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
长矛里克加入进来,“啊,小人族偷走森林,偷走山脉,偷走江河。”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洪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
没有同伴唯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
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巨人存在,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
请记住我的歌。
总有一天,我将离去,歌声消逝,
沉寂持续,长长久久。
唱完后,耶哥蕊特脸上挂着泪珠。
“你为什么哭呀?”琼恩不解地问,“只是一首歌而已。巨人还有几百个呢,我刚看见的。”
“噢,几百个!”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琼恩随着突如其来的拍翅声转头。灰蓝的巨翅遮蔽视线,尖利的爪子陷进他的脸。刺痛来得猛烈而突然,鹰翼围绕他脑袋拍打。他看到鸟喙,但没时间抬手阻挡或取武器。于是他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出,马儿惊恐地跑开,人则向下坠落。那只鹰抓住他的脸不放,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肉和血液搅成一团,随着重重的撞击,地面迎将上来。
他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自己面孔朝下,嘴里满是泥土和鲜血的味道,耶哥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上方,手握兽骨匕首。他仍能听到翅膀的声音,那只鹰却看不见了。世界的一半都是黑暗。“我的眼睛。”他突然恐慌地喊,一边抬手摸向脸部。
“只有血而已,琼恩·雪诺,他戳破了上方的皮,没击中眼睛。”
脸颊阵阵悸动,他边擦左眼的血,边用右眼观察。托蒙德在上方大吼,然后传来马蹄声、喊叫声和枯骨的碰撞声。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把你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该死的乌鸦在你这儿!”叮当衫指着琼恩说,“他就像一条背信弃义的狗,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拍翅膀飞下来,降落在被他当做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上。“我要他!”
“你来要啊。”托蒙德道,“最好拿起剑过来,因为我会拿起我的剑。我要煮了你的骨头,当尿壶用。哈!”
“少废话!等我戳穿你这吹牛大王的身躯,你会缩得比那女孩还小!站一边去,如果不想惹恼曼斯的话。”
耶哥蕊特起身,“你说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没错,耳朵生茧了吗?让这黑心肝的家伙自己起来。”
托蒙德低头朝琼恩皱眉,“如果是曼斯的意思,最好快去。”
耶哥蕊特扶他站住,“他在流血耶!活像一头被宰杀的猪,看看欧瑞尔对这张漂亮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也会记仇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对方的一部分留在这只鹰体内,而今用金黄的眼瞳冷酷恶毒地看着他。“我就去。”他应道。血不停地流进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痛。他触摸脸颊,黑手套成了红色,“容我先去牵马。”其实他想要的是白灵,不是马,但冰原狼不在身边,也许正在数里之外享用麋鹿呢。这个时候,他还是离开比较好。
他靠近时,坐骑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满脸鲜血吓到了,琼恩的软语使它恢复平静,任他抓住缰绳,翻身上鞍。随着动作,他的脑袋阵阵晕眩。我需要包扎伤口,但现在不必,得先让塞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什么。他先让右手开合片刻,然后握起长爪,甩到肩头,调转马匹,朝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走去。
耶哥蕊特也上了马,表情严峻,“我也去。”
“滚。”叮当衫胸部的骨甲叮当作响,“我们只要这臭乌鸦,不要别人。”
“自由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耶哥蕊特说。
寒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血在脸上冻结,“我们是说废话还是走?”
“走。”骸骨之王道。
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伍,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行两里地,然后穿越一堆乱七八糟的辎重车,溅起水花跨过乳河。在这里,乳河向东绕个大弯,形成浅滩,上面覆着薄冰,任由马蹄清脆踩踏,走出十码开外,方才变深。东岸的雪下得更急,积雪更深,风也更冷。夜晚快要降临了。
但透过风雪,他能看见耸立在森林上方的巨大白色山丘。先民拳峰。头顶传来老鹰的尖叫,经过士卒松时,一只乌鸦从上俯瞰,发出刺耳的声音。莫非熊老开始行动了?可听不到金铁相交和弓箭弹射,唯有马蹄踩破碎冰的轻微吱嘎。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是上山的便利途径。琼恩在山丘底部看到死马,半埋在积雪里,肠子从腹部流出,活像冻僵的蛇,一条腿也不见了。是狼干的,琼恩先这么想,随即发现不对,狼会把猎物吃掉。
更多马尸散布在山坡,腿脚奇异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睁开。野人们像苍蝇一样附在它们身上,剥下鞍子、缰绳、包裹和甲胄等,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山顶。”
“他们在谷地筑起巨墙,捕尽溪流所有鱼获。”耶哥蕊特和托蒙德用洪亮的声音交替合唱。
托蒙德的儿子托雷格和多蒙德也用低沉的嗓音应和,然后是他女儿蒙妲和所有人。大家搭配节奏,用长矛敲击皮革盾牌,边行边唱:
他们在石厅内燃起大火,
铸造锋利的长矛。
而我在群山中孤独,
没有同伴唯有眼泪。
白天被狗群追赶,
夜晚还有火炬。
只因阳光下若巨人存在,
小人族便寝食难安。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最后的巨人,
请记住我的歌。
总有一天,我将离去,歌声消逝,
沉寂持续,长长久久。
唱完后,耶哥蕊特脸上挂着泪珠。
“你为什么哭呀?”琼恩不解地问,“只是一首歌而已。巨人还有几百个呢,我刚看见的。”
“噢,几百个!”她激动地说,“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你——琼恩!”琼恩随着突如其来的拍翅声转头。灰蓝的巨翅遮蔽视线,尖利的爪子陷进他的脸。刺痛来得猛烈而突然,鹰翼围绕他脑袋拍打。他看到鸟喙,但没时间抬手阻挡或取武器。于是他向后翻转,脚从马镫上脱出,马儿惊恐地跑开,人则向下坠落。那只鹰抓住他的脸不放,用爪子撕扯,尖叫着又拍又啄。世界在混乱中上下颠倒,羽毛、马肉和血液搅成一团,随着重重的撞击,地面迎将上来。
他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自己面孔朝下,嘴里满是泥土和鲜血的味道,耶哥蕊特保护性地跪在上方,手握兽骨匕首。他仍能听到翅膀的声音,那只鹰却看不见了。世界的一半都是黑暗。“我的眼睛。”他突然恐慌地喊,一边抬手摸向脸部。
“只有血而已,琼恩·雪诺,他戳破了上方的皮,没击中眼睛。”
脸颊阵阵悸动,他边擦左眼的血,边用右眼观察。托蒙德在上方大吼,然后传来马蹄声、喊叫声和枯骨的碰撞声。
“骨头袋子。”托蒙德咆哮,“把你该死的乌鸦叫回去!”
“该死的乌鸦在你这儿!”叮当衫指着琼恩说,“他就像一条背信弃义的狗,躺在泥浆里流血!”那只鹰拍拍翅膀飞下来,降落在被他当做头盔的碎裂巨人头骨上。“我要他!”
“你来要啊。”托蒙德道,“最好拿起剑过来,因为我会拿起我的剑。我要煮了你的骨头,当尿壶用。哈!”
“少废话!等我戳穿你这吹牛大王的身躯,你会缩得比那女孩还小!站一边去,如果不想惹恼曼斯的话。”
耶哥蕊特起身,“你说什么?是曼斯要找他?”
“没错,耳朵生茧了吗?让这黑心肝的家伙自己起来。”
托蒙德低头朝琼恩皱眉,“如果是曼斯的意思,最好快去。”
耶哥蕊特扶他站住,“他在流血耶!活像一头被宰杀的猪,看看欧瑞尔对这张漂亮脸蛋干了些什么!”
鸟也会记仇吗?琼恩杀死了野人欧瑞尔,但对方的一部分留在这只鹰体内,而今用金黄的眼瞳冷酷恶毒地看着他。“我就去。”他应道。血不停地流进右眼,脸颊火辣辣地痛。他触摸脸颊,黑手套成了红色,“容我先去牵马。”其实他想要的是白灵,不是马,但冰原狼不在身边,也许正在数里之外享用麋鹿呢。这个时候,他还是离开比较好。
他靠近时,坐骑惊恐地闪开,无疑被他满脸鲜血吓到了,琼恩的软语使它恢复平静,任他抓住缰绳,翻身上鞍。随着动作,他的脑袋阵阵晕眩。我需要包扎伤口,但现在不必,得先让塞外之王看看他的鹰对我做了什么。他先让右手开合片刻,然后握起长爪,甩到肩头,调转马匹,朝骸骨之王和他的队伍走去。
耶哥蕊特也上了马,表情严峻,“我也去。”
“滚。”叮当衫胸部的骨甲叮当作响,“我们只要这臭乌鸦,不要别人。”
“自由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耶哥蕊特说。
寒风将雪花吹进琼恩的眼睛,血在脸上冻结,“我们是说废话还是走?”
“走。”骸骨之王道。
一路快跑,气氛阴郁。他们沿着队伍,在翻滚的雪花中骑行两里地,然后穿越一堆乱七八糟的辎重车,溅起水花跨过乳河。在这里,乳河向东绕个大弯,形成浅滩,上面覆着薄冰,任由马蹄清脆踩踏,走出十码开外,方才变深。东岸的雪下得更急,积雪更深,风也更冷。夜晚快要降临了。
但透过风雪,他能看见耸立在森林上方的巨大白色山丘。先民拳峰。头顶传来老鹰的尖叫,经过士卒松时,一只乌鸦从上俯瞰,发出刺耳的声音。莫非熊老开始行动了?可听不到金铁相交和弓箭弹射,唯有马蹄踩破碎冰的轻微吱嘎。
他们沉默地绕到南坡,那是上山的便利途径。琼恩在山丘底部看到死马,半埋在积雪里,肠子从腹部流出,活像冻僵的蛇,一条腿也不见了。是狼干的,琼恩先这么想,随即发现不对,狼会把猎物吃掉。
更多马尸散布在山坡,腿脚奇异地扭曲,无神的眼睛空洞地睁开。野人们像苍蝇一样附在它们身上,剥下鞍子、缰绳、包裹和甲胄等,用石斧将它们切开。
“上去。”叮当衫告诉琼恩,“曼斯在山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