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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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如果你想要自然的表现出来, 就要让自己处于这种环境下, 没有环境创造环境。”周以约停顿了一下, “你要信任你的人物,把自主权交给他,相信他会做出他应该做出的反应。”

  “哦。”拉则听的一知半解。

  林臻在旁边听着“啧”了一声,“其实再简单一点说,就是深度入戏,但是你是新人嘛,这对你来说太难了,风险也高,慢慢学着吧。怎么说呢,演员吃的也是一门技术饭。”

  “我感觉自己好弱啊,什么都不会。”拉则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愁的小脸皱巴巴的。

  “不会就慢慢练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林臻对着她说道,他眼睛转了转,还是决定用周以约举例子,“以约第一次演戏的时候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自如,都是一场戏一场戏练出来的。”

  拉则好奇心被激了起来,她看向林臻。

  “以约最开始演戏的时候是情绪叠情绪的演法,一个依赖脑子演戏的演员。”林臻这几年也是一个组一个组地跟着跑,比之五年前的他眼光更加成熟,“不入门的时候,用本能演戏,入了门,就要学会用脑子演戏,再然后就是将这两者结合。”

  “体验派和方法派的结合?”拉则想了想,问道。

  “这种分类只是理论上的区分,现实里哪里能精确地找到两者的分界线。”林臻摇了摇头,“不过你要是觉得这样形容更好理解,也是可以的。我对你的要求,你只要能做到二十岁的以约那样就可以了。”

  拉则点点头,决定回去搜一搜二十岁的周以约演了什么角色。

  乌佑族是虚构的民族,因此服饰上参考藏族礼服,虽然不是日常服饰,但是好看。

  内衫对襟高领、齐腕长袖,白色丝绸面料上镶嵌着金边花纹。无袖外衫以印有圆寿,妙莲等图案的黑色锦缎为料,楚巴领子、袖口、下摆层层镶边,锦缎压边、金线镶饰,附上白色皮毛,白茧绸的裤子,皮底绒帮的靴子,嵌满银花的藏钱包,象牙手镯,礼服盛装,精致非常。

  周以约穿上这一身华服,洒脱而英俊。服装师看着他,又给他配了一只用深绿色翡翠坠子改的耳夹,给周以约整个人添了神秘与野性。

  周以约虽然不对角色设限,也不对自己设限,但他本身温润如玉的书卷气在娱乐圈里太少有了。是以,在选择他的角色或代言中,或多或少都有看中了他身上这股气质的缘由。

  野性和欲很难在周以约本人和他的角色中找到。

  用剧组化妆师的说法来形容,换装前,止于远望;换装后,想去触摸。

  林臻听到这话的时候,脸上神情精彩极了,难以言说。却不得不承认,虽然美人淡妆浓抹总相宜,但能压得下盛装的相貌,太出彩了,就像是格拉夫钻石孔雀胸针中的那颗蓝钻,光华内敛又不失锋芒,衬得起也压得下周边闪闪生辉的白钻与璀璨艳丽的各色彩钻。

  后面几天的拍摄都集中于郑风在乌佑族的生活。

  郑风的思维仿佛出现了断层,他忘记了先知,先知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乌佑族中没有先知。

  他依旧知道自己是郑风,知道自己对眼前的这个女孩很有好感,知道自己虽然穿着这个部族的服饰,却是个外来人,他的眼前一直蒙着一层薄雾。

  他仿佛游离在这个世界,一种第三视角替他补足了这个世界的背景:西藏、乌佑族、隐居、群体生活、巫女......

  郑风疑惑,为什么他们双方的语言不同,但是能相互交流,能相互听懂,他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被自己淡忘了,他的思维相互拉扯,隐约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在挑战他的常识,可是他又在随着既定的行为而动而思而想而相信。

  部族里的人们一起烤肉,一起制作干肉、荞麦饼与奶制品,一起酿造青稞酒与玉米酒。男人们负责猎物的获取,他们集体狩猎,平分收获,他们教郑风用植物配制毒药,涂在箭头上射杀野兽,激起了郑风骨子里生杀予夺的血性。

  他们晚间带着酒肉欢聚,席地围坐,饮酒吃肉,载歌载舞,人人平等,没有烦忧,怡然自乐。郑风很喜欢这样的生活,他和格桑梅朵也越走越近。

  格桑梅朵,一个哪里都长在他审美点上的女孩。他们一起在夜间看星星,他给格桑梅朵解释他知道的一些星星的知识,恒星、行星与卫星,漂亮的女孩崇拜的眼神取悦了他。他们一起看清晨初升的太阳,他们依偎在一起。他们一起漫步在格桑花田,郑风摘下花朵编织成独一无二的花环,他看着笑靥如花的格桑梅朵,心中的喜爱涌现而出,他向格桑梅朵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却只得到了拒绝。

  少女惊慌离去,花环掉到了地上被踩出鲜艳的汁水,混着泥土变得脏污,郑风愣在了那里。高原上的风吹起他半长的头发,凌乱的发尾甩在他的脸上,有点疼。

  “卡。”

  这些情节都是片段性的、并不连续的。

  “以约,你怎么总在爱而不得啊?”在周以约来到监视器旁边的时候,就听到林臻玩笑似的感慨。

  林臻和周以约一共合作了三部作品,江洋被骗感情,傅浔暗恋未果,这又有一个正在被拒绝的郑风。

  “是我的角色总在爱而不得。”周以约很是严谨地纠正林臻。

  林臻仔细望了望周以约,“还别说,你的气质还挺和的,你的身上既能看到一种忧郁的浪漫主义,又能看到一种破碎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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