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4章
“又谈?”她叹口气,“你认识霍根的女儿,红头发那个。她船驾得跟男人一样好,脸蛋也漂亮,才十七岁。她曾盯着你看,我瞧见过。”
“我想要的不是霍根的女儿。”他几乎要碰她了,却在最后一刻停下,“阿莎,我们走吧。卡林湾是最后的防线,如果留下,北方佬会把我们全杀了,你很清楚。”
“你要我逃?”
“我要你活下去。我爱你。”
才不,她想,你爱的是你脑海里幻想出来的纯真少女,是担惊受怕、需要你保护的孩子。“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我也不会逃。”
“你到底想留在这鬼地方做什么?这里只有松树、泥巴和敌人!我们有船,一起乘船走吧,在海上展开新生。”
“当海盗?”听起来很诱人。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回到辽阔的汪洋大海。
“做商人。”他强调,“像鸦眼一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带回的不是龙之号角,而是丝绸香料。只消去一次玉海,就富可敌国,到时我们在旧镇或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栋大宅。”
“你、我还有科尔?”提及科尔的名字,特里斯瑟缩了一下。“霍根的女儿大概愿意和你一起航向玉海。我是海怪之女,我属于——”
“——哪儿?你回不了群屿,除非屈服于那个丈夫。”
阿莎试想跟艾里·艾枚克上床,被他压在身下,忍受他熊抱的情境。他总好过红桨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是位火气旺盛的巨人,绝对忠诚,无所畏惧。或许没那么糟,他可能第一次履行丈夫职责就会死。届时她就成了艾里的遗孀,不再是艾里的妻子——但这样也福祸难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叔叔。说到底,所有事情都取决于攸伦。“我在哈尔洛岛扣押了人质。”她提醒他,“我还占领了海龙角……既然我得不到父亲的王国,干吗不自建一个?”海龙角并非一直人丁稀薄,远古废墟仍存留在那里的山丘沼泽间,那是先民们的古老堡垒。而在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的鱼梁木圈。
“你像落水的人抓紧最后一根稻草般抓着海龙角。海龙角有什么拿得出手?没矿藏、没金子、没银子,甚至连锡或铁都没有。而且土地潮湿,小麦玉米都长不了。”
我也没打算种植小麦玉米。“那儿有什么拿得出手?让我告诉你:两条漫长的海岸线,上百个隐秘洞穴,湖中的水獭,河里的鲑鱼,海滩上的蛤蜊,上岸居住的海豹,还有用来造船的高大松树。”
“谁来造船呢,我的女王?就算北方佬承认您的王国,您上哪儿去找臣民?还是说您打算统治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苦笑:“是啊,水獭比人更容易统治,而海豹更聪明。或许你说得对,我最好的选择还是返回派克岛。既然哈尔洛岛会欢迎我回归,派克岛想必也会,攸伦杀害贝勒头领的事应该还开罪了黑潮岛。我去找伊伦阿叔,让群屿起义响应。”选王会后,湿发踪影全无,淹人们说他藏身于大威克岛,即将代表淹神向鸦眼及其党羽降下神怒。
“破砧者也在找湿发,同时搜捕淹人。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连老灰鸥都镣铐加身。攸伦的爪牙倾巢出动尚且找不到伊伦,你怎么找?”
“他与我同出一宗,是我亲叔叔。”这答案毫无说服力,阿莎也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猜我大概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我认为鸦眼割了他喉咙,艾枚克的搜寻不过是掩人耳目,让别人相信僧侣逃了。攸伦不愿被看成弑亲者。”
“这话千万别让我阿叔听到,你跟鸦眼说他害怕弑亲,他会杀个儿子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觉得自己完全清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就有这效果。
“就算找到湿发,你们两个也成不了气候。你们都参加过选王会,因而不能像托衮那样宣称它不合法。根据诸神和世人的律法,你们必须遵守决议,你们——”
阿莎皱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的托衮。”
“英雄纪元时的国王。”她只想起这么多,“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乔伊是长子,国王老了,托衮却不知疲倦,四处征战。恰好在他从灰盾岛的基地出航沿曼德河劫掠时,他父亲去世。他的弟弟们根本没通知他,就立刻召开选王会,以期自己能戴上浮木王冠。然而,船长和头领们却选择了乌尔根·古柏勒。新王即位后第一件事就是处死老王的儿子们,一个不留。在那之后,人们给国王取了个外号叫‘坏兄弟’,尽管他和被害人毫无血缘关系。他统治了近两年。”
阿莎想起来:“托衮回来……”
“……宣称选王会不合法,因为他没有到场参加。古柏勒的统治残忍又卑鄙,他在铁群岛的拥护者寥寥无几。僧侣公开谴责他,头领起兵造他的反,而他自己的船长们把他砍成了碎片。迟到的托衮因此成为国王,在位四十年之久。”
阿莎揪住特里斯·波特利的双耳,深深吻上他的嘴唇。直到他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她才放开他。“这算什么?”他说。
“一个吻。我真是个该淹死的笨蛋,特里斯,我早该想到——”她突然停下。特里斯想开口,她又示意安静,凝神静听。“是战号声。霍根。”她首先想到她丈夫,艾里·艾枚克会不会大老远赶来抓回他任性的新娘?“淹神垂怜,在我不知所措时,为我送来敌人。”阿莎站起来,将匕首猛地插回鞘,“开战了。”
“我想要的不是霍根的女儿。”他几乎要碰她了,却在最后一刻停下,“阿莎,我们走吧。卡林湾是最后的防线,如果留下,北方佬会把我们全杀了,你很清楚。”
“你要我逃?”
“我要你活下去。我爱你。”
才不,她想,你爱的是你脑海里幻想出来的纯真少女,是担惊受怕、需要你保护的孩子。“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我也不会逃。”
“你到底想留在这鬼地方做什么?这里只有松树、泥巴和敌人!我们有船,一起乘船走吧,在海上展开新生。”
“当海盗?”听起来很诱人。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回到辽阔的汪洋大海。
“做商人。”他强调,“像鸦眼一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带回的不是龙之号角,而是丝绸香料。只消去一次玉海,就富可敌国,到时我们在旧镇或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栋大宅。”
“你、我还有科尔?”提及科尔的名字,特里斯瑟缩了一下。“霍根的女儿大概愿意和你一起航向玉海。我是海怪之女,我属于——”
“——哪儿?你回不了群屿,除非屈服于那个丈夫。”
阿莎试想跟艾里·艾枚克上床,被他压在身下,忍受他熊抱的情境。他总好过红桨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是位火气旺盛的巨人,绝对忠诚,无所畏惧。或许没那么糟,他可能第一次履行丈夫职责就会死。届时她就成了艾里的遗孀,不再是艾里的妻子——但这样也福祸难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叔叔。说到底,所有事情都取决于攸伦。“我在哈尔洛岛扣押了人质。”她提醒他,“我还占领了海龙角……既然我得不到父亲的王国,干吗不自建一个?”海龙角并非一直人丁稀薄,远古废墟仍存留在那里的山丘沼泽间,那是先民们的古老堡垒。而在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的鱼梁木圈。
“你像落水的人抓紧最后一根稻草般抓着海龙角。海龙角有什么拿得出手?没矿藏、没金子、没银子,甚至连锡或铁都没有。而且土地潮湿,小麦玉米都长不了。”
我也没打算种植小麦玉米。“那儿有什么拿得出手?让我告诉你:两条漫长的海岸线,上百个隐秘洞穴,湖中的水獭,河里的鲑鱼,海滩上的蛤蜊,上岸居住的海豹,还有用来造船的高大松树。”
“谁来造船呢,我的女王?就算北方佬承认您的王国,您上哪儿去找臣民?还是说您打算统治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苦笑:“是啊,水獭比人更容易统治,而海豹更聪明。或许你说得对,我最好的选择还是返回派克岛。既然哈尔洛岛会欢迎我回归,派克岛想必也会,攸伦杀害贝勒头领的事应该还开罪了黑潮岛。我去找伊伦阿叔,让群屿起义响应。”选王会后,湿发踪影全无,淹人们说他藏身于大威克岛,即将代表淹神向鸦眼及其党羽降下神怒。
“破砧者也在找湿发,同时搜捕淹人。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连老灰鸥都镣铐加身。攸伦的爪牙倾巢出动尚且找不到伊伦,你怎么找?”
“他与我同出一宗,是我亲叔叔。”这答案毫无说服力,阿莎也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猜我大概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我认为鸦眼割了他喉咙,艾枚克的搜寻不过是掩人耳目,让别人相信僧侣逃了。攸伦不愿被看成弑亲者。”
“这话千万别让我阿叔听到,你跟鸦眼说他害怕弑亲,他会杀个儿子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觉得自己完全清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就有这效果。
“就算找到湿发,你们两个也成不了气候。你们都参加过选王会,因而不能像托衮那样宣称它不合法。根据诸神和世人的律法,你们必须遵守决议,你们——”
阿莎皱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的托衮。”
“英雄纪元时的国王。”她只想起这么多,“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乔伊是长子,国王老了,托衮却不知疲倦,四处征战。恰好在他从灰盾岛的基地出航沿曼德河劫掠时,他父亲去世。他的弟弟们根本没通知他,就立刻召开选王会,以期自己能戴上浮木王冠。然而,船长和头领们却选择了乌尔根·古柏勒。新王即位后第一件事就是处死老王的儿子们,一个不留。在那之后,人们给国王取了个外号叫‘坏兄弟’,尽管他和被害人毫无血缘关系。他统治了近两年。”
阿莎想起来:“托衮回来……”
“……宣称选王会不合法,因为他没有到场参加。古柏勒的统治残忍又卑鄙,他在铁群岛的拥护者寥寥无几。僧侣公开谴责他,头领起兵造他的反,而他自己的船长们把他砍成了碎片。迟到的托衮因此成为国王,在位四十年之久。”
阿莎揪住特里斯·波特利的双耳,深深吻上他的嘴唇。直到他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她才放开他。“这算什么?”他说。
“一个吻。我真是个该淹死的笨蛋,特里斯,我早该想到——”她突然停下。特里斯想开口,她又示意安静,凝神静听。“是战号声。霍根。”她首先想到她丈夫,艾里·艾枚克会不会大老远赶来抓回他任性的新娘?“淹神垂怜,在我不知所措时,为我送来敌人。”阿莎站起来,将匕首猛地插回鞘,“开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