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兴许是被那碗放了太多盐的面条给闹的,他吃着包子,喝着胡辣汤,明明味道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周寻就是觉得咸,吃完了之后又喝了两瓶矿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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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家的时候,他在楼下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林知乐的妈妈,方华,上次周寻见她,还是五年前。
五十几岁的女人,保养得极好,脸上连条皱纹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美容过度,自然状态下的方华跟林知乐至少有七八分相像。
现在她戴着一个墨镜,周寻只能从宽大的镜片里看到自己的倒影,找不到方华脸皮上跟林知乐的分毫相像之处。
过度折腾的五官,皮肤用力拉扯平整,保持着这个年纪不会有的紧致跟平滑,看起来又十分僵硬。
虽然看起来就很贵,但平白多了几分尖酸跟刻薄。
“周寻,我想跟你谈谈,关于我的儿子,林知乐的事。”方华说话都给人一个很“高”的感觉,好似站在别人的头顶上,高高在上。
“我的儿子”四个字又咬字极重,自报家门,先把立场说明,林知乐是她的,她的儿子。
五年前,林知乐并不愿意跟着方华进方氏集团,那时候的方华用尽手段,甚至纡尊降贵,低声下气过,但林知乐始终不愿意进她的公司。
如今,林知乐已经接了她的班儿,自然是不同了。
但周寻并不觉得他跟方华有什么好谈的,“我跟您没什么好谈的,而且,我跟林知乐,早就分开了。”
“是吗?”方华讥讽一笑,“我可是听说,你没皮没脸的找了他五年。”
这是事实,周寻无从反驳,但这并不是别人可以拿来取笑他的话柄,“我是找了他五年,这没错,所以,您今天来,是想说什么呢?”
方华摘下墨镜,终是露出了眼里的不屑,“我儿子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方氏继承人未来的另一半,不会是对他毫无帮助的人,他也不会再跟你牵扯不清,我劝你,还是离他远一点,别再纠缠他。”
周寻觉得可笑,五年前方华来找他的时候,说了差不多一样的话,他实在不想再跟方华多言半句,仿若听不见看不见,越过她就准备上楼。
但方华是铁了心想要他表个态,踩着细高跟,一路小跑,跟在了他身后。
周寻无奈,站定,“方华女士,您到底想干什么?”
“我要你离我儿子远一点,你会毁了他。”
“据我所知,你离开村子后第二年,就在深圳发际,创办了方氏,有钱,又有能力,我想问,你那时候在哪里,那时候林知乐3岁,每天在一个疯子父亲的手下,生活得水深火热,林知乐大冬天穿着破衣烂衫,浑身上下生着冻疮的时候你在哪里?林知乐吃不饱,在村子里捡垃圾,去山上摘野果子裹腹的时候你在哪里?之后的二十几年,你原本是有那么次的机会来把林知乐带走,那些时候,请问方华女士,您又在哪里?”
“这些是我的家事,并不需要你一个外人来插手过问。”许是被戳到了痛处,方华的五官有些扭曲,平滑的脸上也裂开了几道褶皱。
“林知乐那时候都24了,您又突然来找自己的儿子,第一次见他,不是过问他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辛不辛苦,而是先用高人一等的贵姿态,品判自己儿子的一言一行,打发掉他身边对于您这样的人来说,是“绊脚石”的人。”
而周寻,第一个就被方华归类为了“绊脚石”。
周寻句句紧逼,“还有,您五年前,口口声声说,不会让林知乐跟一个男人厮混,那为什么现在,却让他跟何家的太子爷在一起,您并不在意自己儿子到底是不是同.性.恋,你只不过是想让自己的儿子找一个对方氏发展有帮助的人罢了。”
林知乐的新欢,周寻怎么可能毫不在意,自打知道了何佑的名字之后,他就上网查了,百度词条上介绍的清清楚楚。
周寻一字一顿,继续道:“你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接班人,而不是儿子。”
方华毕竟是商场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什么人都见识过,她很快调整好愤怒的情绪,“你们都分手了,没想到你挺痴情,还这么维护他。”
周寻心里觉得可悲,替林知乐有这样的母亲可悲,“我们分手了这没错,但他也是跟在我身边一起长大的,他还叫我一声寻哥,不论我对他来说是什么身份。”
周寻顿了顿,接着说:“我周寻,永永远远,都会维护他!”
“而你,不配做一个母亲。”
“够了,”方华气急败坏,厚重的脂粉再也遮不住脸上颤抖的肌肉,“你凭什么指责我,知乐因为你,他都...”
“他怎么了?”
方华收拾好了表情,“没什么,我今天只是过来警告你,别再出现在知乐身边。”
方华说完,把墨镜又重新戴上,只留了咬牙切齿的下半张脸。
第14章 喝完水我就走(修)
方华走后,周寻上楼找出自己的手机,昨晚关机后就一直没开过。
开机之后他就看到了一条陌生的未接电话,时间是昨晚上凌晨两点的。
周寻拨过去,那头一直没接,周寻又打了一遍,这次通了。
“喂,谁呀?”声音很熟悉,周寻听出来是何佑,他没出声。
“你是找知乐哥吗?知乐哥还在睡觉,你有事可以跟我说。”何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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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家的时候,他在楼下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林知乐的妈妈,方华,上次周寻见她,还是五年前。
五十几岁的女人,保养得极好,脸上连条皱纹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美容过度,自然状态下的方华跟林知乐至少有七八分相像。
现在她戴着一个墨镜,周寻只能从宽大的镜片里看到自己的倒影,找不到方华脸皮上跟林知乐的分毫相像之处。
过度折腾的五官,皮肤用力拉扯平整,保持着这个年纪不会有的紧致跟平滑,看起来又十分僵硬。
虽然看起来就很贵,但平白多了几分尖酸跟刻薄。
“周寻,我想跟你谈谈,关于我的儿子,林知乐的事。”方华说话都给人一个很“高”的感觉,好似站在别人的头顶上,高高在上。
“我的儿子”四个字又咬字极重,自报家门,先把立场说明,林知乐是她的,她的儿子。
五年前,林知乐并不愿意跟着方华进方氏集团,那时候的方华用尽手段,甚至纡尊降贵,低声下气过,但林知乐始终不愿意进她的公司。
如今,林知乐已经接了她的班儿,自然是不同了。
但周寻并不觉得他跟方华有什么好谈的,“我跟您没什么好谈的,而且,我跟林知乐,早就分开了。”
“是吗?”方华讥讽一笑,“我可是听说,你没皮没脸的找了他五年。”
这是事实,周寻无从反驳,但这并不是别人可以拿来取笑他的话柄,“我是找了他五年,这没错,所以,您今天来,是想说什么呢?”
方华摘下墨镜,终是露出了眼里的不屑,“我儿子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方氏继承人未来的另一半,不会是对他毫无帮助的人,他也不会再跟你牵扯不清,我劝你,还是离他远一点,别再纠缠他。”
周寻觉得可笑,五年前方华来找他的时候,说了差不多一样的话,他实在不想再跟方华多言半句,仿若听不见看不见,越过她就准备上楼。
但方华是铁了心想要他表个态,踩着细高跟,一路小跑,跟在了他身后。
周寻无奈,站定,“方华女士,您到底想干什么?”
“我要你离我儿子远一点,你会毁了他。”
“据我所知,你离开村子后第二年,就在深圳发际,创办了方氏,有钱,又有能力,我想问,你那时候在哪里,那时候林知乐3岁,每天在一个疯子父亲的手下,生活得水深火热,林知乐大冬天穿着破衣烂衫,浑身上下生着冻疮的时候你在哪里?林知乐吃不饱,在村子里捡垃圾,去山上摘野果子裹腹的时候你在哪里?之后的二十几年,你原本是有那么次的机会来把林知乐带走,那些时候,请问方华女士,您又在哪里?”
“这些是我的家事,并不需要你一个外人来插手过问。”许是被戳到了痛处,方华的五官有些扭曲,平滑的脸上也裂开了几道褶皱。
“林知乐那时候都24了,您又突然来找自己的儿子,第一次见他,不是过问他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辛不辛苦,而是先用高人一等的贵姿态,品判自己儿子的一言一行,打发掉他身边对于您这样的人来说,是“绊脚石”的人。”
而周寻,第一个就被方华归类为了“绊脚石”。
周寻句句紧逼,“还有,您五年前,口口声声说,不会让林知乐跟一个男人厮混,那为什么现在,却让他跟何家的太子爷在一起,您并不在意自己儿子到底是不是同.性.恋,你只不过是想让自己的儿子找一个对方氏发展有帮助的人罢了。”
林知乐的新欢,周寻怎么可能毫不在意,自打知道了何佑的名字之后,他就上网查了,百度词条上介绍的清清楚楚。
周寻一字一顿,继续道:“你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接班人,而不是儿子。”
方华毕竟是商场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什么人都见识过,她很快调整好愤怒的情绪,“你们都分手了,没想到你挺痴情,还这么维护他。”
周寻心里觉得可悲,替林知乐有这样的母亲可悲,“我们分手了这没错,但他也是跟在我身边一起长大的,他还叫我一声寻哥,不论我对他来说是什么身份。”
周寻顿了顿,接着说:“我周寻,永永远远,都会维护他!”
“而你,不配做一个母亲。”
“够了,”方华气急败坏,厚重的脂粉再也遮不住脸上颤抖的肌肉,“你凭什么指责我,知乐因为你,他都...”
“他怎么了?”
方华收拾好了表情,“没什么,我今天只是过来警告你,别再出现在知乐身边。”
方华说完,把墨镜又重新戴上,只留了咬牙切齿的下半张脸。
第14章 喝完水我就走(修)
方华走后,周寻上楼找出自己的手机,昨晚关机后就一直没开过。
开机之后他就看到了一条陌生的未接电话,时间是昨晚上凌晨两点的。
周寻拨过去,那头一直没接,周寻又打了一遍,这次通了。
“喂,谁呀?”声音很熟悉,周寻听出来是何佑,他没出声。
“你是找知乐哥吗?知乐哥还在睡觉,你有事可以跟我说。”何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