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盛危把印有一张纪录地皮信息的详表扔到他面前,“这可是只有在这里才能看的东西,”他手往兜里一插,“据专家对污染指数评估,保守估计该土地至少十到二十年后才可以投入建设。”
“你说,双木能不能存活十年呢?”
十年。
林鹿眸色浓深,周围明亮的感应灯投入的光刺进他的瞳仁,他却没什么反应,只舔了舔苍白的嘴唇。
他最多只有两年时间,这还是前世积极治疗的结果,这一世他放弃用药,估摸连两年都撑不到。
从会展出来天色已晚,盛危打了电话告之管家他们不回别墅吃晚餐,带林鹿走进附近桦南街颇有名气的壹号公馆。
桦南街从南到北整个街区都是当年民末时期的遗留下来的建筑,寸土寸金,壹号公馆也保留了当年的装修建构。
多数人都是看中壹号公馆的私密性,林鹿谈合作偶尔会和人约在这里。
迈进门就有专人为他们引入内厅。
比起林鹿倾向于私密性好的包厢,盛危更喜欢热闹的顶层大厅。
他们到的时候,上面已经坐满了衣着考究的客人。
“照以前的上。”菜谱在盛危手里打了转,又合上递还回去。
侍者征询林鹿,林鹿弯唇:“劳驾,我也和他一样。”
等侍者应声离开,盛危慢悠悠抱着手臂,笑了:“我点的你可吃不惯。”
林鹿眉心一跳。
盛危又唤来服务生,“多加壶凉水。”
很快,两份一模一样的菜品被端上来。
林鹿总算知道盛危为什么说他会吃不惯,放眼望去一片喜庆的红彤彤。
其实他完全可以重新点一份菜品,但他坐在这里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想法。
或许是因为油然而生的好奇心,好奇盛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口味,亦或许是想试试从未接触过的刺激的味道。
头顶灯盏的光明晃晃坠入盘中,将那片刺目的红映的过于耀眼。
林鹿夹了一筷放进嘴里,冲人的辣味瞬间从舌苔一直蔓延到喉咙,他凭借刻入骨子里的教养才没当场吐出来。
一盏凉水被他头一仰喝了个光。
盛危挑眉,悠哉悠哉的看着他。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红的菜品,除了炒肉片里面就是一种卖相普通黑红色的小果子,结果刚入口,就像一团烛烟呛进嗓子里。
见林鹿咳的眼眶发红,盛危哼笑一声,夹起那枚黑红果子鼓起腮帮咀嚼,眉头都没皱一下:“这是椒王,这桌上所有辣椒里,这是最辣的。”
“当。”
餐具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抱歉,”林鹿眼眶润红,捂唇起身说,“我去下洗手间。”
……
洗手间宽敞明亮,豪华复古的水晶吊灯投下光落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砖上。
林鹿双手撑在大理石洗手台上,脊背微弓,咳的上气不接下气,抬起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竟连鬓角都浮出虚汗。
他刚才几乎以为自己的嗓子要灼烧冒烟了。
掬了一捧冷水洗了把脸,这才觉得好受些,抽出纸巾擦拭脸上的水珠,刚走出洗手间,忽然听见一个压抑怒意的声音:“林鹿。”
擦拭的动作顿住,迎面走来的是一位保养得当的中年男人。
那张英俊斯文的脸,就算上了年纪,也不过是眼角多了几道鱼尾纹,然而阴翳的表情却像给这张脸蒙上一层铅灰。
“爸?”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一更^^
第7章
林鹿神情一恍,算起来他也有很久没见过林海天。
上一世他没让林海天操什么心,凭一己之力将林氏捧到顶峰,后来他病重,到头来这颗果实便宜了他那个私生子哥哥。林海天牵着林轩澈出席某个盛大开幕式,红光满面,逢人就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好儿子林轩澈。
而他躺上病床之后,林海天一次都没来看过他。
重生后他第一时间去疗养院看了母亲,接着就被送到盛家,根本没机会和林海天碰面。
所以他的记忆还停留在从新闻媒体上看到那时的林海天春风得意,比现在要年轻的多。
看来这些日子林氏的麻烦,让他吃了不少苦,都没空保养自己了。
林鹿得强忍着才没笑出声。
“鹿鹿,你怎么不接电话呀?这些天你爸一直在联络你。”
林鹿寻声望去,才注意到林海天手臂还挽着一位藕色鱼尾裙的女人,即便上了岁月,却留给她的是玉润柔美的气质,恰到好处的妆容,不显得寡淡也不显得媚俗。
林鹿弯起唇角,打招呼:“萱姨。”
萱姨陪在林海天身边有近六七年了,一直担任林海天的私人秘书,照顾林海天日常起居,陪他出差应酬,在必要场合充当女伴的角色。
上一世他们在林鹿面前一直保持着分寸和距离,林鹿也从未怀疑过。
直到林轩澈回国,林鹿病倒,才知道这萱姨和林海天是青梅竹马,林轩澈正是萱姨的儿子。
“你好意思叫我爸吗?”
“你是怎么答应我的!?”林海天脸色难看,质问道:“怎么没有把盛危带来寿宴?”
林海天额头青筋快跳起,胸口呼哧呼哧的,萱姨边帮他顺气,边轻言细语:“鹿鹿,林氏将来也是由你继承的,这次林氏成了个笑话,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你说,双木能不能存活十年呢?”
十年。
林鹿眸色浓深,周围明亮的感应灯投入的光刺进他的瞳仁,他却没什么反应,只舔了舔苍白的嘴唇。
他最多只有两年时间,这还是前世积极治疗的结果,这一世他放弃用药,估摸连两年都撑不到。
从会展出来天色已晚,盛危打了电话告之管家他们不回别墅吃晚餐,带林鹿走进附近桦南街颇有名气的壹号公馆。
桦南街从南到北整个街区都是当年民末时期的遗留下来的建筑,寸土寸金,壹号公馆也保留了当年的装修建构。
多数人都是看中壹号公馆的私密性,林鹿谈合作偶尔会和人约在这里。
迈进门就有专人为他们引入内厅。
比起林鹿倾向于私密性好的包厢,盛危更喜欢热闹的顶层大厅。
他们到的时候,上面已经坐满了衣着考究的客人。
“照以前的上。”菜谱在盛危手里打了转,又合上递还回去。
侍者征询林鹿,林鹿弯唇:“劳驾,我也和他一样。”
等侍者应声离开,盛危慢悠悠抱着手臂,笑了:“我点的你可吃不惯。”
林鹿眉心一跳。
盛危又唤来服务生,“多加壶凉水。”
很快,两份一模一样的菜品被端上来。
林鹿总算知道盛危为什么说他会吃不惯,放眼望去一片喜庆的红彤彤。
其实他完全可以重新点一份菜品,但他坐在这里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想法。
或许是因为油然而生的好奇心,好奇盛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口味,亦或许是想试试从未接触过的刺激的味道。
头顶灯盏的光明晃晃坠入盘中,将那片刺目的红映的过于耀眼。
林鹿夹了一筷放进嘴里,冲人的辣味瞬间从舌苔一直蔓延到喉咙,他凭借刻入骨子里的教养才没当场吐出来。
一盏凉水被他头一仰喝了个光。
盛危挑眉,悠哉悠哉的看着他。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不红的菜品,除了炒肉片里面就是一种卖相普通黑红色的小果子,结果刚入口,就像一团烛烟呛进嗓子里。
见林鹿咳的眼眶发红,盛危哼笑一声,夹起那枚黑红果子鼓起腮帮咀嚼,眉头都没皱一下:“这是椒王,这桌上所有辣椒里,这是最辣的。”
“当。”
餐具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抱歉,”林鹿眼眶润红,捂唇起身说,“我去下洗手间。”
……
洗手间宽敞明亮,豪华复古的水晶吊灯投下光落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砖上。
林鹿双手撑在大理石洗手台上,脊背微弓,咳的上气不接下气,抬起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竟连鬓角都浮出虚汗。
他刚才几乎以为自己的嗓子要灼烧冒烟了。
掬了一捧冷水洗了把脸,这才觉得好受些,抽出纸巾擦拭脸上的水珠,刚走出洗手间,忽然听见一个压抑怒意的声音:“林鹿。”
擦拭的动作顿住,迎面走来的是一位保养得当的中年男人。
那张英俊斯文的脸,就算上了年纪,也不过是眼角多了几道鱼尾纹,然而阴翳的表情却像给这张脸蒙上一层铅灰。
“爸?”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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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林鹿神情一恍,算起来他也有很久没见过林海天。
上一世他没让林海天操什么心,凭一己之力将林氏捧到顶峰,后来他病重,到头来这颗果实便宜了他那个私生子哥哥。林海天牵着林轩澈出席某个盛大开幕式,红光满面,逢人就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好儿子林轩澈。
而他躺上病床之后,林海天一次都没来看过他。
重生后他第一时间去疗养院看了母亲,接着就被送到盛家,根本没机会和林海天碰面。
所以他的记忆还停留在从新闻媒体上看到那时的林海天春风得意,比现在要年轻的多。
看来这些日子林氏的麻烦,让他吃了不少苦,都没空保养自己了。
林鹿得强忍着才没笑出声。
“鹿鹿,你怎么不接电话呀?这些天你爸一直在联络你。”
林鹿寻声望去,才注意到林海天手臂还挽着一位藕色鱼尾裙的女人,即便上了岁月,却留给她的是玉润柔美的气质,恰到好处的妆容,不显得寡淡也不显得媚俗。
林鹿弯起唇角,打招呼:“萱姨。”
萱姨陪在林海天身边有近六七年了,一直担任林海天的私人秘书,照顾林海天日常起居,陪他出差应酬,在必要场合充当女伴的角色。
上一世他们在林鹿面前一直保持着分寸和距离,林鹿也从未怀疑过。
直到林轩澈回国,林鹿病倒,才知道这萱姨和林海天是青梅竹马,林轩澈正是萱姨的儿子。
“你好意思叫我爸吗?”
“你是怎么答应我的!?”林海天脸色难看,质问道:“怎么没有把盛危带来寿宴?”
林海天额头青筋快跳起,胸口呼哧呼哧的,萱姨边帮他顺气,边轻言细语:“鹿鹿,林氏将来也是由你继承的,这次林氏成了个笑话,对你有什么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