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周梅看自己儿子一脸不在状态的样子,连忙把向屹群从电梯里拉了出来。
明明已经是秋天了,医院蔓延着一股在向屹群看来永远挥之不去的凉意,周梅的额角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老旧的暗绿色衬衫上渗出一片显眼的湿痕来。
她明明才五十多岁,头发却已经稀疏花白得像老妪,脸上的皱纹中填满了沙土和灰尘,那是向屹群很熟悉的,无论怎么洗都洗不掉的、黄色的印痕。
周梅的面上显得很是焦急,看向儿子的表情中却带着一丝无措,她有些语气不快地道:“你怎么才来?!”
她用汗湿的掌心抓住向屹群的袖口,脚步走得飞快,“快走!人家小林都等了你半天了!难得别人有这个心!”
向屹群几乎是麻木地被她拉着向前走,他分神看着周梅背上洇出来的湿痕,觉得那好像一块某场灾难后的疤,像火烧、被重物砸中、烫伤后会在皮肤上留下印记的颜色。
向屹群放空地想象周梅和林姿昀在病房中共处了几个小时的场景,觉得那一块疤痕似乎有迹可循了。
林姿昀为何突发奇想来医院向屹群不清楚,想来多半是为了给他一个自以为是的惊喜。
而在父亲的病房中,自己的母亲必然是低着头,有些唯唯诺诺的,大概一句话也不知道该怎么跟旁边漂亮、年轻的女子说话。
她必然给林姿昀倒了水、削了苹果,但林姿昀不会吃也不会喝。
画面到了林姿昀的脸上就断了,向屹群没能想象出她的表情,周梅走得很快,只是几步路后,病房的门就被轻轻推开了。
没能想象出的表情向屹群很快就看到了。
——林姿昀在门推开的一瞬间就迅速地望了过来,快得有些让人惊异。
向屹群在这一刻有些阴暗地想,想必这位大小姐也是一分钟都无法再在这里呆下去了吧。
向屹群看着她求救一般的视线,感觉她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
周梅微微躬着身,低着头从门口走了进来,腰一直弯着,始终都没有完全直起来。
她这样过于紧张的、带着窘迫的卑微刺得本在旁观的向屹群心里一痛。
他还记得在自己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一个太阳快要把人烤成咸干的下午,向屹群本来在地上帮着隔壁的李叔干活,他们那个满口黄牙的乡长从远处吆喝了他一声,带着一群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进他家那格格不入的土房中。
那时,周梅从破旧的床铺边站起来,就是这样的体态和神色。
而现在十余年已经过去,向屹群已经上过国内最好的大学,是公派留洋的国家栋梁,在首都的大企业工作,在北京租着两套地段优越、租金昂贵的房子,还得到了出身优渥上层大小姐的中意与青睐。
向屹群觉得自己已经很好、用尽全力了。
“改变命运”一词用在他身上在旁人看来或许再适合不过,向屹群却始终讨厌被归为励志人物。
他并不怨悔自己的出身,这也成为了他人生的一部分,每一段路途存在,一步一迹,才搭就了现在一个完整的他。
可是有时候站在高楼上,向屹群却总觉得自己还是好像还是如履平地,高楼外有山,有吊桥,有更高的高楼。
而在办公室的暖气、电梯的空调、医院的消毒水中,在银行的等待室、机场的廊桥,甚至在林姿昀的香水、祁汜温暖的颈后,向屹群有时候似乎觉得依旧能够闻得到那年夏天在滚烫的土地里、自己黢黑的脚趾中泥土的味道。
林姿昀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我还以为你周末都会在医院陪着叔叔呢。”
她妆容精致,穿着小套装的裙子,踩着比平时稍矮了几分的中跟鞋,但朝向屹群轻快跑来时,还是发出了踢踢踏踏的清脆声响。
林姿昀挽住向屹群的胳膊,有些埋怨地对他道:“之前我问你有没有空,你不是还跟我说会在医院的嘛?”
周梅从进了病房开始就不再开口了,此时面露焦急地看着向屹群。
向屹群蓦地觉得那股泥土味实在太重太浓,甚至带上了淤泥腐败的腥味。
他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的父亲,什么也没说,短暂闭了闭眼,继而露出温和的笑容,带着笑回应道:“今天在公司加了一小会儿班,我也没想到你会过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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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温柔,拿一个枕头问我,
撑着的理由。
他们往上奋斗,我们往下漂流。
靠着刹那的码头,答应我,
不靠大时代的户口。
他们住在高楼,我们躺在洪流。
不为日子皱眉头,答应你,
只为吻你才低头。
——黄耀明《下流》
(向屹群只听过一次的歌
这两天太太太太忙了实在抱歉,明天还有一更,时间不定。
第16章 第16章 我见雾 从山的胃部缓缓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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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昀在医院呆了好一阵子,不比周梅轻松到哪里去,见到向屹群后之后,匆忙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她这次来也主要是嘱托向屹群不要忘记下周和自己的父亲吃饭。
林姿昀的父亲也就是向屹群的上司,公司的领导。向屹群在她面前从来没有什么拒绝的立场,更何况周梅站在一旁,向屹群除了说好,也想不出来其它的什么话。
明明已经是秋天了,医院蔓延着一股在向屹群看来永远挥之不去的凉意,周梅的额角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老旧的暗绿色衬衫上渗出一片显眼的湿痕来。
她明明才五十多岁,头发却已经稀疏花白得像老妪,脸上的皱纹中填满了沙土和灰尘,那是向屹群很熟悉的,无论怎么洗都洗不掉的、黄色的印痕。
周梅的面上显得很是焦急,看向儿子的表情中却带着一丝无措,她有些语气不快地道:“你怎么才来?!”
她用汗湿的掌心抓住向屹群的袖口,脚步走得飞快,“快走!人家小林都等了你半天了!难得别人有这个心!”
向屹群几乎是麻木地被她拉着向前走,他分神看着周梅背上洇出来的湿痕,觉得那好像一块某场灾难后的疤,像火烧、被重物砸中、烫伤后会在皮肤上留下印记的颜色。
向屹群放空地想象周梅和林姿昀在病房中共处了几个小时的场景,觉得那一块疤痕似乎有迹可循了。
林姿昀为何突发奇想来医院向屹群不清楚,想来多半是为了给他一个自以为是的惊喜。
而在父亲的病房中,自己的母亲必然是低着头,有些唯唯诺诺的,大概一句话也不知道该怎么跟旁边漂亮、年轻的女子说话。
她必然给林姿昀倒了水、削了苹果,但林姿昀不会吃也不会喝。
画面到了林姿昀的脸上就断了,向屹群没能想象出她的表情,周梅走得很快,只是几步路后,病房的门就被轻轻推开了。
没能想象出的表情向屹群很快就看到了。
——林姿昀在门推开的一瞬间就迅速地望了过来,快得有些让人惊异。
向屹群在这一刻有些阴暗地想,想必这位大小姐也是一分钟都无法再在这里呆下去了吧。
向屹群看着她求救一般的视线,感觉她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浮木。
周梅微微躬着身,低着头从门口走了进来,腰一直弯着,始终都没有完全直起来。
她这样过于紧张的、带着窘迫的卑微刺得本在旁观的向屹群心里一痛。
他还记得在自己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一个太阳快要把人烤成咸干的下午,向屹群本来在地上帮着隔壁的李叔干活,他们那个满口黄牙的乡长从远处吆喝了他一声,带着一群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进他家那格格不入的土房中。
那时,周梅从破旧的床铺边站起来,就是这样的体态和神色。
而现在十余年已经过去,向屹群已经上过国内最好的大学,是公派留洋的国家栋梁,在首都的大企业工作,在北京租着两套地段优越、租金昂贵的房子,还得到了出身优渥上层大小姐的中意与青睐。
向屹群觉得自己已经很好、用尽全力了。
“改变命运”一词用在他身上在旁人看来或许再适合不过,向屹群却始终讨厌被归为励志人物。
他并不怨悔自己的出身,这也成为了他人生的一部分,每一段路途存在,一步一迹,才搭就了现在一个完整的他。
可是有时候站在高楼上,向屹群却总觉得自己还是好像还是如履平地,高楼外有山,有吊桥,有更高的高楼。
而在办公室的暖气、电梯的空调、医院的消毒水中,在银行的等待室、机场的廊桥,甚至在林姿昀的香水、祁汜温暖的颈后,向屹群有时候似乎觉得依旧能够闻得到那年夏天在滚烫的土地里、自己黢黑的脚趾中泥土的味道。
林姿昀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我还以为你周末都会在医院陪着叔叔呢。”
她妆容精致,穿着小套装的裙子,踩着比平时稍矮了几分的中跟鞋,但朝向屹群轻快跑来时,还是发出了踢踢踏踏的清脆声响。
林姿昀挽住向屹群的胳膊,有些埋怨地对他道:“之前我问你有没有空,你不是还跟我说会在医院的嘛?”
周梅从进了病房开始就不再开口了,此时面露焦急地看着向屹群。
向屹群蓦地觉得那股泥土味实在太重太浓,甚至带上了淤泥腐败的腥味。
他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的父亲,什么也没说,短暂闭了闭眼,继而露出温和的笑容,带着笑回应道:“今天在公司加了一小会儿班,我也没想到你会过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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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温柔,拿一个枕头问我,
撑着的理由。
他们往上奋斗,我们往下漂流。
靠着刹那的码头,答应我,
不靠大时代的户口。
他们住在高楼,我们躺在洪流。
不为日子皱眉头,答应你,
只为吻你才低头。
——黄耀明《下流》
(向屹群只听过一次的歌
这两天太太太太忙了实在抱歉,明天还有一更,时间不定。
第16章 第16章 我见雾 从山的胃部缓缓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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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昀在医院呆了好一阵子,不比周梅轻松到哪里去,见到向屹群后之后,匆忙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她这次来也主要是嘱托向屹群不要忘记下周和自己的父亲吃饭。
林姿昀的父亲也就是向屹群的上司,公司的领导。向屹群在她面前从来没有什么拒绝的立场,更何况周梅站在一旁,向屹群除了说好,也想不出来其它的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