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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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的林落在上岗的第一天,就面临了下岗的危机。

  草草草草草草草草草!

  他心底一千头草泥马在疯狂地奔腾,整个人要升天了!

  我丢!

  宁哥给姓盛的点歌!

  点的告白气球!

  啊啊啊啊啊!

  盛熠石化了,清晰地听到了点歌人是周慕宁,这个世界好像静止了十秒。

  他的第一反应,着急地对周慕宁说,“宁哥,居然有人冒充你,给我点歌!”

  “……”周慕宁一阵心肌梗塞,咬牙切齿地说,“盛熠,你这条狗,还是单着吧!!!”

  说完,周慕宁脚下生风,快步地走了,把盛熠扔在原地。

  盛熠看着周慕宁气冲冲的背影,从惊愕到思考到顿悟到狂喜,所有的情绪涌上心头,他要乐到炸开了。

  周慕宁走到了足球场的一边,盛熠站在另一边,两人之间隔着一个足球场。

  见盛熠没有追上来,周慕宁决定要让那条狗寡一辈子!

  决定刚落下,周慕宁朝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喜悦上扬的音调,盛熠冲着他大声地喊。

  “周慕宁,我喜欢你——”

  ……

  第63章 表白了!

  “周慕宁,我喜欢你!”

  盛熠那么原地一声吼,嗓音极具穿透力,回荡在偌大空旷的足球场里,引得过路行人纷纷停下,屏吸驻目吃瓜。

  周慕宁被看得清秀的脸泛起了一阵薄红,头皮发麻,像一支小火箭,朝盛熠冲过去。

  傻狗一条。

  得赶紧把那招摇的狗牵走。

  他拉着笑得和二傻子一样的盛熠,强行拖到了光秃秃的小树林里。

  “盛熠,你……”周慕宁还没有来得教育盛熠,就被握住了手,暖暖地裹起来。

  盛熠火急火燎地打直球,“周慕宁,要不要处对象?”

  “……”

  “我超级喜欢你的。”

  “……”

  “你最爱吃糖醋小排,排骨玉米胡萝卜汤,海鲜啫啫煲,XO酱萝卜糕等等,不喜欢带太多刺的鱼,吃起来嫌弃麻烦,蔬菜你不太喜欢带有苦味,例如生菜苦瓜等,也不太爱吃葱蒜芹菜等有味道的。水果你不能吃芒果,会有点过敏,别的你基本都吃,但是不怎么吃葡萄,不喜欢剥皮吐壳。”

  “……”

  “你吃辣只能吃中辣,吃大辣,胃会烧得不舒服。你不喜欢吃太甜,饮料喜欢点半糖。你在咖啡店上班,但是你不喝咖啡,因为你喝了会一晚睡不着。你不喜欢吃醋,觉得那味道太酸太涩。”

  周慕宁一动不动地盯着盛熠,心底一阵地动山,被震惊,“……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

  盛熠认真地说,“哦,我还知道,你考试时,习惯先写学号班级,最后再写名字。看书时,笔记会记在每一页右上角的空白处,不喜欢把笔记写在印刷字行里。画图时,习惯一连削五支铅笔备用。”

  周慕宁垂着眼,嘴角弯了弯,心里被温暖填满,低声说,“盛熠,你说,我要是报警把你抓走,告你侵犯隐私,那应该很有判头吧。”

  盛熠有点紧张地解释,“……我只是太喜欢你了。”

  七年啊,漫漫时光里,足以记下所有关于他的点点滴滴。

  除此之外,他常常奔波于南北校区之间,全程跨越132.8公里,车程最快的2小时09分。

  每一次跑南校区,他出门前都要整理着装,把自己弄得特别精神帅气。

  “盛熠。”周慕宁抬头,盯着有点急促的盛熠,“虽然你很狗,还敢演我……”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你。”

  他不曾想会成为赌徒,但他忍不住赌一把,轰轰烈烈地爱一场。

  他的心曾被撕成碎片,他独自一人蹲下,将碎了的自尊一片一片捡起来,在哭过痛过后,继续要强地往前走。

  那一份痛,是原生家庭给了他的沉重禁锢,压得他差点分崩离析。他习惯了躲在壳里,更加不会相信爱情的虚无缥缈,他怕输了,怕一塌涂地,怕那曾经破碎过得尊严又一次摔得稀巴烂。

  疗愈的过程,痛得太清晰,时间太漫长。

  可是,面对眼前的少年那一份长达七年的炽热暗恋,他动摇了。

  有那么一个如夏花灿烂的少年那么热烈温柔地喜欢着他,喜欢了很久很久……

  这一刻,周慕宁那一个带着惨淡黑色调的青春渐渐地开始有了颜色,公布栏上的那一个名字“盛熠”像是活了起来,以一种强势的狂妄烙印在他的青春里。

  公布栏那盯着证件照看的少年,考场上忐忑借橡皮的少年,洪涝奋不顾身奔过来的少年……全部都是盛熠的身影。

  若是他细心一点,或许早就发现了,原来是那个明媚的天之骄子,给他的灰暗青春,涂上了年少轻狂该有的色调。

  他们见证了彼此青春,属于他们的青春,永不褪色。他们的青春永远停留在那一个美丽的海湾城市里,夏日海咸风的味道,热辣辣的骄阳,明媚阳光的少年们,那一套蓝白的校服,都有他们走过的痕迹。

  风会将痕迹吹散,但吹不走少年浓烈到冒泡的爱意。

  盛熠的眼眸在那一瞬间像是被点亮的蜡烛,绽放出灿灿的光芒,笑得嘴角飞上天,“什么?你、你你你喜欢我?!!!”

  讲真,若不是杵在跟前,盛熠都激动到化身成猴,直接蹦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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