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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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下山的时候发现沈醴已经早早等在了山路上,颇为担忧的样子。玉十三有些不解,看了看好感度,八十。什么时候升了三十?送沈酿回来的时候,不是只有五十么……想不通玉十三也不想了,只觉得沈醴有点问题,好感度真好刷。

  “玄微可有住处?我要带着酿儿搬家,这里终究不再适合我们住了。”那么多孩子只有酿儿一个人活下来,即使是自愿送出的孩子,也会心理不平衡,酿儿是被村里人强行献祭的,沈醴也打心眼里讨厌那些人。

  “去镇上吧。也方便抓药。”把沈醴的身体养好一点就离开,现在一道动身也未尝不可。沈醴和沈酿身体都不怎么好,长得又好看,又没有什么靠山,一点凑不安全。

  “我已经收拾好东西了,玄微和我们同行可好?”

  “嗯。”

  买了一辆驴车,装着三人和几个包裹,老驴子晃晃悠悠走在进镇的路上。玉十三一路上吸引了许多大姑娘小姑娘少妇大婶的注意力,又不敢和他搭讪,只痴痴地看着他。沈醴表面上还在打趣玉十三长得好看,心里却颇不是滋味,倒是沈酿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玉十三金子多,不住感叹这个世界的东西便宜。沈醴和沈酿已经被他买东西的速度吓得目瞪口呆,衣服,买!食物,买!院子,买!马,买!沈醴在收拾他们新的小院时还云里雾里,这种被土豪包养的感觉太过美好,出村的时候他还在担心他们三人的生计,玄微可以去算命,那样好的皮相往街头一站,生意一定会络绎不绝……这也只是想想而已,沈醴就算去扛包搬砖,也不会让玉十三抛头露面的。没想到这么好看的玄微还这么有钱!沈醴不是斤斤计较的人,既然把玉十三当成朋友,这些东西也安心受下,反正以后他会加倍还给玄微的。沈醴与沈酿是罪臣之后,一直住在山村里是为了自保,如今他的年纪可以踏上官场了,不管是报仇,还是站在一个更高的地方,都需要参加科考,如果有权势,是不是离玄微更近一些呢?只看他那一手好字,就知道玄微教养极好,家世必然不会差。沈醴在书院找了教书的活,学习愈发勤奋,气质也沉淀下来,只等那天一鸣惊人,潜龙出渊。

  玉十三虽然抠,但和傅言修学了那么久的赚钱,也知道要舍得本钱,十个积分就能兑换不少金子,用钱能刷好感度,最后赚到的积分更多,这样多划算多划算多划算!

  小院住下三个人加一头驴子一匹马绰绰有余,沈醴早早就点亮了贤妻良母技能,他不但能洗衣服做饭,还能缝衣服洗碗,酿儿太小了,如果让玄微做这种事情,他的良心会受到谴责的,之前看那么出尘一个人在水里搓衣服,他已经不想再回忆了。玄微这样的人,本就不该沾染俗务。

  玉十三见家务都被沈醴包揽,沈酿也帮些小忙,就他自己整天悠闲得不行,有些看不下去,但沈醴特别热情,每次他想动手的时候,沈醴就会冲过来,一边麻利地动手做事,一边说,“放着我来、放着我来!”次数多了,他也习惯了,反正沈醴喜欢……就让他干吧。

  第50章 道长你别跑【四】

  三人在小镇上安定下来,玉十三每天为沈醴和沈酿调养身体,同时在镇上的药铺给人看病,为那个时常外出看诊的心善老大夫分担分担,报酬就是他可以随意取用药材。三年过去,小院里种的瓜果挂满枝头,草木欣欣向荣生机盎然。沈酿每天偶尔会打听一下她的虎哥哥,却始终没有找到他的行踪,沈醴早早考到了秀才,现在要去京城赶考。临行前,沈醴决定带沈酿一道去庙里上香,玉十三不打算去的,他现在一个道士,去庙里总觉得有些奇怪。但沈醴说山上景色很是不错,玉十三才想起来一起去大概能捡到一只狐狸,也就换了身衣服一起去了。又不是每天必须都要穿道袍的。

  玉十三换上一身白衣就是翩翩浊世佳公子,沈醴一如既往的月白色长袍,温润沉静。沈醴穿白衣也很是好看,像淡墨描绘出的水墨画,只是他要做家务,炒菜煮饭洗衣服,穿白衣服容易弄脏,他就习惯穿深色的衣服了,月白色……算比较耐脏的。原来那个该丧命在蛇口里的酿儿如今长成一个甜美可爱的小姑娘,性子很是乖巧懂事,穿着粉色襦裙,头上是心灵手巧的沈醴梳的双丫髻,两边各系了根红色丝带,一边一个铃铛垂下来叮当作响,她不时问一下这个,说一下那个,声音清脆好听,叽叽喳喳像出笼的鸟儿,这一路上也不寂寞。

  出门前天色很不好,但玉十三掐算过不久之后就会放晴,无条件信任他的沈家兄妹连伞都没带一把,坦荡荡出去了。才走到山腰,天色果然放晴了,阳光照散乌云,山色空蒙,很是悦目。

  “我见过的人里,要数玄微哥哥最厉害,哥哥只能排第二了。”沈酿蹦蹦跳跳,小脸因运动染上了一丝红晕,可爱得很。

  “这个第二,我也是心悦诚服的。”沈醴笑着应声。“玄微向来能未卜先知,不如算算我此次前去京城能否称心如意?”

  “自然是能的,定然会金榜题名。”

  “哥哥,你不能再问玄微哥哥啦,书上说,窥探天机会折寿的!”

  “小事无妨。”玉十三解释道,而且这个中状元什么的,他本来就知道,看天气什么的注意一下云朵、水汽就可以了,也不用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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