的演员,没成想是我冒昧了。”
“叔叔近视才没看清楚的,谢哥哥不生气,娇娇叫对了的。”
“哥哥的手手红了,娇娇给你暖暖。”
谢淮希看着这么小的团子就知道为大人开脱,还奶呼呼地要给他暖手。
胸中不快与压抑似乎消散了不少,他取下别在胸口的茉莉花胸针,递给小姑娘,“见面礼。”
新年将至,恰巧初逢,见面礼是免不了的。
“谢谢哥哥呀,娇娇会好好保管的,小叔叔都不给的呀。”
霍临在一旁解释,“娇娇是家主的侄女。”
所以她口中的小叔叔自然也指的是傅冕钊。
她将胸针揣进小兜兜里,然后又抱着谢淮希冻的发红的手,暖呼呼的小手将自己的热量传递给他,“不冷不冷了。”
“嗯,哥哥不冷。”谢淮希难得露出一抹笑,像是冬日清澈湖面的冰破碎了,逐渐回温。
看得娇娇有些痴,“哥哥好看的呀,比小叔叔还好看。”
谢淮希带着笑,倒是觉得见面礼给少了。
霍临在一旁哭笑不得,小小姐自出生便没了父母,又处于争权夺势的旁系家族,豺狼虎豹日日紧盯,本应担惊受怕,谨慎度日地过一辈子,这便是身为傅家旁系弱者的命运,但谁让遗母于家主有恩,临终托孤,也有了庇佑,从此安稳。
见谢淮希状态好了不少后,才开口:“谢先生,令堂的伤我略有耳闻,实属抱歉,并不能有实质性的帮助。”
“天命所为有此一难,自渡便可,多谢挂念。”
“既如此,我便带娇娇回家了,夜黑风大,谢先生注意身体。”
“好。”
第十五章 美色误人
谢淮希卡着时间回了病房,季明烟也刚醒,看起来状态不是很好,嘴唇隐隐能看到血丝,大概是伤口在疼,她将唇咬破了。
老爷子年龄大了,怕受不住,便没告诉他这件事,而季林钧正在赶回来的飞机上,一时半会儿到不了。
季林钧,现任季家家主,也是季明烟的哥哥,谢淮希的舅舅。
“眠眠,这个麻薯看起来好漂亮,像真的玫瑰一样。”
“很好吃,”谢淮希拿起栩栩如生的那块红色麻薯,分下一小块喂季明烟,她浑身都是伤,还不能动。
“真的好好吃,眠眠在哪儿买的,快给妈妈推荐一下,等伤养好了妈妈带一群小姐妹去冲业绩。”
岁月从不败美人,哪怕谢淮希快要二十岁了,季明烟仍旧保持着一颗少女童真的心,并没有因已为人母而放弃自己的生活。
谢淮希一小块一小块地喂季明烟,打趣地回答她,也想调节气氛:“是麻薯好吃,还是因为是我喂的才好吃?”
“当然是因为眠眠,所以店名叫什么呀?”
谢淮希:“朋友做的,非卖品。”
“别人送了这么好吃的麻薯,我们是不是也得回礼?要不然把你外公酒柜里的酒择优送一瓶过去。”
谢淮希哑然失笑,也就季明烟敢动老爷子的酒柜。
季家上下好几代人,均为男性,也就出了季明烟这一位女孩,自然是被老爷子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她在季家不受任何族规约束。
但其他人可不同,季家乃书香世家,也就老爷子那一代才开始入商,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季家祖上的家规依旧延续了下来,克己复礼。
不过对谢淮希来说并无影响,沾着季明烟的光,他倒是不受家规约束。
“回赠了胸针,赠予小辈。”
那胸针是几年前他参加港圈拍卖会时所拍下之物,设计师已故,是king,king的每一件作品都并非俗物,价值连城。
胸针虽比不上他的遗作,也就是“月下冰魄”,但也十分珍贵。
谢淮希赠予小辈,一方面考虑到傅冕钊或许并不缺这一类身外之物,另一方面那小女孩他也的确喜欢,加之因果种种,也算是还一报了。
“那你可以帮我问问他下次做麻薯是什么时候吗?我可以等的,我也不白拿的。”
谢淮希看着眼前为了口腹之欲折腰的季明烟,不免露出一抹笑,“妈妈,不如我帮你问问他们家的客房缺不缺人住。”
季明烟笑着眨眨眼,谢淮希赶紧喂了一小块麻薯过去,堵住她的嘴。
“有机会帮你问问。”
“嗯嗯,好。”
“咚咚”下一秒,门外传来温柔的声音,“护士,来给季女士换药。”
谢淮希走到玄关处,打开门,“请进。”
“哇老……”婆,啊啊啊啊啊!
谢淮希眼疾手快地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朝兜里摸了摸。
口罩应该是落在天台了,天台风大,难免被吹走了。
“嘘”
见她仍旧睁大了眼睛,谢淮希不放心地又问了一句,“是我。”
“可不可以先给病人上药,可以的话,你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