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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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这个规划,就算李桉答应,《卧虎藏龙》的实际拍摄也要到九九年才能开始,咱们要有长期作战的准备。”林子轩说笑道。

  “好事多磨嘛,有时间能好好的琢磨琢磨角色。”陈道明毫不担心道,“我觉得李桉是想拍一部不一样的武侠片,他有自己的想法在里面。”

  确实是这样,昨天大家聊了聊香港的武侠片,李桉虽然没有明说,不过却不怎么看好。

  武侠片一看武打,二看摄影,或者说打的漂不漂亮,拍的好不好看。

  李桉对香港武侠片的摄影和打光法不是很有兴趣,他想拍的和那些片子不一样。

  比如以前的武侠片拍轻功,镜头都是从下往上拍,让人感觉飞的高,同时也能避免镜头中出现威亚,李桉觉得应该从上往下拍。

  在空中用俯拍的视角,让观众看到演员起身、落地和飞翔的整个过程。

  这样画面既能保持优美,又不失动感和野性,轻功就是要动起来,飞檐走壁,一气呵成。

  如此才能给观众一种新鲜感,否则就会觉得动作不够美,没有韵律和节奏。

  在好莱坞拍戏很讲究规律,每天按照拍摄计划进行,很少有加班的现象,因为在好莱坞加班的费用很高,尤其是大明星,合同里规定好了每天的拍戏时间。

  到了时间,大明星就会离开参加其他的活动。

  收工后,李桉继续和林子轩谈,这次谈的是资金问题。

  徐立公对《卧虎藏龙》有一套筹资计划,那就是向银行贷款,向银行贷款需要有抵押物,这个抵押物是一纸合同。

  他们准备在电影没拍之前,就把《卧虎藏龙》的海外版权预售出去。

  这个预售不是直接拿现金,而是和海外片商签订发行合同。

  然后,拿着预售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这种做法在华国国内或许不常见,就像是空手套白狼一样,但在港台地区有一定的可行性。

  在香港,这么大笔的银行贷款一定要有保险公司出面担保,才能借到款项。

  而保险公司愿意作保的先决条件,除了对李桉等人的信任外,就是要影片的版权先行预售,将来再交片。

  拍完电影,李桉把片子交给当初预售的买家,拿到付款再还给银行。

  这个流程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并不是谁都能这么做的,如果不是李桉这个名字,电影的海外版权或许根本卖不出去,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这个风险。

  这就是影响力,他们相信李桉拍的片子能赚钱,才会买账。

  林子轩并不反对这么操作,当初他拍《京城人在纽约》走的也是这个路子,只是那时候用的是华国电视台的贴片广告做得抵押。

  好梦公司能拿出三百万美金的资金启动这个项目,剩下的资金向银行贷款。

  不过,贷款就要受到制约,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及拿到预售合同的片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都会监督影片的拍摄进度,以防出现意外。

  前两晚谈的不错,双方在关键的问题上达成了一致,大家放松下来。

  第三天晚上,李桉抽时间看了《小城之春》这部影片。

  他对陈道明和俞飞鸿等人的表演颇为赞赏,这部片子和他以往的片子有契合之处,都是通过一个家庭的故事表现东方的传统文化。

  不过,如果是李桉的话就不会这么拍,他会拍的更富有激情。

  尤其是周玉纹和章志忱之间,两个旧情人见面,干柴烈火,轰轰烈烈,他会更多的表现男女之间情与欲的挣扎和妥协。

  或许结局不变,但中间的过程肯定不一样。

  每个导演对同一个故事都会有自己的解读,拍出不同的感觉来。

  第四百零四章 获奖之后

  林子轩一行人在片场呆了五天,随后返回了国内。

  双方达成了一定的共识,由于项目还没有开始,更细的东西暂时无法确定。

  比如和哪些公司合作,贷款的操作流程,演员和幕后工作人员的选择,这都要慢慢来。

  他们谈妥了大致的方向,接下来会有其他人去做,不需要亲自跑这些杂事。

  李桉拍完手里的片子,大概九八年下半年会来大陆一趟,一个是看外景,一个是选演员。

  选好演员后,需要进行为期三个月到半年的训练,包括武术基础的训练和古代各种礼仪规矩的培训,这虽然是一部武侠片,但细节不能出现大的纰漏。

  《卧虎藏龙》有明确的时代背景,不能超出背景来讲故事,那样显得不够真实。

  李桉这边的联系人是一个叫做詹姆斯的老外,詹姆斯是李桉在好莱坞的制片人,和投资商打交道都是由他负责。

  林子轩准备把后续的工作让于东接手。

  这是一个了解好莱坞运作模式的好机会,有了这次的合作,以后就有了和好莱坞片商沟通的经验和渠道,不至于太过被动。

  林子轩看重的是这种经验,不光是《卧虎藏龙》一部影片,这是走向国际化的第一步。

  在国内,《小城之春》获得金狮奖的热度降了下来。

  拿到威尼斯影后的俞飞鸿一直没露面,田状状又不能访问,媒体找不到焦点人物,只能采访王志文和张国立等人。

  记者总感觉没抓住重点,不够尽兴。

  于东从威尼斯回来,《小城之春》卖的不错,不仅收回了成本,还净赚了十几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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