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马车行在弗格斯城的街道之上,不时能够见到路过的路人以及一些摆在街道两侧的地摊。
通过马车的窗户,莎拉兴致勃勃地望着外面,并提议道。
“哥哥,我们下去走走吧?”
听到这个提议,格雷眉头一皱,略微考虑,不由豁然心动。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他还从没有逛过这个弗格斯城,每次经过时,要么是骑马,要么是乘坐马车,都是匆匆一瞥。
“我跟林德勋爵商量一下!”
片刻后,得到林德勋爵允许的格雷以及沙拉,从马车上走下,脚踩在了街道之上。
两人兴致都是颇高,一边走一边看着,每经过一处摊位,都会留下来看上几眼,有时候还会花钱买上一些小玩意。
在城堡,两人每个月都有十个银币的零花钱,虽然用来购买血兽血液这样的东西远远不够,但购买一些平民阶层的小玩意儿却是绰绰有余。
不过能够明显感觉到,周围人看他们的目光都是带着敬畏,毕竟身旁二十几位骑兵亦步亦趋跟着,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所以根本不敢漫天叫价。
街道一栋旅馆二楼之内,一个有着紫发的少女静静站在窗旁。
她身穿背后有红色披风的蓝色战装,长发披在身后,露出如精灵般精致美丽的脸蛋,一双眼睛黑白分明,透着空灵之感。
她目光透过窗户,静静的望着街道之上的格雷与莎拉,不,准确说是格雷。
咚咚咚!
背后,敲门声响起,她没有回头,只是开口说道。
“进来!”
声音清冷,却好听如同百灵鸟的歌声。
一个身穿黑色战装的壮汉推门而入,进到屋内,向少女恭敬行了一礼之后,说道。
“小姐,那处遗迹已经找到了!”
这时候,格雷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窗外,女子回过头,面容带着清冷,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
“那就出发吧!”
第二卷 侯爵生宴
第三十四章 中位血战士
两个月后。
弗格斯城堡南面偏僻空地,格雷半蹲身体,双手下垂,头仰天,嘴竭力张开,宛如对天咆哮的狼。
在他脑中,正观想着月夜中一只风狼对天咆哮的画面。
紫月当空悬挂,洒下丝丝缕缕的月华,世界陷入了一片紫色之中。
紫色的光华之下,一只浑身毛发呈青色的风狼站在光秃秃的山坡之上,双眼透着诡异的碧绿之色。
仰天,望向天空当中的紫色月亮,狼嘴张开,露出足以轻易将猎物撕开的两排锋利利齿,从它的咽喉中,一道咆哮之音传出,久久不散,在寂静的夜色中,传播得极远极远。
听到这个声音,躲在洞穴当中的野兔逃向了洞穴深处;草丛中的几只山羊警觉地抬起了头,发出了咩咩的不安的声音……
良久,脑中观想出来的画面破碎,力竭的格雷从一动不动的修炼姿势当中脱离了出来,喘着粗气,站起了身。
滴滴汗水不停从他额头滑下,但他脸上却是露出了抑制不住的笑意。
血法《风之狼》第三遍修炼成了!
在力竭的前一刻,他终于修炼完成了《风之狼》第三遍第四个姿势。
“现在的我应该已经是中位血战士了!”
按照这个大陆的判断标准,血法的修炼,如果能够连续修炼两遍,便代表着这人已经拥有下位血战士的实力,如果能够连续修炼三遍,便代表着这人已经拥有中位血战士的实力……
显然,能够连续修炼三遍的他,已经是货真价实的中位血战士。
“两个月,跟预料的一样,我果然在两个月内成为了中位血战士。”
“不,如果不是其中一份风狼血液赔偿给了艾利斯,这个时间恐怕还会提前。”
格雷眼中闪动着莫名的神采。
连上之前的20天,他从下位血战士修炼到中位血战士,仅仅只用了三个月不到的时间,这种实力提升速度,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
要知道这具身体的大哥伯纳尔,从下位血战士修炼到中位血战士,可是足足花费了四年时间,一个足足花费了四年,一个却仅仅三个月不到,便能看出他实力提升速度的恐怖。
“有这种提升速度,我应该很快便能提升到上位血战士,甚至凶血战士,拥有自保能力!”
因为被与弗格斯家族有爵位之争的奥利弗家族这类子爵家族盯上,格雷现在可以说是很没有人身自由。
来到这个世界三个多月了,他到过最远的地方,除了奥利弗家族领地,便是距离城堡十余里外的石坡林,即便如此,还遭遇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刺杀,差点以为自己就要一命呜呼了。
虽然能够前往弗格斯城,不过这样的事,并不能经常。
若是前往弗格斯城,必然需要林德勋爵与护卫跟随,林德勋爵好歹是一位有封地的勋爵,作为护卫便已经很是委屈对方了,如果还经常麻烦对方,即便对方不抱怨,格雷也会过意不去。
所以,想要自由自在,唯有将自身实力提升上来才是硬道理。
“不需要太高,实力只需要提升到上位血战士,我应该便能拥有一定自保能力!”
要让自己拥有一定自保能力,解除暗杀的危机,格雷至少得拥有上位血战士的实力,也唯有拥有这种实力,才能在暗杀当中自保。
通过马车的窗户,莎拉兴致勃勃地望着外面,并提议道。
“哥哥,我们下去走走吧?”
听到这个提议,格雷眉头一皱,略微考虑,不由豁然心动。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他还从没有逛过这个弗格斯城,每次经过时,要么是骑马,要么是乘坐马车,都是匆匆一瞥。
“我跟林德勋爵商量一下!”
片刻后,得到林德勋爵允许的格雷以及沙拉,从马车上走下,脚踩在了街道之上。
两人兴致都是颇高,一边走一边看着,每经过一处摊位,都会留下来看上几眼,有时候还会花钱买上一些小玩意。
在城堡,两人每个月都有十个银币的零花钱,虽然用来购买血兽血液这样的东西远远不够,但购买一些平民阶层的小玩意儿却是绰绰有余。
不过能够明显感觉到,周围人看他们的目光都是带着敬畏,毕竟身旁二十几位骑兵亦步亦趋跟着,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所以根本不敢漫天叫价。
街道一栋旅馆二楼之内,一个有着紫发的少女静静站在窗旁。
她身穿背后有红色披风的蓝色战装,长发披在身后,露出如精灵般精致美丽的脸蛋,一双眼睛黑白分明,透着空灵之感。
她目光透过窗户,静静的望着街道之上的格雷与莎拉,不,准确说是格雷。
咚咚咚!
背后,敲门声响起,她没有回头,只是开口说道。
“进来!”
声音清冷,却好听如同百灵鸟的歌声。
一个身穿黑色战装的壮汉推门而入,进到屋内,向少女恭敬行了一礼之后,说道。
“小姐,那处遗迹已经找到了!”
这时候,格雷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窗外,女子回过头,面容带着清冷,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
“那就出发吧!”
第二卷 侯爵生宴
第三十四章 中位血战士
两个月后。
弗格斯城堡南面偏僻空地,格雷半蹲身体,双手下垂,头仰天,嘴竭力张开,宛如对天咆哮的狼。
在他脑中,正观想着月夜中一只风狼对天咆哮的画面。
紫月当空悬挂,洒下丝丝缕缕的月华,世界陷入了一片紫色之中。
紫色的光华之下,一只浑身毛发呈青色的风狼站在光秃秃的山坡之上,双眼透着诡异的碧绿之色。
仰天,望向天空当中的紫色月亮,狼嘴张开,露出足以轻易将猎物撕开的两排锋利利齿,从它的咽喉中,一道咆哮之音传出,久久不散,在寂静的夜色中,传播得极远极远。
听到这个声音,躲在洞穴当中的野兔逃向了洞穴深处;草丛中的几只山羊警觉地抬起了头,发出了咩咩的不安的声音……
良久,脑中观想出来的画面破碎,力竭的格雷从一动不动的修炼姿势当中脱离了出来,喘着粗气,站起了身。
滴滴汗水不停从他额头滑下,但他脸上却是露出了抑制不住的笑意。
血法《风之狼》第三遍修炼成了!
在力竭的前一刻,他终于修炼完成了《风之狼》第三遍第四个姿势。
“现在的我应该已经是中位血战士了!”
按照这个大陆的判断标准,血法的修炼,如果能够连续修炼两遍,便代表着这人已经拥有下位血战士的实力,如果能够连续修炼三遍,便代表着这人已经拥有中位血战士的实力……
显然,能够连续修炼三遍的他,已经是货真价实的中位血战士。
“两个月,跟预料的一样,我果然在两个月内成为了中位血战士。”
“不,如果不是其中一份风狼血液赔偿给了艾利斯,这个时间恐怕还会提前。”
格雷眼中闪动着莫名的神采。
连上之前的20天,他从下位血战士修炼到中位血战士,仅仅只用了三个月不到的时间,这种实力提升速度,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
要知道这具身体的大哥伯纳尔,从下位血战士修炼到中位血战士,可是足足花费了四年时间,一个足足花费了四年,一个却仅仅三个月不到,便能看出他实力提升速度的恐怖。
“有这种提升速度,我应该很快便能提升到上位血战士,甚至凶血战士,拥有自保能力!”
因为被与弗格斯家族有爵位之争的奥利弗家族这类子爵家族盯上,格雷现在可以说是很没有人身自由。
来到这个世界三个多月了,他到过最远的地方,除了奥利弗家族领地,便是距离城堡十余里外的石坡林,即便如此,还遭遇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刺杀,差点以为自己就要一命呜呼了。
虽然能够前往弗格斯城,不过这样的事,并不能经常。
若是前往弗格斯城,必然需要林德勋爵与护卫跟随,林德勋爵好歹是一位有封地的勋爵,作为护卫便已经很是委屈对方了,如果还经常麻烦对方,即便对方不抱怨,格雷也会过意不去。
所以,想要自由自在,唯有将自身实力提升上来才是硬道理。
“不需要太高,实力只需要提升到上位血战士,我应该便能拥有一定自保能力!”
要让自己拥有一定自保能力,解除暗杀的危机,格雷至少得拥有上位血战士的实力,也唯有拥有这种实力,才能在暗杀当中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