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听他在这个时候还不忘了威胁自己,刘恒反而忍不住笑了笑,一松手,把他丢在了地上。
甫得自由,郑九龙立刻捂着喉咙大声地咳嗽了起来,然后他拼命地大口喘气。
刘恒却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但片刻后,他扭头看向不远处那个手里拿着自己褡裢的人,伸手,道:“把我的东西给我!”
那人嗫喏,看看刘恒,再看看趴在地上的郑九龙,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但刘恒看着他,一眨不眨。
而这个时候,郑九龙却仍趴在地上大口地喘息,像一条匆忙间又跃回了水中、却已经濒死的鱼。
更关键的是,刚才的那一幕转变,实在是叫人惊诧之极!
因为他们常年在下市内收取坐地税,而刘恒经常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过去卖鱼的缘故,他们对刘恒是并不陌生的,甚至过去也很知道自家九爷对此人的忌惮,但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上次跟着九爷一起打过这人之后,内心深处对此人的最后一丝忌惮和畏惧,也早已消失了。
九爷从城主府那里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这个人已经废了!只要不杀了他,给他留一口气,那就随便怎么折腾都行。
但是现在,他一出手就直接掐住了九爷的脖子,而以九爷那过人的身手,看上去竟似乎是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
这可不像是已经废了的样子!
再联想到过去九爷对他的忌惮,那人只犹豫了片刻,便最终还是选择了怯生生地靠近来,把那褡裢还给了刘恒。
然而没等他跑开去,却忽然觉得面前一花,下一刻,他发现刘恒竟是已经操刀在手,而低头看时,他发现,自己的刀没了。
于是他愣在当地,一时间竟忘了跑。
而这个时候,郑九龙已经站起身来,大步地跑开一段距离,这才站住,见刘恒持刀在手,他不由得面露冷笑,拧动着仍是不太舒服的脖子,道:“好!好得很!刘恒,你给老子等着!”
说话间,他一招手,道:“走,去城主府!”
但忽然,刘恒道:“别走了!”
他愣了一下,回头看时,却发现刘恒竟是在一步之间,便已经到了自己身前。
当下他立时满脸震惊之色。
刘恒看着掌中刀,面朝四周围观的人群,大声道:“此人名叫郑九龙,自号九爷,专门坐地收税,欺压良善,不但臭名昭著,而且早已恶贯满盈。吾名刘恒,今日欲杀之,望众人知我姓名,告知城主府的时候,不要诬赖他人!”
说完了,他扭头看向郑九龙。
郑九龙惊讶地抬手指着他,“你……”
刷的一下。
刀如匹练,一击尽没。
白刀子进去。
红刀子出来。
刘恒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郑九龙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做出丝毫的反应。
随后他的眼睛就瞪大了,一副不能置信的模样,低头看着自己胸前的伤口。
但很快,他的眼神就涣散了。
刘恒丢了刀,转身向自己的身后走去。
人群呼啦啦让开了一条通道。
四周鸦雀无声。
一如当年他在长街之上击杀了那三个外地人贩子的那一回。
那一次,也是观者如堵,也是鸦雀无声。
在他身后,过了片刻,郑九龙的尸身砰然倒地。
鲜血洇红了三寸之地。
说个事儿。
其实决定写这本书之前,对于这本书的成绩,我是有着它会不太理想的预期的,在《写在新书之前》里,我也大概说过这一点,我知道自己选的这条路不好走。
然而,成绩还是差到出乎了我的意料。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实践证明了,潮流是一个多么强大的力量。
顺潮流者生,逆潮流者亡。
总之吧,打击不小,获益也算良多。
尤其感慨的是,岁月不饶人。
如果我能再年轻十岁,如果我还没结婚、没生孩子,这条路别管多难,我都会至少再往前走个一年,甚或更久,甚或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但现在的我,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一个新晋的奶爸,却已经没有资格这么任性了。
事实上现在想来,孩子刚出生一个月,就坚持非要开新书,还贸然地转换题材来写玄幻,结果却只能勉强保证一天一更,这本身就已经足够任性了。
所以现在,我决定把这本书就此打住。
当然,不是立刻。
只是会不再继续上推荐,将来也不会上架了。
经过和编辑的协商和交流,就在刚才,我已经主动地要求从三江榜单推荐上下来了。
起点的每一个推荐位置都很重要,也都很金贵,当然不应该被闲置或浪费。
但接下来,我还是会拿出一段时间来,继续把这本书往下写一点,至少把第一段故事讲完。
以上说的,是针对我自己的。
其实我想说的更多的,是针对读者的。
尤其是一路跟读到现在的朋友们。
对不起了!
我的这一次的实践,以失败告终了。
一路追书过来的朋友们,我知道你们蓄积了许多对这本书、对书中人物的情感,你们迫切希望我能继续写下去,但我却不得不对你们说一声抱歉。
甫得自由,郑九龙立刻捂着喉咙大声地咳嗽了起来,然后他拼命地大口喘气。
刘恒却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但片刻后,他扭头看向不远处那个手里拿着自己褡裢的人,伸手,道:“把我的东西给我!”
那人嗫喏,看看刘恒,再看看趴在地上的郑九龙,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但刘恒看着他,一眨不眨。
而这个时候,郑九龙却仍趴在地上大口地喘息,像一条匆忙间又跃回了水中、却已经濒死的鱼。
更关键的是,刚才的那一幕转变,实在是叫人惊诧之极!
因为他们常年在下市内收取坐地税,而刘恒经常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过去卖鱼的缘故,他们对刘恒是并不陌生的,甚至过去也很知道自家九爷对此人的忌惮,但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上次跟着九爷一起打过这人之后,内心深处对此人的最后一丝忌惮和畏惧,也早已消失了。
九爷从城主府那里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这个人已经废了!只要不杀了他,给他留一口气,那就随便怎么折腾都行。
但是现在,他一出手就直接掐住了九爷的脖子,而以九爷那过人的身手,看上去竟似乎是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
这可不像是已经废了的样子!
再联想到过去九爷对他的忌惮,那人只犹豫了片刻,便最终还是选择了怯生生地靠近来,把那褡裢还给了刘恒。
然而没等他跑开去,却忽然觉得面前一花,下一刻,他发现刘恒竟是已经操刀在手,而低头看时,他发现,自己的刀没了。
于是他愣在当地,一时间竟忘了跑。
而这个时候,郑九龙已经站起身来,大步地跑开一段距离,这才站住,见刘恒持刀在手,他不由得面露冷笑,拧动着仍是不太舒服的脖子,道:“好!好得很!刘恒,你给老子等着!”
说话间,他一招手,道:“走,去城主府!”
但忽然,刘恒道:“别走了!”
他愣了一下,回头看时,却发现刘恒竟是在一步之间,便已经到了自己身前。
当下他立时满脸震惊之色。
刘恒看着掌中刀,面朝四周围观的人群,大声道:“此人名叫郑九龙,自号九爷,专门坐地收税,欺压良善,不但臭名昭著,而且早已恶贯满盈。吾名刘恒,今日欲杀之,望众人知我姓名,告知城主府的时候,不要诬赖他人!”
说完了,他扭头看向郑九龙。
郑九龙惊讶地抬手指着他,“你……”
刷的一下。
刀如匹练,一击尽没。
白刀子进去。
红刀子出来。
刘恒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郑九龙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做出丝毫的反应。
随后他的眼睛就瞪大了,一副不能置信的模样,低头看着自己胸前的伤口。
但很快,他的眼神就涣散了。
刘恒丢了刀,转身向自己的身后走去。
人群呼啦啦让开了一条通道。
四周鸦雀无声。
一如当年他在长街之上击杀了那三个外地人贩子的那一回。
那一次,也是观者如堵,也是鸦雀无声。
在他身后,过了片刻,郑九龙的尸身砰然倒地。
鲜血洇红了三寸之地。
说个事儿。
其实决定写这本书之前,对于这本书的成绩,我是有着它会不太理想的预期的,在《写在新书之前》里,我也大概说过这一点,我知道自己选的这条路不好走。
然而,成绩还是差到出乎了我的意料。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实践证明了,潮流是一个多么强大的力量。
顺潮流者生,逆潮流者亡。
总之吧,打击不小,获益也算良多。
尤其感慨的是,岁月不饶人。
如果我能再年轻十岁,如果我还没结婚、没生孩子,这条路别管多难,我都会至少再往前走个一年,甚或更久,甚或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但现在的我,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一个新晋的奶爸,却已经没有资格这么任性了。
事实上现在想来,孩子刚出生一个月,就坚持非要开新书,还贸然地转换题材来写玄幻,结果却只能勉强保证一天一更,这本身就已经足够任性了。
所以现在,我决定把这本书就此打住。
当然,不是立刻。
只是会不再继续上推荐,将来也不会上架了。
经过和编辑的协商和交流,就在刚才,我已经主动地要求从三江榜单推荐上下来了。
起点的每一个推荐位置都很重要,也都很金贵,当然不应该被闲置或浪费。
但接下来,我还是会拿出一段时间来,继续把这本书往下写一点,至少把第一段故事讲完。
以上说的,是针对我自己的。
其实我想说的更多的,是针对读者的。
尤其是一路跟读到现在的朋友们。
对不起了!
我的这一次的实践,以失败告终了。
一路追书过来的朋友们,我知道你们蓄积了许多对这本书、对书中人物的情感,你们迫切希望我能继续写下去,但我却不得不对你们说一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