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明锦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身前的人忽然闭上眼,毫无预兆地倒了下来。
他立刻伸手,接住了程亦铭清瘦的身躯,下一秒,鼻尖闻到了什么味道,身体还没反应过来,脸上的血色却在已经刹那间消退下去。
是血的味道。
凝滞的人群迟来地爆发出了一阵震天的尖叫。
作者有话要说:
等一下——
我知道大家很急,但你们别急,让我先急
火火(咳嗽清嗓)(优雅登场)(突然大叫)(嚎啕大哭)(潸然泪下)(痛哭流涕):啊!我亲爱的程总!怎么会这样!你千万不要有事啊!!!你出事了明锦这个狗崽子会追杀我一辈子的!
第20章 苏醒
程亦铭醒来时,已经是一天后了。
他侧躺在病床上——因为后背有伤,这一整天,二十多个小时,明锦一直留意着让他保持这个姿势,既不会影响呼吸,也不会碰到伤处。
唯一的坏处就是,手臂一侧一直被压着,血管会堵塞。
但明锦总会及时给他翻身。
这些当然不是明锦告诉他的,而是他沉睡时,在意识空间里自己看到的。
是的,昏睡期间,他有意识,但不能动。按理说哪怕他被硫酸泼了一身,也不可能立刻昏过去,而且一点疼都感觉不到。
三夭说,是它强制让他陷入昏迷的,防止他疼得神志不清,直接昏迷方便救治,也方便他们说话。
「你太冲动了。」它用古井无波的声音说。
【我知道。】
意识海——三夭这样形容这个地方——这是一片令程亦铭感到陌生又有几分熟悉的地界。
上一次进来,是他疲劳过度深度睡眠时,被三夭拉进来,问他想不想回到过去。
当时来去匆匆,自然也没时间去注意这里的环境,但现在一看——
这是一间别墅,装修看上去和他现在住的地方差不多,但陈设却完全不同。
两面墙上都挂了照片,一面墙上满满当当,是一岁到三十九岁的明锦……从青涩无知,到意气风发,再到死气沉沉,孑然一身、踽踽独行。
很多程亦铭没有印象照过照片的画面,也都出现在了里面。
另一面墙还很新,只有寥寥几张,而挂在最后面的一张,就是他将明锦扑倒在地,被硫酸泼了满背的画面,明锦的脸色比他的还要白。
照片里他倒在明锦怀里,后背血肉模糊一片,高昂价格的衬衫烂得破碎不堪,和瞬间腐蚀掉的皮肤黏在一起,是肉眼可见的惨状。
不像个高高在上的总裁,像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他好像有点明白,这里为什么叫意识海了。
三夭站在他背后,跟着他一起看,这时突兀地出声道:「有什么意义呢,我想不明白。」
【什么?】
兔子先生的长耳朵垂下来了一些:「关于你做出,为了救他、让自己变成这样的决定的,意义。」
程亦铭沉默半晌,叹了口气,也在问自己:【对啊,意义是什么呢?】
对于他这样一个爱财如命,除了命和财没什么能让他动容的人来说,是什么驱使了他做出那样的举动?
护住明锦,自己去接那一整瓶硫酸。
就算当时不知道是硫酸,可现在受了伤,知道了,他仍然也没有感到后悔。
为什么呢?
程亦铭想了想,又笑了,低低地自言自语道:【可能是因为,觉得他还年轻吧。】
他还年轻,不该毁容。
他还年轻,对一个明星,或者演员来说,没了脸,就几乎没了整个事业,他刚刚脱离被全网黑嘲的阴影,事业跌宕又起伏,不能再遭受这种灭顶之灾。
他还年轻,他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他本该走地很远很远,比上辈子的明锦还要远。
他还年轻,所以一切都有可能。
但程亦铭不是。
他凭着一腔气愤活了下去,活成了后来那个不敢在人前行走的明锦,将行就木按部就班地走到现在,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初心了。
他的理想早已溺毙,他的灵魂垂垂老矣,作为未来的明锦,他已经没有未来了。
但现在这个明锦还有。
比起他,现在这个明锦自然重要得多。
他太重视这个曾经了——比他一直以来以为地都要重视太多。
他一直对三夭说:我只是在完成我未完成的梦想,我只是想看到自己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哪怕那个自己,和现在的他,已经是两个人了。
事实上,不可否认的是,在看到对方能够站在自己曾经日思夜想、寤寐思服也再不能触碰的镜头前时,他的心里确实微妙地升起了一些嫉妒。
他求之不得的,在于如今的明锦而言,是触手可及,是从未失去。
但这凭什么呢?
凭什么明锦就可以,他不行呢?
于是他又开始以为自己其实没那么在乎——没那么在乎明锦,也没那么在乎他的未来。
他还是那个自私自利只认自己的“明锦”,披着一张别人的皮,用着别人的名字,以为自己也可以从头来过的,一个小人。
但触及到“明锦可能有危险”这个词条时,他的身体却代替了他的大脑先行一步。
人的潜意识动作往往比他们的内心更真实。
他立刻伸手,接住了程亦铭清瘦的身躯,下一秒,鼻尖闻到了什么味道,身体还没反应过来,脸上的血色却在已经刹那间消退下去。
是血的味道。
凝滞的人群迟来地爆发出了一阵震天的尖叫。
作者有话要说:
等一下——
我知道大家很急,但你们别急,让我先急
火火(咳嗽清嗓)(优雅登场)(突然大叫)(嚎啕大哭)(潸然泪下)(痛哭流涕):啊!我亲爱的程总!怎么会这样!你千万不要有事啊!!!你出事了明锦这个狗崽子会追杀我一辈子的!
第20章 苏醒
程亦铭醒来时,已经是一天后了。
他侧躺在病床上——因为后背有伤,这一整天,二十多个小时,明锦一直留意着让他保持这个姿势,既不会影响呼吸,也不会碰到伤处。
唯一的坏处就是,手臂一侧一直被压着,血管会堵塞。
但明锦总会及时给他翻身。
这些当然不是明锦告诉他的,而是他沉睡时,在意识空间里自己看到的。
是的,昏睡期间,他有意识,但不能动。按理说哪怕他被硫酸泼了一身,也不可能立刻昏过去,而且一点疼都感觉不到。
三夭说,是它强制让他陷入昏迷的,防止他疼得神志不清,直接昏迷方便救治,也方便他们说话。
「你太冲动了。」它用古井无波的声音说。
【我知道。】
意识海——三夭这样形容这个地方——这是一片令程亦铭感到陌生又有几分熟悉的地界。
上一次进来,是他疲劳过度深度睡眠时,被三夭拉进来,问他想不想回到过去。
当时来去匆匆,自然也没时间去注意这里的环境,但现在一看——
这是一间别墅,装修看上去和他现在住的地方差不多,但陈设却完全不同。
两面墙上都挂了照片,一面墙上满满当当,是一岁到三十九岁的明锦……从青涩无知,到意气风发,再到死气沉沉,孑然一身、踽踽独行。
很多程亦铭没有印象照过照片的画面,也都出现在了里面。
另一面墙还很新,只有寥寥几张,而挂在最后面的一张,就是他将明锦扑倒在地,被硫酸泼了满背的画面,明锦的脸色比他的还要白。
照片里他倒在明锦怀里,后背血肉模糊一片,高昂价格的衬衫烂得破碎不堪,和瞬间腐蚀掉的皮肤黏在一起,是肉眼可见的惨状。
不像个高高在上的总裁,像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他好像有点明白,这里为什么叫意识海了。
三夭站在他背后,跟着他一起看,这时突兀地出声道:「有什么意义呢,我想不明白。」
【什么?】
兔子先生的长耳朵垂下来了一些:「关于你做出,为了救他、让自己变成这样的决定的,意义。」
程亦铭沉默半晌,叹了口气,也在问自己:【对啊,意义是什么呢?】
对于他这样一个爱财如命,除了命和财没什么能让他动容的人来说,是什么驱使了他做出那样的举动?
护住明锦,自己去接那一整瓶硫酸。
就算当时不知道是硫酸,可现在受了伤,知道了,他仍然也没有感到后悔。
为什么呢?
程亦铭想了想,又笑了,低低地自言自语道:【可能是因为,觉得他还年轻吧。】
他还年轻,不该毁容。
他还年轻,对一个明星,或者演员来说,没了脸,就几乎没了整个事业,他刚刚脱离被全网黑嘲的阴影,事业跌宕又起伏,不能再遭受这种灭顶之灾。
他还年轻,他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他本该走地很远很远,比上辈子的明锦还要远。
他还年轻,所以一切都有可能。
但程亦铭不是。
他凭着一腔气愤活了下去,活成了后来那个不敢在人前行走的明锦,将行就木按部就班地走到现在,已经找不到自己的初心了。
他的理想早已溺毙,他的灵魂垂垂老矣,作为未来的明锦,他已经没有未来了。
但现在这个明锦还有。
比起他,现在这个明锦自然重要得多。
他太重视这个曾经了——比他一直以来以为地都要重视太多。
他一直对三夭说:我只是在完成我未完成的梦想,我只是想看到自己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哪怕那个自己,和现在的他,已经是两个人了。
事实上,不可否认的是,在看到对方能够站在自己曾经日思夜想、寤寐思服也再不能触碰的镜头前时,他的心里确实微妙地升起了一些嫉妒。
他求之不得的,在于如今的明锦而言,是触手可及,是从未失去。
但这凭什么呢?
凭什么明锦就可以,他不行呢?
于是他又开始以为自己其实没那么在乎——没那么在乎明锦,也没那么在乎他的未来。
他还是那个自私自利只认自己的“明锦”,披着一张别人的皮,用着别人的名字,以为自己也可以从头来过的,一个小人。
但触及到“明锦可能有危险”这个词条时,他的身体却代替了他的大脑先行一步。
人的潜意识动作往往比他们的内心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