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咳咳,我觉得还是京城比较好。”林子轩赶忙说道。

  在丈母娘面前谈论这种话题纯属找死,他可不敢继续下去了。

  “京城就是太闷了,每次来都不习惯,几乎没什么变化,不像花城一天一个样,有时候早上出门上班,下班的时候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上,整座城市都在搞建设,变化太快了。”在酒桌上,陈常乐说话比较随意。

  这顿饭吃的还算愉快,林子轩听到不少花城和香港的讯息。

  当然,如果陈常乐不说那些隐晦的段子就更好了,或许是觉得林子轩年轻,陈常乐只是开开玩笑,拉近和年轻人的距离。

  但让林子轩叫苦不迭。

  当着丈母娘的面,听到这样的段子,你是附和着大笑呢,还是露出茫然的神情,假装纯洁呢,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林子轩以上都没选,他采取了转移话题的方式。

  “小轩,你想不想去花城?”在回电视台的路上,李虹询问道。

  “去干嘛?”林子轩吓了一跳,紧张的问道。

  “咱们这次和花城电视台合作,总要有个人在那边看着,保证电视剧的拍摄进度和资金的用途,不能被他们糊弄了。”李虹解释道,“花城那里的影视公司不少,和香港合作频繁,你趁机了解他们的运作方式,看看能不能找到合作的公司,解决咱们的资金问题。”

  “这是制片的工作吧?”林子轩沉吟道。

  “你想一直做编剧么?再说眼下我这边也没有信得过的人。”李虹沉声道。

  林子轩明白这是李虹在给他创造机会,想要培养他,编剧说到底只是给人打工,而制片的权利就大了,掌握着一个剧组的命脉。

  “那行,我试试。”林子轩应承道。

  “让你去工作,别乱来。”李虹提点道,“花城是开放了,同时也把香港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带了进来,你还年轻,要注意影响。”

  林子轩颇为尬尴的听着,心中叫屈,我真没什么想法啊,都怪那个陈常乐。

  第五十一章 艺术和生意

  经过几天的接触,陈常乐确认了李虹在华国电视台依然具有影响力,《外来妹》在华国电视台播放的可能性极大,这才做出了合作的决定。

  何况,这个本子很有特色,具有引起社会轰动的潜力。

  当然,这也要看播放平台。

  如果《外来妹》只在花城电视台播放,恐怕会泯然于众,只有华国电视台这种覆盖全国的播放平台才能把《外来妹》的社会效应彻底挖掘出来。

  这就是陈常乐要保证电视剧在华国电视台播放的原因。

  花城人注重效益,只要确定了能赚钱,他们就敢投资,而且还会主动的增加资金。

  陈常乐认为《外来妹》想要引起关注,就要启用香港明星和内地明星联合拍摄的方式。

  剧中的女主角是来自北方农村的女孩,男主角是从香港来到花城投资的老板,非常适合这种两地大明星合作的模式。

  这种模式在花城的影视行业非常普遍,如此在电视剧刚开始拍摄的时候就能制造新闻。

  花城受到香港的影响,懂得宣传的重要性,即便还不会刻意的制造男女主角的绯闻,却也会抓住任何能够博取关注的机会。

  这对于京城影视圈来说还属于陌生的领域。

  大家觉得片子拍的好,质量高就行了,很少去动歪心思,至于宣传那是电视台的事。

  京城人还是把电视剧和电影当成艺术来做,而不是一门生意,这就是两地观念的差别。

  陈常乐给京城电视艺术中心的人上了一课,他把投资提高到了60万,要求明星加盟,打造一部精良的电视剧。

  不过这些钱并不是花城电视台来出,在花城拍摄一部电视剧往往采取集资的方式。

  有了项目后,电视台出一部分资金托底,从社会上拉一部分投资,还有厂商的赞助等等。

  他提出了一个广告植入的概念,就是在电视剧里加入商家的产品。

  比如主角喝的饮料,家里用的电器,手上戴的手表和穿的衣服,这些都可以找商家赞助,还能从商家那里索要赞助费。

  《外来妹》只要能在华国电视台播出,就相当于在国家电视台做了一回软性广告。

  “这样不好吧,台里怕是通不过。”李虹犹豫道。

  “虹姐,咱们只要做的隐蔽些,别那么明显,法律没规定主演不能带手表吧,就算有点擦边,影响也不大。”陈常乐劝说道。

  李虹想了想,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了。

  按照陈常乐的说法,香港那边的电影和电视剧里这种事情很普遍,一点都不稀奇,只要不那么过分,引起观众的反感就好了。

  双方签订了合同,京城电视艺术中心出资10万元,花城电视台出资50万元合拍《外来妹》,如果拍摄期间超出预算,由花城电视台补齐。

  拍摄地点放在花城,拍摄设备和剧组人员都由花城电视台负责。

  林子轩是编剧和艺术中心的代表,挂名联合制片人,负责跟进这个项目。

  陈常乐没有意见,他现在知道了林子轩和李虹的关系,不再想着挖人了,不过能和这么年轻又有才华的编剧打好关系没有坏处。

  合同只是草签,陈常乐还要回到花城向领导汇报,立项目和拉投资都需要时间。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