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现在五月,是不热也不冷的时节,穿短裤短袖运动其实并不少见。
但明锦看着那双白晃晃的笔直小腿,却总觉得怎么看怎么不自在。
他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奇怪,没再说下去,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随即克制地挪开了视线。
“早餐会做吗?”
明锦不太懂话题为什么跳转地这么快,却还是皱皱眉回道:“不会。”
程亦铭仿佛一点也不意外,十分自然道:“那就去楼上帮我把手机拿下来。”
明锦无语。
然而他已经比昨天成长了很多,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也没要回自己的手机,起身上了楼。
程亦铭低头看着黑下去的屏幕,想了想,用前世最常用的密码熟练地打开了手机,切换围脖账号。
……切错了。
他看着账号头顶的那个叫做“明锦小糊咖”的ID名字,慢慢皱起眉。
忘了这茬。
原主这货是个勤勤恳恳的黑粉头子,前面说过,他特意开了个小号来黑明锦,对明锦的讨厌从主页那么多恶毒的诅咒上来看就能窥见七分。
这种账号,留着就是脏眼睛的。
本来打算申请注销,但盯着这ID看了良久,想到什么,程亦铭又倏地舒展了眉头。
他迅速删掉了一些围脖主页的过分言语,留下的都是表达厌恶、但没什么攻击词汇的日常。
恰好明锦找了一遍,带着他的手机从楼上下来。
听见脚步声,程亦铭又淡定自若地删除了账号登录记录,重新关上了屏幕。
两人互换了手机,明锦握着有些发热的机身,眼里闪过几分深思。
“走吧。”
“去哪儿?”
不同的地点,熟悉的对话。
程亦铭披上外套,戴上帽子,又把另一顶棒球帽转身丢给了明锦,甩了甩手里的钥匙,勾唇笑道:“还能去哪儿?不吃早饭了?”
明锦仿佛被他的笑刺到了眼睛,匆忙垂眸,不再说话,大步跟了上去,顺手给自己戴上了口罩。
十分钟后,他提着程亦铭买下的两份早餐,神色古怪地跟在程亦铭身后回到了别墅里。
“以为我问你会不会做饭,是要自己下厨?”程亦铭坐在餐桌对面,对上他郁闷的眼神,哼笑出声。
即便是喝着廉价的塑料杯豆浆、吃着路边摊上的包子,他进食的动作也依然优雅得体,不紧不慢,仿佛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着急起来一般。
越是看他,明锦就越觉得,现在这个程亦铭,几乎没有一点以前那个人的影子。
他闷声道:“不然呢?”
“做饭是你需要做的事,”程亦铭慢吞吞地吃完奶黄包,用纸巾擦了下嘴,往后一靠,理直气壮道,“如果你一直不会做饭,那很遗憾,因为我吃不惯外卖,我们就必须一遍遍往外跑,你觉得——周围会不会有人认出我们来呢?”
明锦脸色一僵。
“会做饭的话,能解决掉生活中许多麻烦。”程亦铭支着下巴,意有所指道:“你如果要学,我可以找阿姨来教你。”
明锦不禁放下碗筷,颇有些不爽地回怼道:“你吃不惯外卖,我为什么一定要跟着你出去?”
“没有为什么,”程亦铭理所当然道,“还是那句话——因为我现在是你的金主。”
明锦咬了咬牙:“那为什么学做菜的不能是你?”
“蠢,”程亦铭懒洋洋地欣赏着他变幻的神情,觉得他像只闹别扭的笨蛋小狗,“都说了我是你金主了,你见过有哪个金主自己学做菜的?”
才不,其实只是因为他懒。
一个人摸爬滚打数十年,他早就不是数十年前那个金尊玉贵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明家大少爷了,即便面上看着依然光鲜亮丽,可内里却流了不知道多少血泪。
他当然会做饭,但以他现在的性子,没有利益的事为什么要亲自去做呢?
交给现在某个需要磨砺的傻狗就好了啊。
“厨艺是身为情人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我不喜欢不会做菜的人——有句话叫抓住男人的胃,才是抓住了他的心。”
程亦铭微笑着,一字一句道,“你应该明白吧?”
明锦无言以对,只有浑身上下散发的低沉气压能让人察觉到他不爽的情绪。
程亦铭双手交叉,抵住下巴,略有些疑惑:“你不满意?”
养尊处优十几年没干过家务活的明少爷能满意就有鬼了。
明锦在心底冷哼一声,面上却勉勉强强否认道:“没有。”
程亦铭挑眉,唇角依然勾着,但眸子里的神色却淡了下去:“最好如此。”
吃完早饭,明锦冷着脸,生怕他还要自己洗碗。
眼熟做饭勉强还有理由,如果洗碗这种事也要做,那岂不是把他当保姆了?
……虽然情人这个名头也不比保姆好多少。
但程亦铭没说什么,留了句“我还有事”便又上了楼。
随后保洁阿姨上门打扫卫生,明锦才松了一口气。
半个小时后,他又敲响了程亦铭的卧室房门。
此时的程亦铭正站在窗边打电话,说了句“进”,捂着手机侧过目光看他,淡定道:“怎么了?”
“我下午有课——这一个星期都有。”明锦抿唇,低声道,“晚上……要回来吗?”
但明锦看着那双白晃晃的笔直小腿,却总觉得怎么看怎么不自在。
他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奇怪,没再说下去,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随即克制地挪开了视线。
“早餐会做吗?”
明锦不太懂话题为什么跳转地这么快,却还是皱皱眉回道:“不会。”
程亦铭仿佛一点也不意外,十分自然道:“那就去楼上帮我把手机拿下来。”
明锦无语。
然而他已经比昨天成长了很多,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也没要回自己的手机,起身上了楼。
程亦铭低头看着黑下去的屏幕,想了想,用前世最常用的密码熟练地打开了手机,切换围脖账号。
……切错了。
他看着账号头顶的那个叫做“明锦小糊咖”的ID名字,慢慢皱起眉。
忘了这茬。
原主这货是个勤勤恳恳的黑粉头子,前面说过,他特意开了个小号来黑明锦,对明锦的讨厌从主页那么多恶毒的诅咒上来看就能窥见七分。
这种账号,留着就是脏眼睛的。
本来打算申请注销,但盯着这ID看了良久,想到什么,程亦铭又倏地舒展了眉头。
他迅速删掉了一些围脖主页的过分言语,留下的都是表达厌恶、但没什么攻击词汇的日常。
恰好明锦找了一遍,带着他的手机从楼上下来。
听见脚步声,程亦铭又淡定自若地删除了账号登录记录,重新关上了屏幕。
两人互换了手机,明锦握着有些发热的机身,眼里闪过几分深思。
“走吧。”
“去哪儿?”
不同的地点,熟悉的对话。
程亦铭披上外套,戴上帽子,又把另一顶棒球帽转身丢给了明锦,甩了甩手里的钥匙,勾唇笑道:“还能去哪儿?不吃早饭了?”
明锦仿佛被他的笑刺到了眼睛,匆忙垂眸,不再说话,大步跟了上去,顺手给自己戴上了口罩。
十分钟后,他提着程亦铭买下的两份早餐,神色古怪地跟在程亦铭身后回到了别墅里。
“以为我问你会不会做饭,是要自己下厨?”程亦铭坐在餐桌对面,对上他郁闷的眼神,哼笑出声。
即便是喝着廉价的塑料杯豆浆、吃着路边摊上的包子,他进食的动作也依然优雅得体,不紧不慢,仿佛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着急起来一般。
越是看他,明锦就越觉得,现在这个程亦铭,几乎没有一点以前那个人的影子。
他闷声道:“不然呢?”
“做饭是你需要做的事,”程亦铭慢吞吞地吃完奶黄包,用纸巾擦了下嘴,往后一靠,理直气壮道,“如果你一直不会做饭,那很遗憾,因为我吃不惯外卖,我们就必须一遍遍往外跑,你觉得——周围会不会有人认出我们来呢?”
明锦脸色一僵。
“会做饭的话,能解决掉生活中许多麻烦。”程亦铭支着下巴,意有所指道:“你如果要学,我可以找阿姨来教你。”
明锦不禁放下碗筷,颇有些不爽地回怼道:“你吃不惯外卖,我为什么一定要跟着你出去?”
“没有为什么,”程亦铭理所当然道,“还是那句话——因为我现在是你的金主。”
明锦咬了咬牙:“那为什么学做菜的不能是你?”
“蠢,”程亦铭懒洋洋地欣赏着他变幻的神情,觉得他像只闹别扭的笨蛋小狗,“都说了我是你金主了,你见过有哪个金主自己学做菜的?”
才不,其实只是因为他懒。
一个人摸爬滚打数十年,他早就不是数十年前那个金尊玉贵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明家大少爷了,即便面上看着依然光鲜亮丽,可内里却流了不知道多少血泪。
他当然会做饭,但以他现在的性子,没有利益的事为什么要亲自去做呢?
交给现在某个需要磨砺的傻狗就好了啊。
“厨艺是身为情人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我不喜欢不会做菜的人——有句话叫抓住男人的胃,才是抓住了他的心。”
程亦铭微笑着,一字一句道,“你应该明白吧?”
明锦无言以对,只有浑身上下散发的低沉气压能让人察觉到他不爽的情绪。
程亦铭双手交叉,抵住下巴,略有些疑惑:“你不满意?”
养尊处优十几年没干过家务活的明少爷能满意就有鬼了。
明锦在心底冷哼一声,面上却勉勉强强否认道:“没有。”
程亦铭挑眉,唇角依然勾着,但眸子里的神色却淡了下去:“最好如此。”
吃完早饭,明锦冷着脸,生怕他还要自己洗碗。
眼熟做饭勉强还有理由,如果洗碗这种事也要做,那岂不是把他当保姆了?
……虽然情人这个名头也不比保姆好多少。
但程亦铭没说什么,留了句“我还有事”便又上了楼。
随后保洁阿姨上门打扫卫生,明锦才松了一口气。
半个小时后,他又敲响了程亦铭的卧室房门。
此时的程亦铭正站在窗边打电话,说了句“进”,捂着手机侧过目光看他,淡定道:“怎么了?”
“我下午有课——这一个星期都有。”明锦抿唇,低声道,“晚上……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