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黄河大路,烈日灼灼,此时生意却并不是很好,凉棚的桌椅上只有三三两两坐着喝茶歇脚的客人。
而正在这个时候,远方一辆马车不紧不慢地行驶过来,最显眼的就是拉车的两匹白马,神骏非常,英姿勃发,显然是上好的马匹而不应当只是充当拉车的驽马,让每个看到的人都不由心生叹惋。
叹惋间,马车慢慢走近,驾车的是一个戴着斗笠的黑衣客商,他来到茶寮前,从怀中扔出一颗足有一两的银锞子:“老板,有茶水马料吗?快给我备上。”
茶寮的老板是一个干瘦的老头,他笑呵呵地接了银子,然后去茶寮后面给客人沏茶,顺便倒腾一下马料。
而正在这个时候,茶寮凉棚上一桌的客人对望了一眼。
“那马车的马有些古怪。”
“是富贵人家所驯养的骑马。”
“那马车也有古怪,车辙印很深,似乎载了很沉重的货物。”
“那驾车的人更古怪,似乎是一个女人。”
“怎么办?”
“怎么办?”
他们一边喝茶,一边低声交谈着,几乎下一瞬间,就不动声色地握住了在桌面上的兵器,向桌子上扔了几文钱的茶钱,同时向着马车走去。
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毕竟这原本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路,只是因为现在太阳正毒,所以说客商都不会趁这个时间赶路,他们来到马车边,看到马车车厢中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却摆着足足有三个看起来就很沉重的大木箱子。
三人脸上不约而同露出了微笑,提着兵器,一人上车夫位,两人进了车厢,他们猛然打开箱子,看到里面是一片闪花眼的白银元宝,还有一片片的金叶子。
金珠璀璨,价值不可估量。
“快赶车!”车厢人不由大喜道。
车夫位上的那人抄起马鞭,就要像面前马匹的屁股狠狠抽去,只要两匹马匹撒花跑开,那么这辆马车的所有财宝都非他们莫属了。
但是他扬起马鞭,却感觉完全抽不下去。
他回头望去,却看到一个黑衣的少年正笑吟吟看着他,右手握住马鞭的鞭梢。
“这是我家的东西呢,夺人所爱可不好。”方别看着他静静说道。
“什么你家我家,见面就是大爷我的。”夺车的汉子大声骂道,同时握紧手边腰刀,就要朝少年双腿砍去。
方别叹了口气,起身一跳,轻松躲过了那记横扫千军:“现在的江湖都这么暴躁吗?”
这样说着,他手上用力,对方不肯撤手马鞭,随即就把拽了一个狗啃屎,方别静静将脚压在他头上:“要死要活?”
此时这个汉子才知道他和这个少年之间的压倒性差距,虽然脸被压在马车木板上,嘴上只能连连求饶道:“小爷,小爷,要活,要活。”
方别笑了笑,收腿,轻挑,就将那汉子沉重的身躯轻巧地挑开,隔空踢出来一两丈之远。
汉子跌的晕头转向,再左右一看,发现刚才跟着自己上车的两个同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同样扔在了大路边的杂草中。
此时他哪里不明白遇到了真正的硬茬,向着车上的方别跪下连叩三个头,随即屁滚尿流地拉着同伙跑开了。
薛铃走过来的时候,正看到那三个狼狈逃窜的背影。
“发生了什么事情?”薛铃问道。
“遇见了三只老鼠。”方别静静说道:“老李头这边,怎么说了。”
“老李头让我们去老地方,我不知道老地方在哪里。”
“老地方很近的。”方别笑了笑:“我们稍等一下就过去。”
……
……
老地方确实很近,赶着马车离开大路走到山里,不过三五里路,就可以看到一个小小的河神庙。
方别和薛铃这次下车,将马匹拴好,然后方别抱一个箱子,薛铃一手举一个箱子——薛铃也不想的,谁让她力气大呢——总之两个人一前一后把三个装满金珠宝贝的箱子给抬到河神庙中。
河神庙的神像后有一个小小的暗门,此时暗门已经被打开,抬着箱子进去之后,就看到之前茶寮那个卖茶的干瘦老头正坐在桌子后面,抬头看到方别:“方小哥,好久不见,小何还好吧。”
“旧伤不要紧。”方别简单说了这五个字,然后哐当一声将手中的箱子放在地上:“老李头您验吧。”
方别这次挑选的战利品大多都是黄白之物,金珠宝贝,商九歌那边则多了古董字画,毕竟这些东西对于一般人来说不太好出手,但是商九歌不嫌弃这些。
而干瘦的老李头打开箱子,伸手抓起一个元宝在手中约莫掂量了片刻,随即向后一抛,就正好落到身后的用夯土垒成的大仓中,一块两块三块四块。
他就这样拿起一块元宝,掂量,然后向后扔到仓中,动作行云流水,顷刻间一箱财宝已尽,便是第二箱,第三箱。
只用了不到小半个时辰,这三箱财宝都已经被老李头一一取出验过,然后收纳。
随后他从面前的桌子上抽出一张质地奇特的硬板纸,拿起毛笔在上面写道:“现收到铁蜂方别林雪上交任务所得,白银三千四百四十五两,黄金一百五十两。”
其笔迹工整,严谨有度,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茶寮老汉手笔。
而正在这个时候,远方一辆马车不紧不慢地行驶过来,最显眼的就是拉车的两匹白马,神骏非常,英姿勃发,显然是上好的马匹而不应当只是充当拉车的驽马,让每个看到的人都不由心生叹惋。
叹惋间,马车慢慢走近,驾车的是一个戴着斗笠的黑衣客商,他来到茶寮前,从怀中扔出一颗足有一两的银锞子:“老板,有茶水马料吗?快给我备上。”
茶寮的老板是一个干瘦的老头,他笑呵呵地接了银子,然后去茶寮后面给客人沏茶,顺便倒腾一下马料。
而正在这个时候,茶寮凉棚上一桌的客人对望了一眼。
“那马车的马有些古怪。”
“是富贵人家所驯养的骑马。”
“那马车也有古怪,车辙印很深,似乎载了很沉重的货物。”
“那驾车的人更古怪,似乎是一个女人。”
“怎么办?”
“怎么办?”
他们一边喝茶,一边低声交谈着,几乎下一瞬间,就不动声色地握住了在桌面上的兵器,向桌子上扔了几文钱的茶钱,同时向着马车走去。
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毕竟这原本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路,只是因为现在太阳正毒,所以说客商都不会趁这个时间赶路,他们来到马车边,看到马车车厢中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却摆着足足有三个看起来就很沉重的大木箱子。
三人脸上不约而同露出了微笑,提着兵器,一人上车夫位,两人进了车厢,他们猛然打开箱子,看到里面是一片闪花眼的白银元宝,还有一片片的金叶子。
金珠璀璨,价值不可估量。
“快赶车!”车厢人不由大喜道。
车夫位上的那人抄起马鞭,就要像面前马匹的屁股狠狠抽去,只要两匹马匹撒花跑开,那么这辆马车的所有财宝都非他们莫属了。
但是他扬起马鞭,却感觉完全抽不下去。
他回头望去,却看到一个黑衣的少年正笑吟吟看着他,右手握住马鞭的鞭梢。
“这是我家的东西呢,夺人所爱可不好。”方别看着他静静说道。
“什么你家我家,见面就是大爷我的。”夺车的汉子大声骂道,同时握紧手边腰刀,就要朝少年双腿砍去。
方别叹了口气,起身一跳,轻松躲过了那记横扫千军:“现在的江湖都这么暴躁吗?”
这样说着,他手上用力,对方不肯撤手马鞭,随即就把拽了一个狗啃屎,方别静静将脚压在他头上:“要死要活?”
此时这个汉子才知道他和这个少年之间的压倒性差距,虽然脸被压在马车木板上,嘴上只能连连求饶道:“小爷,小爷,要活,要活。”
方别笑了笑,收腿,轻挑,就将那汉子沉重的身躯轻巧地挑开,隔空踢出来一两丈之远。
汉子跌的晕头转向,再左右一看,发现刚才跟着自己上车的两个同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同样扔在了大路边的杂草中。
此时他哪里不明白遇到了真正的硬茬,向着车上的方别跪下连叩三个头,随即屁滚尿流地拉着同伙跑开了。
薛铃走过来的时候,正看到那三个狼狈逃窜的背影。
“发生了什么事情?”薛铃问道。
“遇见了三只老鼠。”方别静静说道:“老李头这边,怎么说了。”
“老李头让我们去老地方,我不知道老地方在哪里。”
“老地方很近的。”方别笑了笑:“我们稍等一下就过去。”
……
……
老地方确实很近,赶着马车离开大路走到山里,不过三五里路,就可以看到一个小小的河神庙。
方别和薛铃这次下车,将马匹拴好,然后方别抱一个箱子,薛铃一手举一个箱子——薛铃也不想的,谁让她力气大呢——总之两个人一前一后把三个装满金珠宝贝的箱子给抬到河神庙中。
河神庙的神像后有一个小小的暗门,此时暗门已经被打开,抬着箱子进去之后,就看到之前茶寮那个卖茶的干瘦老头正坐在桌子后面,抬头看到方别:“方小哥,好久不见,小何还好吧。”
“旧伤不要紧。”方别简单说了这五个字,然后哐当一声将手中的箱子放在地上:“老李头您验吧。”
方别这次挑选的战利品大多都是黄白之物,金珠宝贝,商九歌那边则多了古董字画,毕竟这些东西对于一般人来说不太好出手,但是商九歌不嫌弃这些。
而干瘦的老李头打开箱子,伸手抓起一个元宝在手中约莫掂量了片刻,随即向后一抛,就正好落到身后的用夯土垒成的大仓中,一块两块三块四块。
他就这样拿起一块元宝,掂量,然后向后扔到仓中,动作行云流水,顷刻间一箱财宝已尽,便是第二箱,第三箱。
只用了不到小半个时辰,这三箱财宝都已经被老李头一一取出验过,然后收纳。
随后他从面前的桌子上抽出一张质地奇特的硬板纸,拿起毛笔在上面写道:“现收到铁蜂方别林雪上交任务所得,白银三千四百四十五两,黄金一百五十两。”
其笔迹工整,严谨有度,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茶寮老汉手笔。