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
早晨八点刚过,医院里来来往往人逐渐多起来。
见林鹿还在昏睡,护士走进病房,凑到盛危耳边小声说:“盛先生,副院长想见见您。”
盛危倒也不意外。
这幢私立医院本身就是盛氏控股,副院长也是从小看他到大的叔,昨晚医院里病房紧俏,他用了对方的名头给林鹿申请到一个单间。
对方知道他来了医院肯定要和他唠两句。
林鹿睡得很熟,一直都没有醒来的意思,护士已经给他换过了一轮葡萄糖氯化钠。
盛危回头看了两眼床上的人,然后跟着护士离开了。
听见耳边朦朦胧胧的关门声,林鹿睫毛轻抖,缓缓睁开眼睛。
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婉转悠扬,明亮阳光透彻密布窗隙照在病房里,在床单上留下一道光影。
林鹿不太能适应亮光,他下意识摸了摸胸口,抬起胳膊,将手背盖在脸上。
缓了几分钟,才放下手掌。
这时他才发现原先缠在手上的纱布已经被取了下来,掌心破口处的茧也掉了,留下粉嫩的一道印迹。
不过他本身也是不容易留疤的体质,用不了多久,这道印迹就会消失不见。
“您醒了?”护士来给林鹿拔针,扶他坐起来:“您先别动,我先给您把针拔了。”
或许是注射了氯化钠的缘故,嗓子并没有觉得沙哑发干。
林鹿弯起嘴角,柔柔一笑:“谢谢。”
笑起来也太好看了。
护士脸微微发红,给林鹿拔针时,动作放的轻之又轻,但林鹿皮肤本身就薄,扎针的手背还是青了一片。
他肤色冷白,手腕清瘦,衬的一片淡青色就看上去触目惊心,护士按压针孔,关心的问:“疼吗?”
林鹿笑了笑:“还好。”
怎么会不疼呢。
林鹿从小痛觉神经就比别人敏感,随便磕磕碰碰皮肤就容易青紫。
但直到他被查出绝症,每过两周就要抽血,躺在病床上的日子从早到晚都要埋针打点滴挂水,埋针就是把针头埋进皮肤,每隔四五天换一次针头,到后来两只手被扎得肿的抬不起来。
习惯之后,这点疼痛就不算什么了。
护士将空了的输液袋放进车架,“您身体有没有觉得好一点?还会头痛,发晕吗?”
“好多了。”林鹿摇摇头。
护士走出病房,过了几分钟,拿了一杯蜂蜜水递给他。
蜂蜜水是用热水冲的,担心林鹿烫到手,护士还贴心地用杯托隔热,方便他拿取。
“不要急着起身,喝点蜂蜜水润润肺。”
“谢谢。”林鹿接过来,朝她笑了笑。
护士也笑着说:“请您先在病房里等一等,盛先生去院长室了,应该不久就回来了。”
林鹿捧着杯子乖巧点头。
护士轻声询问,“要不我帮您把窗帘拉开透透气?”
“好,辛苦了。”
厚重的窗帘被拉开,和煦的阳光就透过干净的玻璃洒满了整个病房,入眼的是旷远碧空,微风拂上脸颊,楼底下的花圃里还有小朋友们在追逐打闹。
林鹿心情一瞬间好了许多。
但对于这种色调单调灰白的病房,他还是本能的有抵触心理。
等护士出去之后,林鹿休息片刻,把蜂蜜水喝光,也跟着走出去,坐到了走廊上。
林鹿退了烧,但肢体还是虚弱无力,喉咙里像是堵了团东西,走两步路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病房的隔音还不错,原先在病房里只是隐约听见外面有声音,迈出房门之后,那些嘈杂的声音一瞬间就涌入了他的耳膜。
早上八点医院刚刚运作,正是人多的时候,走廊上人来人往。
从前他喜欢清静的地方,后来在疗养院住了几个月,那里清静得让人发慌,于是他现在反而更喜欢有人烟的环境,仿佛置身其间,也能因此沾染上一两分烟火气。
“林鹿。”
林鹿靠在长椅上稍微缓了缓,闭目养神,突然听见有人喊他。
起初他还以为是听错了,直到肩膀被拍了一下。
扭头看到一身体面西装,颇有几分面熟的脸孔。
好在他记忆还不错,想了想才从脑海里面翻出这个人是他的大学舍友汪杰。
倒也是不巧。
汪杰是见一楼挂号大厅的人太多,所以就到楼上自动挂号机来挂,谁想无意间一瞥,注意到走廊垂手坐着的林鹿,病恹恹微垂着头,肩胛单薄,柔软的碎发遮住苍白的后颈,脆弱精致的脸吸引不少路人的注意。
汪杰见林鹿就穿了件单薄的睡衣,行单影只的,还以为自己认错了。
走近一看,还真是林鹿,他上下打量,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快意。
“哎呀,真是不巧,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碰面。”汪杰不请自来,一屁股在他旁边坐下。
林鹿掀开眼皮,瞧他一眼,心说是挺不巧的。
林鹿很擅长博得别人的好感,在哪里都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但他毕竟也不是人民币,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汪杰就是极少数和他不对付的人。
起初两个人分到一个宿舍,井水不犯河水,他事情比较忙,学校,公司两头跑,说是室友,其实根本没在宿舍住过几天,两人也没什么机会碰面。
早晨八点刚过,医院里来来往往人逐渐多起来。
见林鹿还在昏睡,护士走进病房,凑到盛危耳边小声说:“盛先生,副院长想见见您。”
盛危倒也不意外。
这幢私立医院本身就是盛氏控股,副院长也是从小看他到大的叔,昨晚医院里病房紧俏,他用了对方的名头给林鹿申请到一个单间。
对方知道他来了医院肯定要和他唠两句。
林鹿睡得很熟,一直都没有醒来的意思,护士已经给他换过了一轮葡萄糖氯化钠。
盛危回头看了两眼床上的人,然后跟着护士离开了。
听见耳边朦朦胧胧的关门声,林鹿睫毛轻抖,缓缓睁开眼睛。
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婉转悠扬,明亮阳光透彻密布窗隙照在病房里,在床单上留下一道光影。
林鹿不太能适应亮光,他下意识摸了摸胸口,抬起胳膊,将手背盖在脸上。
缓了几分钟,才放下手掌。
这时他才发现原先缠在手上的纱布已经被取了下来,掌心破口处的茧也掉了,留下粉嫩的一道印迹。
不过他本身也是不容易留疤的体质,用不了多久,这道印迹就会消失不见。
“您醒了?”护士来给林鹿拔针,扶他坐起来:“您先别动,我先给您把针拔了。”
或许是注射了氯化钠的缘故,嗓子并没有觉得沙哑发干。
林鹿弯起嘴角,柔柔一笑:“谢谢。”
笑起来也太好看了。
护士脸微微发红,给林鹿拔针时,动作放的轻之又轻,但林鹿皮肤本身就薄,扎针的手背还是青了一片。
他肤色冷白,手腕清瘦,衬的一片淡青色就看上去触目惊心,护士按压针孔,关心的问:“疼吗?”
林鹿笑了笑:“还好。”
怎么会不疼呢。
林鹿从小痛觉神经就比别人敏感,随便磕磕碰碰皮肤就容易青紫。
但直到他被查出绝症,每过两周就要抽血,躺在病床上的日子从早到晚都要埋针打点滴挂水,埋针就是把针头埋进皮肤,每隔四五天换一次针头,到后来两只手被扎得肿的抬不起来。
习惯之后,这点疼痛就不算什么了。
护士将空了的输液袋放进车架,“您身体有没有觉得好一点?还会头痛,发晕吗?”
“好多了。”林鹿摇摇头。
护士走出病房,过了几分钟,拿了一杯蜂蜜水递给他。
蜂蜜水是用热水冲的,担心林鹿烫到手,护士还贴心地用杯托隔热,方便他拿取。
“不要急着起身,喝点蜂蜜水润润肺。”
“谢谢。”林鹿接过来,朝她笑了笑。
护士也笑着说:“请您先在病房里等一等,盛先生去院长室了,应该不久就回来了。”
林鹿捧着杯子乖巧点头。
护士轻声询问,“要不我帮您把窗帘拉开透透气?”
“好,辛苦了。”
厚重的窗帘被拉开,和煦的阳光就透过干净的玻璃洒满了整个病房,入眼的是旷远碧空,微风拂上脸颊,楼底下的花圃里还有小朋友们在追逐打闹。
林鹿心情一瞬间好了许多。
但对于这种色调单调灰白的病房,他还是本能的有抵触心理。
等护士出去之后,林鹿休息片刻,把蜂蜜水喝光,也跟着走出去,坐到了走廊上。
林鹿退了烧,但肢体还是虚弱无力,喉咙里像是堵了团东西,走两步路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病房的隔音还不错,原先在病房里只是隐约听见外面有声音,迈出房门之后,那些嘈杂的声音一瞬间就涌入了他的耳膜。
早上八点医院刚刚运作,正是人多的时候,走廊上人来人往。
从前他喜欢清静的地方,后来在疗养院住了几个月,那里清静得让人发慌,于是他现在反而更喜欢有人烟的环境,仿佛置身其间,也能因此沾染上一两分烟火气。
“林鹿。”
林鹿靠在长椅上稍微缓了缓,闭目养神,突然听见有人喊他。
起初他还以为是听错了,直到肩膀被拍了一下。
扭头看到一身体面西装,颇有几分面熟的脸孔。
好在他记忆还不错,想了想才从脑海里面翻出这个人是他的大学舍友汪杰。
倒也是不巧。
汪杰是见一楼挂号大厅的人太多,所以就到楼上自动挂号机来挂,谁想无意间一瞥,注意到走廊垂手坐着的林鹿,病恹恹微垂着头,肩胛单薄,柔软的碎发遮住苍白的后颈,脆弱精致的脸吸引不少路人的注意。
汪杰见林鹿就穿了件单薄的睡衣,行单影只的,还以为自己认错了。
走近一看,还真是林鹿,他上下打量,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快意。
“哎呀,真是不巧,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碰面。”汪杰不请自来,一屁股在他旁边坐下。
林鹿掀开眼皮,瞧他一眼,心说是挺不巧的。
林鹿很擅长博得别人的好感,在哪里都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但他毕竟也不是人民币,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汪杰就是极少数和他不对付的人。
起初两个人分到一个宿舍,井水不犯河水,他事情比较忙,学校,公司两头跑,说是室友,其实根本没在宿舍住过几天,两人也没什么机会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