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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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受到家族影响,洛宥这人其实精明得很,不然也不能和荆丛辙维持这么久的联系。

  洛宥大学时就开始搞个人投资,拉人入伙,要说他全身上下什么最值钱,不是那一身说不出牌子却价值七位数的衣服,而是他那张惯于谈判的嘴和他看人的眼光。

  他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却知道荆丛辙这人不简单。

  因此在荆丛辙出国期间,洛宥一直主动和他保持联系,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话题,能聊到的东西实在很少,洛宥便把主意打到一直借住在荆家的曲笙身上,主动邀请曲笙参加了几次派对和俱乐部的活动,得以和荆丛辙有延续的话题可聊。

  但那个时候的荆丛辙对于曲笙的印象还停留在十七岁,他第一次见到曲笙,男孩儿背着比肩膀还宽的书包,手里拖着行李,穿着背带短裤,膝盖上还有结痂的伤。

  那一年曲笙十二岁。

  在荆丛辙眼里他一直是小孩子,哪怕后来他长到十四、十五、十六岁,依旧是调皮的不得了,他不知道该如何与之相处的小男孩。

  很快洛宥便发现荆丛辙对于曲笙的消息并不感兴趣,识趣地没再多提。

  直到荆丛辙回国,创办属于自己的公司,洛宥爷爷的生日会上,他才把曲笙重新想起来。

  他有很久没见过曲笙了,自从爷爷去世后,曲笙和荆家的联系一减再减。

  他一共见到曲笙哭过两次,一次是曲笙远在乡下的爷爷奶奶都去世,小孩儿躲在冰箱的夹角缝隙痛哭不止,再一次就是爷爷的葬礼上,所有人都对着那张黑白相片哭泣、怀念,曲笙稳稳站在那里,只是眼眶发红,事后大部分人都走了,荆丛辙从一辆废弃的车后发现蹲踞在轮胎旁边用力抹掉眼泪的曲笙。

  他没有像从前那般上前一步,问曲笙在哭什么。

  他们有五岁的年龄差,说多不多,说少并不算少。

  最起码曲笙上初中的时候,荆丛辙已经上高三,而曲笙上了高中,荆丛辙又已然在大学。

  他们是两条相安无事的平行线,平稳地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

  从哪一步开始他们的生活重合——

  恐怕是他得知曲笙喜欢男人,误以为曲笙和他见过的许多醉生梦死的年轻人一样胡乱生活,荆丛辙主动开口说:“从今天开始,你搬来和我住。”

  他闻到过曲笙身上香烟混杂劣质啤酒的味道,见过他为表抗议特意染的头发和戴在耳朵上的耳饰,他不把他孩子气的举动当回事,好奇他为什么对不熟悉的人可以有良好的态度,却不愿意踏踏实实地管自己叫一声哥。

  他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作为“兄长”的职责,因为这是爷爷临终前对他的嘱托,殊不知这已经是最大的改变。

  他允许有一个人凭空出现在他的生活。

  哪怕是在国外的那几年,他都没有如此包容过谁。

  荆丛辙在国外有过一任女友,是个金发蓝眼的美人,两个人短暂交往过一学期,最终女孩主动提出分手。

  “你或许爱我,但你生命里有太多东西都优于我之前。”

  荆丛辙:“我并没有别的女人。”

  女孩大笑一声而后摊开手,“我是说你的学业、你的研究,甚至是你的行程表!”

  做每件事之前都有规划,精准而有效的完成,荆丛辙不认为有什么不好,换句话说,他不认为自己错了。

  二人观念不和,争执过后分手。

  经营感情是计划之外的事情,荆丛辙不介意无限期暂停这个项目,毕竟它不是必需品,他应付不来他人莫名的情绪,也不想自己的冷静应对出现问题。

  可曲笙不一样。

  曲笙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个家,出现在他的房子里,是他首先提出来的要求。

  荆丛辙率先说服自己,凡事可以商量也可以容忍,大不了还可以板正曲笙的坏习惯。

  从清早的一杯咖啡开始,他手把手教他做,从晨跑开始,他放慢步调等待他跟上自己的节奏。

  不知从何时起,他偏离原本的轨道,向着全然未知的方向行进。

  那场他鬼使神差去看的酒吧演出,鼓点震耳欲聋,吉他音色始终萦绕在耳边,舞台上激情挥洒汗水的青年闪闪发光,令人望尘莫及。

  荆丛辙发现自己之前的判断错误,曲笙没有在混日子,他只是坦率而真挚地坚持自己所热爱的生活。

  看到曲笙电脑上自己不同时期的照片,荆丛辙的第一反应是捉弄,但很快他就知道不是。

  曲笙不太能藏得住眼神,他每每望向自己,那双灵动的眼睛总有话要说。

  荆丛辙收到过太多人的爱意,无论是上学期间还是工作以后,哪怕知道他有女朋友,还是会有许多人往他面前凑。

  或许是因为他的这副皮囊,或许是因为他的出身和能力,人们爱一个人和喜爱一件事物是一样的,总要有可取之处。

  可曲笙实际上有些怕他。

  为什么怕他还要喜欢他?

  他想把曲笙留住,想把事情搞清楚。

  当曲笙向他提出辞职,他没有丝毫意外。

  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人,荆丛辙习惯按照规划好的一切有条不紊地运行,曲笙则会打破一切,重新拼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我想辞职。”曲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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