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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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忘乎所以地亲吻,不带任何技巧和章法。关正英回应他,很快反客为主,他的口腔被撬开,他们的呼吸交汇在一起,关正英滚烫的燃烧着的毁灭的吻烙在他的嘴唇上。

  江去雁闭上了眼睛。

  纷纷的燃烧的梦一般的翅膀落在他身上,他感到灼热、炙烤的疼痛,如削骨噬髓。

  他会消散,他会化灰,然后他会存活。

  这是新日前最混沌的时刻,是荒谬和伟大不约而同的降临,他必须咬牙迎接,必须坚强而勇敢。

  太阳会照耀他。世界不会给他任何真相,但会有很多的爱。

  (*这个世界的荒谬与伟大:从来不给我们任何真相,但有许多的爱-加缪。)

  第29章 我只想尽量讨老板喜欢

  江去雁的鼻头蹭着他的鼻头,甜蜜地擦过,他们的呼吸仍然交织在一起。

  “再说一次。”关正英要求,“说,你钟意我。”

  玉兰花有求必应:“我钟意你。”

  然后他们再次接吻,反复地持久地不厌其烦地接吻。

  于是空无一人的、荒芜的别墅里面筑了新巢,连床都不用铺,他们就在垫着防尘罩的地板上尽欢。灯也不开,把火炉点上,在一丛烧得欢愉而畅快的火苗的旁边,在空旷的充满了灰尘和回忆的静室里,冬日的晚风穿堂而过的时候,他们身边仍然有足够的温暖和亮光。

  安静是好事,无人打扰更是求之不得,两个人的眼睛就足够做一间茧房,活在只有彼此的目光里,就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心跳、话语。

  江去雁觉得自己像一支芦苇,他完全被爱压倒了。

  关正英根本离不开他,必须要他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最好是一臂距离之内,只要伸手就能把他捞到怀里。随时随地他都可能要他,客厅、饭厅、房间、洗手间、阳台......有的时候是在吃饭的间隙,有的时候是在浇一盆花,还有的时候是在院子里晾衣服。他们像伊甸园里最初被上帝创造出来的两个人,整日的仪容不整,江去雁一开始还觉得羞耻,后来就习惯了裹着床单到处走。

  食物和水全部是叫人送到门口来的,他们一顿饭都没有做过。江去雁想过下山去附近的超市买点东西,他们也的确需要一些生活用品,他都已经准备穿鞋了,被关正英拖住了手他就有点犹豫,老男人跪下来亲吻他的小腹和肚脐,他软倒在玄关,那就是整个礼拜以来他离这个房子的大门口最近的一次。

  他们有一天完全是在酒窖里度过的。

  关正英想喝红酒,他们像是两个放课后手拖手去洗手间的国中生小女孩一样去的酒窖,关正英告诉他哪些酒是什么产地、味道什么样、制作的工艺是什么样......他们找到了关正英要的那支酒,他闻到了木塞上面甘醇的香气,然后他从关正英的嘴里抢了第一口酒来喝。

  他兴致大增,那天他们开了很多支酒,其中一支被他倒在身上沐浴,他躺在地上,关正英像是看圣母像一样用痴狂的眼神看他,他沉浸在了那散发着酸甜味道的葡萄香气里,浑然而忘我。

  当然,酒窖最终狼藉遍地,他们不得不另外花了一天来打扫卫生和收拾残局。

  他们聊天,谈所有能谈的一切——大部分就像是谈葡萄酒一样都是没有什么实际用途的话题但是这几天谈话的时间累积起来可能超过了从前十五年总共的对话时长。

  两个人都发现了许多彼此身上从未不解过的故事。比如,关正英不是传闻中的“有爹生没娘养”,他童年的时候是享受过母爱的,他的母亲是菲律宾华裔,一个温柔但干练的裁缝师,在石塘咀一家旗袍店里做过旗袍,关正英五岁那一年,她回菲律宾探亲的时候遭遇意外去世,母亲过身后,他才被扔在香堂门口让坐馆捡去;再比如,关雪心的生母也是大太太“介绍”过来的女人——显然江去雁不是第一个被送到关正英房里的——那是个活泼美艳的女服务生,探戈跳得流利,还爱吃零食,每日晚饭后总要吃糕点蜜饯解嘴馋。她怀着女儿的时候得了妊娠糖尿病,一直没控制好,也间接加重了分娩的风险,最终她在产床上去世。

  再比如,江去雁刚来香港的时候差点被模特公司骗去拍三级片,公司告诉他是去试镜文艺片,他到了试镜场地才发现要脱衣露点,吓得从后门逃出来,又不敢和公司撕破脸怕要赔违约金,只能骗经纪人说他没被导演看上;再比如,他曾经也想和罗家君一起申请上大学,还特地去过大学参观,他对广告学和新闻学都很感兴趣,但是听说申请大学需要先拿到高中毕业证书,他就只能却步了。后来他去进修了夜间成人教育,好处是便宜,考试合格后港政府返还了一半的学费。

  有时候,他们甚至不聊过去现在或者未来,因为极其没有意义和影响的话能说上一、两个小时,比如今大买的云面汤里没有足够的胡椒,天正央喜欢胡椒味追浓的汤,江去雁喜欢淡一点的,他们就汤里到底应不应该放胡椒闹了一晚上。

  还有一天晚上江去雁打了个喷嚏,关正英开始说他的鼻子可爱,他反反复复地亲他的鼻子,在他的鼻头留下自己的牙印,像个发神经的变态一样盯着他的鼻子看,江去雁为了避开他的目光,把他按倒在火炉旁,解开身上的床单骑到他的脸上,顺便学会了反客为主。

  也有那么几个晚上他们什么都不做,环抱着彼此在火炉前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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