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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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就抄一抄单曲什么的就可以了!

  这是他跟毕晓世商量过的。

  老毕表示理解。

  一方面老毕也是做音乐的,知道沈林应该进入瓶颈期了……

  这个很正常,作曲实质上是将你脑子中想到的音,一一地排列出来。

  刚开始的时候,没有那么多限制和束缚,当然就可以想用哪些音发展就用哪些音,想怎么发展就怎么发展。

  但当你写完了几首曲子后,也就意味着,同样的,或者比较相近的音,最好就不要再用了。不然很容易和自己从前的作品撞车,同质化严重。这个时候就开始受到限制了,你需要重新想其他、更多好听的动机……

  所以,才会有江郎才尽这个词嘛!

  尤其是沈林这样的,第一流的创作歌手,没有参照物的……

  全靠自己寻找方向。

  嗯,这是老毕对沈林的看法……

  另一方面,海蝶确实不缺钱!

  这么说吧,《蒙面歌王》第二季冠名费高达7800万,创下了内地综艺节目冠名之最!

  《歌声传奇》也立项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在九月播出。

  两档综艺支撑,海蝶赚钱能力不在一般影视公司之下。

  再说了,沈林只是暂别,又不是不回归了……

  而且他自己不唱歌,不代表不能创作了!

  ……

  沈林专辑本来就很好卖……

  暂别歌坛宣言一出,三小时内,首先网上预售断货了——预售20万张啊!

  台湾限量八万张也断货了;

  新加坡、马来西亚集体断货……

  除了网上销售,各大音像店,一天时间卖出35万张……

  啧啧,首批一百万的出货量好像不够哦!

  沈林吧,ID‘抱包抱包’说过一个事:05年,我们学校门口蹲了一群学生,我才上高一,以为打群架,但一想,我们学校好歹是重点高中,怎么没有老师出来制止,后来才知道那天沈林的《23》发售!

  此番暂别歌坛宣言一出,沈林吧快翻天了!

  大部分网友的疑问‘为什么?’

  沈林并不清楚,他自己的定位是演员,但他最出名的身份是音乐人!

  他的大部分粉丝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演技有多高超,只是因为他的音乐。

  有的就有失……

  势必出现‘沈林粉丝迁徙路线图’……

  正常,利益越大的地方,争斗也就越激烈,争斗越激烈,敌人也就越多,你一旦放下了武器,一头猪都敢来拱你两下子!

  不过他无所谓。

  反正老子已经登顶过了,留恋那么多干嘛?

  不过还是发了博客解释了一下,算是安抚粉丝。

  一是说了自己时间的问题,二是说了虽然暂时不发唱片,不代表不创作了,最后还点名了一下百度MP3,说这玩意毁了华语原创!

  嗯,直接说了‘百度之罪在于,借助巨大的流量和方便的产品设计,给绝大多数有MP3播放器的用户普及了盗版知识,这些用户很多年以后都不会为正版内容付费,打开了中国音乐、影视制作者的潘多拉魔盒。’

  ‘用户搜索一首歌,通过百度找到的不是正版网站,而盗版网站靠竞价排名都排在前面。’

  ‘我跟你说,他们是怎么做的,中小型音乐网站靠盗音乐赚流量,卖广告;网站获取广告费后,又去百度买竞价排名,排名越高流量越大,广告收入越多。音乐界免费滋养了一个非常不健康的产业链。’

  ‘这条产业链背后是无数音乐人的心血被平白无故汲取!’

  ‘在版权问题上,是绝不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因为你装的糊涂,是其他原创者的悲哀与无助。’

  他无所谓,公司也支持,粉丝这边差不多也安抚了一下……

  但不代表这个事就此过去!

  他的博客提到了百度侵权,粉丝沸腾了,当然,同时沸腾的还有其它唱片公司的老板、歌手!

  怎么说呢,互联网侵权这个事一直存在。

  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就是避风港原则……

  避风港它是一个具有巨大争议的规则,它是有争议性的,说明它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同。

  他们曾经联名抗议过,没卵用……

  现在,指望沈林扛旗!

  沈林……已经去了云南……

  进组《爱有来生》。

  毕晓世给他打电话,让他回应一两句,沈林说了‘时间没到,版权保护还没到时候!’

  “这种是干嘛要我挑头?咱们不是有音乐协会,有文化部,由新闻出版署嘛,当然应该让相关部门出面!”

  老毕闭嘴了……

  对嘛,这种事应该找老大!

  第二百三十六章 剧组初见

  大林子很洒脱。

  说走就走……

  倒是乐评人对《26》赞不绝口,尤其是主打歌《我最亲爱的》,齐赞歌词有水准……

  ‘一种美好的愿景,我爱过的人和我虽然不在一起,但彼此都变得更加好,再回首可以愉快微笑问好,感谢这一生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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