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当他以为再也不会遇到这位可怕的男人的时候,他就这样回来了。
并且带着更加年轻强大的身躯。
楼兰王拖着沉重的身躯一步步上前,然后来到那柄墨绿色的骨剑面前,他单手握住那柄冰冷的骨剑,然后用力将它从剑台上拔出。
这柄骨剑比楼兰王想象中要重得多,感觉并不像骨头,而像是某种金属。
但是这柄骨剑打磨得却相当粗糙,握在手中的时候,感觉把手稍微有些扎手。
他双手握着骨剑,感觉几乎有点提不起来,他只能拖动着骨剑向着宁欢走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每一步都比上一步来的沉重。
但是终于,楼兰王还是带着这柄骨剑来到了宁欢面前:“我带来了。”
他低沉说道。
楼兰王感觉自己双眼有点发黑。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将这柄剑留在这里吗?”宁欢静静看着眼前的红衣男子说道。
楼兰王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我就告诉你。”宁欢笑着说道:“这柄蚀骨剑,乃是用一只异兽的牙齿所制成的宝剑,锋利坚固世间无双。”
“只是宝剑虽好,却需要用鲜血孕养,越是高贵之人的血,就能够灌溉出越美丽的花。”
“也是因此,我当初才会答应你的那笔交易。”
“也便是用你楼兰王室的血,来养这柄蚀骨之剑。”
“如今也已经十七年了吧。”
“这柄剑在你的手中,是不是十分的沉重?又是不是十分的扎手?”
宁欢的笑声带着些许邪异和鬼魅的味道。
“十七年的养剑,如今的开封,同样也需要一个王者之血。”
“你做了十七年的国王。”
“如今,也到了回报我的时候了。”
楼兰王站在原地,想要破口大骂,但是却一个字都骂不出来。
他的手掌已经被蚀骨剑上面的骨刺所刺穿,鲜血不住流出,然后被骨剑吸收。
他能够一路走来,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楼兰王抬起头来,看着宁欢那张完美无缺的脸。
“你,你不得好死。”
“多谢祝福。”宁欢笑着开口。
然后他轻轻一指点出,楼兰王整个人直挺挺地倒地,已经失去了生机。
只留下那柄墨绿色的骨剑,还笔直插在石地上,在骨剑的孔窍之中,鲜红的血液流淌而过。
周流不息。
宁欢握住了这柄骨剑。
“好久不见。”
第一百七十四章 风评被害
洛城清晨,三人三马停留在洛城之外。
金色的太阳刚刚升起,来往的行人在吊桥上进进出出,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差别。
薛铃看着洛城高高的城墙,叹了口气:“终于到了。”
“希望不算太迟。”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应该是第六天吧。”盛君千开口说道。
“毕竟当初约定的是七天,我们在第六天的清晨回来,差不多就用了五天的时间就拿到了天不老并且回来,提前了五天的时间。”
“怎么算都不是太迟不是吗?”
“不。”薛铃摇头苦笑:“你不了解方别。”
“这不是了不了解的问题。”盛君千尝试给薛铃讲道理。
“你看一来一回,汴梁到洛城都需要一天的时间。”
“这就是两天时间了,然后汴梁城那么大,人多眼杂,并且势力众多,需要畏首畏尾,瞻前顾后。”
“就算方别再怎么厉害,最终拿到紫背天葵也要两三天吧。”
“这样一来,方别也需要四五天的时间。”
“就算他比我们先到,也不过早到一天吧。”盛君千认真分析道。
而这个时候,在一边旁听的霍萤终于开口问道:“方别?”
“对啊,方别。”薛铃看着霍萤说道。
少女依旧一身白衣,黑发中插着一朵红花,整个人看起来就好像从画中走出来的虚幻少女。
“你认识吗?”
霍萤表情有些恍惚。
“他在哪里?”
“我要立刻去见他。”
……
……
是的,这么久以来,薛铃并没有给霍萤提到过关于方别的事情。
因为原因也很简单啊。
并没有提的必要。
之前的焦点一直都是天不老到手之后,就是马不停蹄地一路往回赶,给江石楠治病,去问薛崇前因后果,再星夜赶回洛城,这之中哪一步都很紧,又哪里有时间讨论方别的事情。
也只有此时,到洛城城墙下,要考虑又没有回来迟的问题,才会提到方别。
“我总害怕方别第一天去,第二天就回来了。”薛铃一边静静总结道,一边看着霍萤。
此时进城之后,三个人各自牵马而行。
毕竟在洛城的街道上策马狂奔,除了盛君千年轻的时候做得出来之外,薛铃和霍萤都不怎么做得出来。
而现在盛君千也不年轻了。
“以及。”
“方别就是给你药方的人?”薛铃问向霍萤。
霍萤平静摇头:“不是。”
薛铃松了一口气:“我说年龄都对不上嘛。”
“他是跟在给药方的人身边的人。”霍萤这样说道。
并且带着更加年轻强大的身躯。
楼兰王拖着沉重的身躯一步步上前,然后来到那柄墨绿色的骨剑面前,他单手握住那柄冰冷的骨剑,然后用力将它从剑台上拔出。
这柄骨剑比楼兰王想象中要重得多,感觉并不像骨头,而像是某种金属。
但是这柄骨剑打磨得却相当粗糙,握在手中的时候,感觉把手稍微有些扎手。
他双手握着骨剑,感觉几乎有点提不起来,他只能拖动着骨剑向着宁欢走去,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每一步都比上一步来的沉重。
但是终于,楼兰王还是带着这柄骨剑来到了宁欢面前:“我带来了。”
他低沉说道。
楼兰王感觉自己双眼有点发黑。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将这柄剑留在这里吗?”宁欢静静看着眼前的红衣男子说道。
楼兰王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我就告诉你。”宁欢笑着说道:“这柄蚀骨剑,乃是用一只异兽的牙齿所制成的宝剑,锋利坚固世间无双。”
“只是宝剑虽好,却需要用鲜血孕养,越是高贵之人的血,就能够灌溉出越美丽的花。”
“也是因此,我当初才会答应你的那笔交易。”
“也便是用你楼兰王室的血,来养这柄蚀骨之剑。”
“如今也已经十七年了吧。”
“这柄剑在你的手中,是不是十分的沉重?又是不是十分的扎手?”
宁欢的笑声带着些许邪异和鬼魅的味道。
“十七年的养剑,如今的开封,同样也需要一个王者之血。”
“你做了十七年的国王。”
“如今,也到了回报我的时候了。”
楼兰王站在原地,想要破口大骂,但是却一个字都骂不出来。
他的手掌已经被蚀骨剑上面的骨刺所刺穿,鲜血不住流出,然后被骨剑吸收。
他能够一路走来,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楼兰王抬起头来,看着宁欢那张完美无缺的脸。
“你,你不得好死。”
“多谢祝福。”宁欢笑着开口。
然后他轻轻一指点出,楼兰王整个人直挺挺地倒地,已经失去了生机。
只留下那柄墨绿色的骨剑,还笔直插在石地上,在骨剑的孔窍之中,鲜红的血液流淌而过。
周流不息。
宁欢握住了这柄骨剑。
“好久不见。”
第一百七十四章 风评被害
洛城清晨,三人三马停留在洛城之外。
金色的太阳刚刚升起,来往的行人在吊桥上进进出出,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差别。
薛铃看着洛城高高的城墙,叹了口气:“终于到了。”
“希望不算太迟。”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应该是第六天吧。”盛君千开口说道。
“毕竟当初约定的是七天,我们在第六天的清晨回来,差不多就用了五天的时间就拿到了天不老并且回来,提前了五天的时间。”
“怎么算都不是太迟不是吗?”
“不。”薛铃摇头苦笑:“你不了解方别。”
“这不是了不了解的问题。”盛君千尝试给薛铃讲道理。
“你看一来一回,汴梁到洛城都需要一天的时间。”
“这就是两天时间了,然后汴梁城那么大,人多眼杂,并且势力众多,需要畏首畏尾,瞻前顾后。”
“就算方别再怎么厉害,最终拿到紫背天葵也要两三天吧。”
“这样一来,方别也需要四五天的时间。”
“就算他比我们先到,也不过早到一天吧。”盛君千认真分析道。
而这个时候,在一边旁听的霍萤终于开口问道:“方别?”
“对啊,方别。”薛铃看着霍萤说道。
少女依旧一身白衣,黑发中插着一朵红花,整个人看起来就好像从画中走出来的虚幻少女。
“你认识吗?”
霍萤表情有些恍惚。
“他在哪里?”
“我要立刻去见他。”
……
……
是的,这么久以来,薛铃并没有给霍萤提到过关于方别的事情。
因为原因也很简单啊。
并没有提的必要。
之前的焦点一直都是天不老到手之后,就是马不停蹄地一路往回赶,给江石楠治病,去问薛崇前因后果,再星夜赶回洛城,这之中哪一步都很紧,又哪里有时间讨论方别的事情。
也只有此时,到洛城城墙下,要考虑又没有回来迟的问题,才会提到方别。
“我总害怕方别第一天去,第二天就回来了。”薛铃一边静静总结道,一边看着霍萤。
此时进城之后,三个人各自牵马而行。
毕竟在洛城的街道上策马狂奔,除了盛君千年轻的时候做得出来之外,薛铃和霍萤都不怎么做得出来。
而现在盛君千也不年轻了。
“以及。”
“方别就是给你药方的人?”薛铃问向霍萤。
霍萤平静摇头:“不是。”
薛铃松了一口气:“我说年龄都对不上嘛。”
“他是跟在给药方的人身边的人。”霍萤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