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现在时初的脸称不上干净。伤口、污痕、干涸的泪痕以及不知什么时候蹭上的血迹在他脸上纵横交错。
如果送花一定要与约会和浪漫场景做衬,那么眼下怎么看都绝不是合适时机。
时初脸上带着这些痕迹,头发凌乱,手上身上都染了鲜血,可他此刻手拿鲜花,眼神明亮,眼里没有任何复杂情绪,仅仅是看着秦煜,就像看着世界上最珍视的人。
他说:“洋桔梗,今天刚开的花。我想送给你。”
其实对时初而言,血与泪都无足轻重,仇恨和对峙亦可抛之脑后。比起这些,他更在乎送秦煜的鲜花有没有枯萎。
因为苦难和悲痛不值一提,你给予的鲜活亮色才更应被铭记。
秦煜看着他,一时间寂静无言。
良久,他才说,不是嫌花华而不实吗?
这话听着耳熟,时初迅速定位到曾经的某一天自己在赵易安面前说过这种话,他恨恨地心想,赵易安这人怎么这么爱告状。
然而面对秦煜,他真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本来是这么觉得,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送花,不好打理,容易枯萎……直到今天早晨,起床看见阳台的花开了,终于明白为什么许多古人爱给花写诗,见证一个生命在眼前绽放,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洋桔梗花期大概在四十天左右,可这是开花的第一天。我觉得我好像突然懂了送花的意义,无关什么目的,也没有道理,就只是想把世间美好的事物送给最重要的人。”
秦煜心脏颤动,从他手中接过了这一枝花。
他注视着这朵花,思维却飘到了多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
彼时他还在球场挥洒汗水,刚投进一个球,转头就看见林荫道上一个人从那里经过。
独自背着个沉重的相机,低着头专注地走路,世间一切热闹都与他无关,寂寥又孤傲。
那一刻,他的心脏也如这般颤动。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无数个日夜飞逝而过,而过去与现在在此时此刻交织重叠在一起,他体会到时光迁移而过后身体深处留下的同频共振。
年少时的心动如同烈阳灼热直接,而现在这心动像积攒了浓重水汽的云团,在这一秒终于降下倾盆大雨。
时初刚才因为花瓣枯萎而沮丧的心情在秦煜接过花之后顷刻间转换为欣喜,可随之他又郁郁道:“本来有一颗种子,才刚长出小苗,可惜被弄坏了。幸好我当初为了更好地观察洋桔梗的生长情况,还去培育基地买了几盆已经长出来的花苗,那个开花时间短,这朵花就是花苗长出来的,如果种子没……”
“时初。”秦煜打断了他,“如果我是你,这些话我就留到后面再说。”
忽然被打断,时初还没反应过来,他愣愣地说:“那现在干什么?”
秦煜:“过来吻我。”
时初动作顿住了,然而不到一秒,他直起上半身,抬起一条腿半跪在座椅上,用受伤的那只手撑住座椅靠背,另一只手揽住秦煜的后脑勺,俯身亲了上去。
旁边的年轻警察干咳一声,终于舍得移开了他的视线。
作者有话说:
吉——时——已——到——,送——入——洞——哦不好意思忘了不让写这个
第89章
这一天过得实在兵荒马乱。
时初从早晨背着包出门到晚上坐在警局,期间的经历称不上跌宕起伏,却也耗费了不少心力。
做笔录的时候,他思绪比平时迟缓不少,在等待警察出去拿东西的间隙,甚至差点儿连眼皮也合上。
向德光那边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论他具体是怎么说的,在警察再一次来到时初面前,用客气的语气告诉他今天可以回去了时,时初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晚上十点整,他从警局大门走出来,看见秦煜的车停在路边。他熄了火,正靠在驾驶位上阖眼小憩。夏天空气闷热,车窗是打开的,他将胳膊搭在窗边,左手在窗外垂下去,大概是没有真的睡着,仔细看会发现他的手指在以规律的频率小幅度地动作,像是随着音乐打拍子。
秦煜报的警,也随着时初去警局说明了一下情况,很快就没他什么事了。后面公司还有事,他得先回去处理,九点多才从公司出来,直接来了警局接时初。
这所警局不在闹市区,马路上没什么车,街边行人也只有二三,时初却不觉得景象寂寥。
他脚步渐缓,最后停在人行道上,隔着两棵树,静静看了一会儿车上的人。
这种时候倦意又全都不翼而飞了,他看得很专注,心脏有一种酸麻又充盈的感受。他今天就像一个情绪转换器,从早到晚,每一个小时里的情绪似乎都不一样。
无论这些情绪是好是坏,个中滋味他都能自己消化了,唯独在此刻剩下的这一种,他没有能够找到准确词语去形容。
似乎是手机在响,秦煜睁开眼,窗外的手收回去,一秒后拿着手机放在耳边,说话时透过挡风玻璃看见了时初,招手示意他过来。
明白了,是幸好。
夏天的蝉从早吵到晚,犹如滚烫油锅煎炸食物时发出的声音,日夜不休,没完没了。
时初却在这一刻觉得周遭静谧,一个词从他心头冒了出来,剩下的那种情绪,叫“幸好”。
或许这个词也能用庆幸代替,但比起这个,幸好则更像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慨。
如果送花一定要与约会和浪漫场景做衬,那么眼下怎么看都绝不是合适时机。
时初脸上带着这些痕迹,头发凌乱,手上身上都染了鲜血,可他此刻手拿鲜花,眼神明亮,眼里没有任何复杂情绪,仅仅是看着秦煜,就像看着世界上最珍视的人。
他说:“洋桔梗,今天刚开的花。我想送给你。”
其实对时初而言,血与泪都无足轻重,仇恨和对峙亦可抛之脑后。比起这些,他更在乎送秦煜的鲜花有没有枯萎。
因为苦难和悲痛不值一提,你给予的鲜活亮色才更应被铭记。
秦煜看着他,一时间寂静无言。
良久,他才说,不是嫌花华而不实吗?
这话听着耳熟,时初迅速定位到曾经的某一天自己在赵易安面前说过这种话,他恨恨地心想,赵易安这人怎么这么爱告状。
然而面对秦煜,他真实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本来是这么觉得,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送花,不好打理,容易枯萎……直到今天早晨,起床看见阳台的花开了,终于明白为什么许多古人爱给花写诗,见证一个生命在眼前绽放,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洋桔梗花期大概在四十天左右,可这是开花的第一天。我觉得我好像突然懂了送花的意义,无关什么目的,也没有道理,就只是想把世间美好的事物送给最重要的人。”
秦煜心脏颤动,从他手中接过了这一枝花。
他注视着这朵花,思维却飘到了多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
彼时他还在球场挥洒汗水,刚投进一个球,转头就看见林荫道上一个人从那里经过。
独自背着个沉重的相机,低着头专注地走路,世间一切热闹都与他无关,寂寥又孤傲。
那一刻,他的心脏也如这般颤动。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无数个日夜飞逝而过,而过去与现在在此时此刻交织重叠在一起,他体会到时光迁移而过后身体深处留下的同频共振。
年少时的心动如同烈阳灼热直接,而现在这心动像积攒了浓重水汽的云团,在这一秒终于降下倾盆大雨。
时初刚才因为花瓣枯萎而沮丧的心情在秦煜接过花之后顷刻间转换为欣喜,可随之他又郁郁道:“本来有一颗种子,才刚长出小苗,可惜被弄坏了。幸好我当初为了更好地观察洋桔梗的生长情况,还去培育基地买了几盆已经长出来的花苗,那个开花时间短,这朵花就是花苗长出来的,如果种子没……”
“时初。”秦煜打断了他,“如果我是你,这些话我就留到后面再说。”
忽然被打断,时初还没反应过来,他愣愣地说:“那现在干什么?”
秦煜:“过来吻我。”
时初动作顿住了,然而不到一秒,他直起上半身,抬起一条腿半跪在座椅上,用受伤的那只手撑住座椅靠背,另一只手揽住秦煜的后脑勺,俯身亲了上去。
旁边的年轻警察干咳一声,终于舍得移开了他的视线。
作者有话说:
吉——时——已——到——,送——入——洞——哦不好意思忘了不让写这个
第89章
这一天过得实在兵荒马乱。
时初从早晨背着包出门到晚上坐在警局,期间的经历称不上跌宕起伏,却也耗费了不少心力。
做笔录的时候,他思绪比平时迟缓不少,在等待警察出去拿东西的间隙,甚至差点儿连眼皮也合上。
向德光那边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论他具体是怎么说的,在警察再一次来到时初面前,用客气的语气告诉他今天可以回去了时,时初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晚上十点整,他从警局大门走出来,看见秦煜的车停在路边。他熄了火,正靠在驾驶位上阖眼小憩。夏天空气闷热,车窗是打开的,他将胳膊搭在窗边,左手在窗外垂下去,大概是没有真的睡着,仔细看会发现他的手指在以规律的频率小幅度地动作,像是随着音乐打拍子。
秦煜报的警,也随着时初去警局说明了一下情况,很快就没他什么事了。后面公司还有事,他得先回去处理,九点多才从公司出来,直接来了警局接时初。
这所警局不在闹市区,马路上没什么车,街边行人也只有二三,时初却不觉得景象寂寥。
他脚步渐缓,最后停在人行道上,隔着两棵树,静静看了一会儿车上的人。
这种时候倦意又全都不翼而飞了,他看得很专注,心脏有一种酸麻又充盈的感受。他今天就像一个情绪转换器,从早到晚,每一个小时里的情绪似乎都不一样。
无论这些情绪是好是坏,个中滋味他都能自己消化了,唯独在此刻剩下的这一种,他没有能够找到准确词语去形容。
似乎是手机在响,秦煜睁开眼,窗外的手收回去,一秒后拿着手机放在耳边,说话时透过挡风玻璃看见了时初,招手示意他过来。
明白了,是幸好。
夏天的蝉从早吵到晚,犹如滚烫油锅煎炸食物时发出的声音,日夜不休,没完没了。
时初却在这一刻觉得周遭静谧,一个词从他心头冒了出来,剩下的那种情绪,叫“幸好”。
或许这个词也能用庆幸代替,但比起这个,幸好则更像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