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当然是我。”亚历斯爵士微笑着回答,“只可惜这种胜利不足挂齿。这只是小场面、小比试,参加者不超过四十人,其中还包括侍从和自由骑手。把毛头小子打下马一点也不光彩。”
上次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篷,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
“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
“恐怕不会,小姐。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太后她可是气坏了。”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披深红披风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如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
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篷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跷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珊莎小姐到。”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
弥赛拉公主听见她的名字,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
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她庄重地对托曼说。
“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小乔说罢起身。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随时准备投身战火。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
“陛下。”她屈膝行礼。
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
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
“坐吧。”小乔指指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
“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
“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
“陛下,我会乐于关注。”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珊莎保持冷静而有礼的口吻,然而乔佛里还是眯起眼睛,想判断她是否有嘲弄之意。“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她连忙问。
国王皱起眉头,“母亲大人说这样不妥,因为这场比武大会是为了给我庆祝才举办的。可我要真是下场,准会摘下优胜,好狗,你说是不是啊?”
猎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这路货色打?那还用说。”
他是父亲那场比武大会的冠军,这点珊莎可没忘。“大人,那您今天会参加吗?”她问他。
克里冈的语音充满不屑,“他们不配。这场比武根本是蚊蝇打架。”
国王哈哈大笑,“哟,我的狗儿叫起来可真吓人。我看干脆叫你跟今天的冠军决斗好了,至死方休。”乔佛里最喜欢逼人互斗至死。
“那你就要少一个骑士了。”猎狗本人始终没有接受骑士宣誓。他的哥哥是个骑士,而他极端痛恨他哥哥。
上次比武大会可就不一样了,珊莎心想。那是劳勃国王特别为她父亲举办的,当时全国各地的达官贵人和英雄武士竞相涌至,互相较劲,而君临全城居民也都到场观看。她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空前盛况:河岸布满帐篷,骑士的盾牌各自悬挂在营帐门口,一长列丝质三角旗随风飘扬,精钢刀剑和镀金马刺闪着耀眼阳光。比武那几天,号角长鸣,马蹄轰隆,入夜之后则是宴席大开,弦歌不辍。那是她一生中最灿烂的日子,如今却恍如隔世。劳勃·拜拉席恩已不在人间,她的父亲则被视作叛国贼,斩首于贝勒大圣堂前的讲坛上。现在国内三王各据一方,三叉戟河彼岸战火炽烈,君临城中则挤满了来自各方、走投无路的人,难怪他们只能在有厚厚城墙庇护的红堡里为乔佛里举办比武竞技。
“你觉得太后会出席吗?”每次有瑟曦在场约束儿子,珊莎总觉得比较安全。
“恐怕不会,小姐。重臣们正在开会,说是有要紧事。”亚历斯爵士压低声音,“泰温大人率兵朝赫伦堡前进,不愿照太后的命令领军至此。太后她可是气坏了。”这时一队身披红披风、头戴狮纹盔的兰尼斯特卫士从旁经过,他立即噤声。亚历斯爵士虽好说闲话,却知要提防隔墙有耳。
木匠在城堡外庭筑起了看台和竞技场,但其规模的确小得可怜,而前来观赏的人群还只稀稀落落坐了个半满。观众多半是穿着金袍子的都城守备队或披深红披风的兰尼斯特卫士,到场的贵族男女为数极少,只有那几个还留在宫里的人:脸如死灰的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就着一条粉红丝巾咳个没完;坦妲伯爵夫人被两个女儿——文静但迟钝的洛丽丝和毒舌的法丽丝——夹在中间;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遭到放逐,原本便无处可去;艾弥珊德小姐还是个小婴儿,躺坐在乳母膝上。据说她不久便要嫁给太后的某个堂弟,如此兰尼斯特家族才好接收她的封地。
国王坐在一顶深红天篷下的阴影里,一只脚随随便便地跷在雕花木椅的扶手上。弥赛拉公主和托曼王子坐在他后面,桑铎·克里冈则站在皇家包厢后方守卫,双手按着剑柄。他身披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用镶珠宝的别针系在宽阔的肩头。雪白的披风与他棕色的粗布外衣和镶钉皮背心有些不相称。“珊莎小姐到。”猎狗一见到她,便简短地宣布。他的声音粗得像是锯木头,因为半边脸和喉咙都有烧伤,一讲话嘴巴就不住扭曲。
弥赛拉公主听见她的名字,害羞地对珊莎点了个头。胖胖的小王子托曼却热切地跳了起来,“珊莎,你听说了吗?今天我要下场比武喔!”托曼不过八岁,看到他不禁令她想起自己的小弟弟布兰。他们两人同年,但布兰此刻人在临冬城,半身不遂,幸好性命无恙。
珊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换取和他重聚的机会。“我为您对手的性命担心。”她庄重地对托曼说。
“他的对手是稻草人儿。”小乔说罢起身。国王今天身披镀金战甲,胸前雕着一头怒吼雄狮,好似随时准备投身战火。他今天满十三岁,发育良好,个头极高,有着兰尼斯特家族特有的金发碧眼。
“陛下。”她屈膝行礼。
亚历斯爵士也鞠了个躬,“陛下,请您准我先行告退,我要着装准备下场。”
乔佛里唐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目光却没离开珊莎。他把她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我很高兴你戴了我送的宝石发网。”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松了口气。“感谢陛下厚爱……更谢谢您的赞美。陛下,希望您命名日开心愉快。”
“坐吧。”小乔指指身旁的空位,命令道,“听说了没?那乞丐王死了。”
“谁?”一时之间珊莎好怕他指的是罗柏。
“韦赛里斯,‘疯王’伊里斯最后一个儿子。自我出生以来,他就在周游各大自由贸易城邦,自称是国王。哼,母亲说多斯拉克人终于帮他加冕,不过用的是熔掉的黄金。”他笑道,“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火龙可是他的家徽呢,这就好像你那叛徒老哥被狼杀死一样。说不定等我逮着他以后,就真把他丢去喂狼。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准备跟他当面决斗啊?”
“陛下,我会乐于关注。”我可是求之不得呢。珊莎保持冷静而有礼的口吻,然而乔佛里还是眯起眼睛,想判断她是否有嘲弄之意。“您今天会下场比试吗?”她连忙问。
国王皱起眉头,“母亲大人说这样不妥,因为这场比武大会是为了给我庆祝才举办的。可我要真是下场,准会摘下优胜,好狗,你说是不是啊?”
猎狗的嘴角抽搐了一下,“跟这路货色打?那还用说。”
他是父亲那场比武大会的冠军,这点珊莎可没忘。“大人,那您今天会参加吗?”她问他。
克里冈的语音充满不屑,“他们不配。这场比武根本是蚊蝇打架。”
国王哈哈大笑,“哟,我的狗儿叫起来可真吓人。我看干脆叫你跟今天的冠军决斗好了,至死方休。”乔佛里最喜欢逼人互斗至死。
“那你就要少一个骑士了。”猎狗本人始终没有接受骑士宣誓。他的哥哥是个骑士,而他极端痛恨他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