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但我总感觉谢喉……他像是早就知道今夜会有人陷害他,不仅是今夜他与死者发生冲突,连尸体被发现的地点都是他待过的休息室。”下属纳闷道。
但谢喉又有能够洗清他作案嫌疑的证据,太多、太充足,又太巧合了。
谢喉从这个包厢出去,因为是下班时间了所以他回到员工休息室,期间有周凭为首的财阀看见他,根据那位张总的预估死亡时间,在谢喉与财阀相遇时,张总就死了。
不止如此,谢喉在员工休息室时,他还有同事为他作证并没有偷藏尸体、或是血液痕迹,他出了休息室后,路线尽数都在监控之下,任何可疑的点都没有,甚至还有那位前台小姐为他作证。
如今就算尸体被发现,谢喉也未出现在案发现场,他一直和沈慈珠在一起。
于是谢喉因具有作案动机而被定为嫌疑人一点,无法成立。
“前台小姐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据她所说,那时男性休息室里不止有那具尸体,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人用张总的尸体活生生撞开门丢了出来,尸体当即脖子断裂,前台小姐过去看时,休息室里已经没人了。”
那个时间与谢喉对不上,前台小姐发现杀人现场时,谢喉正和沈慈珠在这间包厢。
而谢喉来这间包厢是因为前台小姐的请求,按照他的性格,他不会做这种“将喝醉酒的沈慈珠送回家”的事,可他竟然答应了。
为什么呢?如果谢喉是在为自己找目击者呢?沈慈珠是最完美的目击者人选了。
谢喉知道今夜有人要陷害他杀人,于是他早在那之前就盯上沈慈珠为最后的证人为他脱罪。
你瞧,多聪明的孩子。
无声无息将沈慈珠利用了,沈慈珠都毫不知情,他竟然是在被下属提醒后才发觉这一点。
就说古怪呢,谢喉为什么会半路折返回包厢找自己,还要给自己上药,还给他送来衣服,这些根本不像谢喉会做的事。
“沈总,那个叫谢喉的孩子您也许无法掌控,我觉得不如趁早收手吧,这世上聪明又愿意服从于您的、想做您部下的人多的是,您完全不必执着于谢喉一人。”
从今夜这些事看来,谢喉的心思绝不单纯,也不会完全忠诚他人,他有野心,有预判,有天生的反侦察本能,他也会用清冷年轻的外表伪装自己。
这一切和沈慈珠太像了。
于是沈慈珠怎么能不要他呢?
“他就是最适合做我部下的唯一人选,不只是替代谢咽,他能为我办成更好、更具有价值的一切事。”沈慈珠回答。
他要得到沈家,前提就是得到谢喉。
“他在利用您。”下属难得焦急了,“沈总,他今夜能利用您当他洗脱杀人嫌疑的目击者,也许哪天,就会盯上您本身的一切。”
“可我也在利用他,我想我不会有任何损失。”沈慈珠歪了歪头,眼里满是胜券在握与被激起竞争欲的兴奋。
而且多一个与之博弈的玩家不是更好玩吗?
沈慈珠挂断了电话,微微低头,微醺的酒气若有若无在他身边缠绕,暖色休闲衫将他雪白的皮肤衬出温柔的意味。
他怀里抱着谢喉方才留在这儿的单肩书包,是纯黑运动款式,他抱起来格格不入,他不玩扑克牌的灰烬了。
“谢喉,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呀。”他轻轻笑了,眼珠子扫过地面的绯红之色。
他的下巴搭在书包顶端的布料上,鼻尖好似嗅到了淡淡的体味,像是冷柑橘的,很好闻,他轻轻嗅着,眼下皮肤被乌发遮掩,隐约有潮艳的红。
门外传来谢咽离开的声音,而后是警察来找谢喉。
谢喉也走了。
但过了大概十分钟,他就安然无恙无事发生般,进了包厢。
谢喉进来的时候,沈慈珠就以这个乖巧无害的姿势,低着头,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沈慈珠抱他书包的姿势像抱布娃娃。
谢喉没有把自己的书包夺过来,他站在沈慈珠前方,阴影遮住了这位美人。
“哥哥已经回沈家了。”谢喉淡淡说:“你呢?还想跟我回家吗?”
沈慈珠缓缓抬眼,他坐着,谢喉站着,他要仰视谢喉才行,但他不愿意。
“好啊,但是谢喉——警方刚才是来审讯你的吗??好玩吗?你怎么不多玩一会儿?”他抬腿,皮鞋尖抵住谢喉的运动短裤下冷白色的、形状漂亮的膝盖骨,轻轻踢了一下,膝盖骨受刺激会产生反应。
若是这人一时疏忽,直接跪地上都有可能。
“我没有犯罪。”可谢喉神色淡淡,他身形不动,而后微微俯腰,凤眼泠泠似霜雪,隐约有琥珀光泽覆盖,他看着沈慈珠,“如果我是杀人犯,那你还愿意和我一起回家吗?”
沈慈珠突兀笑了,这次的笑不是轻飘飘的,而是大笑,喉结都在白晃晃地震。
谢喉抬手,指尖碰到沈慈珠怀里的,他的书包带子。
沈慈珠掌心压住谢喉的手指,沈慈珠像个患有恋物癖的孩子一样,死死抱着书包不放。
“我当然愿意跟你回家,毕竟你哥哥不要我了,只有你还要我。”沈慈珠将脚下那张七零八落的两千万支票用皮鞋踢过来了,踢到谢喉脚下。
沈慈珠敛笑,他站起来,鼻尖近乎凑上谢喉的唇,两人紧密相贴,在一片死寂里沈慈珠抬指,指尖挑衅般戳着谢喉的胸膛。
但谢喉又有能够洗清他作案嫌疑的证据,太多、太充足,又太巧合了。
谢喉从这个包厢出去,因为是下班时间了所以他回到员工休息室,期间有周凭为首的财阀看见他,根据那位张总的预估死亡时间,在谢喉与财阀相遇时,张总就死了。
不止如此,谢喉在员工休息室时,他还有同事为他作证并没有偷藏尸体、或是血液痕迹,他出了休息室后,路线尽数都在监控之下,任何可疑的点都没有,甚至还有那位前台小姐为他作证。
如今就算尸体被发现,谢喉也未出现在案发现场,他一直和沈慈珠在一起。
于是谢喉因具有作案动机而被定为嫌疑人一点,无法成立。
“前台小姐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据她所说,那时男性休息室里不止有那具尸体,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人用张总的尸体活生生撞开门丢了出来,尸体当即脖子断裂,前台小姐过去看时,休息室里已经没人了。”
那个时间与谢喉对不上,前台小姐发现杀人现场时,谢喉正和沈慈珠在这间包厢。
而谢喉来这间包厢是因为前台小姐的请求,按照他的性格,他不会做这种“将喝醉酒的沈慈珠送回家”的事,可他竟然答应了。
为什么呢?如果谢喉是在为自己找目击者呢?沈慈珠是最完美的目击者人选了。
谢喉知道今夜有人要陷害他杀人,于是他早在那之前就盯上沈慈珠为最后的证人为他脱罪。
你瞧,多聪明的孩子。
无声无息将沈慈珠利用了,沈慈珠都毫不知情,他竟然是在被下属提醒后才发觉这一点。
就说古怪呢,谢喉为什么会半路折返回包厢找自己,还要给自己上药,还给他送来衣服,这些根本不像谢喉会做的事。
“沈总,那个叫谢喉的孩子您也许无法掌控,我觉得不如趁早收手吧,这世上聪明又愿意服从于您的、想做您部下的人多的是,您完全不必执着于谢喉一人。”
从今夜这些事看来,谢喉的心思绝不单纯,也不会完全忠诚他人,他有野心,有预判,有天生的反侦察本能,他也会用清冷年轻的外表伪装自己。
这一切和沈慈珠太像了。
于是沈慈珠怎么能不要他呢?
“他就是最适合做我部下的唯一人选,不只是替代谢咽,他能为我办成更好、更具有价值的一切事。”沈慈珠回答。
他要得到沈家,前提就是得到谢喉。
“他在利用您。”下属难得焦急了,“沈总,他今夜能利用您当他洗脱杀人嫌疑的目击者,也许哪天,就会盯上您本身的一切。”
“可我也在利用他,我想我不会有任何损失。”沈慈珠歪了歪头,眼里满是胜券在握与被激起竞争欲的兴奋。
而且多一个与之博弈的玩家不是更好玩吗?
沈慈珠挂断了电话,微微低头,微醺的酒气若有若无在他身边缠绕,暖色休闲衫将他雪白的皮肤衬出温柔的意味。
他怀里抱着谢喉方才留在这儿的单肩书包,是纯黑运动款式,他抱起来格格不入,他不玩扑克牌的灰烬了。
“谢喉,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呀。”他轻轻笑了,眼珠子扫过地面的绯红之色。
他的下巴搭在书包顶端的布料上,鼻尖好似嗅到了淡淡的体味,像是冷柑橘的,很好闻,他轻轻嗅着,眼下皮肤被乌发遮掩,隐约有潮艳的红。
门外传来谢咽离开的声音,而后是警察来找谢喉。
谢喉也走了。
但过了大概十分钟,他就安然无恙无事发生般,进了包厢。
谢喉进来的时候,沈慈珠就以这个乖巧无害的姿势,低着头,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沈慈珠抱他书包的姿势像抱布娃娃。
谢喉没有把自己的书包夺过来,他站在沈慈珠前方,阴影遮住了这位美人。
“哥哥已经回沈家了。”谢喉淡淡说:“你呢?还想跟我回家吗?”
沈慈珠缓缓抬眼,他坐着,谢喉站着,他要仰视谢喉才行,但他不愿意。
“好啊,但是谢喉——警方刚才是来审讯你的吗??好玩吗?你怎么不多玩一会儿?”他抬腿,皮鞋尖抵住谢喉的运动短裤下冷白色的、形状漂亮的膝盖骨,轻轻踢了一下,膝盖骨受刺激会产生反应。
若是这人一时疏忽,直接跪地上都有可能。
“我没有犯罪。”可谢喉神色淡淡,他身形不动,而后微微俯腰,凤眼泠泠似霜雪,隐约有琥珀光泽覆盖,他看着沈慈珠,“如果我是杀人犯,那你还愿意和我一起回家吗?”
沈慈珠突兀笑了,这次的笑不是轻飘飘的,而是大笑,喉结都在白晃晃地震。
谢喉抬手,指尖碰到沈慈珠怀里的,他的书包带子。
沈慈珠掌心压住谢喉的手指,沈慈珠像个患有恋物癖的孩子一样,死死抱着书包不放。
“我当然愿意跟你回家,毕竟你哥哥不要我了,只有你还要我。”沈慈珠将脚下那张七零八落的两千万支票用皮鞋踢过来了,踢到谢喉脚下。
沈慈珠敛笑,他站起来,鼻尖近乎凑上谢喉的唇,两人紧密相贴,在一片死寂里沈慈珠抬指,指尖挑衅般戳着谢喉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