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时初摇摇头:“说了,他不信的。”
老杨又问,为什么不信呢?
为什么不信,为什么会生气,为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话越来越少,为什么不再像大学一样蛮不讲理地用活力与热情填充他心中的不安与顾虑...
这些“为什么”通过老杨的口表达出来,强迫着时初去回答去面对,但他发现自己说出来的答案,几乎都是“不知道。”
就好像秦煜天生就该无条件地对他好,在他需要的时候随叫随到,在他不需要的时候给他空间,在他表面不想要而内心想要的时候厚着脸皮不断靠近他黏着他,让他生活各个方面都写满了秦煜两个字。
所以现在秦煜开始冷淡,开始疏远,开始抽离,他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他明明以前就是这样的人,从认识秦煜起就是这样,现在也没有多大变化。
明明变的人不是他。
沉思的时间太久,锅里的肉都煮老了。老杨把火开小了点,招呼他快点夹菜,别愣着。
时初却依然盯着翻腾的红汤没有动作。
如果坐在他面前的是秦煜,此时大概就已经帮他夹满了一整碗菜,放到他面前让他发完呆低头就能吃到。
可是秦煜也不可能一直那么迁就他呀。
当秦煜坐在图书馆对他笑的时候,当秦煜考完四级一出考场就冲上来抱住他的时候,即使是在他发现自己喜欢秦煜的那一天,秦煜在饭桌上向所有朋友介绍他的时候,他都清楚地知道,这不过是他一时而起的兴致,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秦煜那么受欢迎,朋友那么多,生活比他精彩多了,他们很快就不会再有什么联系。就像以往许多个从他身边路过的过客一样,即使因为某个原因短暂驻足,也终究不会停留。
对吧,所以他和秦煜到了今天这种地步,是迟早的事情。不怪秦煜变化,他能陪自己七年,已经是曾经的奢求了,现在只不过是再次印证了他一直以来信奉的定律而已。
不会有人一直那么喜欢他的。
所幸在这段感情中,他也没有陷入多深,他从始至终都做好了离开的准备,只要秦煜开了口,他马上就能及时抽身。
只要秦煜开口。
老杨怕豆沙乱跑踩进火锅烫到自己,一直将它关在卧室里。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卧室的门被这小崽子打开了一条缝。此时它闻着味从门缝中钻出来,先是围着时初的腿转了一圈,之后又站起来,两只腿扒在老杨的膝盖上,哼哼唧唧地看着碗里的肥牛撒娇。
老杨刚开始还正言厉色地说不准吃,但耐不住豆沙撒娇,还是从碗里挑了一片,撕了很小一块用清水涮干净了,喂到它嘴边:“这东西小猫咪不能吃太多,就给你尝尝味儿。”
豆沙得了一块肉,也不贪心,自己叼着找到一处安静地方细细品尝。
“小崽子一嘤嘤叫我就只能举手投降。”老杨无奈地摇摇头,夹着剩下的肥牛扔进自己口中,“秦煜也是,我看他也心软得很。你主动道个歉,说点儿软话,他不会忍心对你怎么样的。”
“看你那表情,跟要英勇就义似的。”老杨叹口气,“我觉得啊,你们之间是有不少问题,但没到分开那一步。”
“你知道吧,有很多问题你们是需要慢慢去解决,但是这个需要时间,我们从长计议嘛。当下最重要的,就是你得先缓和缓和气氛。挑个合适的时间,约他去吃顿饭,说说心里话,再不济就...晚上的时候那什么,”老杨咳了一声,“你懂我意思吗?床头吵架床尾和,你主动点儿,秦煜不会拒绝的。”
时初垂着眼,没应答,不知道在想什么。
老杨看着眼前的好友,认识了六七年,他们一直保持着淡如水的交往状态。这种状态并不是哪一方在刻意保持,有时候他发给时初的消息很久都不会被回复,也许一天或者三天之后时初才会想起来回复他,有时候干脆不回复。
他也同样如此,所以他发消息从来都只是把自己想表达的说出去就不再管,对回应与否并没有什么需求,两个人聊着聊着某一方在突然消失在屏幕那头也不足为奇,正因为这样,他们的相处都很轻松,可以尽情做自己。
老杨知道,他和时初能维持这样的状态,也因为他们只是朋友。
但秦煜不是,太在乎一个人就会想要更多。
过了很久,时初终于抬起头来,长长呼出一口气,对他说:“谢谢,我知道了。”
言尽于此,老杨没有再不依不饶地多问。作为成年人,他不觉得自己仅仅半天的劝告能解决好友七八年相处中的问题,能让他想明白下一步怎么走已经足够。
其他的,来日方长,可以慢慢来。
-
时初的“知道”并不是真如老杨所说的那样,在夜晚爬上床对秦煜主动。这样会显得他求和的意图十分明显,以至于到了廉价的地步。
他并不想让秦煜那么认为。
更加不刻意的方法,是在秦煜生日那天为他准备一份礼物,这样就可以在他收到的无数份礼物中,显得不那么突兀。
这份礼物也不难想到。
秦煜一直想和他定制一对情侣对戒,不需要繁复的花纹和闪亮的钻石,只要两个人戴在手指上,彼此心知肚明,这一处是他们隐秘爱意的证明就已经足够。
老杨又问,为什么不信呢?
为什么不信,为什么会生气,为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话越来越少,为什么不再像大学一样蛮不讲理地用活力与热情填充他心中的不安与顾虑...
这些“为什么”通过老杨的口表达出来,强迫着时初去回答去面对,但他发现自己说出来的答案,几乎都是“不知道。”
就好像秦煜天生就该无条件地对他好,在他需要的时候随叫随到,在他不需要的时候给他空间,在他表面不想要而内心想要的时候厚着脸皮不断靠近他黏着他,让他生活各个方面都写满了秦煜两个字。
所以现在秦煜开始冷淡,开始疏远,开始抽离,他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他明明以前就是这样的人,从认识秦煜起就是这样,现在也没有多大变化。
明明变的人不是他。
沉思的时间太久,锅里的肉都煮老了。老杨把火开小了点,招呼他快点夹菜,别愣着。
时初却依然盯着翻腾的红汤没有动作。
如果坐在他面前的是秦煜,此时大概就已经帮他夹满了一整碗菜,放到他面前让他发完呆低头就能吃到。
可是秦煜也不可能一直那么迁就他呀。
当秦煜坐在图书馆对他笑的时候,当秦煜考完四级一出考场就冲上来抱住他的时候,即使是在他发现自己喜欢秦煜的那一天,秦煜在饭桌上向所有朋友介绍他的时候,他都清楚地知道,这不过是他一时而起的兴致,随时都有可能消失。
秦煜那么受欢迎,朋友那么多,生活比他精彩多了,他们很快就不会再有什么联系。就像以往许多个从他身边路过的过客一样,即使因为某个原因短暂驻足,也终究不会停留。
对吧,所以他和秦煜到了今天这种地步,是迟早的事情。不怪秦煜变化,他能陪自己七年,已经是曾经的奢求了,现在只不过是再次印证了他一直以来信奉的定律而已。
不会有人一直那么喜欢他的。
所幸在这段感情中,他也没有陷入多深,他从始至终都做好了离开的准备,只要秦煜开了口,他马上就能及时抽身。
只要秦煜开口。
老杨怕豆沙乱跑踩进火锅烫到自己,一直将它关在卧室里。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卧室的门被这小崽子打开了一条缝。此时它闻着味从门缝中钻出来,先是围着时初的腿转了一圈,之后又站起来,两只腿扒在老杨的膝盖上,哼哼唧唧地看着碗里的肥牛撒娇。
老杨刚开始还正言厉色地说不准吃,但耐不住豆沙撒娇,还是从碗里挑了一片,撕了很小一块用清水涮干净了,喂到它嘴边:“这东西小猫咪不能吃太多,就给你尝尝味儿。”
豆沙得了一块肉,也不贪心,自己叼着找到一处安静地方细细品尝。
“小崽子一嘤嘤叫我就只能举手投降。”老杨无奈地摇摇头,夹着剩下的肥牛扔进自己口中,“秦煜也是,我看他也心软得很。你主动道个歉,说点儿软话,他不会忍心对你怎么样的。”
“看你那表情,跟要英勇就义似的。”老杨叹口气,“我觉得啊,你们之间是有不少问题,但没到分开那一步。”
“你知道吧,有很多问题你们是需要慢慢去解决,但是这个需要时间,我们从长计议嘛。当下最重要的,就是你得先缓和缓和气氛。挑个合适的时间,约他去吃顿饭,说说心里话,再不济就...晚上的时候那什么,”老杨咳了一声,“你懂我意思吗?床头吵架床尾和,你主动点儿,秦煜不会拒绝的。”
时初垂着眼,没应答,不知道在想什么。
老杨看着眼前的好友,认识了六七年,他们一直保持着淡如水的交往状态。这种状态并不是哪一方在刻意保持,有时候他发给时初的消息很久都不会被回复,也许一天或者三天之后时初才会想起来回复他,有时候干脆不回复。
他也同样如此,所以他发消息从来都只是把自己想表达的说出去就不再管,对回应与否并没有什么需求,两个人聊着聊着某一方在突然消失在屏幕那头也不足为奇,正因为这样,他们的相处都很轻松,可以尽情做自己。
老杨知道,他和时初能维持这样的状态,也因为他们只是朋友。
但秦煜不是,太在乎一个人就会想要更多。
过了很久,时初终于抬起头来,长长呼出一口气,对他说:“谢谢,我知道了。”
言尽于此,老杨没有再不依不饶地多问。作为成年人,他不觉得自己仅仅半天的劝告能解决好友七八年相处中的问题,能让他想明白下一步怎么走已经足够。
其他的,来日方长,可以慢慢来。
-
时初的“知道”并不是真如老杨所说的那样,在夜晚爬上床对秦煜主动。这样会显得他求和的意图十分明显,以至于到了廉价的地步。
他并不想让秦煜那么认为。
更加不刻意的方法,是在秦煜生日那天为他准备一份礼物,这样就可以在他收到的无数份礼物中,显得不那么突兀。
这份礼物也不难想到。
秦煜一直想和他定制一对情侣对戒,不需要繁复的花纹和闪亮的钻石,只要两个人戴在手指上,彼此心知肚明,这一处是他们隐秘爱意的证明就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