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刚才在旅馆房间听到阿嫲卖豆花的吆喝声,追下楼时连伞都没带,明明记得就拐了个弯,结果现在饶了许久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雨淅淅沥沥的落,季繁云躲在巷子里一处屋檐下,身上的衣物已经湿了一大半。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经纪人在微信语音中问:“弟弟,开机之前有什么安排,要不要回来吃顿像样的生日饭?”
瓦房的屋檐挡不住斜风大雨,季繁云避不及,只能在听完语音之后快速收回手机,无奈地望天望雨。
他不想因为迷路又淋雨而打电话去跟别人求救,觉得那样太丢脸。
这个陌生小镇是季繁云未来一段时间的新戏拍摄地,他是提前过来熟悉环境的。
来了一周有余,每天不是在旅馆房间看剧本、写人物小传,就是下楼跟居民跟小摊小贩聊聊天学习口音。
新戏是郝罗导演的荒诞系列第二部 ,片名叫《黄雀在后》,故事背景从北方老镇搬到南方海港,同样的荒凉基调,同样是用喜剧形式去讲小人物的挣扎。
季繁云这次是领衔主演,他演一个街头混混。
为了提前感受角色,头发已经很长时间没修剪,前些天在附近理发馆漂了几撮红,剃了断眉,扎着小马尾,扮上拽拽的形象。
不过形象拽上了,脸蛋儿还是稚嫩,扎不到的发尾贴在脖子上,撇不开,他皱着眉头左右晃脑袋,气鼓鼓的,桃花眼都失了媚。
季繁云的烦躁不过几刻,脸上神态微妙地换了换,抬头四下看了看,然后骂起了脏话。
骂的是他学到的几句本地方言。
可能是在找角色的感觉,也可能是借由找角色的感觉发泄一些大明星季繁云不可以有的情绪。
骂了两句,无趣地收回表情,阴沉下来,瘫了身子往墙上靠。
幽深的长巷子下起雨来就变成了个巨大的扩音器,雨水降在屋檐瓦片上,水流淌过高低不平的青石板路面,声音啪嗒哗啦,耳朵仿佛被大雨打了劫,刮噪得烦人。
烦。
湿透的衣物黏在身上,更是烦。
季繁云想叹气,却突然在雨声中分辨出逐渐靠近的脚步,便迅速藏起烦躁,站直了身。
来人也是避雨的,拐进巷子疾步走到季繁云对面房子的屋檐下,站定了才发现季繁云的存在。
季繁云不太希望以这样一副落汤鸡的模样被路人认出来,听到脚步声后就底头埋下脸。
结果低头也忽视不了对面投来的目光。
那道目光好像就没挪开过,存在感很强,让季繁云非常不舒服。
他知道是被人认出来了,想了想,抿起温顺的笑抬头看过去,要说什么来着,他要说……
——你不会认出我了吧。
——别把我这个样子发到网络上哦。
要温顺的。
要亲和力十足的。
那是他最擅长扮演的。
但……
抬头的一瞬,季繁云多看几眼对面人紧贴在衣料下的腹肌线,错过了最佳的讲话时机。
没有及时收回视线,就那么直直地与对面人撞上目光。
脑子进水了吧,季繁云暗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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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备注:复制粘贴百度汉语
【北叟失马】成语故事:古代塞北的一老汉家的马跑到长城外面胡人那边去了,乡亲们安慰他,他说这不一定是坏事,几天后走失的马带回几匹烈马回来。老翁认为这不一定是好事,他的儿子因骑胡马摔断了腿,老翁认为不是坏事,后老汉儿子因腿伤而躲过战祸。
【黄雀在后】成语故事: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旁也。此三者务欲得其前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也。
第2章
2、不是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
思绪被滂沱大雨浇灭,视线浸了水。
当刘均看到缩在瓦房屋檐下的身影,恍惚间好像看见一只掉落在雨里白色折耳猫。
白色的,猫。
垂着脑袋,身形线条被雨浸透得一览无遗,好像还在发抖,抬起眼来的目光更是楚楚动人。
扑闪的眼,爬满脸颊的盈盈水珠,红润的唇,多看了几眼,只几眼,就让刘均鬼迷心窍的忘记收回视线。
对望之下,彼此那点隐秘的取向都原形毕露。
脑子进水的,视线浸水的,一个恍惚,一个不留神,心思全从眼神中暴露彻底。
试图补救,同时干咳着声,双双移开脸,拒不再有交集。
刘均对自已性别男喜好男的特殊癖好还是有一定认知的,但不会想过有一天能随便在街上对一具陌生肉/体见色起意,他对自己缺乏色/欲之心更有认知,毕竟尸体剖过无数。
早应该清心寡欲才是?
刘均心底有个声音在说:“有意思”。
却没有转头再去看一看,他认为,有意思的应该是霎那之间的花火,那就让它保留在刚刚那一刻。
暴雨持续不久,太阳很快就从云缝里钻出,屋檐的水帘还在啪嗒啪嗒滴,热气已经从地底滚滚地往上烧,八月盛夏,大自然换着法子让人类体验一把‘水深火热’。
雨一停,屋檐下的两个人分别从不同的方向走,头也不回。
雨淅淅沥沥的落,季繁云躲在巷子里一处屋檐下,身上的衣物已经湿了一大半。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经纪人在微信语音中问:“弟弟,开机之前有什么安排,要不要回来吃顿像样的生日饭?”
瓦房的屋檐挡不住斜风大雨,季繁云避不及,只能在听完语音之后快速收回手机,无奈地望天望雨。
他不想因为迷路又淋雨而打电话去跟别人求救,觉得那样太丢脸。
这个陌生小镇是季繁云未来一段时间的新戏拍摄地,他是提前过来熟悉环境的。
来了一周有余,每天不是在旅馆房间看剧本、写人物小传,就是下楼跟居民跟小摊小贩聊聊天学习口音。
新戏是郝罗导演的荒诞系列第二部 ,片名叫《黄雀在后》,故事背景从北方老镇搬到南方海港,同样的荒凉基调,同样是用喜剧形式去讲小人物的挣扎。
季繁云这次是领衔主演,他演一个街头混混。
为了提前感受角色,头发已经很长时间没修剪,前些天在附近理发馆漂了几撮红,剃了断眉,扎着小马尾,扮上拽拽的形象。
不过形象拽上了,脸蛋儿还是稚嫩,扎不到的发尾贴在脖子上,撇不开,他皱着眉头左右晃脑袋,气鼓鼓的,桃花眼都失了媚。
季繁云的烦躁不过几刻,脸上神态微妙地换了换,抬头四下看了看,然后骂起了脏话。
骂的是他学到的几句本地方言。
可能是在找角色的感觉,也可能是借由找角色的感觉发泄一些大明星季繁云不可以有的情绪。
骂了两句,无趣地收回表情,阴沉下来,瘫了身子往墙上靠。
幽深的长巷子下起雨来就变成了个巨大的扩音器,雨水降在屋檐瓦片上,水流淌过高低不平的青石板路面,声音啪嗒哗啦,耳朵仿佛被大雨打了劫,刮噪得烦人。
烦。
湿透的衣物黏在身上,更是烦。
季繁云想叹气,却突然在雨声中分辨出逐渐靠近的脚步,便迅速藏起烦躁,站直了身。
来人也是避雨的,拐进巷子疾步走到季繁云对面房子的屋檐下,站定了才发现季繁云的存在。
季繁云不太希望以这样一副落汤鸡的模样被路人认出来,听到脚步声后就底头埋下脸。
结果低头也忽视不了对面投来的目光。
那道目光好像就没挪开过,存在感很强,让季繁云非常不舒服。
他知道是被人认出来了,想了想,抿起温顺的笑抬头看过去,要说什么来着,他要说……
——你不会认出我了吧。
——别把我这个样子发到网络上哦。
要温顺的。
要亲和力十足的。
那是他最擅长扮演的。
但……
抬头的一瞬,季繁云多看几眼对面人紧贴在衣料下的腹肌线,错过了最佳的讲话时机。
没有及时收回视线,就那么直直地与对面人撞上目光。
脑子进水了吧,季繁云暗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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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备注:复制粘贴百度汉语
【北叟失马】成语故事:古代塞北的一老汉家的马跑到长城外面胡人那边去了,乡亲们安慰他,他说这不一定是坏事,几天后走失的马带回几匹烈马回来。老翁认为这不一定是好事,他的儿子因骑胡马摔断了腿,老翁认为不是坏事,后老汉儿子因腿伤而躲过战祸。
【黄雀在后】成语故事: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旁也。此三者务欲得其前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也。
第2章
2、不是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
思绪被滂沱大雨浇灭,视线浸了水。
当刘均看到缩在瓦房屋檐下的身影,恍惚间好像看见一只掉落在雨里白色折耳猫。
白色的,猫。
垂着脑袋,身形线条被雨浸透得一览无遗,好像还在发抖,抬起眼来的目光更是楚楚动人。
扑闪的眼,爬满脸颊的盈盈水珠,红润的唇,多看了几眼,只几眼,就让刘均鬼迷心窍的忘记收回视线。
对望之下,彼此那点隐秘的取向都原形毕露。
脑子进水的,视线浸水的,一个恍惚,一个不留神,心思全从眼神中暴露彻底。
试图补救,同时干咳着声,双双移开脸,拒不再有交集。
刘均对自已性别男喜好男的特殊癖好还是有一定认知的,但不会想过有一天能随便在街上对一具陌生肉/体见色起意,他对自己缺乏色/欲之心更有认知,毕竟尸体剖过无数。
早应该清心寡欲才是?
刘均心底有个声音在说:“有意思”。
却没有转头再去看一看,他认为,有意思的应该是霎那之间的花火,那就让它保留在刚刚那一刻。
暴雨持续不久,太阳很快就从云缝里钻出,屋檐的水帘还在啪嗒啪嗒滴,热气已经从地底滚滚地往上烧,八月盛夏,大自然换着法子让人类体验一把‘水深火热’。
雨一停,屋檐下的两个人分别从不同的方向走,头也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