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秦煜看他这样,刚想劝一劝,就听他沙哑地开口问:“你以前,也是这样的?”

  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除非自己也切身体会一遭。

  时初觉得自己真是在象牙塔里待久了,从前秦煜应酬完回家,他手上能顺畅地倒水扶人一条龙服务,嘴上却总是不愿意跟他多说一句话。

  大概是向德光给他留下的阴影,他烦死了喝酒的人,那东西伤人伤己,就这么舍弃不掉?

  等到他自己上场,坐在以饭菜酒肉为外壳的谈判桌上,才清晰地意识到,身不由已是什么滋味。

  像昨晚那个情况,他怀着目的跟人家聊天,别人要他喝,他能不喝吗?

  况且这才哪跟哪,时初悲观地心想,自己不过才出来一次,那秦煜这么多年,酒量还没自己好,在生意场上受了委屈回来自己还动辄不搭理他,得多难受。

  其实这个念头早在写检讨书的时候就已经过了一遍,只是纸上得来终觉浅,他现在才更加深有体会。

  别人都是喝醉当天情绪上头,他这是让酒精发酵了一晚上,各种后遗症方才显灵。一点点心绪的波动都被放大数倍,他心尖儿尖锐地疼了一下,然后这痛感扩散开来,连带着半边身体都又冷又麻。

  大清早的,心里充沛的情感没处发泄,不一会儿就转成了愤慨。

  由浅入深,时初已经将事态从秦煜迫不得已应酬上升到了对狗屁酒桌文化的怨念,开始追根溯源,思考究竟为什么会有这种糟践人的东西存在。

  秦煜自然不知道他心中的想法从“喝了酒难受”一路横冲直撞到了“国家什么时候颁布法令管理糟粕文化”,只是听他问这么一句,心里蓦地软了一块儿。

  其实真没时初想的那么不得了,除了刚毕业出来那年不谙世事上了几次当,后面他都能把握好自己承受范围之内的那个度——毕竟遇见了什么事,都有父母作为过来人给他传授经验和兜底。

  而且后来他才知道,当初自己一心想着摆脱父母单独创业,其实他爸他妈暗地里没少操心,背着他给一些领导私下打点过,也动用了不少人脉,他才得以顺风顺水有个良好的开端。也就是最近几年,他爸妈想着儿子羽翼丰满了,才真正放手。

  只有时初这么傻,仗着他那个混蛋爹的酒鬼基因,不知天高地厚地跟混迹酒场的老狐狸拼酒,真当自己身体是铁打的。

  秦煜俯下身靠近时初,没回答他,反而轻而迅速地在他唇边吻了一下,才说:“别想了,过来吃点早饭。”

  此刻时初的思绪已经飞驰到了“论联名上信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限制酒桌文化的可行性”上,脑中混乱的龙须酥只能处理单线进程,乍一感受到温暖柔软的触感,还惯性地将联名上信的可能通道想完。

  之后,龙须酥集体爆炸,在灼人的温度之下融化成一滩黏糊糊的液体,顺着神经元流向四肢百骸。

  时初话都不会说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怨念都没了,如何打倒糟粕文化的想法自动被丢到八百里外开。直到晕晕乎乎坐在餐桌边喝下第一口粥,才大梦初醒般活了过来,刚想说话,味蕾却抢先绊了他一下。

  他又舀了一勺粥喝下去,盯着碗里的米粒看了半天,抬头问秦煜:“怎么这么好喝?”

  “是吗?”秦煜也舀了勺,仔细感受了一下,不就是楼下他们最常去的那家粥店吗,这么多年味道一直没变,反正他没尝出来什么不一样。

  时初将碗里的粥喝了个精光,然后和秦煜一起出了门。他要回研究所那边的住处,秦煜开车把他送过去,在楼下嘱咐要是觉得身体哪里不对劲,千万别硬撑着,及时告诉他。

  时初住三楼,从这个角度抬头,能看见窗边放着的花盆。他的洋桔梗种子刚刚长出了一条颤颤巍巍的小苗,他整天呵护万分,在它面前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秦煜跟着他抬头看了看,不明所以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我知道了。”时初收回视线,郑重其事点点头,然后在秦煜的注视下带着满脑袋的装修队欢快地上了楼。

  酒不是白喝的,时初将专利相关资料和手续都整理好,耐心等了几天,等来了刘田伍的秘书联系自己的电话。

  当天在饭桌上他就觉得有戏——刘田伍灌小辈酒的坏习惯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但作为商人的职业修养也同样出色。

  刘田伍果然看上了自己的专利。

  他这个专利耗费了几乎整个学业生涯的心血,和其他一些为了加分保研奖学金随便弄的不一样,是真正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实验,呕心沥血才研究出的东西。

  当时在酒桌上给刘田伍说的虽然略夸张了一些,可哪个推销员不极力推销自己的商品呢,刘田伍回去想一想,自然也能沥干其中的水分,从商业角度考虑这个专利技术可能给自己带来的利益。

  当然也有一定的运气成分在其中。时初当时把刘田伍控股的生物科技公司和其子公司翻来覆去研究了无数遍,再托老杨打听打听,发现他们想要扩展的领域需要更新的技术,而自己的专利恰恰和他们的新领域相关。

  学习其实是一件需要长期投入才能得到回报的事情,不像有些东西能让人看见即时性的反馈。又是生物这样需要付出大量精力的学科,时初在很多实验数据错误的深夜都自暴自弃地想过——干脆不读了,退学打工都行,真的读不下去了。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