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3章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战斗失败了。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他看见你抢劫她……”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乌鸦干的。”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战斗失败了。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他看见你抢劫她……”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乌鸦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